酒類加盟合同范本
酒類加盟合同范本(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或總社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女)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書面申請,甲方經過實地市場考察,及對其人員素質考核后,同意乙方加盟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地方)成立________________。加盟享有字號使用權及________發行權。甲、乙雙方應明確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必須負責乙方開業前的宣傳策劃及提供圖書配送信息,供乙方參考。
二、甲方必須負責乙方的店容店貌設計,讓乙方與各讀保持統一的連鎖模型。
三、甲方必須在乙方開業后的初始階段,幫助乙方提供經營上的指導。
四、乙方應守法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承擔企業法律責任,不得泄漏在經營過程中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應維護聲譽,保護________知識產權。
五、乙方在經營上應遵守總社的管理制度,確保經營方式的一致性。應與各分社保持聯系,友好合作,共圖發展。
六、乙方在經營期間未經總社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字號或變更經營場所及更換________。否則由此對社會及甲方產生的負面影響和經濟損失,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賠償_______元。
七、在同一城市乙方不得阻止________米外另外的加盟者加盟,不得隨意更改總社規定的服務價位,否則甲方有權制約乙方。
八、乙方必須在每月底向轄區負責人匯報經營情況。
九、此協議未盡事宜,以后續簽補充協議。
此協議一式二份,總社(或總社委托人)、加盟店各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印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酒類加盟合同范本(篇2)
授權方:
被授權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經調查市場明確定位并熟悉了解本公司的及加盟方案內容后,向甲方提出申請 品牌的 市 區 街加盟經營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按照甲方 項目的條件及規定,甲方授權乙方為品牌的加盟店,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約定一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設立授權
一、乙方對甲方的產品,經營理念和經營模式充分認同,充滿信心。
二、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有權在市區(鎮) 街使用 加盟商號 、品牌、服務標志有關標志、標簽和招牌,并有權經營其加盟的專利產品及產品設備,產品的專利權歸甲方所有。
三、乙方經營甲方授權的專利產品時,不得有損壞產品形象,以及借用本專利產品的一切資源經營其他相似產品,一但發現取消乙方加盟資格。
四、乙方在區店。
第二條:經營方式
一、申辦營業執照,辦理稅務登記證、健康證。
二、乙方自籌資金,自主辦理相關經營手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擔所有經營債權、債務。
三、乙方應配備相應的基本設施。
四、乙方經營時必須明碼標價,執行甲方所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并向消費者提供有關的收款票據和品牌項目的合同協議。
第三條:合作方式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本人身份證,向甲方提出申請,成為市 區 街加盟店。
二、甲方收取乙方一次性的加盟費人民幣。免費配贈加盟產品 。
三、加盟的產品按全國統一零售價加盟價供貨給乙方。
四、乙方經營甲方的產品,如有要更換的消耗品,更換的方式按甲方規定的模式更換,否則取消乙方的加盟權。
五、全國連鎖加盟經營模式,顧客持本中心合同書,任意加盟店通用,該加盟店不許向顧客收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和相關服務(產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的講解及員工培訓)。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半年內乙方一家店進貨金額達不到達不到 元的情況下且無任何書面文字說明,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撤銷乙方加盟店的特許加盟權,解約后甲方可在該區重新設立加盟店。
二、如若在合作中乙方有違背合作宗旨及影響品牌發展的行為,甲方有權收回所有配送的物料,終止合作,加盟費不退。
第五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一、 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
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有嚴重影響對方聲譽的行為,守法一方有權終止合約,并追訴違法方責任。
三、 甲、乙雙方均無違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可單方終止合同。
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農行賬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代表:
代表:
酒類加盟合同范本(篇3)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于合作期內開設母嬰加盟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的權利
1.1倡導經營“____X”______連鎖事業;
1.2根據市場需要,在各個城市設立母嬰加盟店;
1.3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所必須提供的市場反饋信息;
1.4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援助。
2.甲方的義務
2.1保證產品和服務質量,如因質量問題,負責調換同類合格產品。
2.2不得無故拖延發貨時間,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負責;
2.3乙方需要辦理非法人執照時,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續,乙方辦理的費用自理。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權利
1.1擁有“____X”名稱的使用權及營業推廣權;
1.2依照甲方策劃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的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
1.3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4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職能培訓;
1.5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的指導并進行經營活動。
2.乙方作為“____X”品牌母嬰加盟店的母嬰加盟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1認同____X公司司倡導的連鎖經營理念,遵守甲方關于“____X”連鎖經營的各項規章制度;
2.2負責經營管理本區域的母嬰加盟店以及產品的推廣,開發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標準,保持母嬰加盟店的結構及形象;
2.4母嬰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2.5維護經營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要認識作為____X公司司連鎖店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為顧客服務,建設金融連鎖的品牌母嬰加盟店;
2.7在母嬰加盟店的修方面,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8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產品和服務標準開展經營活動。
2.9乙方必須保障通迅工具的暢通并配置傳真等信息傳遞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2.10保證授權母嬰加盟后一月內在授權區域內發展注冊用戶三萬人,未完成部分按照每注冊用戶10元向甲方繳納罰金。
2.11每次甲方組織的實盤大賽至少組織100人報名,未完成部分按照每人100元向甲方繳納罰金。
2.12開發工資代發用戶至少用戶/月,代發金額不低于___元/月。
第三條 產品與服務
1.乙方經營的產品和服務,一律由甲方負責設計。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首付合同押金人民幣叁拾萬元整。本合同簽訂生效起7天內為冷靜期,冷靜期后乙方承諾不再退款。冷靜期內乙方未提出書面申請的,甲方視為乙方已確認。甲方與乙方合約終止時,乙方在經營期間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應及時并按要求將押金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匯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4.乙方在冷靜期后需要在甲方網上保持日均投標余額至少達到人民幣貳佰貳拾萬元整;若乙方連續7天日均投標余額低于此標準,乙方同意甲方無條件沒收合同押金并且無條件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 業務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定價進行銷售,不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責任。
2.本協議書簽訂后的三個月內,乙方累計銷售額必須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銷售額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連續二個月未完成銷售指標,甲方有權另外開設母嬰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五條 保密義務
乙方不得隨意將有關公司連鎖的計劃,運營活動等內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對以下事項要作為重要的機密加以保守,若有違反,并給甲方及有關者造成損害時,必須根據相關要求予以賠償。
1.有關交易的價格,條件及服務對象的事項;
2.有關乙方的計劃以及實際業績和盈虧,資金等的具體計算內容;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項。
第六條 禁止行為
乙方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經濟責任:
1.向第三者轉承包或提供經營的方案或策略;
2.向他人轉承包或轉借配發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復印件;
3.以本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加入實質性的同業種類的其它連鎖,或有連鎖關系;
4.向他人轉承包或給第三人提供擔保抵押,出借經營權的證照時;
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項。
第七條 不可抗力的責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給連鎖經營及其它甲方活動造成障礙時,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并承諾不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權
當乙方適合以下各項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對本合同,運營規章因故意或過失而出現重大違反時;
2.不遵守甲方統一產品設計的原則,自行設計產品或仿制本公司的產品;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勸告,或不予以確實的答復時;
4.不遵守付款期限及規定的支付方法時;
5.停止營業時;
6.有損害信用言行,已妨礙或將會妨礙連鎖活動時;
7.每月達不到規定的銷售業績時;
8.乙方未經甲方授權使用母嬰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對外簽約合同時,乙方因此項行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 合同終結的處理
1.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X”的商標及帶有“______X”和“______”的標識;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母嬰加盟店的內外修,招牌標志,廣告物等,將甲方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志,廣告物,資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當乙方未自覺撤掉時,甲方可自行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3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文件及授權牌等物品。
1.4對建筑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并負擔費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嚴守合同第五條規定的保密義務的條款。另外,任何時候要保證不得有對“______X”和“__________”不利的言行。
第十條 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申請續簽,續簽后的合同最低期限為一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議的,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自愿申請加入“____X公司”“____X”母嬰加盟店,一旦經甲方審核批準后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款,并自動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產品和服務存在瑕疵所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產品和服務的宣傳,給客戶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二條 其它事項
1.有關甲方的說明:“____X公司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稱,“____X”是甲方的連鎖店品牌名稱。
2.有關乙方的說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讀確認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并承諾本人有足夠的資金實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應盡的義務,用于經營的款項全部屬予自有資金。
3.本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訴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簽訂必須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正式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類加盟合同范本(篇4)
甲方: 電話:
乙方: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1、甲方將玉指麗人母嬰加盟于乙方。甲方擁有注冊商標的所有權。乙方交給甲方母嬰加盟費___元。
試用期限為一年,并每年交甲方母嬰加盟店管理費_____元,如果乙方要將店轉讓別人,另一方不得再使用這個品牌。如果在繼續使用就要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繼續交管理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貨品,員工培訓,店內促銷方案,乙方可以定期來甲方店培訓,甲方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培訓如須買產品,乙方自行解決。
3、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好好經營,不得惡意壓價,不得拖欠員工工資,如有違規,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甲方會按乙方要求定期為乙方店內員工培訓,時間由甲、乙雙方來定,乙方為甲方培訓老師提供正常吃住,不管工資。
5、合同期限以簽字之后開業算起,期限為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后,重新簽字管理合同,期限也為一年。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并制定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類加盟合同范本(篇5)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母嬰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母嬰坊品牌孕嬰童系列產品的母嬰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前言
1.1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1.2甲方南京母嬰坊嬰童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母嬰坊”)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擁有與“母嬰坊”品牌相關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著作權等一系列的法律權利。
1.3乙方(以下簡稱“母嬰加盟代理商”)乙方為具有獨立民事的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企業法人□其它經濟組織□,愿意接受甲方的授權,在本合同所限定的范圍內展開經營活動。
1.4乙方知道并承認,“母嬰坊”品牌在中國的注冊商標中文名為“母嬰坊”。雙方進一步承認, “母嬰坊”品牌的聲譽與其銷售的產品所用的注冊商標緊密相連。
1.5乙方明示承認并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授權的權利之外,乙方并不因本合同的生效而獲得與“母嬰坊”品牌相關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著作權等,而且不對上述有關知識產權享有任何權利。
1.6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合同釋義
2.1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2.1.1母嬰坊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母嬰坊VIS企業視覺形象系統、母嬰坊經營管理模式屬甲方所有,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吊旗、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吉祥物、廣告宣傳品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
2.1.2母嬰坊產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商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商品。
2.1.3乙方經營的經銷公司和下級分銷商及其雇傭人員與政府、法律機關衍生之各類關系一概與甲方無關。
2.1.4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每一份訂單,無論是原件、復印件,還是傳真件,都將遵照本合同包括其條款。甲方旗下品牌為“母嬰坊”,甲方擁有對此品牌的著作權、版權、解釋權。
2.1.5鑒于甲方“母嬰坊”品牌,及一切系列產品已經具備了專賣型母嬰經營的基本條件,為拓展“母嬰坊”品牌系列產品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母嬰經營的規則同意乙方加入“母嬰坊”專賣母嬰經營銷售網絡。
3.母嬰授權
3.1甲方母嬰授權乙方在___省___市___區(縣)___鎮(鄉)開設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母嬰坊品牌系列孕嬰童商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商品,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嚴禁跨越本條款指定區域經營。(洗護用品不限于專賣,甲 方有權單獨規劃洗護用品市場)。
3.2甲方將其所有的母嬰坊商標、商號、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母嬰加盟代理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母嬰坊的品牌經營活動。
3.3甲方將母嬰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地域的母嬰經營權。
4.經營方式
4.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天內,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 續,自籌資金設立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母嬰坊母嬰經營權的前提。
4.2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 賣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權利
5.1.1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適當的調配。
5.1.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5.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權益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5.1.4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規定及時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5.2甲方義務:
5.2.1甲方負責母嬰坊的原材料采購、產品設計、開發和生產,并負責依約向乙方提供母嬰坊產品。
5.2.2甲方提供乙方成立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時需由母嬰方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5.2.3甲方向乙方提供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經營專業培訓(包括:經營管理、導購管理、人事管理、商品陳列等)。
5.2.4甲方負責乙方的店面設計,并在乙方開店前負責一次性向乙方免費贈送價值1000元左右的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吊旗、海報、特價牌及購物膠袋等。(詳見合同附件一)
5.2.5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5.2.6甲方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權利:
6.1.1乙方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母嬰坊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6.1.2乙方有權擁有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在授權區域內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6.1.3乙方負責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6.1.4乙方有權對甲方員工不負責任造成乙方嚴重缺貨、影響乙方的銷售之行為進行投訴,并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復。
6.1.5乙方有權優先獲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編寫的產品,技術,營銷,市場等相關資訊,并有義務對以上資訊信息予以嚴格保密。
6.1.6乙方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品牌推廣和廣告促銷活動。
6.2乙方義務:
6.2.1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
6.2.2乙方自配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6.2.3乙方按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的統一形象裝修,甲方提供店內裝修方案效果圖,店面燈箱制作圖,乙方可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制的貨架,標志,牌匾,燈箱,輔助材料。乙方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可做具體裝修調整,負責裝修費用并保持母嬰坊品牌整體風格和色彩。
6.2.4乙方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等一切合法手續、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乙方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與甲方無關。
6.2.5乙方以誠實守信的原則,在指定區域內經營甲方商品和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商品;并保證從簽約起60天內自行建立一家40平米至120平米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
6.2.6乙方積極參與甲方統一的市場營銷推廣及其它有益的活動。
6.2.7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甲方統一價格政策;零售價不得低于“建議零售價”的85%(詳見價格表)。
6.2.8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母嬰坊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母嬰坊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2.9乙方網絡銷售價格不得低于統一零售價格的8.5折,違者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7.簽約條件、銷售目標、獎勵機制
7.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品牌使用費___元整,(不予退還)母嬰加盟權益經營保證金6000元整。
7.2母嬰加盟權益經營保證金的返還:乙方在合同期內第一年度進貨總量達到12萬元返還保證金3000元,在合同期內第二年度進貨總量達到13萬元,返還保證金3000元。
7.3乙方第一年度未達到進貨量,可以兩年累計核算,進貨總量達25萬元,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保證金6000元。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返利政策按照第一年12萬,第二年13萬超出部分進行返利,每年度超額完成的部分按3%進行返利,超額達到5萬元以上的部分按4%返利(不含其中的5萬元),(進貨總量=累計進貨量-累計退貨量)。
7.4乙方如經營不善或中途退出加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后,將符合退換貨條件的母嬰坊商品按原價收回。
8.產品價格
8.1甲方供貨給乙方A類產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供貨價按零售價的36%供貨。B類產品(內衣系列、穿戴、孕婦、床上用品、禮盒、童襪)供貨價按零售價的36%供貨。C類產品(塑膠用品、洗護用品系列)供貨價按零售價的46%供貨。童車、床、美耐皿餐具等其它產品按實價供貨。(以上均不含稅)。
8.2對于可能出現價格調整,甲方將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或公司網站通知乙方。
9.產品訂購
9.1甲方每年舉辦的春夏、秋冬兩次新品訂貨會,并制定相應訂貨政策及優惠政策,乙方應積極參加。乙方未能參加甲方訂貨會提前預定新品,甲方需在滿足已訂貨客戶的產品供應的前提下再供應給乙方,因產品數量供應不足,貨品保障供應的責任不在甲方。乙方在訂貨會上所下的訂單,確認后應在7天內向甲方交納所訂貨款的10%作為訂金,其余貨款于提貨時一次性全部付清。
9.2每季新品不間斷上市,新品上市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新品上貨周期表》供乙方訂貨參考。乙方首批進貨產品選擇和額度需在甲方的指導下,經乙方認可后由甲方執行。
9.3為配合乙方銷售及根據市場、季節、品牌形象等方面的需求,甲方將不定期地向乙方配發新產品(樣品),乙方將根據自身市場的實際需求,以訂單方式向甲方確定產品配發后所需進貨的產品規格和數量。
9.4乙方訂貨方式:
a.首批訂貨可由總部建議最暢銷的商品;
b.參加公司總部現場訂貨;
c.網上采樣訂貨;
d.寄發彩色圖片或產品目錄訂貨;
e.補貨由加盟商自主決定;
9.5乙方首次配貨量標準:以首次進貨額按每平方米1000元的金額標準向甲方提出申請;首批進貨最低不得低于貳萬元(不含食品類)。
9.6乙方根據銷售情況及時提出補貨要求,品種由乙方自主決定,但每次補貨需在人民幣3000元以上;乙方補貨,甲方自收到訂單之日3個工作日內發貨。暫時不能發的產品,甲方及時知會乙方并確定發貨的時間。
10.產品調換
10.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A類產品屬季節性產品(外出服系列、鞋帽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場銷路不暢,調換時間為自發貨起40天內,尺碼齊全、貨品完整經甲方確認后均可調換當季產品。超出約定時間、或因乙方人為造成的殘次品影響第二次銷售,甲方一律不予調換,由乙方自行消化,調換過后的產品不再重復產生調換率。
10.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B類、C類產品(內衣系列、穿戴、孕婦、床上用品、禮盒、童襪、塑膠用品、洗護用品系列),因甲方商品在乙方市場銷路不暢,自發貨起100天內,尺碼齊全、貨品完整經甲方確認后均可調換當季產品。超出約定時間、或因乙方人為造成的殘次品影響第二次銷售,甲方一律不予調換,由乙方自行消化,調換過后的產品不再重復產生調換率。
10.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促銷品或特價品等,甲方不受理退換貨。
10.4屬于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的,經甲方確認后無條件可100%退換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不計入退換貨額度范圍;若甲方確認產品屬于非質量問題的將返還給乙方,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5乙方在辦理調換貨手續前須將詳細的退貨清單傳真給甲方,待甲方確認后方可將貨品返回。乙方必須保證返回貨品完整、清潔、不得損壞,且不影響第二次銷售,其運費及中途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上述現象甲方有權不予接收并退還。
11.銷售管理和市場推廣
11.1甲方有權對乙方在專賣場(店)的產品陳列,零售標價,信息反饋,售后服務及其他營銷管理行為進行指導和監督。任何培訓資料不得外泄,不然將不享有任何指導扶持。
11.2為樹立形象,推廣品牌,促進銷售,甲方負責協助乙方搞好銷售推廣工作,并負責提供有關產品,市信息方面資料。
11.3市場開創初期,甲方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進行市場管理,營銷策劃,品牌推廣等工作;市場有序及具規模后,甲乙雙方可按各自經營區域,專業管理和服務區域市場。
11.4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市場推廣和調研工作,每月需按甲方要求將有關統計調研報表如實填寫并上報甲方市場部,上述各類統計調研報表的格式由甲方統一提供。
11.5雙方合作過程當中,乙方的主要職能是貨品的零售分銷和形象的維護及店務管理,市場推廣、策劃工作主要由甲方負責,乙方配合導入實施。甲方將按年度市場推廣計劃,在全國市場范圍收購價進行有序的市場推廣活動,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市場策劃推廣費用由甲方承擔(專賣商自行策劃的廣告宣傳甲方不予承擔)。
11.6甲方根據市場發展長期提供宣傳用品,如:海報、掛旗、宣傳手冊等,并適時針對市場發布相應的廣告信息,費用由甲方承擔。
11.7乙方在推廣過程當中產生的商場費用和打折讓利成本,均由乙方承擔。如甲方有統一的促銷支持,則按政策執行。
12.支持政策
12.1開業支持:甲方提供開業指導。提供全套培訓教材,協助乙方開業活動策劃,每年舉辦兩次經驗座談會。
12.2培訓支持:雙方簽定合同后,乙方專賣店開業前,可以選派一名店長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接受培訓乙方投入運營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鋪做員工培訓。
12.3促銷支持:甲、乙雙方共同協議執行促銷推廣活動,或乙方策劃促銷方案提交甲方審批,大型促銷活動,甲方可根據情況給予促銷抵折扣供貨支持,并配合乙方制作、投放促銷POP等廣告。(見附件)
13.運輸、交貨與付款
13.1甲乙雙方確認每次交易的交貨地點是南京市,乙方可自行提貨或委托甲方代辦運輸,凡超出南京市的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書面提供貨物承運人及到達地址,收貨人等詳細資料。
(如:市站,地址:電話手機收貨人),如因乙方所提供承運人及到達地址、收貨人等資料不準確或不詳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13.4甲方貨物運達后,乙方需及時開箱檢查,有錯款或少貨等問題需在三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核實,超出規定時間甲方概不負責。
13.5付款方式以款到發貨為原則。
14.承諾及保證
14.1甲方對母嬰坊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14.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14.3甲方提供加盟商的商圈保障,以區、城鎮、商業街為規劃,甲方承諾在以加盟店的所在位置為中心半徑三公里之內的距離,不再開設第二家加盟店,如果開設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并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14.4合同期內,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發貨。
15.違約責任
15.1乙方須主營甲方母嬰坊品牌系列孕嬰童商品和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商品,甲乙雙方正常合作后,乙方如連續兩個月內沒有補貨,則以違約論,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5.2乙方違反第15.1條款違約,或年進貨量未達合同約定的要求,保證金將作為違約金繳納給甲方。
15.3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14.3、第14.4條,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15.4為確保各母嬰坊嬰童時尚生活館(專賣店)統一形象,統一管理,乙方在開業一個月內必須將經營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店面照片(六張),經營店具體地址以快件方式郵至公司總部,否則視乙方違約。
15.5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的行為應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盡量采取補救措施以嚴格履行本合同。
若其沒有采取補救措施,或采取補救措施后仍然造成對方損失,則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產生的損失。遭受損失的一方應盡量避免和減少損失,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部分要求賠償。
15.6本合同中有關條款已就違約責任作出約定的,依據該約定執行。
16.不可抗力
16.1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臺風、颶風、地震等自然災害及戰爭、動亂等人為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該等履約責任可以得到全部或部分豁免,但該方須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權威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事實存在的證明。
17.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7.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7.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一般條款
18.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8.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8.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貳年,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