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借款合同條例》和《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計(小寫)5000000元整,(大寫)伍佰萬元整;上述借款項用于經營周轉。
第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為叁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提供方式為下述第貳種方式:
1、現金交付;
2、銀行轉帳;
3、其它方式:。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借款的年息為__,折合月息為__,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計息,但不計算復利。如遇國家對利息作政策調整,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種方式:
1、仍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執行,不作調整;
2、對本合同約定的利息作調整,調整的標準為:。
第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還款方式采用下述第壹種還款方式:
1、一次性還款方式;
2、每月等額還款方式,每月還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須向乙方提供房產抵押作為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擁有的房產作抵押擔保,則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為丙方。
第六條抵押房產的具體狀況為:
1、房屋所有權人:
2、房屋座落:詳見清單
3、房屋所有權證號:詳見清單,房屋共有權證號:無,土地使用證號:詳見清單;
4、房屋建筑面積:詳見清單。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上述房產抵押時,房屋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七條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產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本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債務履行期限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條房產抵押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項下的房產價值(人民幣)計(小寫)5000000元整,(大寫)計伍佰萬元整。
第十條
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在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履行了還款義務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注銷登記;如經甲、乙、丙叁方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的,抵押雙方當事人在簽訂變更協議后之日起五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產抵押權變更登記,雙方應當相互協助并保證各自的手續證照齊全。
第十一條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產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責任、意外損毀和滅失的法律責任及押權滅失的條件進行約定: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二條甲、乙、丙三方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全面、準確地履行義務,如有違約者,叁方約定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所借款項,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還款義務,如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使用、歸還所借款項義務,甲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上述抵押房產歸乙方所有。2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2、乙方必須保證于20_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貸款,乙方承擔下列違約責任: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費用如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
3/丙方必須以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為甲方借款依法承擔抵押報保責任,否則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對違約責任未作約定的從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三條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杭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照國家、省和本市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丙叁方簽章后成立。
第十六條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共同至杭州市房產管理局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權登記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資金。
第十七條
強制執行公證:本合同應當辦理強制執行債權文書公證,費用由甲方負擔。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償還本金、利息和違約金義務,乙方有權直接向拱墅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或變賣抵押物優先受償,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執一份,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地點為杭州市,受簽訂地法院管轄。
甲、乙、丙叁方自愿簽署本合同,并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包括權利、義務和責任條款)的法律意義均有準確無誤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證本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并愿意對因本合同條款不實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債務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整(¥ )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 年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的償還:
1、還款方式的選擇:___________利息按月結清,月初支付當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結清。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結清本金和利息。
2、乙方在清償借款后甲方應當歸還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據。
3、如推遲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滯納金千分之三。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評估費等)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乙方將其名下的'位于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的全部價值/剩余價值作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該房屋產權證號為: ,面積: 平方米,房產價值/剩余價值為:__________ 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數額為: __________元人民幣。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第七條 本抵押所擔保的主債權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約定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甲方實現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
第八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
第十條 其他條款: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份各執一份,抵押登記機關 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日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3】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與借款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借款合同,乙方為借款合同的出借人,甲方為借款合同的擔保人,鑒于三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甲方為擔保借款人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房產的具體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的房產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款為____萬元整(大寫:____)
第三條 抵押合同簽訂 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由____(甲方、乙方)保管。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根據甲方、乙方以及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當借款期滿借款人不能還清本息的',乙方有權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按照市場實際評估價格進行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如扣除以上欠款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的,乙方仍可根據借款合同借款人追索欠款。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向擔保財產所在地或擔保物登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4】
出讓方(甲方):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轉讓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協議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位于 路 號的房地產,并包括該區內的建筑物
附屬及配套設施(附配套設施清單)。產權證號為 字第 號。整個產權 建筑面積約為平方米(最終面積以房管局實測面積為準)。甲方按現狀交付本合同標的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承擔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全部房地產權的轉讓價格為單價 元每平米,總價為為 元整(¥ 元)。
最終總價以房管局實測面積計算的總價為準,交款金額多退少補。
2、房地產產權買賣的契稅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辦理產權中的測繪費由甲方承擔,其他費用等按政府的現行規定各自承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按約定按期將轉讓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甲方指定的開戶銀行:
帳號:
1、首期付款:自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協議轉讓總價的,即人民幣 元整(¥ 萬元)。
2.、最終付款:乙方于年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轉讓金的%,即人民幣 元整(¥ 萬元)。
第四條 產權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內,向乙方交付房產的有關項目資料復印件。
2、甲方收到乙方最終付款后的三天內,向乙方交付相關的全套資料及房產,此時視為交接完畢。
第五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違約處理。逾期在30天以內,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五的違約金,本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乙方所交款項中按合同總價的15%視為定金沒收。
2.、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房產或相關手續的,按逾期違約處理。逾期不超過30天,自本協議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產權轉讓款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逾期超過30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第六條 其他責任
1、甲方保證轉讓的房地產權沒有糾紛,轉讓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因甲方不配合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作相應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受讓房地產而支付的資金為乙方正當合法所有,并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變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協議辦理房地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協商處理善后事宜。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及買賣合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協議共 頁,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 讓 方: 受 讓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5】
(抵押登記專用)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電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詳情
第二條 抵押詳情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2、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并愿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 乙方(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主債權和房屋最高額抵押合同
(最高額抵押登記專用)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為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抵押權設立登記,經過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詳情
第二條 抵押詳情
第三條 特別約定
1、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僅為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用的主債權及抵押合同。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不作他用。其他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2、雙方共同承諾: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條填寫的內容真實、準確。如有虛假或不準確,雙方自行解決爭議并愿意承擔申報不實的法律責任。
3、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與抵押當事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房屋登記機構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或公章): 乙方(簽字或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簽字):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6】
抵 押 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房屋產權抵押合同協議書【篇7】
高抵字(________)第________號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1)
住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2)
住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3)
住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各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本金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的全部金額。
(1)抵押權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與債務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務具體包括人民幣貸款、應付款保函、擔保等。
(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的債權本金及其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尚未受償本金:________________
(表中欄目不夠填寫而增加的附表,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擔保等其他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生的業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等情況。
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2)抵押人改變資本結構或者經營體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等;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第七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抵押物的保險
1、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并指定抵押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與抵押權人保管。
2、保險費由抵押人承擔,抵押人應按時足額繳納保險費,并履行保險合同(含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下同)項下的其他義務。抵押期間,抵押人未按約繳付保險費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墊付或者辦理保險(續保)手續,相關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3、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單方或者與保險人協商變更、解除或者終止保險合同;不得放棄保險金請求權或者向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4、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抵押人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及抵押權人,并負責索賠事宜。抵押人未及時通知或者索賠,造成抵押權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登記
1、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或者其他權利證書由抵押權人占管。
2、抵押期間,如需在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抵押人應及時到有關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3、抵押期間,抵押權人依本合同約定轉讓最高額抵押權的,抵押人應當協助抵押權人、受讓人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條抵押權的轉讓
1、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2、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后,抵押權人轉讓部分債權的,有權不轉讓相應的抵押權。
第十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確定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
1、債權確定期間屆滿。“期間屆滿”包括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的情形。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義務或者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抵押權人有權宣布債權確定期間提前屆滿。
2、法律規定債權確定的情形。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實現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并可以與抵押人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擔保的債權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于歸還本金、利息、罰息、復利或者費用等:
(1)任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期限屆滿”包括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以及抵押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者主合同的約定宣布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到期的情形;
(2)債務人、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其他解散事由;
(3)債務人、抵押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或者裁定和解;
(4)債務人、抵押人死亡、被宣告失蹤或者被宣告死亡;
(5)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6)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抵押人未按抵押權人要求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8)抵押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
(9)其他嚴重影響抵押權實現的情形。
2、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兩個以上物的擔保人的(含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抵押權人有權就其中任一或者各個擔保物行使擔保物權。抵押權人已經選擇某一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債權的,也可同時主張通過其他擔保方式/擔保物來實現全部或部分債權。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1)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2)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3)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