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 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 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余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后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現托付乙方指派的律師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關非訴訟法律事務。
二、甲方托付乙方律師的具體法律事務為:_________________
1、略;
2、略;
3、略;
4、略。
三、甲方應如實反映事情,提供材料配合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應積極履行職責,依照法律和事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甲方接受于簽約后就上述托付事務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共 人民幣。上述費用別包含乙方到廣州外辦理上述托付事務的差旅費和有關雜費。乙方在甲方支付費用后開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托付,應支付雙方約定的律師費,并別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律師費。
六、乙方無故終止代理,應全額退還甲方已交付的律師費。
七、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應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單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晰了解上述每一條款的確切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3
甲方:____
代表人:____
乙方:____
代表人: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
乙方聯系人:____
傳真:____
電話:____
電子郵箱:____
委托人須知
尊敬的委托人:____
感謝您選擇本律師事務所,并委托我們承辦您的法律事務,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為了更好地維護您的合法權益,也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師工作,特提請您注意如下事項:____
一、任何案件無論您選擇訴訟還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風險。包括案件雖然贏了但您的權利最終無法實現或者審理期過長、無法執行等。在簽訂合同前律師會向您提示法律風險。
二、您作為委托人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和決策。根據律師的意見、建議和風險提示做出的您的決定。案件結果非因律師錯誤運用法律或失職行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擔。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師辦理案件時,請注意應與本所簽訂委托合同,而不是與律師個人簽約,法律合同應當蓋有所章;交納律師代理費時,律所應當向您出具正式發票。承辦律師無權私自收案、收費和向委托人做出單方承諾。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況應當真實,要求律師辦理的事項應當合法;承辦律師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盡職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承辦律師不得對案件處理作出任何承諾。
五、遇有下列情況,律所不予退費:____①律師完成委托事項,委托人以結果不滿意或律所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②律師已經開庭,委托人撤訴或對方撤訴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師的原因,委托人無故終止合同的。
六、你在繳納代理費外,還要承擔其他辦案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復印費、打字費等)有兩種交納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費名義交至律師所,由律師所出具正式發票;二是以實報實銷方式與承辦律師自行協商處理。
七、律師接受您的證據原件您應當索要收據。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過程中承辦律師有任何違規行為,或者您有任何疑問或意見,請與本律師所聯系,電話:______
請您確認上述事項后再簽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確認:____我已了解須知中所提示和說明的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4
委托方:____
編號:____
代理方:____
簽字地點:北京
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達成協議如下:____
一、委托代理項目:____
貿易代理
二、財務結算:____
1. 在貨物進口到達北京機場或其他口岸海關之前,委托方應按代理方的付款指示將國際運保費(預算額),進口稅款(預算額),進口雜費(預算額)及時支付到上述代理方指定的賬戶,以便代理方及時辦理進口清關事宜。
2. 代理方將上述第四條規定的代理事項全部處理完畢后,根據進口項目發生的實際稅、費向委托方提供相應的憑證,并與委托方做財務結算。
三、責任劃分:____
1. 鑒于代理方與委托方之間系委托代理關系,外貿合同對代理方沒有任何約束力。在外貿合同的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和糾紛,代理方沒有任何責任和義務。收貨時,任何貨物的異常狀況和代理方無關!
2. 代理方在完成其代理事宜過程中,需要由委托方提供的材料及文件,委托方應及時向代理方提供并保證提供材料的.真實和有效性。若委托方未能及時按照上述規定向代理方支付相應款項或未能向代理方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和文件而造成的額外費用(如清關不及時的罰款或其他滯納金等)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委托方自身承擔。若因代理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額外費用、損失或其他連帶法律責任,由代理方自身承擔。
3. 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未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代理方應:____
(1)除委托事項外,不得為委托方代理其他事項或以委托方名義允諾或解決其他事項;
(2)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料文件等所有信息應采取合理適當的保密措施,未經委托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代理事項之外的用途。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保留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5
委托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 (以下簡稱乙方)
定義:風險代理,是指受理案件后律師事務所暫不以現有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律師服務費的收取以附加的條件是否實現為收費依據,風險由律師事務所與當事人共同承擔的案件代理方式。
一、委托標的:甲方與就民間借貸糾紛(訴訟金額約10萬元)一案,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師: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丁烈鵬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訴訟的代理人。
三、代理權限:經甲方另行書面特別授權后,乙方有權代為主張、變更、放棄或承認訴訟請求,進行調解及和解,撤訴,提起反訴或上訴;代為放棄、變更民事權利,代為申請執行,執行和解、申請執行中止、終結,代為收領執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權限性質經雙方認可屬不可撤銷之委托。
四、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協議簽署時業已掌握的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材料復印件,并保證與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師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案代理。
2、出現調解、和解情況的,應及時將是否同意調解、和解的決定通知乙方;
3、甲方決定撤訴或轉讓債權時,按照律師收費標準繳納律師費不再執行風險代理收費;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代理費。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自己的法律專業知識起草本案必須的法律文書并在甲方認可后呈送相關部門。乙方應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按照本合同約定處理本案而取得的財產,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納的律師費和乙方律師因處理本案而墊付的費用。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杜福祥經濟詐騙、甲方與黃偉借貸糾紛兩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在甲方與兩案的一審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特別授權。
三、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律師完成代理訴訟活動。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并按乙方律師要求的期限,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材料及證據線索,并保證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完整。
四、訴訟中所需要向法院交付的費用及與案件相關的各種鑒定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本案實行風險代理。經協商,甲方向乙方繳納代理費的為:
1、甲方先支付給乙方律師人民幣五千元作為乙方承辦律師的前期辦案費用,該款項屬乙方承辦人為甲方代理所需之基本的文件打印、交通、住宿、餐飲、通訊費、訴訟費及與代理活動相關的其他支出(在扣除該費用后,剩余款項計入代理費,即使敗訴也不予退還)。該費用也包括甲方對乙方律師前期代理活動所付出勞動而實施的補償。
2、代理費兩萬元實行勝訴(即為乙方通過和解、訴訟追回款項十五萬元)為標準的風險代理收費制,如果不能達到十五萬元,甲方按所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追回款項的15%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約定的代理費由乙方在收到該兩案(通過和解、法院執行)所追回的款項中予以扣除。如案件敗訴,則甲方不必支付任何代理費給乙方。
六、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協議,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承辦律師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委托代理合同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方因與 訴甲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現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及《律師條例》的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事項與權限
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參與該案的法律事務。
具體代理權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權委托書》為準,《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附件。
上述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法律事務,乙方指定律師作為代理人具體操辦。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托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征得甲方同意。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并保證上述文件資料真實、有效、合法。
2、依照本協議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律師(或律師助理)應當根據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代理權限認真負責地辦理上述案件的再審代理等法律事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律師執業紀律和怠于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為;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在辦理委托事項期間及委托事項辦理終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并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將來的工作計劃,如有任何突發事件應隨時通報甲方。
5、乙方需指派甲方選定的律師構成乙方的一項合同義務。
第四條 律師費用
甲方按商業險保險金額人民幣100萬元扣減甲方商業險實際賠付金額的余額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費計算。依據本所已與貴司簽訂的總委托代理協議約定的內容,甲、乙雙方確認本案一般代理費一審為3500元,二審按一審金額的50%收取。律師費支付至下列帳號:
戶名:
開戶行:
帳號:
乙方可以通過和解以及法院調解、判決等方式進行代理工作,甲方在該案判決結案或者和解、調解協議簽署后五日內按照上述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乙方進行調解、和解應當征得甲方同意。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工作費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與索賠
1、乙方消極履行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代理義務及約定,致使甲方的權益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退還已付的律師代理費用。
2、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隱瞞實情的,有權終止代理。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任何因本協議的規定引發的糾紛,應先由協議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至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中所有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被解釋為本協議之組成部分,或構成對其所指示之條款的限制。
3、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