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停車位的合同通用版范文
租賃停車位的合同通用版范文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_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本車位租金_____元整/月,大寫:__________ 。支付方式為。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甲方支付。
二、租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個月,,大寫:__________ 。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
三、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甲方責任及義務:__________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賠償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責任及義務:__________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并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作為賠償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簽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承租人(簽名):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租賃停車位的合同通用版范文篇2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將坐落在的車庫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交費方法按年交費,每一次交費為每年的1月1日起15天之內交納。逾期不交,甲方收回車庫。
四、乙方如果想續租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合同另行簽訂。
五、甲乙雙方必須仔細互相驗證對方的合法手續,如房票、身份證等,雙方不得毀約,如果單方毀約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計兩頁,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停車位的合同通用版范文篇3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在簽訂停車場車位租賃合同之前務必通過地產產權證明等形式了解清楚出租人是否對該場地有實體有處置權(涉及其他共有人問題),該場地建筑是否屬于違法蓋建,若出租人對停車場車位無實體處置權,該場地租賃合同無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停車場停放車輛一事,簽訂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租場地位置、面積與用途
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約__________平方米停車場地租賃給乙方使用。
場地租賃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上述文字約定了被租賃場地的用途。本合同是停車場車位租賃合同,被租賃的停車位主要用途無非是使用于停車。在一般的場地租賃合同中,合同雙方在簽訂地租賃合同之前,承租一方應對租賃標的的用途、使用性質進行告知,承租人一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該場地,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或者以合法使用的名義實施違法犯罪活動。
第二條、租賃期限
1、場地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場地使用費按月繳納,且在每月______號前繳納當月的場地使用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場地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
場地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并移交_____及后視為交付完成。
2、承租期滿前兩個月,若乙方希望繼續承租,應書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的承租權利,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辦理續租手續,逾期告知視為放棄。
3、在合同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租賃標的物滅失或不適于繼續使用,本合同自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動終止。
第三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月租金額為:_____元人民幣(___¥元)。
2、付款方式:自___月___日起,每月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個月停車場租金。
3、支付方式:現金_____(□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每月_______日前支付。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同時繳納元履約保證金。
2、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依約退還場地并結清各項費用。乙方若有欠款現象,甲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應及時補足。若無任何欠款,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后15天內,無息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甲方: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乙方: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停車位的合同通用版范文篇4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停車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地租金
停車場位于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年,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支付方式
1、月租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整)。
2、乙方在租賃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元,合同期滿后由甲方返還給乙方。
3、房租一個月交一次,先交房租再租,即乙方先付一個月的房租給甲方再租,一個月期滿前五天再付下個月的房租,以此類推。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
2、租賃期內,甲方如確需收回該房屋,須提前通知乙方,剩余租金按剩余租賃期的實際天數計算,并退還押金_______元及違約金_______元。
3、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合同執行的完整性。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
1、乙方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如租金延期,甲方有權收回租賃房屋。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的用途。
3、乙方無權將該房屋轉租給第三方。
4、如乙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自行解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定金。
5、如果乙方在看管電動車時,車身損壞或丟失,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期滿,如甲方的房屋需要繼續租賃,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7、乙方必須守衛日本每個停車場的電動車。
第六條:合同的終止
1、如因地震或自然災害造成損害,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于政府拆遷并納入城市建設規劃,本合同自然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剩余租金三日內退還乙方。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因執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當地法院調解或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租賃停車位的合同通用版范文篇5
出租人(甲方):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承租人(乙方):簽約代表人: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地下停車位事宜,本著相互平等、信任的原則,自愿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車位租賃地點為小悅中心地下車庫_________層_________號車位。停車位編號:_________,使用面積約_________平米。
乙方用于停放車型品牌:_____________,車牌號碼:_________,車身顏色_________。
第二條:租期
租賃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
該車位租金總額為人民幣整(大寫)月租金為元/月,包括管理費。
第四條: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租賃車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乙方需在簽定本合同時將車位租賃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費用后,不再退費。
第五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保證擁有對車位的所有權,一旦該車位所有權不屬于甲方,則視為甲方違約。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保證車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
3、協議期內,甲方不得將車位租與他人。
4、租約到期后,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對于車位的管理。遇甲方調整租金,另行提前通知。
5、甲方應負責停車場內消防設施、清潔衛生處于良好狀態。
6、甲方收取的車位租金只限于乙方車輛停放車位占用場地租金,不包含車輛保管費,即雙方只構成占用車位場地租賃關系,不構成保管關系。該車輛的保險費用由乙方購買。
7、租約期滿,乙方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15天到小悅中心物業部辦理租賃手續;續租時,不限于原車位,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該車位轉租他人時不再另行通知。
8、租約到期后仍未辦理續租手續的車主,該車輛進出時一律按臨時停車位收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停車位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車輛進入地下停車場停放。
9、甲方有權依法循章對小區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并制定車場《車輛管理條例》。
10、甲方有權禁止任何高度超過2米的車輛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11、甲方有權無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將乙方違章車輛鎖扣/拖走處理,所引致的費用及后果由乙方負責。
12、甲方安排車場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及智能化監控管理。
13、乙方應自行做好車輛的安全與防護工作,如因車輛受損或車內物品丟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只能將上述車位用于停泊小型汽車,不得對車位進行任何破壞或改造。
2、乙方承諾并遵守甲方制定的《小悅中心停車場管理制度》等車場管理規章,不得亂停亂放、占用道路或他人車位。
3、在租賃期內,該車位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只對車位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該車位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體所有權的行為,否則,甲方收回車位,剩余租金不予退還。
4、協議期內,由于乙方原因,在地下車庫內造成甲方或其他人員財產、物品的損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協議期滿后,乙方必須向甲方歸還保證車位正常使用的物品,如通行卡等,若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
6、協議期滿后乙方若需續簽,應提前15天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協議停車位用途。乙方停放的車輛內不得有人、物品留置。乙方停放的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如易燃、易爆、腐蝕性等違禁物品。由于上述原因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進出本地下停車場的車輛必須服從當值車場管理員的指揮,及時配合小悅中心物業部的管理,甲方對小悅中心地下停車場擁有最終解釋權。
8、簽訂《租賃協議書》時,必須提供車主身份證明、車輛行駛證等復印件。
9、乙方必須購買車輛全部保險,同時將車輛鎖好。貴重物品、車輛出入證切勿放置于車內。否則造成車輛遺失(包括車內物品)及意外損壞,甲方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10、乙方辦理停車出入證后,該車輛享有者租期內不限次數出入停車場的權利。
11、乙方必須將車輛停放在指定的車位界線內,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與后果由乙方承擔。
12、若乙方租用指定車位被其他車輛占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撤離,甲方應盡量配合提供。
13、乙方必須遵照出入證的專車專用制度,禁止轉借、交換、超期使用。
14、乙方不得利用車位作其它用途(如:裝卸或堆積物件、維修車輛等)。
15、乙方應自覺愛護停車場公共設施與衛生。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的,應告知甲方。
16、乙方應自覺按時繳納停車位租金。不得將停車位轉租或轉借給他人。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17、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或清洗車輛須經甲方許可。
18、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19、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的,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20、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第七條:罰則
1、若甲方違反本協議,須退還乙方繳納的全部租金,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2、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保留乙方繳納全部租金,并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其他約定
1、協議期內,雙方均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
2、若遇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對方,得到雙方同意后方能更改或解除協議。
3、協議期內,任意一方聯系方式發生變化,均有義務告知對方。
第九條: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期結束后自動失效。
第十條:免責條款
1、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丟失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對于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將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甲方不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盡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仲裁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委托代理人: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