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合同個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沈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床出租給乙方經營,攤床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后,甲方有權收回床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衛生等設施,并負責對市場衛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并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戶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戶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稅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征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占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斗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后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干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稅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衛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厘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床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后,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戶,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并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床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并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并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筑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墻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筑體系保修;保修期后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并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范體系并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范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閑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采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占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________市消防條例》、《_______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______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托,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布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系和消息發布……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并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
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并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并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雇傭、培訓、解雇職員并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采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筑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________市消防條例》、《_______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______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范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筑物。裝飾和裝修,并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范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并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并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于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于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
合理利潤;
14、乙方用于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筑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愿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筑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復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注明的面積計算,批復之后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筑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后,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后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后公布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后,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占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布,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筑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后,甲方應按照調整后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筑(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于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筑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采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托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關于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托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
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余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并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3
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姓名):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占地面積:
總建筑面積:
總棟數:
總戶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并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
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干_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于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采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于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稅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戶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布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稅費及管理費用后,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后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托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準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并委托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并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并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后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并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托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復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并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并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并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后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于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范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筑區劃)基本情況
建筑區劃名稱:
建筑區劃類型: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筑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筑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于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筑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運行與維護費、建筑物附屬設施設備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筑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筑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后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筑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范設置相關標識,并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后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于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筑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托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筑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托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后,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后,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采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于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并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筑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信息、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信息、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托代收水、電、氣、信息、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筑區劃內、流動人口管理、犬只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并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并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筑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并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項目和標準”等信息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采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筑區劃內公布一次按實結算項目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筑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筑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筑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并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并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本建筑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筑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項目,應與甲方協商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筑區劃的物業服務,并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并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項目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并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信息、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后,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余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筑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計劃財務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學院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工作,需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立此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務的范圍:負責除學生生活服務中心轄區以外區域,空間的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電供水服務管理。
(二)綠化,美化,保潔服務管理。
(三)高職中心樓住宿學生的服務管理。
(四)向學院交納管理費用。
(五)醫務室,收發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學服務管理。
(六)水電,校產維修服務管理。
(七)文印部,儲蓄所,招待所,學院快餐廳等原物業下屬實體的服務管理。
二、服務管理項目應達到的要求及服務管理費用。
(一)服務區內應經常保持衛生,清潔,院內垃圾及時清運,下水管道及時疏通,達到師生滿意。此項總費用為_________萬元(包括勞務費及衛生工具費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萬元管道疏通費及化糞池窨井清污)。
甲方進行經常檢查,用戶經常性監督。滿意率為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如乙方達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視具體情況,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內予以獎懲。
(二)院內現有綠地,草坪,樹木等的日常維護,花木的調整移栽,節日及要求時,院內集中擺放盆景等,現有綠化面積約_______萬平方米,種植樹木約_________株,管護費用_________萬元(包括全部勞務費,工具費等)。院內花草樹木成活率達_________%以上,及時澆水滅蟲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現死亡,按面積大小、樹木棵數,除重新載植外,另給予成本費用_________倍以內罰款。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三)收發室服務全院師生,保證發送及時無差錯,假期中,每周不少于_________次發送報紙信件等,總費用_________萬元。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 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四)醫務室,保證為師生24小時值班服務,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重病號的轉送工作,辦理公療人員的有關手續,全院的衛生宣傳,防疫工作等。服務費為_________萬元/年,學生體檢另付費用。要求醫務室建立正規財務帳。
(五)宇通車接送教工子女上學,每天必須按時,不丟不掉學生。接送保證每天不少于_____次,服務費共________萬元(包括司機工資,汽油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維修費等全部費用。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調整,則其費用作相應增減。現里程為______公里)。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征求一次綜合意見,測評,滿意率低于_____%者,給予_______元以內罰款;滿意率高于_____%者,給予_______元以內獎勵。其它方面按《南陽理工學院車輛管理辦法》執行。
(六)學院倉庫保管。應按學院關于《倉庫管理辦法》執行,按照學院下達購置計劃,做到物美價廉。損耗乙方負擔,勞務等相關費用_________萬元。
(七)供電服務管理,供水服務管理,應做到供電供水及時,保證師生員工的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用水用電。
具體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條件下,外電停半小時后,應立即啟動自備電源,院內早上_______點半至晚_______點之間,一般情況連續停電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原則上全天24小時供水。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若達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減費用_______元以內。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學院內:電價為_________元/度,水價為_________元/噸(承包單位除外)。電費:_________萬元(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變化,由甲乙雙方作相應調整;對于實驗室,微機房,多媒體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戶,由乙方裝表計量,由甲方核定用電計劃,計劃內部分由學院另行撥付,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用電單位收取電費;對于在承擔正常教學,科研任務之外,開展有償服務的,由學院下達用電計劃,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水費:_________萬元(含綠化用水)。高壓檢修及水電運行,勞務及小件工具等費用:_________萬元。
(八)做好高職中心樓住宿學生管理服務工作(住宿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實習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學生,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
(九)學生管理
1.加強學生日常基本道德行為規范的教育和管理。
(1)嚴格按照《南陽理工學院學生操行成績評定細則》修訂稿的要求,抓好學生操行評定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使學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內。
2.加強學生紀律教育,嚴肅處理違紀學生。
(1)要采取有力措施,使違紀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內。
(2)對違紀學生的處理,要及時準確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調查取證,堅持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本人檢查,證言等)的基礎上,寫出書面處理意見(含錯誤事實,性質,參加研究人員和處理結果等)。
(3)嚴禁對違紀事件隱瞞真情,弄虛作假,不及時處理或不上報。
(4)每幢宿舍樓每晚要有專人值班,保證新生報到,每學期開學和系一起安排學生住宿,定期檢查學生晚歸和外宿,將晚歸和外宿學生名單一式兩份報學生工作部及學生所在系,并協助查處和處理。
(5)謹防重大惡性事件發生,若發生重大惡性事故,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每次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
3.狠抓學生干部隊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學期對所有學生干部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和一次考評,及時清除不合格,違法亂紀的學生干部。
4.服務熱情,態度和藹。若服務人員與學生謾罵,打架,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學生公寓內務整潔,環境干凈,培養學生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保持學生公寓的衛生狀況良好。檢查不合格,每次每棟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罰款。學生測評滿意率在_________%,不獎不罰;每低于一個百點罰款_________元,每高一個百分點獎勵_________元。
(十)及時足額向學院交納管理費_________萬元(酒樓以后的改造,裝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一)關于校產,水電等維修工作:全年水電及校產維修費_________萬元按月撥付(含液化氣站維護,運行費,_________元以下現有設施的維修,單項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時維修或維修質量較差,視檢查情況,每次給予_________元以內處罰。(維修范圍另行界定)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否則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罰。
(十二)乙方有權對轄區內學生損壞公物等行為進行處罰,有責任阻止學生踐踏草坪,損壞公物等不文明行為,若甲方發現上述不文明行為發生而乙方無人制止,一次扣罰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現重大責任,安全事故,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要追究相應責任。
上述第九項由學生工作部監控,其余項目由計劃財務部監控。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為乙方開展服務管理提供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固定性的勞務費,每月按時撥付。
(三)對于大宗購置,甲方應監督乙方的招標工作。
(四)對于物資采購等事宜,甲方應及時督查。
(五)甲方有權從撥付的勞務費中扣繳應繳的費用。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對于雙方認定的目標要求,乙方應全力組織實施。
(二)乙方有責任更新學生食堂的餐廚具,以改善衛生狀況。
(三)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利用學院的名義,在院內外依法進行經營活動,但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自籌資金所建房屋,自購設備,乙方具有其所有權和處置權。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參加院內維修等項目的競標。
(五)上級有關部門到乙方檢查工作等事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則應追究違約責任。
六、其它
(一)甲方對乙方各項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并嚴格兌現獎懲。年終綜合考評,結果優秀者,再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的獎勵。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住 所 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國家一級;
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項目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積: ________萬平方米(最終建筑面積以政府核定文件為準)。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構成明細表見附件一)
第二條 管理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月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二章 管理范圍及管理事項
第三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四條 ___________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通風系統、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電梯系統、通訊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第五條 ___________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地、花木、建筑小品、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人防)地下室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六條 ___________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包括但不限于:嬉水池、休閑設施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場地、樓宇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物業管理范圍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管理。
第九條 物業安全監控和巡視等安全工作,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維護物業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十一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第十二條 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維護全體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
3、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甲方有權提請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6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向乙方移交以下的資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資料為復印件加蓋甲方公章);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甲方不得無理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甲方向乙方提供平方米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并提供一定面積的秩序維護員和水電值班員住宿用房。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1、甲方有權使用乙方的名稱、業績、圖像等進行銷售宣傳。
第十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的物業服務收費規定,提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并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樓宇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規定對違反《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并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如電梯維保、高空外墻清洗);
6、接受當地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并接受甲方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7、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8、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9、開展社區文化活動和客戶便民服務工作;
10、單個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包括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固定資產及時的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代管。
第四章 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服務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暫定如下(如政府部門對物業管理相關費用價格調整,按政府的指導文件為準):
住宅:____元/月?平方米(含電梯費);
辦公: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____元/月?平方米;
以上的費用均報物價局審核。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2、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十六條 公用水電費(包括電梯電費)等屬公共能耗費用的,均按實際發生額從業主入伙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由業主按戶進行分攤。
第十七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前期介入服務。(前期介入的服務內容見附件
二)。
第十八條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劃撥前期開辦費人民幣共:_______整(¥______元),在首次入伙前3個月一次性劃入乙方銀行帳戶,由乙方負責采購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物資裝備(見附件三)。 (油我們買了再交接,這樣價格便宜,也才有交接單)
第十九條 業主應于甲方正式通知辦理入伙手續之日(以甲方發出的入伙通知書規定的時間為準)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驗收合格但尚未出售的物業,甲方應向乙方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二十一條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按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5日前履行交納義務。
第二十三條 乙方按每戶建筑面積以市場價格向業主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負責指定位置堆放并清運裝修垃圾。
第二十四條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乙方可向業主提供水費、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寬帶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收費標準按政府和相關單位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室內外停車位統一委托乙方維護、管理并由乙方向使用人收取車輛車位停放費。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停放費的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核為準。
第二十六條 自購汽車停車位的車輛按____元/月·輛收取物業管理服務
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收取的公共部位車位使用費用于補充前期物業服務費用的不足。甲方擁有產權的停車位,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管理,收費標準均按物價局審核定價為準,所得收益(經雙方確認)甲乙雙方按___:___的比例進行分成,乙方不另向甲方收取車位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六章 物業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二十八條 乙方物業管理服務達到下列要求: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
2、設備運行:正常、無事故和安全隱患。
3、各類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狀態良好。
4、公共環境:清掃及時、保潔全面、無死角、垃圾日產日清。
5、綠化:植物長勢良好、修剪整齊美觀、無雜草。
6、交通秩序:行駛有序、保持暢通、車輛無亂停亂放現象。
7、秩序維護員:實行24小時封閉式安全防范管理,轄區內無重大的治安責任事故發生。
8、急修不超過10分鐘到場;小修不超過2小時處理到位。
9、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95%以上。
10、按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制定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執行(見附件四),入伙半年后達到該標準要求。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甲方逾期未整改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條 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未能達到約定管理目標的,甲方有權書面要求整改,乙方在合理整改期內未整改,又未提出合理解釋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按乙方多收金額的20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三十五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按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重大且無法修補的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項目費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及南寧市的有關規定從公共設施設備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物業管理服務費項目內。
第三十九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南寧市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物業設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甲方應于房屋交付前(以入伙通知書規定時間為準)向乙方確認專項維修資金的交納形式。
第四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有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第四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執行。房屋買受人(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結余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四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房屋公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經南寧市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或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按房屋買受人(業主)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續籌。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按業主占有的物業建筑面積比例向業主續籌。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三條 物業買受人與房產開發商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前期物業服務協議》內容的承諾。
第四十四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南寧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伴海山莊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主任張致偉
聯系電話: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日照海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金亮
聯系電話:06338335237
根據《物權法》、《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伴海山莊物業服務事項達成共識并訂立本合同。
第2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別墅、連體住宅
座落位置:日照市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山海天路北。
占地面積: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積:約34000平方米。
第3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和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項
第4條本物業小區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5條本物業小區共用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第6條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第7條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及構筑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及設施、配電房等。
第8條公共綠地、公共場所內的花木、公共場所內的建筑小品的養護與管理。庭院內的綠地、花木可以應業主要求給予適當管理。
第9條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條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
第11條進一步完善物業檔案管理。
第12條按照《維修基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做好小區維修基金利息及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條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可以委托乙方實施,但委托方要承擔一切費用。
第14條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和業主委員會決議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行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條委托管理期限為二年。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16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業主大會的決議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監督業主、使用人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物業管理有關規定;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財務預算及決算;
6.查閱本小區物業檔案資料(與物業公司內部管理有關的資料除外);
7.向業主籌集或續籌維修資金,審定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
8.監督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及經營用房的使用情況。
(二)甲方義務
1.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將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反饋給乙方;
2.保證業主、使用人遵守、執行物業管理有關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遵守《伴海山莊管理規約》及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議和小區物業管理制度,按時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費用;
3.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完成和實現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4.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協助乙方催交;
5.協助乙方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工作。
第17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有關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實施方案并實施管理;
2.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編制維修基金使用計劃及預決算報告;
3.編制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5.負責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6.規勸制止業主、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及《伴海山莊管理規約》的行為;
7.有選聘專業公司承擔專項工程的權力;但不得將物業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8.當業主、使用人裝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9.依法向業主、使用人追繳欠交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二)乙方的義務
1.履行本物業服務合同并依法經營;
2.接受業主委員會和業主、使用人的監督;3.接受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4.對本物業的公共配套設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5.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定時向業主公布維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況;
6.向業主、使用人提供優良生活工作環境,搞好社區文化和社區服務;
7.發現違法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8.定期對房屋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和險情;
9.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時按照《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內容向甲方移交相關資料和設施設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
第18條依據國家、山東省和日照市有關規定,制定本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標準。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設備管理
1.小區園區、房屋幢號、戶號有明顯標志,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指路牌和引導牌。
2.物業管理人員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進一步完善房屋檔案資料,包括按幢、戶立檔,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便于查閱。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保持道路暢通。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
(三)綠化及養護管理
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四)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潔設施。
2.道路、公共綠地、公用場地,保持清潔。
3.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4.公共場所發現亂堆、亂放、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制止或處理。
5.發現小區內有亂搭亂建的現象及時勸阻。
(五)社區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嚴禁脫崗。
2.值班人員統一著裝,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責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3.進一步完善小區內的監控工作,監控設備完好,監控畫面盡量保持清晰;無特殊情況監控資料7天有效。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動用維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關條款執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統標志明顯,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七)公共文體娛樂場所原則上僅對小區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開放。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19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一)依照日照市物價局的批復,住宅房屋,乙方按業主房產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二)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20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更新費用,按國家有關文件執行。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21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
第22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標準管理物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條乙方不按規定和甲方審定的計劃使用維修基金,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權制止。
第八章附則
第25條本合同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合同事宜進行協商。
第26條雙方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但是補充協議須經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并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報請物業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時雙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9條其他約定:
1.加強對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或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業主、使用人人身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8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
住所地:
郵編: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有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區
四至:東南西北
占地面積:平方米
建筑面積: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三條 乙方應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并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共同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四條 本物業交付使用后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務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業管理服務:
第五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筑物防雷設施、;
第七條 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八條 共用綠地、花木的養護與管理、;
第九條 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十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歸集、清運、;
第十一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在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的,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并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包含業主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等專項合同的,按該專項合同的約定承擔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十三條 管理與本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四條 協助組織開展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出委托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托,具體收費事宜應按照乙方制訂并公布的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并根據情節輕重采取報告、規勸、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物業管理委托期限暫定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屆滿,若需要續簽合同,雙方另行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2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并要求物業買受人在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做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書面承諾。
3在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物業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業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并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并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內出具書面審定意見。
7保證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達到國家驗收標準及要求。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費用;
[3]。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9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積的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標準租用,其租金收入僅用于。
10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 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三) 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11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12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
(2)。
13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4及時繳納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依法提供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5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6。
第二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項目設計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議。
3配備工作人員參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調試、驗收和交接。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5按本合同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或物業使用守則及相關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處理。
6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第三方。乙方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的,相關的物業管理責任仍由乙方向甲方、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承擔。
7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保修期滿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經甲、乙雙方議定后由乙方組織實施。
8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與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訂立書面約定,并負責監督。
9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并最遲于每年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計劃和報告;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10負責每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支賬目;并將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及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以書面方式公示。
11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報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2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活動中侵犯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管理檔案,并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4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5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物業管理服務,定期以書面方式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6。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標準,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年組織實施清洗外墻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墻、走廊樓梯等每年粉飾次;公共防盜門每年刷新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水泵、發電機等設備日檢查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室內外排水;沙井清理一次;
5清潔衛生:
(1)公共場地每天以標準清掃次;
(2)電梯衛生每天清掃、保潔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 (費用由業主承擔);
(4)。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個,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小時;停電不超過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小時內開工;小修:報修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有關上述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的約定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房屋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本物業管理費包括如下費用:。
3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每[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
4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分別由按其擁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納。
5本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調整。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并就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繳納負有連帶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8物業管理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交納滯納金;
(3) 。
第二十四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于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車庫: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 托 車: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 行 車: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托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
2;
3。
第二十七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不屬保修范圍內的、、維修、養護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份額或承擔。
3保修期滿后,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于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按支付違約金;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出違約金的,對超出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鑒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通過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的,或由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由施加損害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四條 由于一方違約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上述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全部物業管理交接手續。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七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若與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相抵觸時,該約定無效。若在本合同的履行中,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發生變化時,自然也應按變化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府文件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木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占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托管理事項
1.房屋建筑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梁、柱、內外墻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墻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干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范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托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采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后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合同范本《物業服務合同范本》。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并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筑(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后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并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后,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并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負責善后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鑒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個人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 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并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于16℃。
第七條 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第八條 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布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 甲方對環境衛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衛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衛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筑;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 甲方應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 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 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布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 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