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技術轉讓合同范本
餐飲技術轉讓合同范本【篇1】
技術受讓方:__________ (公章) (甲方)
技術轉讓方:__________ (公章) (乙方)
中介方:__________ (公章)
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___ (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合同履行期限: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一、發明創造名稱和內容:__________
二、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性質:__________
三、技術情報和資料的清單:__________
四、專利申請權轉讓方、受讓方的義務和責任(包括對技術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
五、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__________
六、履行合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和方法:__________
七、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
八、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法:__________
一次總付: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 ______%時間:__________
其它方式:__________
九、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__________
十二、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十三、其它有關事項:__________
技術承讓方(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技術轉讓方(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中介(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鑒證單位意見: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證單位意見: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技術轉讓合同范本【篇2】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根據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2.本非專利技術的性能,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4.使用本非專利技術的范圍:___________
5.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資料:___。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__。
(3)保證所轉讓的技術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保證使用本非專利技術能夠達到下列技術經濟指標:_____。
6.受讓的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使用費,數額為____元。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
(2)按照合同約定的范圍使用本非專利技術。
7.保密條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_。本合同期滿后____年后,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____。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________。
9.后續改進條款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轉讓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轉讓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應視不同情況,返還部分或全部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不向受讓方提供技術資料及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使受讓方遭受損失的,轉讓方應當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讓與方實施使用該非專利技術超越約定的范圍的,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非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受讓方拒不交付使用費或違約金,除必須停止使用非專利技術外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使用費,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停止實施被轉讓的技術,返還技術資料,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受讓方使用本技術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為,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4)受讓方未經轉讓方同意,擅自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非專利技術,應當停止違約行為,返還非法所得,并支付主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5)受讓方違反合同約定的秘密義務,泄露技術秘密,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12.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否則,由此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由轉讓方承擔法律責任;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當由雙方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____。
13.爭議解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4.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
本合同自當事人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餐飲技術轉讓合同范本【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簡稱“下屬公司”)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并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融資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3.圍繞項目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公司介紹、融資項目方案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項目融資之方案,并積極聯系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合作方);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3.甲方承諾在實現收益(即資金到甲方帳號的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計算金額劃入乙方帳號;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條?終止條款
1.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第五條?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六條?法律訴訟(如有)
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第七條?協議效力及其他
1.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
2.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3.本協議雙方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餐飲技術轉讓合同范本【篇4】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讓與人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讓與人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人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人希望利用讓與人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人”——是指中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讓與人”——是指——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協議產品”——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協議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協議工廠”——是指受讓人使用讓與人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協議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協議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技術服務”——是指讓與人根據本協議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人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協議工廠生產第_______臺協議產品以后的生產。
1、9“協議生效日期”——是指本協議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協議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協議范圍
2、1讓與人同意向受讓人轉讓,受讓人同意從讓與人取得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協議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讓與人承認受讓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協議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讓與人負責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二。
2、4讓與人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資料,并對協議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考核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2、5讓與人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人人員在讓與人工廠的技術培訓,讓與人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人的要求,使受讓人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2、6根據受讓人的需要,讓與人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人提供協議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2、7讓與人同意受讓人使用其商標或標明“根據讓與人許可制造”的字樣。
2、8受讓人生產的協議產品經考核合格后,讓與人同意,本協議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協議產品。
第三條協議價格
3、1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受讓人同讓與人支付的協議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其每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美元。
3、2上述協議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人協議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提成計價的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協議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內受讓人將以書面形式向讓與人提交上一年度協議產品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的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5、本協議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6、讓與人如需查核受讓人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人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十天內通知受讓人,具體的查賬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協議內容和范圍,本協議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協議貨幣為美元。
2、本協議的入門費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協議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協議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協議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費率為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協議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人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讓與人負擔。
4、2本協議第三條所規定的協議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1)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且支付給讓與人;
a、讓與人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讓與人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受讓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協議附件六;
c、金額為協議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人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讓與人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讓與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協議附件七。
(2)協議總價的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人收到讓與人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人支付給讓與人: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人在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2、受讓人在巴提成費結算日后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協議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讓與人,受讓人在收到讓與人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人將提成費支付給讓與人: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協議附件________。
4、按本協議規定,如讓與人需要向受讓人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協議。
1、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協議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協議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支付
5、1讓與人應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機場支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機場后,其風險即由讓與人轉移到受讓人。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二十四小時內,讓與人應將協議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人,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人。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讓與人應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人。
5、5支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h、重量(公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箱號或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讓與人應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人的協議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2受讓人應為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讓與人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詳見本協議附件四
6、3讓與人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人有權按照協議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讓與人有關的工廠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5讓與人應為受讓人的培訓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讓與人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協議附件五。
6、6受讓人培訓人員在讓與人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讓與人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讓與人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讓與人應派槽代表與受讓人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協議工廠共同對協議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協議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協議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協議產品經考核后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協議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讓與人的責任時,讓與人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讓與人負擔,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受讓人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協議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讓與人的責任,讓與人必須賠償受讓人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讓與人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協議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人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人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協議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讓與人的責任,受讓人則有權終止協議。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讓與人還應賠償受讓人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人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協議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讓與人保證根據本協議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讓與人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人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讓與人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讓與人對協議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協議附件三。
8、4如讓與人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讓與人必須在收到受讓人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受讓人。
8、5如讓與人不能按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讓與人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人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協議總價的______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受讓人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讓與人罰款后并不解除讓與人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讓與人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人有權終止協議。在這種情況下,讓與人必須將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8、8按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由于讓與人的責任,協議產品第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協議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人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協議時,讓與人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人已付給讓與人的金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協議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人仍可以投產使用的,讓與人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人的損失:
a、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協議總價的_______%;
b、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賠償協議人門費總價的_____%;
c、協議產品的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
8、9協議產品考核合格后,讓與人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協議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讓與人保證是本協議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人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讓與人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人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對讓與人提供給受讓人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讓與人或第三方公布,受讓人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讓與人應對受讓人提供的協議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人的要求執行。
9、4本協議終止后,受讓人仍有權使用讓與人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協議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人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讓與人征收的與執行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稅費將由受讓人從本協議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讓與人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讓與人,讓與人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稅費由讓與人承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國政府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讓與人和受讓人均應遵守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稅法和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讓與人征收的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讓與人負有_______稅和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決定對讓與人負擔的_______稅和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協議附件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協議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協議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協議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議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個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3、1本協議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協議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協議。
13、3本協議有效期從協議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有效期滿后,本協議將自動失效。
13、4本協議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協議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協議用英文書寫,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協議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協議正文的附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理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協議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讓與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人:____________讓與人: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附件一協議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協議產品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四讓與人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讓人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讓與人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范例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與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有關讓與人轉讓給受讓人的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我行應讓與人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人的書面通知,說明讓與人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個月內,未能按協議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協議義務后十五天內,愿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人。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協議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后即告失效。
附件七受讓人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范例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貴公司(以下簡稱“讓與人”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人”)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人從讓與人引進的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為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號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我行應受讓人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協議總價的_____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即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協議總價_______%(百分之_______)已由受讓人事先支付給讓與人。
在讓與人按協議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人未能按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讓與人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讓與人的書面通知___天內,將受讓人應付給讓與人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__%(百分之___)的利息支付給讓與人。
按協議第_______條和第_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讓與人付給受讓人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人有權按協議第_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人支付完最后一筆付款后即告失效。
餐飲技術轉讓合同范本【篇5】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包括顯示器生產設備、注塑生產設備、供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后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余價款在 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后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設備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并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并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用于在設備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后用于在珠海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4、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設備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并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注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并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 交接驗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后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對象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后,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并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設備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后,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并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況: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臺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后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采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系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設備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條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系、通知與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 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采取書面形式,并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設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協議各方: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