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養護及花卉租賃合同
綠化養護及花卉租賃合同精選篇1
為了保證本行道樹綠化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期,武安市第六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以下簡稱乙方)共同簽署本合同,并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簽字合同的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組成
1、雙方共同簽署的合同文件;
2、甲方提供的行道樹標準(法桐,胸徑10-12cm,全冠,帶一米土球)。
第二條工程內容和工期要求
1、工程內容:甲方同意乙方承擔行道樹綠化工程綠化任務,具體工程內容為武安市工業園區曹公泉大街西側行道樹和緯一路兩側行道樹。
2、合同工期:20____年4月10日開工至20____年5月10日前全部完成。
第三條合同金額
本標工程人民幣每棵樹單價575元,總價以實際棵數為準。
1、合同金額:包含購苗、運輸、檢疫、管理費、栽植人工費、養護一年、包成活補栽等所有各項間接費用。
2、此合同金額為預算金額,以最終驗收數量據實結算。
第四條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按規定工期完工后,及時組織進行初驗,初驗合格后支付70%工程款。
2、自初驗之日起,由乙方管養一年,20____年5月10日前進行終驗,驗收合格后,支付其余余30%工程款。
3、在乙方管養期內,承包地段發生樹木死亡、丟失、缺損等均由乙方負責補植,交工前一個月為補植時間,終驗合格后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
(2)確定現場監管人員。
(3)及時組織驗收、支付驗收合格的工程款。
2、乙方責任
(1)按甲方要求進行施工。
(2)施工過程中完全服從甲方管理。
(3)保證樹木規格、栽植間距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不合格苗木要條件返工。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會根據實際需要對種植苗木位置、數量做少量調整,乙方必須理解,并按甲方方案執行。
(5)加強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和管理,因施工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綠化養護及花卉租賃合同精選篇2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簽訂日期:
綠化工程合同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基本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土方平整造型、景觀工程、苗木栽植及養護。 詳見:發包人向承包人所提供的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1、綠化工程施工圖紙及招投標文件項目清單范圍的所有內容;
2、綠化工程承包范圍內種植土方平整造型、苗木栽植及養護;
3、苗木的養護管理(壹年)保證養護期內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長,并保持良好的景觀效果;
第三條 工程施工期限共3個月。
議定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全部栽植結束。(如遇雨、雪和其他原因不能施工時經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承包方嚴格按上述工期組織施工,若工期延遲,每延遲一天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工期罰款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1、在工程施工中,承包方應按照本工程施工圖、綠施說明及業主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認真執行現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做好隱蔽工程、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不符合驗收要求而發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2、栽植質量標準執行《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89
3、養護標準執行《園林管理考核辦法(試行)》
第五條 材料和設施供應:
凡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調運進場;并應保證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等要求,否則,承包方應無條件及時更換,若因此影響工程進度,工期不予順延,經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方應該足額賠償,并應付發包方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第六條 工程價款及付款方法: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工程價款暫定:叁佰貳拾捌萬元整(3280000.00元)最后以決算為準
3、付款方式:本工程不予付備料款,采用分月付款方式(不付利息);
(1)、按照月工程進度,付50%;
(2)、工程驗收合格付30%,總工程款的80% ;
(3)一年養護期滿后,付20%
第七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3、圖紙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審核后的預算書
6、其它附件
第八條 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1、工程師:在工程施工中,發包方委托葉青青為現場業主代表,代表行使業主的職能,并全權處理與本工程相關的一切事務。承包方指派伍克祥為工程項目負責人,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的現場管理和對綠化工程養護的監督考核。
2、承包方所指派的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整個施工期間內每月不少于20天駐施工現場且組織施工。工程項目負責人按時參加監理例會或各種與本工程有關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有承包人自負。
3、發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協調處理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與本施工的關系;同時處理與政府等相關部門的關系。
4、承包人工作: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及后期管理和養護工作,同時對原有的地上地下建筑物、構筑物、桿管線等設施應進行合同理的妥善保護,如因施工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維修賠償。
第九條 綠化種植質量滿足下列要求:
1、種植前地面平整要符合設計意圖和種植標準;
2、苗木保證質量,由業主驗收合格后,方可進場栽植;
3、按圖施工,如需變動,經發包方書面確認之后方可改動。
4、質量要求:
①嚴格按照綠化設計圖紙施工;對要求全冠的樹種,樹木移栽后保留樹冠,少量修剪,保持樹形基本完整。帶冠苗樹木移植修剪后保留二級分枝,適當修剪。
②施工前必須清除場內所有雜土和建筑垃堆;
③各類植物需要完全客土(客土以下為普通土壤)栽植。所謂客土,即栽植樹木時添入樹穴中有利于生長且不混入瓦礫等有害特質的土壤。草坪等地被植物需要客土10cm厚,灌木類30cm厚,中高樹木為60cm厚,普通綠地為30-40cm厚;
④高大喬木定植后,應設置樹木支撐。
⑤喬木要選擇生長健康、樹形飽滿的優良植物,灌木和地被植物要求品種葉色飽滿、樹葉密集、不脫腳、無病蟲害。苗木均采用苗圃苗
⑥灌木栽植數量、修剪平面及高度應按圖紙要求做,要求修剪成平整、飽滿的植籬。
⑦行道樹與行列種植樹木應在一條直線上,行道樹距路東邊1.2m,種植的樹木應樹形相似,保持直產,不得歪斜,加支撐立柱,行道樹分枝點高度應大于3.0m
⑧樹木成活率100%,要求包種包活,養護期壹年。補種樹木養護期計算以補種之日起算,養護期壹年;
⑨所有苗木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后方可栽植。
⑩所有苗木的品種、規格等均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執行。
第十條 工程驗收;
1、完工驗收:綠化工程施工結束后,由承包方提出書面報告,監理單位送發包人確認,發包人在3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并出具書面意見,承包人根據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直至完工驗收合格。
2、初步驗收:承包人在完工報告驗收合格后30日,提出初步驗收書面申請,經現場監理確認后,報發包人、發包人在接到書面申請14日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初驗,并出具書面意見。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標準《蕪湖園林綠化考核評分辦法》并根據考核結果由發包人按規定兌現。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須按初驗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在養護管理期間,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補栽方案,報監理確認后,重新補植,該部分養護管理期,自補植結束之日起,順延養護期。
5、終驗:養護期滿時,由承包人提出終驗申請,并附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圖送監理單位和發包人,發包人在28日內組織相關部分進行終驗。
第十一條 工程結算: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前提交工程預算,經雙方初步協商后可以作為竣工前的撥付款依據。工程竣工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結算報告。由發包人根據當地當時市場價格及相關政策取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十二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1、工程施工驗收標準:《城市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T82-99
2、驗收標準以花木植物的成活率達100%,草皮以遮蔽土壤為依據;
3、養護管理:發包人對承包人的栽植養護管理(即質量保修)工程進行定期考核,養護期為壹年。
第十三條 質量保修:缺陷責任期(即質量保修期)為十二個月,從初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在缺陷責任期內對所完工程進行維護和養護(并對未成活植物或瘦弱植物應進行無償補栽或移栽保證植物的成活率和遮蔽率);同時,保證植物生長茁壯成長。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1、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經承包方催要,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
3、承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或在養護期內不能按發包方要求養護、移栽的,承包方未按安全生產條例文明施工的,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的損失承包方自負。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發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5、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一方依據本條1、2、3、4、5款的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方向發包方交付款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六條 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組織施工,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自已的義務,若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并足額賠償給另一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蕪湖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二)依法向蕪湖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合同的生效與份數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簽字、蓋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發包方保存貳份,承包方保存貳份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開戶銀行:
賬 號:年 月 日
綠化養護及花卉租賃合同精選篇3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本工程的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項目名稱: 綠化用地土地復墾
2、工程項目地點: 光為三期東側
3、工程總建筑面積: 約20畝
4、工程范圍及內容: 粉碎現有地表雜草并旋耕
5、工程質量等級:合格并保證通過甲方和國家相關部門驗收(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標準、項目所在地要求及合同約定標準為準)。
二、工程期限:
本項目施工的工期為 7 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甲方總體施工計劃安排時間進行約定。
開工日期:本合同定于 20__ 年 月 日開工。
完工日期:本合同定于 20__ 年 月 日竣工。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單價為 80元/畝 總計約為人民幣 壹仟陸佰 元整(¥ 1600 元) 注:本合同總價以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為最終結算依據;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四、價款支付方式及合同內容:
本合同無預付款,工程完工經驗收合格,甲方在辦理結算后,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本合同價款。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簽訂后由甲方負責人指定具體施工地區域。
2、組織乙方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施工現場的技術交底。
3、協調施工場地及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等工作。
4、負責施工過程中對乙方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和進度進行監督和檢查。
5、有權要求乙方撤換由其派遣或雇傭的不能勝任、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工作人員。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自行雇用職工并負責支付其工資,并對其職工的行為及勞動安全負完全責任。
2、乙方負責對施工垂直運輸費、保管費、食宿費等。
3、文明施工,遵守地方政府《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4、竣工(或合同終止)時按甲方要求運出其設備,并保持整個現場整潔.
七、安全條款:
1、乙方按有關規定,須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事故、施工人員人身損害或致人損害等)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協助搶救,乙方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和責任。
2、乙方自備機具、勞保用品及材料等必須是質量合格,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所發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八、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竣工,由乙方按合同價款0.5%(每日)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仍未竣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價款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由于工程逾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損失。(以上違約金累加計算)
2、合同終止前,如乙方未嚴格履行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以甲方名義購買、租賃、賒欠、任何工程所用的材料、工具、機械、設備等,否則由此發生的費用以及償還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它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5、甲方未按約定付款的,應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九、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簽約地高碑店市人民法院裁決。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綠化養護及花卉租賃合同精選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合作的原則,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新,舊辦公院內外所有花草樹木的養護和管理。
二、 期限:養護期為一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養護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經驗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負責養護范圍內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為損壞由甲方全部負責。甲方提供水源、電源、工具臨時安放點(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如因水、電源不暢而造成養護范圍內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 乙方在接管養護前應清點甲方現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無法補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記錄在案,乙方在養護期間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時報知甲方,協商補種。
七、 乙方在養護期間,嚴格按《太原市綠化養護條例》標準養護管理。如乙方未按條例養護,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逾期支付養護款,甲方承擔違約全部責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額的 3%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 乙方在日常維護期間,維護完成后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清理現場,如未達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現場,一經發現,罰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雙方信守合同,如有違約,協商解決,如解決不妥由當地法律部門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減少養護范圍,應雙方及時溝通,補簽合同,甲乙雙方應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證園區的綠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綠化養護及花卉租賃合同精選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的勞務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建設地點:
3.工程面積:
第二條勞務工作內容的約定:根據甲方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工程施工圖及相應的調整增減的綠化工程項目和甲方綠化施工員指定的工作項目。
第三條工作質量標準的約定:按綠化植物栽種的相關要求為標準。(《綠化工程施工操作規程》為合同的附件1)
第四條執行代表:
1、甲方指派綠化施工員為代表,協調本合同的履行。
2、乙方指派為代表,協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五條勞務費的約定及支付辦法:
1、按照雙方確定的《綠化工程施工定額》為勞務費用的結算依據(《綠化工程施工定額》為本合同附件2)。
2、實作工程量單一式四份進行統計后雙方簽字確認。此工程量單作為月結勞務費依據。
第六條安全責任:
1、 乙方按有關規定制定嚴格的安全防護管理辦法,確保安全施工。如造成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其責任損失由乙方承擔。
2、做好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防止偷盜事故、火災事故、酗酒滋事等不法行為。預防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噪音、粉塵污染,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人員違規行為處罰約定:
1、乙方代表無故脫崗半天以上罰款100元/次;拒不聽從甲方綠化施工員的管理安排可以罰款200元/次。
2、乙方應節約現場用水、用電,保障現場安全生產。做到人走關水、關電。若乙方燒自制水烏龜發現一次罰款100元/次;對拒不聽從勸告且連續被現場管理人員發現兩次及以上者將加重處罰,處罰金額視情節的輕重而定。
3、乙方所有人員,在施工現場不得赤膊,穿拖鞋上班,違者罰款20元/人次。
4、乙方操作人員高空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違者罰款200元/人次。若甲方要求戴安全帽才能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不戴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20元/人次。
5、乙方不得聘用三無人員、未成年人和盲流人員作業,違者交司法機關處理,并處罰款100元/人。
6、乙方員工不得在項目實施的公共場地打架斗毆,無論任何原因,甲方將處罰乙方至少200元/次(最多不超過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7、作業人員酒后上班將造成質量、人身安全隱患,如發現乙方作業人酒后上班,除加強安全教育外并可處罰50元/人次。
第八條其它:
1、甲方按勞務費總額的2%結算給乙方作工具配置費。施工所用一切工具乙方自備。
2、甲方提供相關用水、用電設施并承擔費用
3、乙方人員不得盜竊甲方和業主方的任何公、私財物。凡是被甲方或業主方人贓并獲的,甲方將按該財物等值的3倍給予處罰乙方。同時對舉報有功人員將給予等價賠償以外的罰金的50%給予獎勵,并對舉報有功人員公司將給予嚴格的保密。
9、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因意外原因損壞了甲方或業主方的公、私財物,甲方將按該財物的等值價格要求乙方賠償。
10、乙方承擔相關人員的安全事故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一、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約定:乙方人員請甲方人員吃飯、娛樂、送錢送物等行為均視為商業賄賂。甲方可對其乙方的這類行為進行以下處罰:乙方人員請甲方人員吃飯、娛樂等行為,甲方將處罰乙方1000送錢、送物給甲方人員的行為,將按合同總額的10%處罰 元/次。
二、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凡是對舉報有功的人員,公司除了重獎之外,還將給予嚴格的保密。
1、對以上第一條的舉報者,公司將按處罰金額的50%給予獎勵。
2、對以上第二條的舉報者,公司將按處罰金額的30%給予獎勵。
第十條乙方有教育和管理自已工人遵章守紀的義務:以上凡是對乙方人員違規行為的處罰,甲方均以乙方為主體,憑據處罰決定書在乙方勞務費結算時扣減。
第十一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協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履約完畢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