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
在簽訂一份正確的合法的合同之后,雙方應該要去嚴格遵守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希望這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篇1)
甲方(即委托方):
乙方(即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需要,委托乙方代理建帳、記帳及申報納稅業務。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建帳、記帳及申報納稅。
2、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依法經營,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甲方的義務是:
1)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
2)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3)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費用;
4)為乙方派出的代理業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5)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國家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的要求為甲方代理建帳、記帳,按稅法的規定及時申報納稅;并在依法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利益;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2)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4)定期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報送會計報表,并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提供財會方面的信息咨詢服務;
6)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外泄露;
7)如發現甲方在經營中有出現重大失誤的可能性,或帳務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雙方約定的代理費用收取方式、時間、標準:
5、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甲乙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業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恰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
3)由于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的如期完成,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約定事
4)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
7、付款與合同生效:
簽約之日起預付定金人民幣_-元,半年預付或全年預付本合同款項;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僅對所收到的款項所對應的義務承擔責任。
8、甲乙雙方的法律關系為委托代理關系,若甲方逾期不能支付后期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停止代理事宜,并通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有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代理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雙方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委托事項:
1、項目名稱:
2、具體內容及要求:
3、乙方應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完成該委托項目。
二、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
2、上述費用按方式,自約定事項完成后日內支付完畢。
三、甲方義務及責任: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3、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甲方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的義務及責任:
1、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
2、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員必須對執業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保密。
3、乙方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五、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六、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協議履行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訴訟或仲裁方式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聯系人:
聯系人: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1)企業組織結構設計
(2)企業類型的選擇
(3)注冊地的選擇
(4)公司形式的選擇
(5)融資比例的確定
(6)投資形式與規模的選擇
(7)從事行業的選擇
(8)合同形式的選擇
(9)銷售形式的選擇
(10)股東借款、稅后利潤不分紅超過一年需繳個人所得稅的應對措施咨詢
(11)個人所得稅咨詢
(12)政策咨詢(含最新政策與行業政策兩個方向)
(13)稅務籌劃咨詢
(14)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采取隨時聯系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顧問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托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托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8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工作的需要,甲方聘請乙方稅務顧問提供專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指派專人為甲方提供稅務專業服務。指派人員應取得國家注冊會計師資格(或會計師職稱或其他等同資格)、擁有相關從業經驗,以稅務顧問的身份在本合同規定的工作范圍內為甲方提供稅務服務。如被派的稅務顧問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稅務顧問暫時代替職務。
雙方同意,稅務顧問的全部職責在于運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最大限度地維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工作貫徹預防為主,補救為輔的原則。同時,甲方有義務為稅務顧問全面、客觀、及時地提供有關情況,以便保持稅務意見的客觀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稅務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稅務事宜
1.為甲方提供相關的稅收法規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時了解國家有關政策,為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稅收計劃及稅收核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信息的'咨詢;
2.協助甲方進行稅收籌劃,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分析,設計合理納稅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實現應納稅最小化;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稅收基礎知識、稅收新政策、納稅程序、行業稅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稅務事宜。
三、稅務顧問應享的權利
1.查閱與承辦的稅務事宜有關的甲方內部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因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全面而給乙方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了解甲方在企業稅務和投資融資等業務方面的實際情況;
3.列席甲方領導人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稅務顧問職責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履行稅務顧問職責的差旅費和調查取證等必要費用由甲方負責實報實銷。
四、稅務顧問應盡的責任
1.應當及時承辦委托辦理的有關稅務事宜,認真履行職責;
2.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委托授權的范圍進行工作,不得超赿委托代理權限;
3.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托,并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系活動中的業務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責任。
五、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稅務顧問不能適應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另行指派,乙方應予滿足。
六、甲方遇有緊急稅務事宜,可隨時與稅務顧問聯系處理,關有責任向稅務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乙方應及時給予幫助和解決。
七、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每年(月)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的重大的稅務事宜,如涉稅刑事案件、民事爭議、行政爭議代理,出具《稅務審計報告》、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制作《稅務備忘錄》等,如需委托稅務顧問參與的,應辦理委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另行收費。
九、合同變更、中止和解除 本合同內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進行修改、變更,以及中止和提前解除;
當發生以下情況時合同可提前解除且合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根據稅務、法規、規章、行政命令規定和實施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由于訂立本合同時所處的外部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得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由于戰爭、自然災害和其它不可抗力而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十、合同爭議與解決 合同雙方就合同內容發生爭議時應本著相互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當無法協商一致時指定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從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稅務效力。本合同規定內容之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務規定及行業慣例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中山便民稅務代理合同(篇5)
臺顧字(200__)第______號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臺州市會計服務有限公司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特聘請臺州市會計服務有限公司(乙方)的中國注冊稅務師、會計師為本企業辦理稅務、涉稅會計事務的常年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期限
為期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范圍
(1)現行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咨詢,最新稅收政策釋疑。
(2)辦稅實務指導、稅收自查指導。
(3)協調稅務關系、調節稅務爭議、開展稅法許可范圍內的納稅籌劃。
(4)指導企業處理涉稅會計事務,解答疑難問題。
三、雙方責任
甲方的責任:
(1)及時向乙方提供履行顧問工作職責所需要的協議、合同、章程、文件、憑證等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有關業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合法、不完整,致使乙方提供錯誤的咨詢意見,從而招致第三方追究時,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為乙方委派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合作。
(3)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用。
乙方的責任:
(1)咨詢顧問意見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
(2)對履行顧問職責過程中所獲得的.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不受本協議約定服務期限的限制而持續有效。
(3)在執行業務過程中應充分照顧到甲方的合法利益。
(4)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咨詢問題負有及時解釋的責任。
(5)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工作方式
1、乙方每月保證3至4次定期到甲方所在地接受咨詢;臨時咨詢事項雙方另行約定時間。
2、對甲方涉及到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中介機構的需要乙方出面辦理的委托聯系事項,根據甲方的授權及時辦理。
3、乙方在服務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他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服務費用
1、甲方同意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1)每年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服務費每半年結算一次,每次結算金額__________元。結算方式為:_______;結算時間為:首期收費為本協議簽訂生效后的次月,后期收費時間順延六個月。
(3)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全部退還甲方。
(4)如因委托代理的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2、其他相關費用
(1)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該項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所發生的必要的交通、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特別約定
1、乙方受托幫助甲方向政府有關部門爭取優惠政策的,根據委托項目的受益總金額的一定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支付方法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未盡事宜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本協議期滿后,若雙方無異議,本協議繼續有效。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