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
合同的格式應該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盡可能避免出現歧義和誤解。怎么寫出優秀的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這里給大家分享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方便大家學習。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租賃設備概況
設備名稱:數量_______(臺):1臺租賃金額:3.6萬元月(每月不超過240小時,超過部分每小時360元小時計算)
二、設備的所有權: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設備機械只享受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對設備的轉租權。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設備進行抵押,否則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三、甲方的基本責任:
1、
2、設備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機手服從乙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甲方機手應該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四、乙方的基本職責:
1、乙方負責設備在施工現場的看護并保證設備、人員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不得強迫甲方機手違章作業或超負荷工作。
3、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機械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機械租賃收據交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手要進行安全培訓。
五、結算方式及相關事宜
1、租賃期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計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則從使用日期開始計算租金。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完好交給甲方后,辦理退場手續。如乙方繼續租用需簽訂續租合同,續租不足一個月時,租賃費按實際天數計算。
2、設備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計布超過3天(維修時累計12小時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則超出的天數不計租賃費。
六、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裁決。仲裁費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2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_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_________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 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 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l.23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
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 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
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
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 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 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l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l 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l 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l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l.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ll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
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件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
同無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臺同份數
3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_______語言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__________________
3.3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4.圖紙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
4.3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
4.4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6)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定生效后______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______________
19.3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
20.工程量確認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量:________________
扣回時間和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六、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_________份。
七、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2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爭議
28.1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l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30.2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31.擔保
31.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31.2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_____________
擔保額度: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37.臺同份數
36.2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_____份,其中,承包人______份,分包人_______份。
38.補充條款: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3
發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發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棟土建、內外裝飾、水電安裝工程等合同約定的內容(0.00以下地下車庫土建及部分安裝工程)
建筑面積 m2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有關說明進行工程施工總承包。工程承包范圍包括本項目的土建、內粗裝修(僅包括室內墻面及天棚抹灰、樓梯踏步面層及欄桿安裝)、門(進戶門)窗安裝、外墻(含斜屋面)裝修、部分水電安裝(水、電到戶)以及完成本項目所必須完成的其他工作,對于增加的工程項目必須由甲方書面指定授權代表簽字確認并符合增加的條件,否則有關工程不計算價款。
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給乙方。
三、合同工期
工程開工日期:定于 20__ 年 3月 6日(以甲方開工令為準),竣工日期:定于20__年 11月 6 日。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日歷天數 245天。(無論任何原因影響,工程必須按時竣工交付)
四、質量驗收標準及等級
1、驗收標準: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及現行的相關標準
2、質量等級:合格
五、合同單價及計價方式
1、本合同價款采用定額計價方式確定,定額采用《__省建筑工程計價定額》20__年版、《__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定額》20__版和《__省安裝工程計價定額》20__版及相關配套調整文件計價和調整費用后整體下浮5%作為結算價款。
2、材料差價按照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參照貴州省遵義市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價計取價差,材料價格信息中沒有的材料差價執行相應時期的市場價或乙方自行采購價,但必須在采購前報甲方確認,按甲方確認的價格計取。
3、計算軟件:神機妙算或廣聯達軟件。
4、工程變更也采用上述計價方式進行取費,并計入工程總價。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需部分墊資。框架部分(含基礎):完成0.00以上一層主體封頂,甲方一月內撥付已完工程造價的75%,二層主體封頂(轉換層澆筑完畢)撥付該層已完工程造價的75%;磚混部分: 三、四層主體封頂一個月內撥付該兩層已完工程的75%;屋面封頂后一個月內撥付五、六、七層已完工程造價的75%,并返還履約保證金。
2、工程經竣工驗收,乙方提供工程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驗收備案資料后,甲方審計確認并扣留工程結算總造價的5%質量保證金,剩余款項三個月內一次性支付。質量保證金,待2年期滿后,無質量缺陷,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稅費甲方代扣代繳。
七、甲方的工程和責任
1、 開工前10天完成現場三通一平等工作。
2、 工程地質及管線資料在開工前5天內提交。
3、 甲方僅辦理工程施工許可證(其中辦理施工許可證費用中的農民用工保證金、工傷保險及工程排污費由乙方支付,并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4、 開工前三天內甲方將水準點、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
5、 主體開工前3天內組織圖紙會審。
6、 開工前協調施工現場和周邊關系。
八、乙方的工作和責任
1、 開工前5日內提供總體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組織設計由甲方監理審定,并嚴格按照批準的進度計劃和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2、 遵守政府部門有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場地整潔和交工前的施工現場清理,并承擔因自身責任的損失和罰款。
3、 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要求及費用:乙方按照國家、省、市(縣)規定及批準的保護方案進行保護,發生的費用經甲方及有關單位審核后列入工程總價。
4、 負責工程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提供完整的竣工驗收備案資料給甲方。
九、安全施工
1、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對施工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 甲方應對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3、 由于乙方自身管理原因造成工程發生安全事故的,如果造成工程施工被責令整改而拖延工期或直接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當承擔因此給發包人造成的所有直接損失和間接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銷售損失及延期交付賠償損失。
4、 因乙方承包工程范圍內的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承包人自負。如發包方因此被追索,則所受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十、質量及工期控制
1、質量控制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監理的施工安全、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及監理制定的各項安全質量管理(處罰)措施。
(2)工程使用的鋼材、水泥、裝飾材料和水電材料(設備)必須由甲方書面指定統一品牌,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其他品牌或不合格材料。
2、工期控制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任務。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拖延,甲方按照10000元/天處罰乙方。累計處罰不超過工程總造價的20%。
十一、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
按照本合同約定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證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本協議簽字前向發包人交齊履約保證金 元(¥ 元)
十二、合同爭議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
1、 請上級建設主管部門調解
2、 采用第(1)種方式調解不了時,可向遵義市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合同生效期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日
2、合同訂立地點
3、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承包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
字蓋章并支付履約保證金之次日生效。
附件一: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4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
甲方與乙方達成協議,因有鑒于甲方已進入與雇主簽訂一總包合同,其詳細條款載明于附表一內,作為承擔總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著誠實守信,本總包合同的各條規定及相關事實,甲乙雙方應充分如實告知相關當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標的應合法有效。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同意如下條款。
第一條:_______工程名稱:_______
第二條: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
第三條:_______工程范圍:_______附件二。
第四條:_______價款
4.1工程總價:_______人民幣元整,大寫為(此項為投標價,支付以實際工程量為依據,此為稅后價),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蘇省單位估價表方式按綜合單價進行結算。材料按市場當月信息價結算,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總包以實際工程量價款中抽取_______%作為總包管理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點、稅金、配合費等費用。此管理費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動扣除。
4.4此合同開工10天內,乙方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萬元,此保證金應在該分包工程驗收完工后,15天內歸還給乙方。
第五條:_______工程期限
5.1開工日期:_______
5.2竣工日期:_______(以竣工報告為準)交付日
5.3合同總工期:_______天
5.4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5個自然日以內書面通知乙方進入工地開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應辛勤以赴,不得耽誤。
第六條:_______付款辦法
6.1乙方進場5天內,甲方付給乙方進場施工費元。
乙方施工至壹個月后,10天內付進場第壹個月的工程進度款的75_______%。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進度款付75_______%,工程結束驗收合格付至總工程款的90_______%。刪除
工程竣工后六個月內付5_______%。
6.2工程竣工滿一年后20天內5_______%付清(此項為保固金)。
6.3水電費由甲方預交,費用從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電費用是決算后機械費中的50_______%〕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發票為前提。
第七條:_______本工程質量標準
按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的標準施工且符合國家相關驗收標準。
第八條:_______代表
甲方應指定一到兩名人員作為甲方的代表,有他親筆簽名的文件即認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項人員的授權委托書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發生變更,甲方應當自變更后即日書面通知乙方,因甲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_______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須加強施工人員的安全及職業技能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安全,清除隱患,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
9.2嚴格執行工地上的各項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垃圾歸堆并運送指定地點。如不及時處理,經乙方書面確認,甲方可以于該期工程款中扣除20__元以下罰款。
9.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不得打架斗毆、酗灑鬧事。情節嚴重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條:_______設備、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甲方提供乙方臨時用房,以及為了履行完成、養護分包工程所需的暫時或永久性質的設備。
10.2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設備及材料,除甲方當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視為合格品。
10.3乙方堆置器材設備之場所,應在甲方許可之范圍內,不得妨礙工程之進行與街道之暢通。甲方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約順利施工,應向乙方提供使其設備足夠能進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幾個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間工地及相關場所臨時水電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應隨時注意保持交通、電力、通訊、給水、瓦斯或其它設施之安全正常營運。
第十一條:_______工程保險
11.1乙方應對其員工購買保險
11.2由甲方辦理的保險單以履行總包合同通則,如果涉及乙方應當享有保險單內利益,甲方應當將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別載列于保險單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雙方必須維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證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工期延長,應由甲方支付續保費用。
第十二條:_______變更設計
12.1雙方得以按照下列情況改變其分包合同的工程:_______
12.1.1經由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減少的事項。
12.1.2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書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變更或增加或減少的事項。
12.2所增加或變更之費用,乙方可以按照簽訂到變更期間的相對高價定價。
12.3減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擔乙方已購材料之損失外,還應支付乙方為此支付合理的費用。
第十三條:_______工程延期
13.1須延長完工日期時,乙方可于原因發生后3日內據實將工程延期通知單書面通知甲方,但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間,甲方得通知乙方將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條:_______驗收
14.1工程具有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時,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時起24小時內進行驗收。
14.2本工程進度于符合完工或階段性驗收標準時,乙方應以書面報請完工驗收。經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由甲方驗收。
14.3乙方在驗收前3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須提前2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參照本合同十三條停工損失賠償。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內未進行驗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驗收通知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認可,通知的驗收日期即視為驗收合格之日,作為支付合同價款的依據。
14.5本工程竣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10天內移交予甲方。驗收合格之日即視為所有權及相關權利義務發生轉移。
第十五條:_______違約及損害賠償責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終止或解除本合約,一方應給付另一方按工程總價10_______%計算之違約金。
15.1.1一方要求減少工程金額達原合約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達15日,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過失除外。
15.1.3一方有停業、倒閉、破產或財務發生困難情事之虞,或一方顯無能力支付工程款。
15.3除能夠證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時進場施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15萬元。
15.4除能證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應按每人100元/天對乙方承擔賠償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發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機具折舊費、工地費用及管理費用等。甲方應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內主動賠償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工程款、違約金、賠償金等,每遲延一天按照工程總價的百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_______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如對本合約條款發生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協商不成,由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七條:_______其它
17.1合約時效:_______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終止。
17.2合同份數:_______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17.3本合約正本之印花由雙方各自貼銷。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為可送達之地址,如果變更應及時通知,否則按照合同約定地址投遞即視為送達。
附件
1、甲方與其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內容(價格條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圖紙一覽表,雙方認可的施工圖
3、甲方提供的設施、材料清單
4、甲方指定之負責人授權委托書
(以下無正文)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
甲方擔保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5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發揮甲方(發包人)的宏觀調控職能,增強企業活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甲方(發包人)經與乙方(承包人)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在甲方公司下的有關事宜簽訂以下協議書:__________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管理
1.甲方同意乙方承包在甲方公司下進行建筑工程的經營,乙方承包期間以甲方項目經理部名義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工程任務自行承攬。
2.承包期間因乙方以甲方的名義承建工程項目,所以甲方有責任對工程負責,凡以甲方名義簽訂的施工協議,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甲方與建設方簽訂的施工協議條款及本工程相關的其他協議。
3.承包期間乙方實行大包干施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購,包人員與施工組織。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信譽,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施工技術規范和驗收標準以及施工圖紙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4.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務的公司資質,向乙方提供工程報建所需要的有關資料,協助乙方辦理工程協議簽訂和辦理工程開發,凡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交繳的費用和資料等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同時協助乙方辦理收付工程款和協助協調與工程管理部門以及建設方的關系。甲方為乙方提供"公司工程項目部"印鑒壹枚,用于工程資料。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將該印鑒交還甲方。乙方承諾該印鑒僅用于該工程資料。乙方不得使用該印鑒對外出具財務手續,不得使用該印鑒對外出具債務憑證。若因使用該印鑒對外出具財務手續或債務憑證所引起的經濟糾紛和法律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5.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地盤進行的監督指導。對發現有違反質安操作規程施工的或發現有質安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停工整頓。
6.乙方承包甲方下經營期間,對所屬施工隊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_管理規定和有關綜合治理的管理條例;嚴格按照規定用工,依法辦理所聘員工各種手續,特殊工程要持證上崗。
7.為規范施工現場的管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管理人員,即項目經理、中初級工程技術人員若干人以及施工員、質安員、材料員、電工、起重工、電焊工、架子工等特種工,施工現場要配足持證上崗的管理人員。
三、財務管理
本工程建設資金管理采取通過甲方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的方式,乙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發生的停工、返工和拖欠人工工資、發生工傷事故以及拖欠材料款所引起的一切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負責。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建設資金用于解決和處理上述問題,同時用于賠償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經濟與社會損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四、稅、費管理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實行乙方全額包干繳納本項目所涉及的一切稅和費,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以及當地行政部門和稅務部門的相關稅、費繳納規定,乙方必須合法經營,及時照章納稅。繳納稅、費的&39;主體為甲方、乙方承擔稅、費繳納的全部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建設資金用于補繳稅、費,同時用于賠償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經濟和社會損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五、管理費及履約風險金收取
1.本工程乙方向甲方繳納合同總價款_____%的管理費。管理費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每次建設方撥款到賬交納當期管理費,管理費按每次撥款到賬金額的_____%收取,當撥款達到工程款總價款的85%時,乙方必須在20日內提供已完成工程價款的稅、費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建設資金。逾期提供視為乙方違約,按拖欠時間每日計罰已完成工程價款的_____%滯納金。
2.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乙方在履行完本協議全部條款和合同約定條款后甲方15日內全部返還乙方。
六、安全責任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實行乙方負責項目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以及當地行政安全管理部門相關規定,在保障一切安全的條件下實施本工程項目。本工程在實施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以及引起的經濟賠償、民事訴訟和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建設資金或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用于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同時用于賠償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經濟和社會損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七、工程質量
本工程在乙方施工中實行乙方負責本工程全部質量責任,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行業以及當地工程質量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達到工程質量合格要求,承擔質保期的缺陷責任和質量返工等責任,本工程所發生的一切質量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因質量事故引起的經濟賠償和民事訴訟、刑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建設資金或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用于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同時用于賠償由此給甲方和其他方造成的經濟和社會損失,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八、甲方權利
本工程所有招投標文件原件、中標通知書原件、備案原件、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驗收報告原件、竣工備案書原件以及施工各類簽證原件等文體和電子文檔資料,全部交由甲方存檔備查。
甲方有權對正在施工的工程項目和施工過程進行全方位的管理和指導,不定期進行巡視抽查,發現不規范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整改建議。對發現有違反質安操作規程施工的或發現有質安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對不服從管理建議的視為蓄意損害甲方企業信譽,甲方有權更換施工隊伍并扣留乙方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九、其它條款
1.乙方對本工程協議外產生的全部民事和刑事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解決不了,雙方可向對本工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雙方簽名蓋章且乙方交齊風險保證金后生效。雙方債權債務結清以及乙方結清以承包單位名義在外的債務后自動失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6
發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項目外環境景觀及______________景觀園林綠化工程 ;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園林景觀、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觀工程(含各出入口)、綠化工程、園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電工程、照明系統等(詳見施工圖)。本工程施工圖的深化、優化設計由乙方負責,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則乙方免費提供該項服務;如不由乙方承包該工程的施工,則甲方支付該項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機械、包管理、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稅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優化設計等。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開工日期以甲方的開工通知單并經乙方確認為準,竣工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代表簽證 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用電,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階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_______小時以上者;
(4)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7)發生重大設計變更。
第三條 工程合同 造價:
1、本工程合同預算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稅)。
2、按照第八條標準按實際工程量進行結算。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
4、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5、具有合證書建筑材料、設備、發包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發包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承包方負擔。
6、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證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預定或已采購的材料,若甲方發生變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 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3、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為____________;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紙說明、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
9、工程交工驗收后,園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水電保修期為2年,保修期間由施工質量造成的損壞,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綠化工程保養成活期6個月,保養水費由發包方承擔。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承包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修復。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發包方、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結構改變、標準提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建設工程合同案例簡短篇7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__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__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__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__天內,工業建設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________________
六、有關補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__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