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版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
在簽訂一份正確的合法的合同之后,雙方應該要去嚴格遵守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希望這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標準版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篇1
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20__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貨物是以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數量、金額等資料,由乙方對外付匯。
2、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向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3、 在貨物裝運前甲方應提前通告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手續。
4、 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貨物品質或數量與甲方訂貨不符,一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5、 進口口岸:以實際訂單為準。
6、 貨物運至進口口岸后由乙方負責安排貨物的清關、報檢等事宜,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7、 貨物到達進口口岸,辦理完所有清關手續放行后,乙方應將貨物完全原封不動的交與甲方。
8、 關于索賠:如外商不履行合同或不按期履行合同,延遲交貨,交付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條件,則甲方應于收貨后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交索賠證據,并授權乙方向外商提出索賠,進行和解;和解不成,由乙方代理甲方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切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履行進口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導致外商提出索賠,則乙方對外所承擔的一切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對外交涉提供依據,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9、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準版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篇2
代理方:
委托方: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口以下商品達成協議如下:
一、商品名稱、品質、規格、數量:
二、乙方保證于訂貨前將全部貨款的%(約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匯到甲方帳戶。其余的貨款,乙方在收到裝船通知后,在三日內,將貨款匯到甲方帳戶上。若在付款日前,乙方貨款未及時付給甲方,影響甲方對外支付貨款,乙方保證承擔甲方對內對外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貨物所有權和乙方%的履約保證金即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保留進一步的索賠權利。
三、甲方收取進口貨物代理手續費為1%,銀行費按實收。
四、甲方代理乙方對外簽訂進口合同、辦理對外付匯、報關、報驗。
五、乙方在貨船抵達目的港后三日內,將保險費、關稅和增值稅、報關報驗費、卸貨費、港雜費等的大約款付到甲方帳面,結算時多退少補。由于滯報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代乙方對外支付貨款時,按當日中國銀行外匯牌價折算。
七、如乙方發現貨物質量不合格、數量短缺(除合同規定溢短裝的百分比外),自貨物抵港之日起30天內,向甲方提出并提供國際公認有關當局的`檢驗證明書,以便甲方辦理對外索賠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對外代理合同號:。乙方應對貿易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屆時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另行協商達成的協議或辦法視為本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先友好解決。如協商不妥,請求法律解決。
十一、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一經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本協議正本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印章)
(印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標準版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篇3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于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ㄈ缥措姺?、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于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盡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后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并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后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文件按先付款,后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于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采用數據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數據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后,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
乙方:
標準版委托進口產品代理合同書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口 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甲方代理乙方進口以下商品:
1、 商品名稱:
2、 規格及數量: 總數量:
3、 產地:
4、 價格: 總金額:
5、 包裝:
以上條款最終以甲方對外欠約合同為準。
二、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對外簽署合同并向乙方提供合同副本。
2、收到乙方的開證保證金后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3、負責辦理代理進口報關、商檢及其他接貨手續,但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如需索賠,在收到乙方的索賠委托、依據及索賠費用后及時代理乙方按甲方對外簽署的合同規定向外索賠,索賠利益歸乙方所有,但代理手續費不做任何退回。
5、如乙方未按規定向甲方付清全款,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并自行處理貨物,以及向甲方索賠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
6、 及時向乙方通報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特別是貨物備妥期、裝運期、預計抵達情況,以便乙方及時做好接貨準備。
7、收到國外正本單據審核無誤后,及時向乙方結算。匯率以甲方實際對外付匯日匯率為準。
(二)乙方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全額%的代理手續費。
2、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作為開證保證金。
3、接受甲方采用的貨物進口標準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甲方代表乙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買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4、收到甲方交來的對外進口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同協議要求有不符點時,應在收到合同副本后三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甲方。否則,即視為乙方已承擔該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5、貨到目的港后,應積極配合甲方的港口貨運代理辦理貨物的交接事宜。乙方必須在貨到后天內向甲方交清貨物的全部稅款(進口關稅及增值稅)和港口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報關費、商檢費、港雜費、倉儲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及全部貨款,以便甲方放貨。
6、如果外商系乙方自己所定,如發生遲交貨或不交貨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追索,甲方協助。
三、索賠處理:
(一)甲方必須認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發現問題時,及時處理。凡屬于船方或保險責任的,應會同甲方在港口的貨運代理向有關責任方面索要貨損、貨差證明,通過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有關索賠手續。凡屬于國外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品質索賠,及時申請商檢,并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終了前15天將商檢證書送到甲方,以便甲方審核及時對外提賠。
(二)甲方必須積極辦理屬于發貨人責任的短重及/或質量索賠。甲方不承擔直接的賠償責任,但有義務代表乙方向國外發貨人提賠,并須據理力爭督促國外發貨人盡速理賠。甲方須及時向乙方通報對外索賠進展情況,并對此索賠案負責到底直至乙方同意結案為止。
四、爭議解決:凡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其它本協議未盡事宜,適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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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議,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進口貨物事宜.簽定以下協議: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以甲方的名義與國外出口商簽定進口貨物合同.乙方承諾承擔該進口合同下賣方的權利義務及其法律責任.
以T/T方式付款, 乙方應于提貨前5個工作日將貨款、銀行費用、關稅、報關費用、代理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支付給甲方,甲方在確認款項到帳后,開始辦理清關手續。
以L/C方式付款,乙方應于開證前一星期內將貨款的30%作為保證金支付給甲方。余款以及代理費應于提貨前2個工作日或信用證到期前一周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確認款項到帳后開始辦理清關手續,否則由此時間上產生的滯港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信用證到期前5個工作日,乙方余款沒有支付給甲方,甲方有權扣留貨物,并且可以做出拍賣貨物的決定以填補貿易上余款的空缺。
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成交, 由甲方對外付匯, 結匯方式是信用證或T/T,甲方收取進口發票金額的1.0%作為代理費,如是遠期信用證, 30天遠期甲方收取乙方發票金額的1.2%; 6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4%; 90天遠期以發票金額的1.6%計算作為代理費.
甲、乙雙方約定,貨物到港后,甲方負責準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辦理貨物的進口手續,其間所產生的清關費用、包括相應的關稅、增值稅、報關雜費、運輸費、倉儲費等由乙方承擔。如乙方需甲方代辦托運,其運輸費用也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運輸途中的損失責任。
代理貨物進口過程中,甲方只負責辦理進口相關手續,貨物的金額、品質、數量、交貨期限等方面的責任由乙方承擔。如果因貨值、貨物的品名、數量等原因造成報關的延滯,其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清關結束后,甲方及時將提單或提貨單據轉交乙方,由乙方自行提貨。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糾紛。
甲方有義務在每筆合同履行結束后,將費用支出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乙方,并根據乙方需要傳真相關付款憑證。雙方對支出款項無異議后,甲方將于提貨后一個月后向乙方支付傭金。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從簽定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