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版財務稅務代理合同
2023最新版財務稅務代理合同(精選篇1)
委托方(甲方): 北京市 地方稅務局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代征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與北京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定的《關于委托代征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地方各稅的框架協議》,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起代征甲方所管轄的采用定期定額方式征收管理的個體工商戶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其他地方各稅費。具體情況按甲方提供的應征稅費信息確定。
二、本協議所規定的代征程序為:
1.甲方在每月月末最后一個工作日,向乙方提供應征稅費信息;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應征稅費信息,于次月5日和15日(遇節假日順延,具體日期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提供的扣款日期表為準)分兩次扣款,對扣款成功的,乙方應開具稅收繳款書,并負責將稅收繳款書交付個體工商戶;
3.乙方應于扣款當日及時將稅費足額繳入國庫,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及時入庫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應于扣款次日將扣款成功及不成功的信息反饋甲方;
5.對乙方每月15日扣款不成功的,由甲方負責征收相關稅費入庫。
三、甲方應按季度向乙方支付實際代征稅款1%的委托代征手續費。乙方于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甲方報送《手續費支付信息表》,甲方經審核無誤后,按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手續費。對不能及時支付的,應予說明,并在一個季度內結清,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向乙方發放委托代征證書;
(二)向乙方提供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并對代征人員進行必要的政策輔導;
(三)按雙方確定的'格式、內容、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提供應征稅費信息;
(四)按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委托代征手續費;
(五)答復乙方在代征稅費工作中的業務問題;
(六)相關稅收政策發生變化或調整時及時通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修改協議書的相關條款或重新簽定協議書;
(七)對乙方代征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或暫停其委托代征權利:
1.乙方發生合并、分立、停業、注銷、吊銷、解散、撤銷、破產等情形的;
2. 乙方未按照委托代征稅費協議書規定辦理代征業務的;
3. 乙方不征或少征稅費的;
4. 乙方故意刁難納稅人或者濫用職權多征稅費的;
5. 乙方未經甲方批準,擅自擴大或超范圍代征稅費的;
6. 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或暫停代征關系的。
(九)通知納稅人到乙方開立結算賬戶并辦理委托扣款手續。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協議書的規定依法代征稅費;
(二)要求甲方按照協議書的規定支付委托代征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的文件,接受甲方的政策輔導;
(四)依據甲方提供的應征稅費信息按雙方約定的時間扣款;
(五)在扣款次日向甲方反饋扣款信息;
(六)因乙方的機構調整,導致個體工商戶的銀行帳戶信息發生變更的,乙方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反饋甲方。
(七)設置代征稅費帳簿,逐筆記錄代征稅費;
(八)按照甲方要求報送有關資料;
(九)按規定的期限將稅費劃繳入庫;
(十)乙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代征稅費;
(十一)乙方不得從代征稅費中坐扣手續費;
(十二)接受甲方監督、檢查;
(十三)發生合并、分立、停業、吊銷、解散、注銷、撤銷、破產等情形的,及時向甲方報告,并就委托代征事項做結稅結票處理。
(十四)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涉稅信息予以保密,并承諾不把該信息用于本協議規定以外之任何目的;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以前,不公開披露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從甲方獲得的任何信息;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決不復制此類信息的任何文件或圖樣。
六、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書規定未征或少征稅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追繳未征、少征的稅費及滯納金。乙方未能在限期內追繳稅費和滯納金的,由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二)乙方不按協議書規定期限解繳稅款入庫的,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解繳,并從逾期未繳之日起至稅款繳納之日止按日支付未按期解繳稅款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三)乙方違規多征稅費,造成納稅人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甲方有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乙方的責任。
(四)因甲方未及時履行商定的事項而使乙方無法正常履行代征稅款義務時,乙方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協議期滿未重新簽訂代征協議的,代征協議自動順延一年。協議期滿前30日,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發出不再續簽協議的書面通知。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或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
九、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最新版財務稅務代理合同(精選篇2)
甲方(即委托方):
乙方(即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需要,委托乙方代理建帳、記帳及申報納稅業務。經雙方代表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業務范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的經濟業務進行代理建帳、記帳及申報納稅。
2、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的責任是:依法經營,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甲方的義務是:
1)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
2)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3)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費用;
4)為乙方派出的代理業務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5)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的責任是:按照國家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和其他會計法規的要求為甲方代理建帳、記帳,按稅法的規定及時申報納稅;并在依法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利益;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
乙方的義務是:
1)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會計核算制度;
2)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3)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4)定期向甲方報告核算結果和報送會計報表,并向稅務機關提供稅務資料;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提供財會方面的信息咨詢服務;
6)對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嚴加保守,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外泄露;
7)如發現甲方在經營中有出現重大失誤的可能性,或帳務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甲方。
4、雙方約定的代理費用收取方式、時間、標準:
5、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甲乙雙方對其他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業務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恰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
3)由于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代理工作的如期完成,甲乙雙方可要求變更約定事
4)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
7、付款與合同生效:
簽約之日起預付定金人民幣_元,半年預付或全年預付本合同款項;乙方收到定金之日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僅對所收到的款項所對應的義務承擔責任。
8、甲乙雙方的法律關系為委托代理關系,若甲方逾期不能支付后期相關費用,則乙方有權停止代理事宜,并通知甲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最新版財務稅務代理合同(精選篇3)
甲方: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財務記帳及綜合類涉稅事項。
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費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為甲方提供財務代理。
乙方委派_________為甲方服務。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共計為人民幣元/月,服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一周內將服務費付清。
二、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建立和健全企業管理制度,依法經營,保證資產的安全完整,保證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準確和完整;
(2)安排專人負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來單據,并定期與乙方提供的帳面數相核對;
(3)及時為乙方提供會計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資料和其它有關資料,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4)做好會計憑證傳遞過程中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地支付代理記賬費用;
(6)為乙方派出的代理記賬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稅務代理試行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代理記賬和辦理涉稅業務;
(2)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和管理需要,設計相應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
(3)設計會計憑證傳遞程序,做好憑證簽收工作,指導甲方妥善保管會計案,并在合同終止時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4)按有關規定審核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冊,及時編制會計報表;
(5)解釋說明甲方提出的有關會計處理、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的原則問題;
(6)對甲方提供的不實原始憑證或授意做出的不當會計處理,有權予以拒絕并保留向有關部門反映的權利;
(7)對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業機密和會計資料嚴格保密。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如有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若因為乙方服務質量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經乙方確認并同意終止合同后,乙方將剩余服務費用退還甲方。
若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視其違約,不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實,涉稅文件處理不當,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5)乙方對上述責任事項享有最終的說明解釋權。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最新版財務稅務代理合同(精選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簽訂稅務代理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稅務代理范圍為:(可選擇)
(一)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手續;
(二)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三)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四)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手續;
(五)制作涉稅文書;
(六)審查納稅情況;
(七)建帳建制,辦理賬務;
(八)稅務咨詢、受聘稅務顧問;
(九)稅務行政復議手續;
(十)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稅務代理的方式為:全面代理、單項代理或臨時代理、常年代理。
稅務代理的期限為:受托人應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該委托項目。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并另行簽訂。
三、稅務代理資質要求
(一)從事執業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業務在2年以上的;
(二)從事稅務行政訴訟業務2年以上的;
(三)從事稅務代理業務2年以上的;
(四)在稅務部門連續從事稅收實務工作15年以上,并已不在稅務部門擔任職務的。
四、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
2、上述費用按_________方式支付,自約定事項完成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畢。
3、如委托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托人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托人。
4、受托人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系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委托人同意并由委托人主持;該應酬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5、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受托人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委托人應在了解實際情況后,與受托人協商酌情調增代理費用。
6、受托人去委托人現場辦公或為委托人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委托人負擔。
7、到外埠為委托人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委托人負擔。
8、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提供不屬于本協議的服務范圍的服務,需另行按有關規定單項收費,受托人優先辦理,并予以收費優惠。
五、委托人義務及責任
1、委托人應積極配合受托人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委托人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受托人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會計憑證、帳冊、報表及其他涉稅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受托人工作造成重復,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委托人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
如果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委托人負完全責任;這些書面資料,僅限于前述委托項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委托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委托人不得授意受托人代理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4、委托人應按照約定的條件,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不按約定時間支付的,應按約定代理費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5、由于委托人未及時提供真實的、完整的、合法的生產經營情況、財務報表及有關納稅資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誤的,由委托人承擔責任。
四、受托人義務及責任
1、受托人有權根據代理業務需要,查閱被代理人的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查看業務現場和設施。
被代理人應當向代理人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
2、受托人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訂購或查詢稅收政策、法律、法規和有關資料。
3、受托人對被代理人偷稅、騙取減稅、免稅和退稅的行為,應予以制止,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
4、受托人在從事代理業務期間和停止代理業務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業務而得知的秘密。
5、受托人接受委托后,應及時委派代理人員為委托人提供約定的服務。
6、受托人未完成協議約定事項的,不收取代理費用。
7、受托人遵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依法代理委托事項,保護委托人合法權益;
8、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人代理事項。
9、受托人應根據委托事項的復雜難易程度及稅務代理執業人員的經驗、知識等情況,將受托業務委派給具有勝任能力的稅務代理執業人員承擔。
10、根據委托人的受權和工作需要,承辦的執業人員應對委托人提供的情況、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進行驗證、核實。
11、執業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進行代理或末按協議約定進行代理,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由受托人和執業人員個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2、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在委托事項實施完畢后,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以經過核實的數據、事實為依據,形成代理意見,出具稅務代理工作報告。
13、受托人應當為委托人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保證稅務代理檔案的真實、完整。
14、受托人不得對委托人實行價格歧視。
15、受托人不得超出指導價浮動幅度制定收費標準。
16、受托人不得自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
17、受托人不得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18、受托人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服務并收費。
五、違約責任
(一)受托人違約責任
1、超越權限處理委托事務的責任。
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擅自轉委托的責任。
受托人違反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未經委托人同意而擅自轉委托,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應對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是,在緊急情況下,委托人為維護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轉委托的,受托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擅自變更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責任。
委托人違反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的義務,擅自變更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對委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但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4、對次受托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的責任,受托人經委托人同意而轉委托的,如果對次受托人選任不當或者指示不當,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受托人應對次受托人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交付財物及轉移權利義務的責任。
受托人未將處理事務取得的財產或者權利及時轉交給委托人,因此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委托人違約責任
1、違反費用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如果委托人違反了這一義務,則應當向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報酬支付義務的違約責任。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應當向其支付報酬。
因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終止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相應的報酬。
如果委托人違反此義務的,應向委托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合同變更、解除
1、協議簽訂后,雙方應認真按約履行,不得無故終止。
如有特殊原因確需終止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
2、協議履行中如遇情況變化,需變更,補充有關條款的,由雙方協商議定。
七、合同終止
1、稅務代理委托協議約定的代期限屆滿或代理事項完成,稅務代理關系自然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稅務代理執業人未按代理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
(2)稅務師事務所被注銷資格;
(3)稅務師事務所破產、解體或被解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在代理期限內可單方終止代理行為:
(1)委托人死亡或解體、破產;
(2)委托人自行實施或授意稅務代理執業人員實施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經勸告不停止其違法活動的;
(3)委托人提供虛假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會計資料,造成代理錯誤的。
4、委托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終止代理行為的,提出終止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終止的具體事項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聲明及保證
委托人:
1、委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委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委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委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受托人:
1、受托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托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受托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受托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一、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合同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四、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效力
稅務代理委托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時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護。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受托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