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購房合同
陽泉購房合同篇1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本項目系國家重點工程___高速鐵路拆遷安置工程,為妥善安置拆遷戶,出賣人經規劃、建管等部門批準取得位于濟南市槐蔭區美里湖辦事處美里村東側、美里路南側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安置房。
該地塊占地面積為110畝,規劃用途為住宅。定名為_____。
第二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_【幢】【座】_____【單元】【層】______號房。該房屋的用途為住宅,屬磚混結構,層高為___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_____層。儲藏室編號_____號,車庫編號為______號。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儲藏室_____平方米,車庫平方米。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付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款;該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元,儲藏室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元,車庫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拾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元整。
第四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多退少補,據實結算。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銀行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第六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為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按預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之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4%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七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驗收合格的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15日告知買受人的;
2、因政府政策原因導致延期的;
第八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預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30日,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4%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叁的違約金。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第十條交接。
房屋到達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簽署房屋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出賣人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2、買受人應在出賣人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合同結算面積誤差款和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一的標準設計要求。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附件一的標準恢復到原設計要求。
第十三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720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在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買受人的房屋僅做住宅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的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區法院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賣人執___份,買受人執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蓋章):買受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陽泉購房合同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合法所有的住房,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及承諾:甲方承諾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并已經全額支付取得該房產合法所有權的購房款項。甲方確認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甲方夫妻雙方均同意出售該房產給乙方。
第二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總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所售上述房屋及附屬設施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六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金額60000:00元(大寫六萬元整)。乙方支付價款后,甲方給乙方出具收款收條。
第四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
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甲乙雙方確認該房產目前尚無法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在辦理乙方房屋產權登記證書時,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秉承誠實信用,認真履行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守約方返還價款(或房產)和損失并支付合同價款每日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夫妻雙方)、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乙方(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20__年__月__日
公證人:聯系電話:20__年__月__日
陽泉購房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位于 的一處農村房屋的買賣事項,根據我國物權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充分、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鄰為 ,建筑面積 ,北屋 ,東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積為 ,房屋登記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權證登記在 名下。
三、該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給乙方前,甲方保證:
1、本合同項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利,或已征得其他權利享有人的同意,擁有處分該房屋的權利;
2、本合同項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與任何第三方簽訂買賣協議或未因甲方個人或家庭債務與第三人簽訂賠償協議、抵押協議等或未因法院判決使第三人對該房屋享有權利;
3、如甲方違反本保證,須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購房價款30%的違約金。
五、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該價格包括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六、房款支付:自該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并將該款項匯入甲方賬號為 的賬戶;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額外向甲方支付房款總額 的違約金,如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經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據第六條將全部房款匯入甲方提供的賬號之日起 日內,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權證、房產證等全部相關資料原件交付給乙方并負責騰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須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違約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為止;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辦理房產過戶的書面通知后 日,甲方應當根據乙方的需要,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手續;如甲方拒絕或無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須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違約金,直至協助乙方辦理完房產過戶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與甲方無關的原因造成無法辦理過戶的,與甲方無關。
九、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乙方所有,包括但不僅限于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如甲方得到該上述補償款后應當將該款項全部給付乙方,如甲方無故拖延或拒絕給付乙方,除全部給付補償款外,須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處分房屋的權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買賣、個人債務等個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權利,造成乙方無法繼續占有、使用或處分房屋的,甲方除返還本合同全部購房款外,須按照發生妨礙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處分房屋權利的實質性影響之時的市場價格補償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該房屋出賣給任何第三方:如甲方違反本約定,擅自處分房屋,甲方須返還全部購房款并支付全部購房款100%的違約金。
十二、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 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