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合同通用版范文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并以自有船只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__元,大寫:__。
2.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__%,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后,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__/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船舶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船舶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復印峻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船舶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并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船舶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委托書》。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委托書》處置抵押船舶。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八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余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章)
乙方:(出借人)(章)
年月日
船舶抵押合同通用版范文(篇2)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船舶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名稱:__,車號為發動機號為:__。上述抵押的船舶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抵押期限、抵押款。抵押期限為__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抵押款為__元整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抵押情況聲明,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抵押情況聲明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廈門市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直接過戶至乙方名下(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第一審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抵押權人:
年月日
船舶抵押合同通用版范文(篇3)
賣方:
買方:
第一條賣方依法出賣具備以下條件的舊機動車:
號牌號碼: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最近一次年檢時間:年月。
行駛公里數:萬公里。
第二條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萬元;大寫元整。買方應于年月日在買方住所地同賣方當面驗收船舶及審驗相關文件,并以現金的方式自驗收、審驗無誤之日起當天內向買方支付全部車款。賣方應在收到車款后當天內交付船舶及相關文件,并協助買方在允許辦理船舶過戶時30日內辦理完船舶過戶、轉籍手續。船舶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負擔方式為全部由買方負擔。相關文件包括: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稅訖證明、船舶年檢證明、保險單各一份。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賣方應保證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置權,且該車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2.賣方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文件真實有效及其對船舶的陳述完整。
3.買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收船舶及審驗相關文件,并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4.賣方收取車款后,應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5.買方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共同辦理船舶過戶、轉籍手續。
6.船舶交付后,因船舶使用發生的問題由使用者負責。
第四條違約責任
1.第三人對船舶主張權力并有確實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船舶或相關文件的,應每日按車款2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因賣方原因致使船舶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返還車款并承擔一切損失;因買方原因致使船舶在允許辦理期限30日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返還船舶并承擔一切損失。
第五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未果,在船舶抵押借款咨詢服務平臺中,宜車貸是少數全面提供二手船舶抵押貸款、船舶變現、二手船舶典當、船舶質押貸款、資金周轉、融資貸款咨詢服務的平臺。客戶可用自有機動船舶的所有權為抵押,獲得便利快捷的短期融資,期限靈活,費率合理。目前有GPS不押車及押車兩種服務模式供選擇。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尋求保護。
第六條
買賣雙方其他約定事項船舶自交付之日起,船舶的全部產權歸買方所有。
此協議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蓋章、簽字后即生效。
賣方(章)
買方(章):
地址:
地址: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船舶抵押合同通用版范文(篇4)
船名:龍貨408 總噸位:480噸
船舶種類:貨輪 凈噸位:268噸
船籍港:佳木斯 總長:56米
航區:B級 船寬:10米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龍貨408輪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并由賣方向買方移交所有船舶檔案后,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船舶交接
雙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現有狀況進行交接。
六、債務
甲方應保證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七、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后,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
八、登記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如有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船價10%的違約金,并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并采用書面形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以文本標注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簽約地: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或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船舶抵押合同通用版范文(篇5)
甲方: (以下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 (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水上運輸事業,提高社會船舶經濟效益,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特訂立本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屬于楊兵個人所有的甲板機動貨船(船號: )總長 米,最大寬度米,深 米,船舶出售給乙方,價格為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00)。
二、經雙方試航檢查,交船前機器及軸系推進器運轉應正常,如有故障及損壞由甲方維修,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船上設備及配套設施,甲方不得拆走,船上工具全部交給乙方,如有00缺少,由甲方賠償。
四、甲方必須將船護送到漢口處交接,船到漢口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伍仟元,甲方應同乙方一起到船籍港湖南張家界港航局地方海事局,船舶掛靠的 船務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所有證件船籍港、船名、船號不變,只變更船舶所有權人名稱,將楊兵改為陳記柱)。甲方須提供該船舶的全部有效證件(船舶所有權證、國籍證、船檢證、最低配員證、安檢證、防油污證、遷證簿、遷證卡、營運許可證、營運證)甲方保證該船沒有任何抵押,并有建造圖紙,能入海事網。在所有證件過戶改名、年審費用及船舶交易等費用由乙方支付人民幣兩仟元封頂,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負責全額支付。
五、該船掛靠湖南張家界 船務公司,甲方須提供公司出具的所有權 屬楊兵個人所有的證明,將所有證件過戶給乙方陳記柱后,船務公司同樣出具該船所有權屬陳記柱個人所有的證明后,乙方一次性將買船款由網銀打入甲方帳戶,甲方憑手機收到收款短信后,開具收據給乙方。
六、該船交易前所有債權、債務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自己承擔或處理,與乙方無關,該船手續交接完成后,乙方在營運中由于甲方(或以后)與他人的債權債務及其他糾紛影響乙方船舶正常運轉,應由甲方解決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1000元/天)。
七、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日
船舶抵押合同通用版范文(篇6)
賣方:
買方:
買賣雙方就有關“____________________”船的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船舶
船名:__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__
建造年份:__________________載重量:__________________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的“__________________”船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為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后,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并由賣方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完畢,所有船舶檔案移交給買方后,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看驗船
賣方應為買方安排看船。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盡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并確定具體的看船時間和地點。
賣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為買方安排了看船時間。
六、船舶交接
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移交船舶期限:簽訂交接協議后賣方應及時將船舶移至交船地點。
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七、備件
船舶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工屬具由賣方按船舶現狀移交給買方。
船上氣脹筏、救生浮具、救生衣及通導設備歸買方所有。
八、債務
在交船時,由賣方向買方提供提供擔保書,擔保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并承諾,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九、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后,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十、 登記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一、買方違約責任
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10%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定金后,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并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定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十二、賣方違約責任
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或未能辦理船舶注銷手續,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應在三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按年利率10%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定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我國的有關法律進行仲裁。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本合同未盡之事宜,買賣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