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作協議書通用版范文
合伙人合作協議書通用版范文(篇1)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伙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況)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合作協議書通用版范文(篇2)
合伙人一(甲方): 身份證號:
合伙人二(乙方): 身份證號:
現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兩方共同投資、一方入組建、技術、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過兩方合伙人的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 出資的總額為:人民幣:一百萬人民幣,¥:100萬
甲方出資__________
乙方投資三萬、占總投資的二十五%。占公司股份二十五%。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兩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甲乙兩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兩方按占有股份比例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余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
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兩方同意,并由甲乙兩方同時進行、乙方有優先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20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兩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兩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
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占有股分50%退出。非經兩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的50%進行賠償。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按實際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可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司所在地公證單位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合伙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作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職能分配及議定事項
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法定代表,全權協調處理公司的工商稅務、消防安全、業務接洽及商務等事務。
五、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五萬元;必須經過甲、乙兩位股東簽字。
2、新產品或設備的引進;
3、廠房擴建等再投資事項;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等。
5、公司每月要進行一次盤點,股東一起參與結算。
6、設立一個公司賬戶、同時兩位股東都擁有此賬戶短信提示、以方便及時了解賬戶資金流動情況。
8、公司公章由___________保管,賬目由___________保管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自兩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合作協議書通用版范文(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為了"和氣生財,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合同)書,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乙方將所屬中都步行街" "顧客170余名及店內所有設備及庫存產品(詳見清單),以折價4萬元入股甲方位于 。
二、雙方協商確定, 美容院現有資產核算資金為21萬元(包括轉讓費、裝修、基本設施、庫存產品),甲方占投資總額的70%,乙方在原有美容院折價4萬元基礎上再出資3.5萬元即占投資總額的30%。
三、年終分紅方式:乙方擔任店長職務,享受10%凈利分紅,另外按投資比例30%分紅。甲方按投資比例70%分紅。
四、本合同期限為四年(按店鋪租賃時期)。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雙方自愿辦理有關手續。
五、雙方協商確定的職責:
甲方作為投資主體出現,負責管理和外圍事務,包括活動策劃、項目及產品引進,處理相關財務,收錢,過賬、繳款等日常事務,負責招聘培訓美容師等。
乙方負責會計記賬事務,充當本店的店長,管理日常事務、顧客及幫助美容師做好店內銷售服務工作。
六、雙方協商確定:
1、義務:雙方任何一方都應本本著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處理日常事務等。
2、利益:甲乙雙方按每月3000元基本工資+服務手工領取工資,上班實行打卡制,按考勤記薪。
七、甲乙雙方經營的美容店是共同承租的,如果資金短缺,共同承擔出資增加成本,不得依靠任何一方。原有裝修費用按每年三萬元折舊損耗,直到合同期滿為止。
八、支付方式:辦理公用賬號,如果不申請公用賬號,必須有記賬本隨時查閱,賬務必須在雙方合伙面前做到日清月結,大家心里有底。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果有一方在合約期間,提出退股、離職或自動放棄并未滿整年者,當年利潤分紅不予享受。只能按當時的實際資產核算退出部分本金。如果本店有相應的'債務,則按照分紅比例負擔。如果有外債償還,必須還清債務之后方可離開,如果離開時沒有適當的資金還清,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比例債務部分。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甲乙某一方如果轉讓,只能按實際注入資金轉讓。即使增值,也只能按照投入的實際資金漲或者跌而轉讓。
十二、如需他人入股,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當時店鋪增值或者是減值的價格,預估成本后,再接納第三者入股。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1、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余下入股資金現金35000元人民幣,于年 月 日將 美容院所有產品設施儀器搬入 容院, 年 月 日(大年初八)正式營業。
2、由甲方支付的二月份房租從當月營業款中扣除支付給甲方,如當月資金不夠下月支付。
十四、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雙方簽字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可受法律保護。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合伙人合作協議書通用版范文(篇4)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占投資比例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伙人分紅,分紅按合伙人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4、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伙的合伙人對入伙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申請退伙:
___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發生非主觀之合伙人難以繼續參與合伙經營之事宜。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并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伙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并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伙一方。
2、自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伙: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伙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為);
d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為者,依照退伙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___項目若有所盈余,則由全體合伙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周轉等情況),則按照退伙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伙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伙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伙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伙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伙約定辦理退伙手續。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伙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伙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伙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該合伙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項目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人合作協議書通用版范文(篇5)
甲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甲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合伙人充分協商,自愿達成以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經營,共同協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同心同德,共謀大業。
第二條: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合伙人名即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占_________;
(一)合伙人出資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提的基礎。
(二)合伙人的出資按其承擔的出資額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二人負責合作運營資金,運營資金作為其投資,以人工和技術等作為其投資。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資為三人共有財產,即各擁有三分之一,利潤分配各三分之一,風險承擔各三分之一,以后正常經營費用,廠內統一支配。
(六)債務分配:二人的投資債務由其二人各自承擔,以后在正常經營中的債務、風險等由三人共同承擔。
(七)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資金他用或還自身債務,否則,因其所造成的損失,由其本人承擔。合伙人所投資的款項必須按時投入,不能影響企業的正常運營。
(八)三個合伙人,各擔其職,各負其責。
第六條:經營方式,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個人占有合伙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對于合伙經營的負債優先以合伙營業收入償還,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進行負擔,但是對外,均具連帶責任。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清償的金額超出自己應負比例的則有權向其他應承擔清償義務的合伙人追償。
(三)如出現虧損時,也按照占有合伙股份比例承擔風險。
第七條:合伙人的權力和義務:
(一)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每個人都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二)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累積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三)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決定、做出對企業不利的事。
(四)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參事、議事。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其他。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_________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的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十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在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按多數服從少數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二條: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依照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入股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應按入股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伙人如發生糾紛,應以寬宏、忍讓、包容的思想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于法院。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需要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營銷或其他具體制度的,在本協議的約束下,另行協商制定。
(三)本協議不全的其他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甲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日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