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勞動合同
對于參加工作的人而言,都要對勞動合同有所了解。每位職場人士在簽訂合同時,首先要弄清合同單位的基本情況,判斷所就職的公司是否為合法企業。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河北勞動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河北勞動合同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承包方式:
三、勞動報酬
1、 ①定額工資單價為:木工 元/平方米(沾灰面積 元/平方米);鋼筋工 元/平方米( 元/噸);防水工 元/平方米;砌筑工 元/平方米;砼工 元/平方米;抹灰工 元/平方米;架子工 元/平方米;其他工種
②按建筑面積確定承包價 元/平方米,水電 元/平方米; ③分項工程承包:外墻面磚 元/平方米;屋面防水 元/平方米;內墻普通抹灰 元/平方米;
2、工資發放方式
甲方根據工程分包合同,按照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的 %制成工資表,經乙方簽字確認,通過銀行將工資打入乙方工資卡。工程竣工驗收后,無質量問題,剩余勞務費
四、勞動保護
1、甲方應該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時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3、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
五、勞動紀律
甲方可就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本合同解除、變更、中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2、乙方如有以下情況,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情況證明的;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整制度的;盜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4、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a、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b、已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按照施工安全守則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造成人員傷亡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其他條款
乙方進場后必須向甲方提交身份證原件,在項目部登記,便于項目部辦理居住證,并建立農民工檔案;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一份留公司,一份留項目部),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河北勞動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已簽訂《勞動合同》,現雙方自愿在《勞動合同》基礎上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依據甲方相關考核制度規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獎金、津貼、補貼不構成工資,法律規定構成的項目除外;
2、乙方在簽署勞動合同時,甲方已經將所有的系列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交由乙方閱讀,乙方已經閱讀完畢,并接受制度約束、考核,甲方對此不再要求乙方另行簽署文件確認本事項。
3、鑒于甲乙雙方初次合作,因此本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崗位及地點為甲方依據乙方自薦后的初步決定,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后期的工作中就乙方的工作能力和甲方的發展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地點進行調整,乙方接受調整,甲方調整以上內容不構成違約,不需對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本條款適用于甲乙雙方第一次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
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3天,或在甲方對其工作崗位地點調整后3天未到崗的,視為乙方已經向甲方申請辭職,且甲方同意乙方辭職,甲方將不再保留乙方的工作崗位、社保等,因乙方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如乙方在聘用期限內任何3個月或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的,則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職務、薪資進行調整,直至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因此構成甲方違約或承擔任何補償金、賠償金。
6、乙方任何截留甲方物質、款項的行為均構成嚴重違反甲方公司制度,甲方可依法要求乙方返還、賠償損失并對乙方的工作崗位、職責、地點、職務、薪資進行調整,直至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因此構成甲方違約或承擔任何補償金、賠償金。
7、乙方被甲方合作對象書面投訴到達或超過3次的,則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職務、薪資進行調整,直至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因此構成甲方違約或需承擔任何補償金、賠償金。
8、依照《勞動合同》約定,甲方每月依法發放乙方上月勞動報酬,如乙方對上月勞動報酬有異議,則應在收到勞動報酬后3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異議書》,逾期未提出的.,則甲方已經向乙方全額發放上月乙方應得之勞動報酬,且乙方已經全額收取。
9、本補充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有效補充,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復印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本補充協議有效期與勞動合同有效期一致。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河北勞動合同篇3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
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試用期--個月。
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簽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員(簽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