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包月租賃合同
吊車是起重機的俗稱,起重機(Crane)是起重機械的一種,是一種作循環、間歇運動的機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吊車包月租賃合同,歡迎大家閱讀和收藏,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吊車包月租賃合同1
承租方:_________(簡稱甲方)出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噸吊車,_________臺。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暫定_________天,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四、財務結算
一、計收費標準:_________元/臺班,每天至少保證一個班,超出時間按國家標準,四小時之內為半個班,八小時之內為一個班。
二、進出場費:_________元(汽車吊即路途臺班_________個班)由甲方支付。
三、嚴格執行任務單簽收制度,甲方須根據合同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簽單人姓名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機械進場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預付款(進出廠費),車輛到達甲方場地預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預付款,以后每_________天付一次,預付款_________元。
四、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總費用的2‰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四、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后,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余該吊車的保衛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五、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吊”,即:
一、超過額定負荷不吊。
二、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三、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四、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五、歪拉、斜吊不吊。
六、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吊。
七、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八、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吊。
九、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十、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十一、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鉤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鉤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十二、乙方機組人員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機組人員故意懈怠,在有足夠佐證材料證明下,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更高素質的吊車司機。
十三、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負責。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后,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十四、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維修時間超過2天,按實際超出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六、其它:
一、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_________方負責。
二、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負責。
三、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四、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需的大型車輛超限證由甲方負責。
七、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價款全部結清后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打印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吊車包月租賃合同2
合同編號: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機主): (乙方)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設備,在平等、互利、互愿的原則下,經兩方友好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設備
a、設備名稱: 吊車 規格型號: QY25EI、QY20EI、QY16EI、QY8EI 數量:按現場實際情況
二、擬租用期限:臨時租用 (按小時計算,每次租用不低于4小時,達不到4小時按4小時計算)
三、租金及結算
1、租金
a、按小時租用: 25T=200 元/小時、20T=180元/小時、16T=140元/小時、8T=100元/小時(此單價已包含工作產生的所有費用)。
2、設備的進出場費承擔方式: 乙方承擔
3、起租時間從設備到甲方施工現場第 1 日起計算,每月20日為租金結算截止日期,30日前辦理相關結算手續,每月付清當月結算租金,結算時乙方提供稅務發票。
四、兩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的技術狀況必須完好,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無跑、漏、冒、滴現象,噪音及排氣符合環保要求。
2、乙方應配 1 名技術熟練的、持有效操作證件的司機,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費乙方自理。如果司機的技術水平和設備能力達不到甲方業主或工程監理的合理要求時,經甲方提出,乙方必須及時按要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清退該設備,并解除合同。
3、租用期內乙方司助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合理調動,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可處以100—500元/次的罰款。乙方司助人員因個人行為違法亂紀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的操作司機應有識別該施工任務潛在危險源的能力,甲方有告知該項目存在危險源的義務。該項目可辨識的危險源(安全、環保等)是 安全 。
5、設備臺班以甲方現場指揮、調度員簽認的運轉記錄為準;工程量按甲方相關部門確認的計量為準。甲乙方兩方現場負責人相互簽認運轉記錄,以確保租金結算的準確性。
6、乙方對設備的運轉、存放安全負責。乙方司助人員應熟知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章操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司助人員操作不當、設備運轉、存放等)造成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指揮失誤造成事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不減免乙方的責任。
7、乙方設備的附屬油料、配件、維修可由甲方代購,月末從租金中扣除。乙方的材料費和生活費借款不得超過未付租金的80%,否則不予借款。借款須經機主書面同意。
8、租賃期內設備的所有權為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權,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設備的所有權行為。
9、司助人員工資、勞保等由出租方(機主)負責。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處理
1、如一方提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提前15天向對方聲明,并征得對方的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甲方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其他:
1、甲、乙兩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2、本協議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兩方結算完畢后自行失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兩方各執兩份。
4、未盡合同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 乙方 :
設備主管: 司機:
電話: 電話:
吊車包月租賃合同3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著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承租人(甲方)與出租人(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項目及附屬工程的部分區域
2、工程地址:
二、租賃設備參數及費用:
注:每臺塔吊的.月租金包括租金______元/月、塔司工資福利及保險費10000元/月、維修包干費1500元/月;進退場、安拆及檢測費包括進場及安裝費11000元/臺次、拆除及退場費11000元/臺次、地腳預埋節5000元/臺次、檢測費______元/臺次。
上述價格為不含稅價,稅率暫定8%,最終以當地稅務文件為準計算含稅造價,此稅費由承租單位代開代繳,出租單位提供相關資料配合承租單位辦理有關代扣代繳手續。
三、租賃期間:
出租方將租賃物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交給承租方使用之日起至承租方退租之日(通知乙方退場并停止使用之日)止,每臺塔吊平均租賃時間約五個月。
四、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租金計算方式:按月租賃費計算。自安檢部門驗收合格并由承租方書面通知出租方開始使用之日起計算租賃費,不足一個月部分,每臺按:月租賃費÷30天×該月份
實際天數計算。冬季停工期間不計算租賃費,約定冬季停工期為當年11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租金計算標準:按元/(臺·月)為單位計算,該租賃費標準包括租賃物主機及全部配置租賃費,地腳螺栓和標準節、非標節及附著的費用,及消耗油料、潤滑油料費用和塔吊司機的工資及伙食費用。
4.2租金總額:
本合同租金總造價約31500元/臺.月_臺_5月_1.08(稅率)=______元;
本合同進場費、安拆及檢測費為29000元/臺次_臺次_1.08(稅率)=______元
合同含稅金額暫定為______元(大寫:整)。
4.3塔吊進退場及安拆費包括的工作內容為租賃物進場、安裝、調試、檢測驗收、頂升、拆除、退場等全過程工作,此工作由出租方負責且費用全部包含在進退場費用當中,承租方不再發生任何費用。
4.4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自租賃物安裝并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每月支付一次租賃費,當月的租賃費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至75%。租賃期結束后7天內結算完成,在之后的45天內支付至全部結算額的100%。在出租方提出付款申請時,必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繳稅金所需的資料。
4.5租賃物進、退場費支付:檢測合格后,進場費及檢測費與第一個月租賃費同期支付,退場費并入最后一個月租賃費同期支付。
4.6租賃物進、退場時間、地點和費用
4.6.1承租進場: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之時起24小時內,出租方將租賃物運到承租方工地指定位置。自進場之日起三天內安裝完畢并驗收合格且在建委驗收備案交付使用。
4.6.2退租退場: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時,出租方在4天內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地。
4.7租賃物的維修
租賃物的維修由出租方負責。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每月每臺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48小時(含保養時間)。
4.8租賃物的使用
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因承租方違章指揮而造成的安全及機械事故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五、承租方、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1、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1保證現場租賃物安裝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積極配合出租方解決出租方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食宿問題,承租方無償提供每臺塔吊三人住宿床鋪,床上用品及伙食費由出租方承擔;
1.2租賃物進場前提供工程現場平面布置圖;
1.3嚴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基礎資料進行基礎施工,向出租方提供真實的基礎施工資料;
1.4對乙方編制的塔吊安拆、附著、頂升包括塔吊基礎施工方案中涉及塔吊正常使用及現場配合部分進行審核。
1.5負責對租賃物周圍妨礙租賃物工作的電線、電纜防護工作;
1.6提供租賃物須用的電源至塔吊專用箱(距離塔吊不超過30米);
1.7負責提供滿足現場施工要求的信號工;
1.8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對于承租方違章指揮,出租方有權予以拒絕;
1.9負責塔吊進場、退場工地以內通道暢通,提供進場、退場必要的工作面及安、拆條件;
1.10由于出租方人員不能忠實履行合同義務,承租方有權隨時要求出租方更換或增加操作人員,并不得給承租方造成損失。
2、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2.1提供新塔或近三年以內出廠的塔吊給承租方使用;提供釣鉤以上部分的鋼絲繩等索具(含維修及更換);
2.2提供租賃物的機械性能和技術參數、資料并符合現行國家規范要求;
2.3熟悉施工現場,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編制塔吊安拆、附著、頂升及基礎預埋施工方案,經乙方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為塔吊安拆、附著、頂升的順利進行而采取措施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3負責租賃物安裝,安裝完畢后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提供國家及赤峰市驗收備案的各種資料給承包方存檔;
2.4出租方配備的操作人員均須持有上崗所需的有效證件,應具備內蒙古有關行業管理要求素質及豐富的操作經驗,滿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需要,責任心強,聽從承租方的合理指揮、安排、現場協調;杜絕吃、拿、卡、要等不良行為的出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次出租方自愿交納罰款1000元/次,其中塔式起重機司機除具備操作證、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外,還要有一人有電工操作證,以便于租賃物的故障維修,滿足施工要求,以上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健康狀況;
2.5嚴禁塔式起重機司機將塔式起重機交給無證人操作,如果發現,出租方自愿向承租方交納罰款20_元/次,并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全部責任;
2.6出租方必須保證駐現場人員遵紀守法,遵守承租方現場的各種管理規定,出租方應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保險,并將其可以證明確已投保的證明文件提交承租方確認;
2.7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將塔式起重機進場安裝方案及保障措施提交承租方審核;
2.8出租方配備塔式起重機司機不少于2人/臺,且未經承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
2.9出租方要強化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和杜絕一切事故發生以及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偷竊、違章、違法等不良事件,由于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財產、人身傷害(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出現安全事故,要按照規定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不得私自隱瞞,并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要求處理;
2.10出租方提供機械設備應滿足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需要,提供24小時服務;如出租方未按約定的質量標準提供出租機械設備或缺少有關設備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施工,出租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承租方有權扣押出租方的進度款;
2.11負責租賃物進場、退場工地以外道路的暢通,自行辦理運輸許可等手續;
2.12出租方在接承租方終止日后4天內將機械設備清運出場,承租方租用日期終止前一周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確塔式起重機退場的具體時間,該時間為承租方租賃終止時間,自收到退場通知之時起3日內將塔式起重機退場拆卸及保障措施方案提交承租方審核;
2.13基礎預埋及附著部分承租方提前2日內電話通知出租方進行預埋,承租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2.14出租方每月對租賃物進行維修和檢查兩次,檢查資料報承租方存檔;
2.15為充分體現與承租方合作的誠意,當業主撥款不及時,出租方自愿集中本企業財力、物力保證工程正常施工,也不會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由于出租方不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等要求自愿退出,按實際發生臺班數的50%結算,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但承租方不能因本條而改變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質量約定
7.1乙方安拆塔吊必須資料齊全,必須一次通過驗收,安裝質量達到合格。
7.2乙方切實熟悉現場條件和圖紙資料,編制切實可行的塔吊安拆技術方案,并要求安拆人員熟悉方案,并監督執行。
7.3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對塔吊進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資料上簽字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未經驗收的塔吊。
7.4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成都市現行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執行,嚴格按照塔吊說明書的要求操作。
7.5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業管理人員,甲方在施工現場須配備專業工程師對塔吊安拆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對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乙方應及時提出糾正方案并予以糾正,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檢查,否則甲方有權下令停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未按承租方通知要求的時間、質量、數量提供租賃物而產生影響承租方施工進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出租方予以賠償,承租方可以另行選擇出租方。
2、租賃物發生故障修復時間超過4小時,每超過1小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租賃物發生故障修復時間每月每臺累計超過48小時(含保養時間),每超過1小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3、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時間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地,發生租賃物損失由出租方承擔。延遲時間超過3天以上,每延遲1天,出租方將向承租方支付1000元/天的場地占用費。
4、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有轉讓、轉租或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同期租金10%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本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蓋法人公章后生效,在塔吊租賃相關費用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乙方(蓋章):甲方(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吊車包月租賃合同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設備事宜簽訂以下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
設備名稱: 汽車吊 規格型號:
臺 數: 出廠日期:
二、設備使用地點、工程項目名稱及設備進場時間 本租賃設備使用地點:鳳陽x廠;工程項目名稱: ;設備進場時間:隨叫隨到,不固定時間。
三、租賃期限:
根據甲方需要,隨叫隨到,不固定期限。
四、租賃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1、 租用吊車為包月制,租金按月計費月(不含稅金)。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產生的天數30天乘0元計算。包月最低期限為一個月。
五、租賃相關費用的約定
2、 設備租賃時間自設備進場正式使用起計算。
3、 吊車燃油費以及乙方操作人員的吃飯和住宿由保養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 方為該設備配備司機、起重工。
5、 采用按月結算方式設備,當月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單,不足一個月的按實際產生的時間按臺班計算。另甲方在工程結束后____日內應結清乙方所有的租賃費。
六、甲方責任
1、 不得強迫乙方司機違反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保證設備有正常的維修保養時間。
2、 不得將乙方設備轉租、抵押及變賣,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設備上增加、拆除任何部件或變更施工地點,施工地點為(中x廠)。
七、乙方責任
1、保證設備技術狀況良好,做到設備正常運行,保證設備在租賃期間能正常投入使用。車輛每月維修期限為兩天,維修時間可以尊重甲方的意見,乙方應已不影響甲方現場施工進度為主,合理安排修理時間。
2、 乙方司機應按設備操作規程持證操作,服從甲方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
并保證遵守法律法規和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
3、 上班時間:乙方駕駛員應完全遵守甲方工人的上下班時間,原則上每天10個小時工作時間。如因進度需要,乙方應滿足甲方的加班需求。
4、 乙方司機在現場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配合度不夠好的司機人員,乙方應盡快送選合適司機,以不影響進度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現場聯系人及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吊車包月租賃合同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的原則,甲、乙雙方汽車吊事項協商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吊車類型、數量及配置:
1、甲方租用乙方8噸、12噸、25噸、50噸、70噸等汽車吊,進行施工作業,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并取得相關資質。
2、吊車噸位的租賃費用按臺班(8小時)計算。(出車一次最少按4小時計算)
3、8噸吊車租賃費為陸佰元人民幣/臺班;
12噸吊車租賃費為捌佰元人民幣/臺班;
25噸吊車租賃費為壹仟貳佰元人民幣/臺班;
50噸吊車租賃費為貳仟元人民幣/臺班;
70噸吊車租賃費為貳仟陸佰元人民幣/臺班;
4、甲方租用乙方板車運輸、按照市場價計算。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專職人員負責全廠吊車和板車使用的調配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
2、甲方在租賃期間內對吊車和板車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甲方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私自操作乙方的吊車和板車,如果因此發生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在進場前完成吊車和板車的檢修、維護,保證吊車和板車的性能完好。
2、乙方定員操作工一人,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設備的操作證,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
3、乙方提供本設備的安全技術、性能資料。
第三條:安全責任
1、甲方保證設備、設備吊耳以及所提供的吊裝附件的安全可靠。
2、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負責、明確指揮。
3、乙方確保吊車、操作技術及自備繩索的安全可靠性。
4、乙方確保運輸過程的安全。
5、雙方各自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按時付吊裝費、運費規定交費的時間超過15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停止作業,停機后,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因乙方操作人員不服從現場指揮,造成甲方損失或施工受影響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費用從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開具正式發票15日內向乙方支付。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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