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代理合同樣本
報關代理合同樣本(精選篇1)
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報檢注冊登記號_ ____________),代表本委托人辦理上述貨物的下列出入境檢驗檢疫事宜:
□1. 辦理報檢手續;
□2. 代繳納檢驗檢疫費;
□3. 聯系和配合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
□4. 領取檢驗檢疫證單。
□5. 其他與報檢有關的相關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本委托書有效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人(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受托人確認聲明
本企業完全接受本委托書。保證履行以下職責:
1.對委托人提供的貨物情況和單證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核實;
2.根據檢驗檢疫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上述貨物的檢驗檢疫事宜;
3.及時將辦結檢驗檢疫手續的有關委托內容的單證、文件移交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員;
4.如實告知委托人檢驗檢疫部門對貨物的后續檢驗檢疫及監管要求。
如在委托事項中發生違法或違規行為,愿承擔相關法律和行政責任。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報關代理合同樣本(精選篇2)
一.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本合同為代理記賬服務的合同約定書,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
乙方: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三.
(一)甲方義務
1.甲方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承擔責任。
2.甲方要購買代理記賬所需的憑證、賬簿、納稅申報表、會計報表等必須的財務用品,費用由委托方支付,該費用不屬于支付的代理記賬的報酬中。
3.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基本報酬--------------元。不屬于代理記賬的范圍的事項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報酬。
(二)乙方義務
1.遵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依法履行會計代理的職責。
2.審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3.經委托代理記賬單位簽名后,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向稅務部門定期提供申報的納稅資料以及其他稅務資料。
4.對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5.對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國家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要求可以拒絕。
6.對不符合會計做賬要求的憑證票據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說明原因。
三.代理記賬的報酬在每月的申報工作完成后支付,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合同雙方簽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暫為________年,從合同簽字之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條款如果有變更由合同雙方協商。
五.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移交保管銷毀財務資料和檔案。
六.按照《民法典》承擔違約責任,其他事項可以經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代理合同樣本(精選篇3)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___。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報關代理合同樣本(精選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報關、報驗及提貨所需的全
套資料,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通關手續;
2. 甲方負責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流向、數量;
3. 甲方負責及時支付乙方的代理包干費及實報實銷的費用;
4. 如甲方需要乙方代辦國內鐵路或水路運輸,需傳真確認到貨地
點、收貨人、件數等;
5. 甲方及時審核乙方開立的費用發票,在無誤的情況下及時向乙
方支付。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人,代甲方辦
理報關、報檢和接卸倉儲工作;
2. 乙方接到甲方的有關單據并根據甲方提供的船名從速辦理報
關、報檢及發運、倉儲工作,如因乙方的懈怠影響貨物通關、裝運等工作,乙方承擔相應的壓箱費、堆存費、滯港費等相關
費用;
3. 在貨物接卸期間,對第三方原因產生的溢短殘損乙方應及時以
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協助甲方辦理有關索賠事宜;
4. 乙方負責在海關結關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將海關核退的進口付
匯報關單及關稅、增值稅稅單正本郵寄給甲方,若有延誤,造
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 費用標準
1. 40英尺標準集裝箱
1) 如應甲方要求,乙方只負責接貨到港區提貨為止,乙方負責掏
箱、裝車。甲方支付乙方一次性包干費:1100元/40尺。
2) 甲方指定倉庫交貨:
港口至天津地區:包干費 1500元/40尺。
港口至塘沽地區:包干費 1200元/40尺。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稅,增值稅,商檢費。THC費用實報實銷。
2.散貨
港區提貨:
1) 艙底交貨:一次性包干費35元/噸+艙底交貨費(實單轉)。
2) 船邊交貨:一次性包干費35元/噸。
運至甲方指定倉庫運費:
1) 港口至天津地區:22元/噸。
2) 港口至塘沽地區:10元/噸。
鐵路運費、鐵路裝車費根據乙方提供的鐵路貨運單據實報實銷。 以上費用不包括關稅,增值稅,商檢費。
3. 倉儲費用: 每天0.13元/空干噸,入庫費6元/空干噸,出庫
費10元/空干噸,由提貨方承擔。出庫時乙方憑甲方出庫單并向甲方電話確認后方可放貨。乙方負責妥善保管入庫貨物,嚴格做到按集裝箱號存放,并做好防火、防盜、防雨,嚴禁不蓋篷布存放。倉儲費用每月結算一次,乙方將費用明細表及發票郵寄于甲方,甲方接到發票審核無誤后將款項及時支付給乙方。
四、 其它條款
1. 乙方提供費用發生的票據抬頭均按“綏芬河市三都紙業有限責
任公司”開立,如有特殊要求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傳真乙方為
準。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未經更改的傳真件同具法律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及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有關規定執行。
報關代理合同樣本(精選篇5)
公司編號: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共同發展原則下,本著平等公正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為甲方產品 在 地區的普通經銷商。
3.合同標的額及市場保證金
3.1合同標的額
標的額1:乙方全年銷售額 萬元;
標的額2:乙方首批進貨額 萬元。
3.2市場保證金
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和價格體系,防止沖貨,乙方首批進貨時應按進貨額的10% 萬元給甲方作為市場保證金。
4.供貨及相關細則
4.1 合同產品“ ”供貨價格
4.1.1產品(1):型號規格 RMB 元/支。
4.1.2產品(2):型號規格 RMB 元/支。
4.1.3產品(3):型號規格 RMB 元/支。
4.2為保障全國經銷商的利益,合同產品“ ”執行全國統一零售價(價格表詳見合同附件1)
4.2.1產品(1): 銷售價格RMB 元/支。
4.2.2產品(2): 銷售價格RMB 元/支。
4.2.3產品(3): 銷售價格RMB 元/支。
4.3 貨款支付方式:規定時限內全款匯到甲方帳戶。
4.4 供貨期限:首批進貨,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個工作日內發貨。以后進貨,甲方在收到乙方匯款后3個工作日內發貨。
4.5 交貨地點及運費:甲方在 交貨。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貨地點交貨,到達交貨地點的長途鐵路或公路運費由乙方負擔(指火車或汽車到達交貨地點城市前的費用),到達該城市后其它省內或短途運費由乙方負擔。
4.6 包裝標準: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產品為標準無菌包裝。
4.7 產品質量: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發生的退貨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5.鋪貨:
在合同期內,對于鋪貨嚴重萎縮,連續3個月鋪貨率沒有達到甲方標準的 萬元,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由甲方進行重新招商。
6. 廣告宣傳費用
各種宣傳資料、物料的設計、策劃、制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按乙方進貨數量,按宣傳品不同進行定期配比。
7. 雙方的權利、義務承擔
7.1 甲方的權利
7.1.1對乙方的經營有查詢、監督權。
7.1.2甲方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權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7.2 甲方的義務
7.2.1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法權益的義務。
7.2.2有對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持的義務。
7.2.3有義務幫助、協調乙方在經營中出現的困難。
7.2.4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7.2.5為乙方提供產品上市所需要的相關資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權利
7.3.1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7.3.2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7.4乙方的義務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內辦理好產品在本地區上市一切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的義務。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報銷售信息反饋表的義務。
7.4.3對甲方的產品情況、經營情況、市場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義務。
7.4.4有不得經營其他與甲方產品相關類似產品的義務。
7.4.5有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4.6不得跨合同所規定地區經營,不得將經銷權轉讓他人。
7.4.7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實際鋪貨資料。
8.價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區域內,保證市場零售價統一。
8.2 在本合同規定的乙方銷售區域內市場零售價發生嚴重偏差(被沖貨情況除外),嚴重影響甲方市場信譽和其他地區銷售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權,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獨家經銷保證金作為乙方單方面違約的違約金。
9. 沖貨
9.1 乙方只準在甲方指定區域內從事甲方產品的銷售活動,否則視為沖貨。
9.2 發生沖貨事件,乙方應賠償被沖貨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沖貨量以被沖貨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產品的數量為主要依據,結合甲方清查乙方產品貨物流向結果,經三方認可后(沖貨方不到場視為認可),以零售價減去沖貨價所得差額為基數,乙方按2倍賠償給被沖貨方并按總沖貨量價值的10%給予處罰。乙方接到罰款通知單后,罰款應在五日內到達甲方財務帳戶。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獨家經銷保證金中扣減,且有權單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擔退貨責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關條款
11.1 乙方對甲方經營計劃、價格、市場信息等全部內容繼續承擔保密義務24個月。
11.2 乙方退還甲方所有的文件、資料、授權委托書、經銷牌等。(均不能保留復印件)。
11.3 合同終止時,如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經銷保證金3個月內全額退款。
11.4 合同終止后,乙方與第三方發生關于甲方產品的一切業務往來,甲方不承擔責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署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雙方同意續約,任何一方在期滿前3個月內書面通知對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條款履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嚴守本合同各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于違約行為。由于不可抗力(運輸事故等)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原因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13. 本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14. 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解決。
15. 解決爭議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嘉興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甲、乙雙方可任選其一,訴訟地點為嘉興。
16.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兩份。
甲 方:
單 位:(蓋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地 址:
開戶行:
帳 號:
簽收時間:乙 方:
單 位: (蓋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地 址:
開戶行:
帳 號:
簽收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