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質押股權合同通用版范文
公司質押股權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選篇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
公司質押股權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選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協議由簽約各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中國_______市簽署。
鑒于以下所述:
1._______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____鋼鐵')與______________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_______生物')業已于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書》。
2.《股權轉讓協議書》約定,_______鋼鐵將其持有之______________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稱'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轉讓予_______生物,股權轉讓價款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由_______生物分期向_______鋼鐵支付上述股權轉讓價款。
3._______鋼鐵擬以其在上述股權轉讓完成之前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質押予_______生物,為______________鋼鐵與_______生物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條款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基于以上鑒于條款所述,簽約各方經過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簽約各方
甲方:______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之股權
1.本協議所稱質押之股權是指乙方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
2.乙方保證對其持有的上述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與處置權。
第三條 關于股權質押
1.乙方承諾,乙方將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全部質押予甲方,以為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之《股權轉讓協議書》(以下稱'主合同')條款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提供股權質押擔保。
2.乙方承諾,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其合法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質押予甲方,且辦理完畢相關的登記備案手續。
3.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質押)處置其所持有的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4.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_______焦化召開任何董事會,乙方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相關的董事會決議,必須于會后及時提交甲方。
5.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基于其股東權利的行使,保證_______焦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利潤分配。
6.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在股權質押期間,甲方隨時有權要求乙方,基于乙方股東權利的行使,獲得_______焦化的章程、財務報表及其他相關公司文件。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1.質押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約定之乙方屆時應當履行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
2.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_______鋼鐵因違反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及因
上述義務履行而產生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 質押權實現
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
1、若乙方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處置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
2、處理質押股權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六條 質押權終止
本協議各方確認并同意,滿足如下條件之一,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
1.若乙方業已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上述主合同約定之人民幣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元)的股權轉讓預付款的償還義務,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2.若乙方另行向甲方提供了等值的、經甲方書面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并辦理完畢相關登記備案手續,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3.若主合同約定之主合同生效條款業已全部滿足,則本協議項下質押權終止,甲方應在辦理主合同約定之_______焦化_______%的股權過戶手續之前1個工作日,偕同乙方到相關機關辦理質押撤銷登記。
第七條 保證與承諾
1.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簽字人均已獲得必要的全部授權,并且本協議簽字時已經獲得己方必要的全部的批準或者授權(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批文、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批準或授權)。本協議簽字蓋章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以本協議未獲得批準或者授權而主張本協議無效。
2.甲乙雙方各自向對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不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
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協議的簽署未獲得必要的權力和違反其作為當事人的其他合同、協議和法律文本為由,而主張本協議無效或對抗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生效后,各方應積極履行有關義務,任何違反本協議約定及保證條款的行為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之造成的損失,并向守約方支付上述本協議之交易標的額之10%的違約金;損失的賠償及違約金的支付不影響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2.盡管本協議將于本協議約定之生效日期生效,但本協議雙方確認和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毀約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生效前應當履行的任何義務,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則該方應賠償其他守約方因本協議無法履行所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協議產生或與本協議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法律的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簽約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協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由中國上海市之人民法院管轄。
在訴訟過程中,對于本協議中不涉及訴訟內容的條款繼續有效,簽約各方必須繼續履行。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及解除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簽約各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解除。
2.本協議的變更與解除,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必須由簽約各方協商一致,訂立書面協議,并經簽約各方履行必要的簽字蓋章程序。
第十一條 簽署、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的生效,亦為本協議項下主合同的成立要件之一。
2.本協議已有規定的,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未作規定的,依據甲乙雙方簽署的其他相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協議、承諾、傳真等)執行。本協議各方在簽署本協議后另行簽署有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協議、承諾、傳真等)并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簽約各方協商解決,如經協商達成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項下'之日'包含行為日當日,本協議項下約定期間應自行為日當日開始計算。
5.本協議各方于本協議首頁端首及末頁末端所書地點、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6.本協議經各方簽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八份。
甲方(蓋章):______生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鋼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質押股權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選篇3)
甲方(出質人):_______乙方(質權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鑒于:乙方欲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及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最高額范圍內為借款人 向出借人 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最高額股權質押反擔保。依據我國《公司法》、《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及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協議并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 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質押人的章程、合同對質押人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有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財產
2.1 甲方將其在 公司享有的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2.3 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甲方為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借款擔保合同及本合同中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4.1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_______元)。該最高債權總額系指在本合同第五條所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內乙方為借款人在任一出借人借款提供的融資性擔保,因借款人可能不能及時清償給出借人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乙方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4.2 實行一次核定、周轉使用、隨用隨保、余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最高額決算期間和最高余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乙方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內容以乙方和借款人達成的相關擔保合同為準。
第五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5.1 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_______年,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每筆借款具體起止日以借款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上標注的日期為準,乙方債權為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因借款人可能不能清償給出借人而導致乙方向出借人承擔代償責任形成的對借款人的債權金額。
5.2 本合同簽訂后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并將上述該股權的《出質登記通知書》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甲方按期還款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借款人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 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委托擔保合同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確定。
7.2 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 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甲方償還借款所發生的費用。
8.2 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借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 借款擔保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 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五計算。
8.5 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 借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違約責任在本合同中依然有效。
9.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0.2 借款主合同、擔保合同無效,甲方承諾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以債務承擔的形式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1.1一致確認:本合同的簽訂不影響乙方獨立、自主的判斷是否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的權利。乙方是否為借款人向出借人申請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以雙方實際達成的具體《借款擔保合同》為準。
11.2一致確認:乙方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決算期內達成任何《借款擔保合同》所產生的乙方對借款人的擔保債權均屬于質押反擔保范圍。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1.1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當事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章):
乙方(公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公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質押股權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選篇4)
質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出質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一致,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擁有的股權,為按本合同(也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應的典當款(當金)。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數額(當金)及質押擔保期限
被擔保債權數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_______元。
質押擔保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實際期限以當票為準)。雙方以當票作為交付款憑據,典當具體金額、期限在雙方簽署的當票及續當憑證上予以確認,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由乙方申請、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當,續當期限以《續當憑證》為準,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續當期內繼續有效。
第二條 典當費率、利率
甲方根據國家商務部和公安部《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收取綜合服務費和利息,綜合服務費在典當時預扣,月費率按 計算;月利率按 計算。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質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綜合服務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保管費、處置費、過戶費等甲方實現債權和質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 出質的權利
乙方同意以_______出質給甲方。
第五條 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出質人對出質的權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3、出質的權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出質的權利不存在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形。
5、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出質事宜征得權利共有人的同意。
6、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繳納與出質權利相關的各項費用,履行各項法定義務,按甲方要求進行期限續展,維持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持續有效。
7、質權存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質人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1)出質的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或者其他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出質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出質的權利不存在其他影響甲方實現質權的情形。
9、出質人承諾股權所在公司除銀行征信系統可查的負債外無其他任何債務。
第六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于出質權利的從權利、孳息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財產和權利。
第七條 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1、出質人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相關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出質人交付的權利憑證。
2、需要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應與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或者其他法定出質手續,相關登記證明文件正本由質權人占管。出現質權轉讓或者其他需要變更登記的事項時,出質人應協助質權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質權存續期間,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出質權利贈與、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處分。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以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處分出質權利的,應將所得價款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質權存續期間,出質權利價值減少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質權人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1、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行使質權。甲方可以直接將出質權利兌現或變現,或者根據有關規定折價、拍賣、變賣出質權利: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
(2)債務人、出質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它解散事由;
(3)債務人、出質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出質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出質權利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訴訟、仲裁、查封、凍結、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出質人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7)出質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8)其他嚴重影響質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自身提供物的擔保),甲方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
第九條 權利憑證的返還
1、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應當及時返還出質人的權利憑證。
2、乙方應及時接收出質的權利憑證。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權提存該權利憑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導致權利憑證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并繳納綜合費,甲方均有權終止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還清全部貸款本金及息、費,并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罰息。
3、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按本合同所擔保債權最高余額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損失的,應同時給予全額賠償:
(1)未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權;
(2)未如實告知出質權利存在共有、爭議或者被申請撤銷、申請宣告無效、異議、查封、凍結、監管、訴訟、仲裁、掛失、止付等情況;
(3)未按本合同約定交付權利憑證、辦理質押背書或者登記手續;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處分出質的權利;
(5)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3、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債務如不按期還本付息,甲方有權聘請律師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為止。乙方須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律師費),律師費用的最低限額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的3%(百分之三)。
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的約定可重復計算。
第十一條 費用承擔
出質權利的鑒定、評估、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雙方簽署的當票(當票編號: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續當憑證》及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補充協議均為合同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當票、續當憑證、補充協議)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甲、乙雙方均自愿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若乙方未按期還款,甲方將依據公證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自愿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需要對質押權利進行公證、登記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證處和有關部門辦理公證和質押登記,則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質權人:_______出質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出質共有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質押股權合同通用版范文(精選篇5)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編號:_______《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費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作為質押擔?!,F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償還全部合同項下的金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乙方主張權利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萬元(占持股比例_______%)的股權及其派生權益。
(2)以上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系指質押物股權自身價值及其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和其他費用等償還的擔保。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前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股東會同意,并將出質股權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也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本息、罰息、賠償金、違約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和其他費用等。
(1)乙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約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乙方依法處置甲方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所得款項在清償甲方全部債務后的所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債務人繼續追索。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綜合費和其他費用等。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甲乙雙方對《借款合同》續期,則甲方同意本質押合同繼續有效,仍對展期后的《借款合同》提供質押擔保。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聯系方式
向甲方發送至:
通訊地址:
收件人:
傳真號碼:
向乙方發送至:
通訊地址:
收件人:
傳真號碼: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方式。甲乙雙方同意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辦理公證手續。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 甲方自愿直接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由乙方向公證機關提供欠款證明,公證機關依據乙方申請,在出具《執行證書》之前,以本合同約定的通訊地址或電話向甲方信函核實或電話(傳真)核實其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和質押擔保的事實,甲方應按照公證機關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公證機構的核實內容給予書面實質回應,否則視為對乙方的主張無異議,甲方負有對質押擔保責任已履行的證明責任。
若公證強制執行未能立案須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時,則甲乙雙方同意選擇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是所擔?!督杩詈贤返慕M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并蓋章且加蓋騎縫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登記機關壹份,交公證機關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簽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