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于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于年月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項達成如下條款:
一、 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自年月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 年月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 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以多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 甲方自愿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并且無任何異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 其他內容:
1、 關于租房押金:
七、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20___年 月 日
關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篇2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房租租賃合同》,約定甲方把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___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月屋租賃合同》。
二、協議當即生效,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回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三、乙方收到保證金 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實施。甲、乙雙方應對房租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四、《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訴訟、仲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房(甲方)簽章: 出租房(乙方)簽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關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篇3
出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房租租賃合同》,約定甲方把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雙方合同期限為 年,協議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終止本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協議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一、甲、乙雙方同意,提前終止雙方于月屋租賃合同。
二、協議當即生效,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退回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三、乙方收到保證金 工作日內,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附屬物品、設備實施。甲、乙雙方應對房租及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承擔的費用。
四、《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因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已全部結清。甲方不得就合同存續期間及提前終止合同所產生的任何事宜提起訴訟、仲裁。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五、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房(甲方)簽章: 出租房(乙方)簽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關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篇4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甲乙雙方于年_月____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于_______________給乙方作_居住__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因_自身原因__于年月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于20_年7月13日搬離。
三、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余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為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日期:日期:
關于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篇5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于__年6月21日簽訂了《租賃協議》,約定由甲方將位于貴昆路709號(原阿拉鄉阿拉村寶恩儲貨場)房屋及場地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時間從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7月1日止。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于20__年6月30日提前終止《租賃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租賃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20__年6月30日提前終止雙方于20__年6月21日日簽訂的《租賃協議》。
二、基于提前終止《租賃協議》,乙方之前在此場地空地上建蓋的廠房、倉庫,合計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按每平方米_______ 元給予乙方補償,合計補償款________元,此補償款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全額補償款一次性交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后將屬于乙方生產經營用設備設施及其附屬品搬遷完畢,將場地、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還給甲方。
三、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不按協議條款執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支付全額補償款3倍的違約金。
四、在《租賃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為負責,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后,甲乙雙方各自履行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六、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于20__年6月21簽訂的《租賃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