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出租車承包合同范文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起看看出租車承包合同怎么寫吧!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出租車承包合同范文7篇,歡迎閱讀!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1
甲方(發包人):
營業地址:郵編:
電話:
乙方(承包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地址:郵編:
現住地址:郵編:
電話:手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出租車承包合同書。
第一條承包方式
本合同是承包經營合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輛各種證照手續齊全的可營運的客運出租汽車;乙方(需具有杭州出租車服務資格證)承包經營該出租汽車向甲方繳納承包金,并在具體營運服務方面接受甲方相應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承擔法律義務。
第二條承包車輛
承包車輛是車型:,車牌號牌:浙AT,發動機號:,車架號:的出租汽車。
乙方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名后,即表示其確認甲方提供的上述車輛是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__)和《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范》(GB/T18344-20__)(以下統稱車輛技術規范),各項營運設施、經營證照齊全完整有效,并已接受該車從事營運。
乙方在取得上述出租車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從事將該出租汽車設置轉包、質押、變賣或其他形式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
第三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_年月日至_年月日止,共五年。
第四條承包金
乙方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普通出租車首年每月為捌仟伍佰元;無障礙出租車首年每月為捌仟元,以后每年遞減壹佰元,具體約定:
_年月日至_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500元;
_年月日至_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400元;
_年月日至_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300元;
_年月日至_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200元;
_年月日至_年月日期間,每月繳納8100元;
乙方于每月25日前繳納次月的承包金(承包開始月一并繳納當月和次月的承包金)。
第五條保證金
鑒于出租汽車的動產性質和營運安全風險瞬時性的特點,在財產使用權和經營安全風險均受控于承包人的情況下,且法律上的責任又往往會連及發包方,故極需設定保證金。
1、設定保證金為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交付甲方保管。保證金不計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至合同終止時,始終保持此一足額,以備需用。
2、保證金的用途是:若乙方在履行合同義務或在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發生違約、違章、交通事故等行為,導致經濟責任后果而需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支付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先行支付,并于事后及時向乙方結算收取充填;乙方應在甲方先行支付后的3天內按實際支付額補足保證金缺額。
第六條相關約定
1、甲方在企業經營中,若遇國家調整企業營業稅,其新增(減)部分,甲乙雙方各享受或承擔50%。
2、甲方承擔的費用:車輛購置費、服務設施購置費(計價器、GPS設備、頂燈、防劫欄、座套)、座套清潔費、經營權證使用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自燃險、司乘人員意外傷害險、交強險)、稅金(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基金、企業所得稅)、GPS服務費、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乙方承擔的費用:承擔除第六條第2點以外的經營成本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費(稅)、修理、檢測、設備設施維護、票證、GPS通訊、工資、醫療、社會保險、個人所得稅、車船使用稅、車輛統繳通行費、副班管理費、交通事故處理(如:醫療、護理、賠償、撫恤、押金等支出)等。如因欠交或遲交而受到相應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相關部門依有效文件,規定必須由甲方集中辦理(交費)手續的事宜(乙方有知情權),甲、乙雙方均得服從。否則,因此而引起的責任后果,既視為違反本合同需承擔違約責任,并由不服從規定方承擔全部其他責任。
4、乙方負責聘用副(替)班駕駛員。乙方是副(替)班駕駛員的保證人,對副(替)班駕駛員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副(替)班駕駛員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其他單位及個人損失,或違章經營應承擔經濟責任時,除副(替)班駕駛員即時履行賠償義務外,否則,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副(替)班駕駛員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與甲方共同負責。
5、乙方從事經營的人員不是甲方企業的員工。乙方及乙方所聘用的副(替)班駕駛員一切待遇(包括且不限于工資、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等)均屬于乙方的責任,與甲方無任何牽連。
受制于國家、政府政策法規,明確必須由甲方代為乙方或其副(替)班駕駛員辦理前款所列待遇時,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時,乙方應支付的承包金總額相應遞增(即承包金總額=原定承包金甲方代辦的費用)。
6、保險標準費用:①車輛損失險按車輛購置價投保;②第三者責任險按50萬元投保;③交強險按保監會規定投保;④營運客車司乘人員意外保險按每人40萬元投保;⑤自燃險按保險公司規定投保。
乙方可要求增加投保項目或提高保險金額,并承擔相應保險費。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產權】擁有企業經營管理權和出租汽車產權。
2、【傳達政策、制定制度】宣傳、貫徹出租汽車行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落實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出租汽車管理機構關于出租汽車管理的有關規定、規范和要求;依法制定和落實出租汽車管理規章制度。
3、【職業培訓】應以乘客滿意為目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的學習和培訓,認真考核,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素質和服務質量。
4、【服務質量管理】負責服務質量管理。對乙方在優質服務、好人好事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予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法律法規、經營服務規范和損害行業形象或企業形象等違法違章行為,給予通報批評、警告、停業整改,并可根據情節作出相應處分,合同范本《出租車承包合同書》。甲方行使職權,應依據《公司客運出租車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及依法制定的其他管理制度。
5、【機務車容管理】負責機務管理,督促乙方做好車輛維護、檢測和修理工作。對不符合車輛技術規范和車容車貌規范的車輛,經督促后未立即整改的,可以采取停業整頓措施,促使乙方整改,停業損失由乙方承擔。
6、【安全管理】負責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實安全行車和治安防范制度;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和保險索賠。
7、【業務管理】負責業務管理。辦理各種營運證件、檢測、車輛保險等手續,領發規費和發票等的票證,受理乘客投訴、失物查詢、業務糾紛協調等事項;代收代繳GPS通訊費、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甲方收取承包金、保證金或有關費用,應出具有效憑據。因甲方原因未履行本款義務造成乙方停運,由甲方按實際停運日相應減除承包金。
8、【副班管理】與乙方共同管理副(替)班駕駛員。對乙方聘用的副(替)班駕駛員進行資格審核,經審核合格后辦理上崗營運手續。對副(替)班駕駛員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和管理。
為保證甲方車輛財產完好和副(替)班駕駛員及時履行事故責任,可酌情收取副(替)班駕駛員保證金(限額壹萬元/人)和月管理費(限額壹佰伍拾元/車)。
9、【履行合同】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合同,終止乙方的承包經營權,否則負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約,甲方可以采取關閉計價器、車輛停運等措施督促乙方履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履約后甲方應及時撤銷此類措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乙方停運,甲方應按日相應減除承包金。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章守法】遵守國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規范和要求嚴格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遵守甲方《駕駛員必讀》及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培訓活動】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類培訓、例會和活動,不斷提高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服務水平。
3、【優質服務】應努力做好優質服務。做到經營規范、車容整潔、儀表端莊、待客熱情、語言文明;應積極配合甲方處理好乘客投訴、失物查詢、辦理營運手續等事項。
4、【機務要求】應根據車輛技術規范,做好車輛的保養、維護、檢測和修理,使車輛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確保安全營運。
5、【安全營運】應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謹慎駕駛,安全營運。若發生交通責任事故,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酒后駕車、交通事故逃逸、謊報或瞞報交通事故及其他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保險責任免除事項,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6、【車輛保管】負責車輛和附屬設施(計價器、GPS設備、頂燈、防劫欄等)的使用、維護和保管,若因故發生車輛或設施損壞、報廢或滅失,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不得擅自將出租汽車交給他人營運或使用;不得將出租汽車轉包、抵(質)押、變賣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所有權的行為;非甲方責任造成的停運損失,由乙方承擔。
7、【繳費】按時足額繳費。每月25日前向甲方繳付次月的承包金以及甲方代收代繳的GPS通訊費、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等月度應繳納的款項;一次性繳付的費用,在費用發生后5天內繳付。若逾期繳付,每日向甲方繳付欠款總額5‰的滯納金。
8、【聘用副班】負責聘用副(替)班駕駛員并承擔連帶責任。乙方與副(替)班駕駛員發生經濟關系并承擔經濟責任。遵守錯時交接班制度,在副(替)班駕駛員承擔單班燃油費的情況下,乙方可收取副(替)班駕駛員班包繳金的限額為:每天叁佰柒拾元。副(替)班駕駛員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各方損失時,或違法違章經營應承擔責任時,若副(替)班駕駛員未及時履行責任或賠償的,乙方應承擔責任或負責賠償。待事件處理完畢后,乙方向副(替)班駕駛員進行追償。
9、【履行合同】認真履行本合同約定。除本合同約定外,不得無故解除與甲方的合同,否則負違約責任。
第九條運營服務管理
《管理規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將按此實施管理職能。乙方確認:已經收到并完全了解《管理規定》的內容,表示認同,并服從甲方按《管理規定》的規定行使管理職能。
第十條合同解除
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⑴、合同生效后,在承包起始日,甲方未提供營運車輛,或未辦妥各類營運證件,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⑵、合同履行中,無故停止辦理業務手續7個工作日,致使乙方無法營運的;
⑶、因甲方違法違規經營被吊銷經營證照的。
2、乙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⑴、因違法犯罪受刑事處罰而不能從事出租車經營業務的;
⑵、擾亂行業穩定或營運秩序(包括以車輛停運為脅迫手段達7天的),造成企業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的;
⑶、被注(吊)銷駕駛證或出租汽車服務資格證,或因乙方原因被吊銷營運證的;
⑷、將營運車輛交給他人營運、使用或轉包的;
⑸、發生有責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服務質量事故,受到新聞媒體公開批評或行業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影響行業或企業聲譽的;
⑹、不繳付承包金和其他應付費用達15天,或欠繳部分承包金和其他費用達30天,或連續12個月內三次未按約定繳付承包金或其他應付費用的;
⑺、連續12個月內,發生二次運管部門罰款300元以上或計分5分以上的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五次運管部門罰款100元以上或計分2分以上的違法違規行為,或發生三次有責服務投訴,或發生有責交通事故3起,或發生交通違法行為7起;
⑻、連續6個月內,乙方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駕駛不足90個班次的;
⑼、收取副(替)班駕駛員班包繳金超過或變相超過本合同第八條第8點約定的限額。
3、乙方因重病或重傷,或孕期,經甲方指定醫院診斷,證明不能繼續從事出租汽車營運的,可以協議解除合同,但必須有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本合同終止。
2、合同終止,乙方應在終止日的次日將營運車輛、設施和所有經營證照返還甲方;若逾期返還,每遲延一天,賠償甲方經濟損失300元,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還,負違約責任;若證照缺失,每件賠償補證損失費100元。
合同期滿,乙方向甲方返還的車輛,應經車輛檢測機構檢測認定符合車輛技術規范要求。否則,由乙方負責修復并承擔相應費用。
3、乙方全面履約后,甲方可留置乙方保證金壹萬元,其余保證金三日內返還乙方。留置的壹萬元保證金在合同終止后3個月內,經甲方查證后,確認乙方無未結違章、事故等責任事項,予以返還。
甲方若逾期返還保證金,每日按欠款額的5‰支付滯納金,逾期10天仍未全部返還,負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即為違約。違約方按下列約定,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1、對違約行為的違約金在本合同各條文中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本合同約定在保證金中列支的,其性質等同于違約金。
3、除本合同相關條文中已經約定的違約行為外,其他違約行為確定違約金為貳萬元。
4、因違約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賠償。
5、守約方為實現自身權益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若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在甲方住所地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1、甲方有權依據政策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的管理要求,制定、修改《管理規定》和其他規章制度,按新規定優于原規定的原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首頁所列各方通訊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往該地址,即視為送達。通訊地址如有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五條附則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關部門三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二O年月日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2
約定雙方:甲方為出租方,乙方為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為本次九寨溝旅游租車活動向甲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1條甲方根據乙方需求,同意向乙方出租_______輛________型車;
第2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來九寨溝的相應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航班號_________________
九寨溝黃龍及周邊旅游路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租車時間為_______天: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點起,至20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點止。
第4條甲方向乙方收取每輛___________車_________元或________元/天的全程費用。
第5條上述費用已含全程的車輛使用費、維護費
含全程油、過路、停車費含全程油、過路及停車費
第6條費用支付方式:《旅游 行程結束后付款》
第7條甲方提供的用出租車或旅游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正常的車輛。
第8條甲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
第9條甲方可應乙方要求協助其尋找(安排)每日的賓館住宿、早中晚用餐。
賓館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數______房價/元______
第10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乙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甲方向乙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乙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甲方每日必須按照乙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并且按照乙方提供的游程行駛,如果乙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甲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甲方不得擅自減少旅游景點和縮短游程時間;
6、甲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甲方司機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應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乙方承擔。
第12條本合同—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3條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租車行為結束為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3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甲方將座落在廠房,租給乙方做生意,租金_______元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租期為年,租金一年一付,乙方應遵紀守法,合法使用。
一、乙方應注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盜安全措施,加強用電安全,對于防盜、防火、用電安全進行經常檢查,如果乙方租用期和生產中,措施不當造成甲方和第三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在經營中造成甲方房屋財產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給甲方,如意外火災造成甲方廠房損壞,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費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甲方深井和水泵、發電機供乙方使用,如果損壞乙方負責修復,保證乙方正常生產、用電,在經營期間一切電費、工商費、稅務部門征收的各項費用全由乙方交納,在經營中出現安全隱患甲方概不負責。
四、如乙方到期后要續租,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續租款提前一個月交付給甲方,不能拖欠。
五、乙方在租期滿時,交付給甲方時要保持廠房原樣,以上協議由雙方協商而定,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望各自遵守,特立此據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將本車輛,車號:蒙K,發動機號:,車輛識別號:,車型捷達出租車租給乙方,為防止糾紛達成如下協議:
一、交接車時間從晚上六點至早上六點(12小時,冬天時間另訂),承包時間從月日至年日止。
二、甲方將出租車承包給乙方,承包費每天壹佰元整(¥:100元),當天交清。
三、乙方在營運時間(12小時)內,發生一切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概不負責,如人為損壞車輛,由乙方承擔一切修理費,或有丟失車輛,乙方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按當時的車值價。
四、乙方營運期間,所發生的交警、運管違章等扣車由乙方承擔,停扣車期間每天付甲方全天承包費(¥:300元),經甲方查實后電子違章一切記錄是甲方的由甲方負責,是乙方的由乙方負責。乙方承包期間因隨車手續不齊全扣押車輛甲方概不負責。
五、乙方不能轉借他人開車,如發現甲方有權扣回車輛。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廣州豫龍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同意,就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車輛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租賃車輛:
乙方租賃車輛情況如下表,詳細車況見合同附件《車輛交接單》車型_______車牌_________顏色______,租賃車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費用及結算方式(合同所有金額以人民幣結算,發票):
1,乙方租用甲方車輛時,需要支付押金(大寫)元,還車當天結清相關費用后,甲方將押金退回乙方(無利息),但需扣留(大寫)元作為交通違章保證金,一個月內核實乙方在使用上述車輛過程中確實無交通違章罰款后無息歸還給乙方。
2,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元/(),總費用__元,租金_____支付。
3,限行里程及使用時間規定:
“日租”按自然日計算時間,規定每日限行_____公里,超過限行里程按每公里加收__元車輛磨損費。超時按元/小時計算,以日租金為上限。
4,付款方式:承租方用車前需支付規定押金和租金。
5,乙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車輛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停車費、違章罰款等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三、還車事宜:
1,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押金當天將所租賃車輛加滿油料交付給乙方,乙方還車時需加滿油料后還給甲方。
2,雙方交接按《車輛交接單》為交接車車況依據。
3,交車,還車地點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車輛的所有權。
2,若乙方有任何將所租用車輛作為以下非法用途的,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交之押金,如乙方押金不足以補償甲方因此造成的實際損失,乙方需支付不足部分。在下述任一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租賃車輛,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作相應賠償,經濟損失還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合同所列標準計算:
(1)乙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乙方將所租車輛轉讓、轉租、發售、抵押、質押;
(3)乙方從事其他有損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3,合同期間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車輛損傷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處理并修復車輛,如乙方拒絕修復,甲方有權收回車輛并修復,修復費用按照發票向乙方報銷。
4,義務:
(1)為乙方提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2)承擔租賃車輛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故障正常維修和保養,如果維修保養時間預算超過兩天無法交給乙方使用,超過部分甲方保證提供同一檔次的車輛作為乙方使用的替代車。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擁有車輛租賃期間的使用權。
2,自行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燃油費、路費等相關開支。
3,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支付租金及違章等相關費用。
4,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條款規定。
5,遵守國家交通法規及有關法律、法令、安全行車,如因違規、違章等負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或導致被國家執法部門扣車及罰款的,乙方除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外,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保險條款
1,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為受益人擔保車輛損失險、交強險、全車盜搶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每個座位購買賠付一萬元人民幣保險)等。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險要種,甲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租期間車輛若發生因乙方造成的車損事故,乙方應在事發后及時通知甲方協商車輛維修事宜,并配合交通警察處理事故現場事宜,如果因為乙方不報案或現場滅失造成不能出險的,由乙方承擔事故的全部損失。
3事故車輛維修期間租金正常收取,如乙方需甲方提供替代車輛的,則替代車輛租金由乙方支付,車輛維修費用先有乙方墊資,保險公司賠款后,再退還乙方墊付的修車款。
4乙方在承租期間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被盜、報廢或其他形式的滅失,乙方應承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甲方獲得保險公司賠償款為止的車輛租金的50%,以及保險公司免賠部分。
5,乙方承擔自己責任范圍內的保險公司險種賠償之外的事故損失及相關費用,甲方承擔因車輛本身原因造成的故障,甲方承擔保險及其他費用,由于乙方駕駛原因造成交通事故,保險不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
6,發生車輛事故折舊計算:(1)車損在3000元以上的,未損壞主要部件,車輛加速折舊費為車損額的20%;(2)事故損壞主要部件(包括發動機組成,波箱組成,底盤組成及懸掛組成部分)加速折舊費為車損的50%;(3)3000元以下的車損按照保險條款免陪處理,保險不理賠部分由承租方自行修復(未損壞主要部件的)。
7,擔保人就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從擔保人手續上簽字之日起至被擔保人歸還車輛,結算全部款項為止。
七、違約責任:
1,合同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駛,并未能提供可行的替代車輛,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需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給乙方。
2,合同期間,因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按合同總租金收取。
八、合同爭議解決:
1,由合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處理。
2,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擔保方為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對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刪減、補充應有雙方及擔保方以書面形式作出。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由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即提車之日生效。
十、汽車承租人須知條款:
1,駕駛人需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所租車車輛相符。
2,為車輛的良好性能,請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做常規檢查,如果發現問題,及時和出租方聯系。
3,如果車輛發生異常或者故障,請立即聯系出租方,如擅自繼續使用車輛,造成的損失將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業務用車的需要,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1.定義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1.1車輛:是指車輛交接單(附件A)中第一條約定的車輛。1.2租賃:承租方有權自租賃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車輛,并在此后擁有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對車輛的排他占有權和使用權,允許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時使用車輛。
2.主合同與車輛交接單2.1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車輛交接單。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承租車輛的品牌、車牌號、租賃期、規格、租金、司機、以及其他與車輛租賃相關的條款應在車輛交接單中規定,車輛交接單中未約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約。2.2雙方在簽訂主合同的基礎上簽訂車輛交接單(見附件A)。若無雙方實際簽訂的具體車輛交接單作為附件,則本合同僅作為雙方租賃合同的資格認定合同,不作為付款依據。
3.租賃車輛3.1出租方為車輛的所有權人。3.2在租賃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須自付費用為車輛辦理行駛所需的各項證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駛證、年檢證、稅訖證、養路費證,并保證這些證件在租賃期內持續有效。
4.租賃服務4.1出租方同意,其為非獨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車租賃服務。4.2車輛發生故障時,出租方應免費提供救援服務及維修。4.3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車輛無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養、年檢、故障、事故等)時,出租方須立即無償向承租方提供與車輛相類似的替換車輛。
5.車輛保險和理賠5.1出租方應自付費用按如下規定為車輛投保,并保證在租賃期內下述保險均持續有效:(a)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b)第三者責任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c)全車盜搶險:保險金額為車輛購置價;(d)車上(座位)責任險:保險金額為每個座位__________萬元;(e)玻璃單獨破碎險和不計免賠特約險。5.2在租賃期限內,若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由出租方自行處理解決。
6.租金6.1每月租金中包含有__________公里的汽油費以及司機的固定勞務費。6.2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時,出租方應向承租方開具合法有效的商業發票。6.3主合同提前解除時,出租方應按當月實際使用天數向承租方收取租金。6.4除了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外,承租方無須再承擔出租方及其司機的任何稅費或責任。
7.出租方的義務除前述規定外,出租方還應履行如下義務:7.1出租方應確保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排他的占有車輛,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和各項內置設施處于良好的狀態,車輛內外清潔干凈,無異味。7.2在租賃期內,出租方應對車輛及隨車證件、備件負擔保管義務。7.3在租賃期內,非因承租方原因,車輛發生損毀、滅失、賠償責任或政府處罰,出租方自行負擔全部責任。7.4未經承租方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方不得更換其委派的司機,也不得轉讓或轉委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給第三人。7.5在承租方占有車輛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該車輛出現缺陷或遭受損害或毀壞,或者發生其他并非承租方過錯而引發的事件,使得承租方無法為本合同的目的而繼續使用車輛,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車輛。
8.承租方的義務8.1承租方不得利用車輛從事商業運輸,體育比賽,以及非法活動。8.2承租方須按時支付租金和司機的勞務費。8.3承租方應當尊重司機,不得迫使司機從事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9.司機的委派和義務9.1車輛的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機必須持有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同時須具有兩年以上駕駛相似車輛的經歷。9.2出租方派遣的司機應當安全駕駛,確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員的人身和財產安全。9.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權要求立即更換司機:(a)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b)無論何種原因,一個月內連續缺勤3天或一個月內缺勤4天的;(c)違反承租方的人事勞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飾,禮節等方面的規定;(d)患有傳染病或其他不適于駕駛車輛的疾病的。9.4司機在履行本合同的駕駛服務時,因其過失而給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出租方應當負擔。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終止10.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賃期的最后一日終止。若本合同期限屆滿后,仍有未履行完畢的車輛交接單,則本合同期限順延至該車輛交接單期限屆滿之時。10.2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a)承租方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將車輛用于盈利性載人運輸的;(b)承租方利用車輛進行非法活動;(c)承租方擅自在車輛上設定抵押或轉讓車輛的。10.3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a)出租方破產、解散、或喪失經營車輛租賃業務的資格;(b)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9.3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司機;(c)出租方違法本合同第7.5條的規定,且承租方已更換過兩次車輛;(d)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且在承租方將該違約書面通知出租方后15天內未予糾正;(e)除前述規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10.4在本合同終止或提前解除時,除終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權取得的索賠、租金和賠償外,任何一方須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應義務。10.5雙方同意,本合同無論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無權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進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賠償。
11.聲明和保證11.1出租方陳述并保證:11.1.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11.1.2其是所出租車輛的合法權利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證明文件。同時,該車輛不存在任何意義上將影響承租方根據本合同使用該車輛的任何抵押與任何其他權利限制;11.1.3其簽訂、履行本合同不構成對第三方的違約或對第三方任何權利的侵犯,亦不會使承租方對任何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11.2承租方陳述并保證:11.2.1其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能力,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合同;11.2.2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租賃車輛,遵守中國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
12.保密12.1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及其關聯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本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其他13.1本合同的解釋、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13.2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均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法律約束力。13.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13.4本合同的附件為:附件A《車輛交接單》、附件B《保險單憑證》。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書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不得擅自修改。13.5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條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約束力。13.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____授權代表人:____職務: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附件A
交接單
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本單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鑒于承租方與出租方已簽訂《租賃合同》(“主合同”),現雙方經協商達成本洗車器交接單。
第一條租賃蒸汽洗車器本合同所指的租賃洗車器(“洗車器)為:__________型號:__________顏色: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本合同的租賃期為:_____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租金租金按月計算,每月RMB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承租方應于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一個月的租金,并在簽約同時一次性收取押金RMB__________元/臺。
第四條使用限制保證洗車質量,機器的使用限制為:□無;□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_____臺車。
第五條機器的保養、維修、更換合同期內,保養:每清洗_____臺車或每隔_____月,車輛應當到指定地點免費保養一次。維修:機器出現故障,經公司檢驗非人為情況下可免費維修。超過六個月機器出現大故障并影響使用時我公司可以更換調整。
第六條司機及其勞務費司機由出租方委派。司機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承租方須向出租方支付司機的勞務費。勞務費由固定勞務費和額外勞務費兩部分組成,固定勞務費RMB_____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額外勞務費為:A.司機在正常工作日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的,額外勞務費:RMB_____元/日,_____以后繼續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_____元/日;B.周六、日及法定節日工作的,額外勞務費為:RMB_____元/日。每月_____日承租方與出租方結算上一個月的司機勞務費。在書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賃期內有權調整司機的勞務費。
第七條其他本機器交接單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印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特別約定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人:____授權代表人:____職務: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出租車承包合同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型號車輛輛(車輛所有權歸甲方所有),顏色為色,車輛發動機號為,廠牌號為,車架號為。
2、該車輛車牌號為,行駛證號為。
3、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狀況良好、設備齊全的車輛,并附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稅訖、檢字,并承擔相應責任。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1、租賃期限為。租金:個月計人民幣元;押金:計人民幣_____元。即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車輛租金和押金總計人民幣元。
2、乙方接車時需向甲方提交約定駕駛員身份證、北京市戶口本和駕駛證(準駕車輛與所租車輛類別相同)及其復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連續拖欠應付款超過3日。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出租方應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抵押金之后,將所租賃車輛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帳或收到現金之日為準。
5、提供車輛應當適用,行駛證、養路費齊全有效。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自主選擇欲租車輛。
2、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3、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交納租金、抵押金。
5、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6、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7、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9、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提供的車輛保險種類包括:盜搶,第三者責任,司乘,不計免賠,車損,風檔玻璃,自燃。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租賃期限截止時止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2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滿后兩年。
八、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貳年,本合同有效期內,擔保人在擔保期限內對承租方的每次租賃均負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擔保責任。
十一、爭議與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由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承租方(簽章):出租方(簽章):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經辦人:
年月日
附:承租人須知
為了租賃車輛的安全運營,也為了您的切身利益,請您記住以下條款:
1、除《車輛交接單》注明的駕駛人員外,無出租方的書面許可,不允許任何人駕駛您承租的車輛,否則,承租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
2、駕駛人須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駕駛證且駕駛證上準駕車類別與租用車輛相符。
3、您承租的車輛須在北京市界以內地區使用,若確需駛出上述范圍,務請取得出租方書面許可,交納10000元押金,否則相關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4、您應按合同規定的還車時間、地點按時歸還承租車輛且車況與《車輛交接單》中您租車前的車況登記無出入,若出現新的刮、碰、損壞等現象或設備、證件等不全,您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它相應的費用。
5、為避免上述情況的出現,請您每天對機油、剎車油、防凍液、輪胎氣壓、燈光等作常規檢查,如發現問題,請及時與出租方聯系。
6、如果承租車輛發生故障或異常,您應立即停車與出租方聯系,如未與出租方聯系,繼續使用造成的損失將由您承擔。
7、如果承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事故,請您立即告知出租方,由出租方安排維修地點,您不能自行維修或自行選擇維修廠家進行維修,禁止繼續使用已受損壞的車輛,請您積極配合交管部門處理好交通事故,出租方可予以幫助。
8、出租方不承擔車輛租賃期間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金或罰分。
9、您如果在租車期間遺失牌照或其他有關證件,您應承擔補辦費用及車輛由此停駛期間的租賃費用。
10、您應熟練掌握車輛正確操作的技能和駕駛常識,正確操作駕駛車輛愛護車輛,確保車輛狀況完好,出租方一般不作車輛操作指導或介紹。
11、您不能自行卸動或拆除所租車輛上的零件或設備,否則,您不但應及時歸還原零件或設備,還應交出租方不超過所拆零部件或設備原件三倍的違約金。
12、您所承租車輛安裝有車輛防盜器,若遙控板在您租賃期間發生丟失,您應賠償相應費用;若在您的租車期限內車輛的里程表有拆動現象,您須交付出租方1000元賠償費。
13、您不能將承租車輛當作教練車,禁止用所租車輛參加競賽,做測試試驗及其它具有損壞性質的駕駛,否則您將交付出租方不少于5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4、禁止用承租車輛從事盈利性質的客貨運輸,禁止超重載物,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及會在車中留下刺激性氣味的物品。如違反以上條款,出租方將視情節輕重,向您收取不少于10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15、您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車輛的要求,汽油車必須使用93#以上無鉛汽油,否則因燃料不當造成的損壞完全由您承擔。
16、為了使長期租賃車輛能保持良好狀態,請您務必在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整數里程時,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點維修、保養。否則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將在您的租賃費外加收1000元的費用。
17、此《汽車承租人須知》作為《汽車租賃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須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
承租方(簽章):
年月日
車輛交接單
承租方:
出租方:
約定駕駛員:
租賃車輛:
附帶器件:
車輛狀況
一、機器及系列操作項
二、外觀
三、內飾
四、其它
交接時間:
經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