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合同
擬定一份合同,要明確合同的具體履行方式和期限,包括交付方式、付款方式、履行期限等。這里提供優秀的委托代理合同,方便大家寫委托代理合同參考。
委托代理合同篇1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運單后,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系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稅票。甲方收到發票后,15天內付于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所開發的“南和城”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務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開發的“南和城”沿街層商業,招商面積為: 平方米進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務。
二、服務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招商代理服務,委托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止,計劃招商完成時間在20__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的招商代理服務權再委托給第三方進行。
三、收費標準:
甲乙雙方商定,收費按兩部分計算:
第一部分為招商服務費為每月50000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簽定后三日內支付首月服務費,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當月服務費,至20__年12月31日止,共計11個月55萬元人民幣;
第二部分為招商傭金,按甲方與商家簽定的《租賃合同》計算2個月的平均租金作為乙方的招商代理傭金,在甲方與商家簽訂《租賃合同》后支付給乙方。
說明:此服務收費僅為乙方的項目服務費用,不包括項目廣告宣傳媒體的制作費用及相關重點商家的公關費用。
四、招商代理服務內容
1、市場調研分析與定位
2、項目發展戰略規劃
3、商街業態平面布局及規劃
4、招商流程策劃及管理
5、經營商家的尋找、洽談、合同簽訂、進場等
6、商街CIS形象策劃
7、廣告宣傳策劃及工作內容
8、招商活動建議與組織實施
9、工程變更的具體內容
10、其它相關的經營管理建議
五、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項目合法建設的一切相關證照資料及必要的文件。
2、負責跟有關單位協調與招商、開業等相關的有關事宜。
3、負責該項目在招商采購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關費用)。
4、審定批準項目策劃方案與市場推廣執行方案(包括租賃價格與條件)。
5、審定批準廣告策劃、設計及發布方案,并支付廣告費。
6、負責辦理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及其他進場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賃保證金、租金等有關手續。
7、甲方應保證其擁有所委托招商商場房產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責任而引起該物業出現產權、入住(開業)期、工程質量或承諾的條件貨不對版等糾紛,其后果由甲方承擔。
8、負責協調物業公司與未來進場經營者的關系。
9、招商期間,甲方應提供乙方辦公場所及設備。
10、甲方嚴格監督乙方招商工作進度及規范招商行為。
11、按時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務費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雙方確定后,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的招商推進。
(二)乙方責任
1、市場分析:商圈界定、消費者傾向調查、競爭店分析。
2、業種選擇:商家組織規劃、各業種營業面積分布與組成。
3、廣告企劃:企劃VI手冊、開幕前、中、后期促銷計劃。
4、招商洽談:招商策劃、籌備與執行,全面負責商家洽談等具體工作。
6、協助甲方簽訂《商場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駐服務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8、按計劃進行招商工作推進。
六、乙方項目組人員構成
項目總監1人,項目經理1人,招商人員3人,企劃人員1人,平面人員1人
七、招商目標
至20__年12月,完成招商總面積的90%;在交付使用后三個月內進場試營業。
八、其它事項
1、如在招商過程中發生商戶用購買的方式入駐經營,而產生甲方銷售業績時,乙方獲取銷售額的 2% 作為代理傭金,同時不再獲取招商代理傭金。
2、在甲乙雙方協議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將此商業項目進行資產轉讓,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間的招商服務費。
3、甲方內部的人員、產權、資產的變更,此協議均繼續具備法律效力。
4、在項目執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項,應征得乙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或擅自終止合同,除結算 應支付的代理服務費以外,另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或擅自終止合同,除退還 已收的代理費以外,另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條款第一項賠償相關損失。
4、一方泄露對方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或其他秘密,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策劃的各項內容執行及支付相關的費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時執行或按策劃執行而造成的各類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 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并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變更合同,必須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該通知后30日內予以答復。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產權改變 的,甲方應當與新產權方積極協調并由新產權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否則甲方就應承擔違約責任。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 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約簽署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經驗,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
2.甲方有意將其相關的演藝事項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為:
1.出演電影;
2.出演電視劇;
3.出演戲劇;
4.出演話劇、廣播劇;
5.出單曲或專輯;
6.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7.拍攝商業廣告;
8.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藝事務。
第二條代理區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圍為_________(下稱代理區域)。
第三條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結束后,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發出書面通知,續簽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傭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_________(稅前/稅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傭金,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傭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條規定的傭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條經紀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_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甲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時,應出示營業執照,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匯報,并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 撮合等服務。
4.乙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用于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收取傭金和其他必要費用應當向甲方開具合法、規范的收費票據。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負責澄清甲方不利的相關消息、報道、傳言等,盡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9.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甲方的隱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有權按照約定收取傭金;如乙方沒有完成委托事項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傭金。
13.乙方應當向甲方指派的經紀人必須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并經合法注冊。
14.乙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傭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事務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委托事項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外代理。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傭金,如乙方未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有權不支付傭金。
5.甲方應聽從乙方安排,接受媒體記者采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聲明并參加乙方為其安排的其他宣傳活動。
6.甲方應對乙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7.在代理過程中,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
8.如果甲方對乙方指派的經紀人不滿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經紀人,但甲方的要求以兩次為限。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后_____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交易,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及相關當事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保證其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甲方保證從未而且將來亦不會將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區域內代理;
3.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
4.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甲方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保證其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證書并依法經過登記注冊;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乙方連續__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他方簽約;
4.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傭金。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 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理合同篇4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下列條款為本合同的內容: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蘇謙律師為甲方代理人。 代理事項為:代理甲方簽署 協議。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律師的權限為全權代理。
全權代理包括:在甲方與相關方協商過程中代為承認、放棄、變更主張,代為和解、調解、簽署相關協議、法律文書;(3)其他約定事項: 。
三、代理的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第一條約定事項辦理完結之日止。
四 、代理費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人民幣貳仟圓整(¥20__)。
五、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地 址:西安經濟技術開發區鳳城二路云天大廈6層 網 址: 電 話:029-86563216 傳 真:029-86563219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承諾:代理律師將認真辦理受托事項,依法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秘密。
七、甲方承諾:甲方將積極配合代理律師辦理受托事項;為代理律師提供辦理受托事項所需的條件。
甲方未協商或通知乙方而自行對本合同委托之事項作出處分的,乙方免除委托責任,由此產生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擔。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足額繳納律師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已付的律師費用不再返還。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提請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委托方) : (簽字)
乙方(受托方) :
委托代理合同篇5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合同篇6
鑒于:
1. 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代理向天時名苑小區(通州區楊莊北里 52號)部分業主起訴主張拖欠物業費和供暖費糾紛。
2. 乙方與甲方之間有常年法律顧問關系,愿意在給予甲方優惠的條件下代理上述案件。
鑒于上述事實,根據《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雙方就下列條款達成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一、 甲方同意聘請乙方律師代理下列案件的訴訟:
1. 甲方就業主張志勇、李博和蘇寶柱、朱景石拖欠物業費事宜分別提起民事訴訟;
2. 北京天陽供暖有限公司就業主趙野、李芳、史冬威和梁闖、李英梅、李萍、張秋月拖欠供暖費事宜分別提起民事訴訟。
二、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及北京天陽供暖有限公司在上述案件中的代理律師。
三、 甲方同意就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向乙方按照下列費用和方式支付:
1、 一審法律服務費用:
鑒于甲方是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單位,并且甲乙雙方一直合作愉快,乙方愿意給予甲方優惠,乙方優惠后的律師費為本協議第一條所涉訴訟標的額之和的10%。上述訴訟標的額之和約140, 000元人民幣,乙方收取律師費14, 000元人民幣。甲方于本協議簽署后五日內向乙方全款支付,乙方在代理本案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如交通費、通訊費、郵寄快遞費和復印費等,由甲方承擔。乙方在代理本案過程中實際支出的費用由甲方收到乙方賬單后五日內支付。
上述服務費用包括乙方在一審中提供的下列服務內容:立案,申請財產保全,收集并提交與本案有關的證據,起草與本案有關的法律文書,代理甲方參加庭審,參與本案件有關的調解及和解,接受法院文件的送達。如果甲方中途撤訴或者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乙方無需退還律師費。
2、 二審或再審法律服務費用
如有二審或再審,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二審或再審的法律服務費用。
四、 乙方責任:
1. 勤勉謹慎地、及時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
2.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或在承辦法律工作中接觸到或獲知的所有經甲方認為屬個人隱私的或者根據律師業公認的標準及乙方的知識范圍,應合理地被認為屬于應予保密范疇的文件、資料、信息保守秘密。甲方要求保密或以書面方式注明秘密的內容,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除非經甲方同意。乙方對上述該等文件資料之應用及引述或信息的披露應僅限于乙方進行本協議涉及訴訟代理事項過程中。
五、 甲方責任: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本協議所涉法律事務有關的各類文件資料,包括乙方代理北京天陽供暖有限公司訴訟所需要的各類文件資料,并應保證該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2. 甲方應嚴格依照本協議約定之期限及金額支付律師費及其它與本協議相關的費用。
六、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依約適當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義務,均構成違約。
七、 法律管轄及法律適用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本協議之解釋、效力、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其它相關法規。
八、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等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并適用該會當時有效之仲裁規則,責任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仲裁裁決為終局性裁決。
九、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 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之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議商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篇7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維護雙方利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對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日期
1、合同有效期___年,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如需繼續合作,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重新簽訂合同。
第二條 代加工產品名稱、質量、規格、單位 、數量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的每批次產品質量、重量、數量、體積及技術要求進行監督抽查及留樣。
2、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商標證明,授權委托書等相關法律文件。
3、 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供質量、數量、規格、供貨時間等計劃和要求。
4、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計劃和要求,保證質量、數量、規格和供貨時間。
5、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守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讓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6、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嚴守商業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讓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7、 甲方需生產不同規格品種的產品時,以短信、郵件或書面方式給乙方下訂單。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產摻雜使假偽劣產品。
9、 乙方若想調整配方,需短信、郵件或書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才可以進行,不得隨意調整或變動。
10、 乙方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 甲方必須按時向乙方提供包裝袋、合格證、文字資料。
12、 乙方應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合格證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包裝、合格證或印刷品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13、 乙方不能私自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包裝袋、合格證、文字資料等,且嚴禁用于其他生產。
14、 乙方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15、 乙方有義務根據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雙方確認或由國家檢測機構進行鑒定,如屬于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屬于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任何一方出現質量問題,均視為違約。但無論甲乙哪方的責任,甲乙雙方均有配合對方協調善后處理的義務。
1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銷售為甲方代理加工的產品,因擅自生產、銷售造成的損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地點
1、 提貨前,甲方需通過短信、電話、郵件、傳真或書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驗明車輛和提貨人身份后,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手續辦理(開具出庫單、注明車牌號、身份證號、姓名、電話等),方可出貨。
2、 交貨地點為乙方工廠倉庫(地址:濟南市歷城區遙墻)。
3、 物流運輸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裝車。
第五條 提貨時間、數量、規格、品種
甲方于本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季度或月度需貨計劃,雙方盡量按照計劃執行。每次提貨前一天告知乙方確定數量、規格、品種、提貨時間。
第六條 結算價格、方式及時間
對于結算價格,甲乙雙方根據市場、原材料等情況協商決定。
對于結算方式和時間,每次提貨時付現金或轉賬。結款時,乙方應當交給甲方出庫單的結算聯,并向甲方開具收據或發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附件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2、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乙任一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時 間: 時 間:
電 話: 電 話:
委托代理合同篇8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合同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所開發的“南和城”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委托乙方招商服務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模式
乙方受甲方委托,就其所開發的“南和城”沿街層商業,招商面積為: 平方米進行全程招商代理服務。
二、服務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招商代理服務,委托期限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止,計劃招商完成時間在20_年12月31日。在委托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的招商代理服務權再委托給第三方進行。
三、收費標準:
甲乙雙方商定,收費按兩部分計算:
第一部分為招商服務費為每月50000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簽定后三日內支付首月服務費,此后每月15日前支付當月服務費,至20_年12月31日止,共計11個月55萬元人民幣;
第二部分為招商傭金,按甲方與商家簽定的《租賃合同》計算2個月的平均租金作為乙方的招商代理傭金,在甲方與商家簽訂《租賃合同》后支付給乙方。
說明:此服務收費僅為乙方的項目服務費用,不包括項目廣告宣傳媒體的制作費用及相關重點商家的公關費用。
四、招商代理服務內容
1、市場調研分析與定位
2、項目發展戰略規劃
3、商街業態平面布局及規劃
4、招商流程策劃及管理
5、經營商家的尋找、洽談、合同簽訂、進場等
6、商街CIS形象策劃
7、廣告宣傳策劃及工作內容
8、招商活動建議與組織實施
9、工程變更的具體內容
10、其它相關的經營管理建議
五、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提供項目合法建設的一切相關證照資料及必要的文件。
2、負責跟有關單位協調與招商、開業等相關的有關事宜。
3、負責該項目在招商采購過程中所需的費用(包含大牌商家的公關費用)。
4、審定批準項目策劃方案與市場推廣執行方案(包括租賃價格與條件)。
5、審定批準廣告策劃、設計及發布方案,并支付廣告費。
6、負責辦理簽署《商鋪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及其他進場商家的合作合同,收取租賃保證金、租金等有關手續。
7、甲方應保證其擁有所委托招商商場房產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因甲方責任而引起該物業出現產權、入住(開業)期、工程質量或承諾的條件貨不對版等糾紛,其后果由甲方承擔。
8、負責協調物業公司與未來進場經營者的關系。
9、招商期間,甲方應提供乙方辦公場所及設備。
10、甲方嚴格監督乙方招商工作進度及規范招商行為。
11、按時支付乙方的招商服務費用。
12、在招商定位及策略由雙方確定后,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的招商推進。
(二)乙方責任
1、市場分析:商圈界定、消費者傾向調查、競爭店分析。
2、業種選擇:商家組織規劃、各業種營業面積分布與組成。
3、廣告企劃:企劃VI手冊、開幕前、中、后期促銷計劃。
4、招商洽談:招商策劃、籌備與執行,全面負責商家洽談等具體工作。
6、協助甲方簽訂《商場租賃合同》、《合作經營合同》等其他合作合同。
7、派駐服務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福利等均由乙方負責。
8、按計劃進行招商工作推進。
六、乙方項目組人員構成
項目總監1人,項目經理1人,招商人員3人,企劃人員1人,平面人員1人
七、招商目標
至20_年12月,完成招商總面積的90%;在交付使用后三個月內進場試營業。
八、其它事項
1、如在招商過程中發生商戶用購買的方式入駐經營,而產生甲方銷售業績時,乙方獲取銷售額的 2% 作為代理傭金,同時不再獲取招商代理傭金。
2、在甲乙雙方協議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將此商業項目進行資產轉讓,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一次性以現金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剩余期間的招商服務費。
3、甲方內部的人員、產權、資產的變更,此協議均繼續具備法律效力。
4、在項目執行工作中,如甲方有任何更改事項,應征得乙方同意。
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或擅自終止合同,除結算 應支付的代理服務費以外,另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給乙方作為補償。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面解除或擅自終止合同,除退還 已收的代理費以外,另支付賠償金人民幣50萬元給甲方作為補償。
3、如果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服務費用,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費用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按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15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按本條款第一項賠償相關損失。
4、一方泄露對方在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或其他秘密,均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策劃的各項內容執行及支付相關的費用,如因甲方未能按時執行或按策劃執行而造成的各類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有關條款之執行的,受影 響一方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并提供相應的合法證明。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或變更合同,必須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該通知后30日內予以答復。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如因股東變更、產權交易等原因導致甲方產權改變 的,甲方應當與新產權方積極協調并由新產權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否則甲方就應承擔違約責任。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當通 過、友好協商進行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約簽署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篇10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并同意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甲方指定 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系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并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后,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 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 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托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于《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 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于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