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QB1002-97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30%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
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2
一.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二. 加工方式:
甲方同意放單與乙方加工,并負責提供所有布料及輔料(不包括線) 乙方領到所有輔料后 月 日上線生產,必須先做兩件大貨產前樣送交甲方,經甲方批復封樣后方可進行大貨生產(質量以乙方送交產樣為準)。每天交貨( )件成品給甲方(運費自理)
三. 雙方義務:
1. 甲方的所有原.輔材料在不影響乙方生產的情況下可分批次順序供給,若因原.輔料的延誤而影響乙方生產,乙方可順延交貨日期,若生產款式有變更必須及時通知對方。 2. 在加工期間乙方必須為甲方的技術.款式保密,若有出賣或泄漏,經查實后,將扣除乙方的全部加工費,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追究一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3. 乙方在生產起見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管理人員和外協跟單人員的工作。
4.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所超用的一切原.輔材料,甲方均以采購價額在乙方的加工費中予以扣除。
5. 本合同所有款號的最后交貨期限為 年 月 日,逾期所交產品甲方有權拒收,每件按銷售價120%由乙方負責賠償。 四. 質量檢驗標準
1. 乙方所有的產品的返工率不得超過每個款式總量的5%,超過5%的,每件扣除乙方人幣叄元整,重復返工超過三次的則按廢品計算,廢品按甲方本款產品銷售價的120%扣罰乙方.
2. 乙方在所有大貨交完和返工完成后,必須帶上甲方開具的成品入庫單.領料單到財務部結算加工費,并退回所剩原.輔材料,在本單貨物沒有質量和理賠的情況下,甲方于( ) 天后一次性付給乙方加工費。 五. 糾紛處理:雙方若有未盡事宜,可以另外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若因此發生的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本合同簽定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畢,在沒有續簽的情況下及自行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沅江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簡稱為“委托方”)與發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現甲、乙雙方就鋼結構加工及安裝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鋼結構概況
加工名稱:公司鋼結構車間
加工范圍: 鋼柱、鋼屋架、檁條、彩板及其附件
安裝范圍:±0.00以上鋼結構部分,含地腳螺栓預埋。詳細情況見報價單
二、鋼結構加工安裝合同價款
金額: 大寫:人民幣肆佰肆拾肆萬陸仟零叁拾元整(以雙方結算為準)。
小寫:¥4446030.00元。 稅金由總包方統一完稅。
三、材料及運輸
甲方根據圖紙設計要求自行采購材料,乙方負責加工。鋼構件由甲方承運至施工工地。乙方負責安裝。
四、工期
加工日期:20_年10月1日至20_年11月1日;總日歷天數: 30 天
安裝日期:20_年11月1日至20_年1月20日;總日歷天數: 80 天
五、鋼結構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國家相關工程建設規范合格標準。
六、法律法規及標準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現行法律法規。
2、本工程適用的規范標準: 執行國家和地方或專業有關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和施工及驗收規范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加工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加工合同。
七、圖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的日期:20_年10月1日;圖紙的數量: 1 套 。
2、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辦。
3、復制、重新繪制圖紙的費用承擔: 由乙方承辦。
八、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工作
(1)組織乙方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20_ 年 10月4日 ;
(2)向乙方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20_年10月4日 。
(4)雙方約定甲方應做的其它工作: 確保乙方能按時正常施工。
2、乙方的工作
(1)提供資質,協助辦理報建手續。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20_年10月8日
(3)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7 天內向甲方提交加工總體進度計劃。
(4)確保施工工期。
九、工期順延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加工工期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
(2)甲方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加工款項,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進行。
(3)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乙方加工不能正常進行。
(4)非乙方原因的加工范圍內的加工變更及加工量增加;
(5)不可抗力的原因;
(6)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十、質量與安全
雙方關于本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達到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十一、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本合同價款采用 現金支付 方式確定。
2、合同價款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方式: 預付30%,然后按工程進度付款
十二、竣工驗收及結算
1、乙方提供合格證、材質證明書,不負責提供檢測報告。資料由甲方負責。
2、完工結算: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不留質保金。
十三、違約、索賠及爭議
1、違約
(1)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發包人與加工有關的指令。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乙方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的指令。如乙方與發包人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負相關損失.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完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完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每延誤一個工作日,乙方應按合同總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價的5%。
(4)因乙方原因加工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并采取措施直至合格。
2、雙方約定,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保障、保險
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加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一旦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
傳真: 傳真:
銀行: 銀行:
銀行戶頭號碼: 銀行戶頭號碼: 增值稅號碼: 增值稅號碼:
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甲方加工 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發出。
(2)甲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乙方加工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乙方為 權。
第一、每月訂單
1、乙方必須提前 天以傳真方式給甲方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甲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 內以傳真書面向乙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本文來自 萍飛精品商貿被甲方確定接納后,乙方不能中止訂單而甲方必須履行訂單。
4、乙方必須最遲在甲方開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甲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于 (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遲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甲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乙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加工費(包括甲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年 月 情況作出調整。
8、乙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乙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免費向甲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乙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乙方提供(見附件一),甲方嚴格按照 ____ 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乙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甲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甲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乙方承擔。
第三 付款條件
1、加工費,乙方在產品生產完成后全數匯至甲方的銀行戶頭。
2、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甲方為乙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甲方根據乙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務指標,乙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乙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后,乙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乙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本文來自 萍飛精品商貿:
包裝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 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議延長協議期限。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總則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二、甲方以本協議為基準,把協議規定的產品委托給乙方生產,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證將合格產品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 本協議應用范圍
一、本協議適用于根據此協議由雙方締結的、以書面形式確認的,所有具體的委托加工訂貨單(見第三條)。
二、所有書面簽署的委托加工訂貨單,如有不明確、不詳盡之處,將按此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三、對此協議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認后再列入此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第三條 委托加工訂單
一、在每次生產前,甲方需開立具體的委托加工訂單,其一般條款由本協議規定,補充條款在訂單中說明,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訂單的主要內容為加工的貨物名稱、數量、價格(含17%增值稅)、交貨期、交貨地點、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資料以及具體的特定要求等,其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具有同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委托加工訂單附屬本協議,符合本協議中的一般規定,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附件。
四、訂單貨物加工價格確認:由乙方根據加工成本和利潤,提出報價單,經甲方簽字確認。
五、測試治具及乙方沒有的測試設備由甲方負責提供。測試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費(具體價格乙方另行報價)。
六、甲乙雙方根據每次不同型號的新產品就產品加工價格進行一次協商確認。
第四條 項目約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之產品為GPS車載等系列產品,乙方保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委托加工訂單要求進行交貨.
二、甲方負責制定所生產產品的BOM文件、產品生產工藝要求、包裝等產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資料,定義制成品測試程序,提供測試規范性文件,并對乙方工程人員作必要的技術支持。
三、甲方負責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質檢驗標準和驗收方法,經乙方確認后作為產品的唯一驗收標準。
四、乙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或透露甲方產品與乙方的關聯,保護甲方產品的獨立性,且不得將產品任何相關資料透露或轉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權第三方代為加工。
五、乙方所加工生產甲方委托之產品,其產品技術所有權、知識產權、技術信息、商業信息、財務信息等所有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襲、修改或復制,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復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銷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產品技術自行進行同類產品研發。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六、印刷鋼網及模具由甲方負責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屬甲方財產,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費同時支付鋼網及模具費。乙方代制作鋼網及模具時,向甲方提出《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列明理由、數量、價格,經甲方確認后,方可制作。
七、因產品檢測程序復雜,若乙方沒有條件提供檢測,可協商讓甲方提供設備和場地。乙方只安排員工到甲方提供的場地進行檢測即可。
第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與責任
一、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雙方確認的品質檢驗標準進行驗收,產品性能質量應與品質檢驗標準相符。凡不能達到檢驗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貨。
二、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損耗率為:電阻、電容、二、三極管等標準尺寸為0402的元件平均0.8%,標準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為0.5%,IC及貴重元件等標準尺寸為0805以上元件平均為0.15%,FPC,連接器平均損耗率為0.3%, BGA為0.05%.
三、①乙方承諾,加工好的成品保質期為12個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產品不良,在保質期內的,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③若產品不良屬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設計原因,或提供資料有誤,則由甲方支付返修費用。
④來料不良以一對一兌換.
四、如果產品涉及專利、版權、商標權以及其他類知識產權,甲方應授予乙方該類知識產權許可。若發生因知識產權問題引起的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
五、如屬在生產過程中,由工藝所造成的產品品質問題則由乙方按產品的總成本賠償或無償維修;如屬于來料問題而導致品質異常,乙方不負責處理,但應提供相應的證據,如需處理,則應收取一定的維修費用。
第六條 訂貨與供貨
一、交貨期:
新產品試制:收到技術資料及材料后的第4天開始分批交貨
正常量產產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開始分批交貨
二、關單期:乙方必須及時清理尾數產品,在甲方及時補回超損材料的情況下,乙方應在一周內清理完尾數產品。
三、甲方以下委托訂單的方式,確定委托加工的數量及加工費,乙方同時確定加工及完成時間。
四、訂貨價格:以雙方協商所確認的《產品報價單》注明的價格為準。
五、甲、乙雙方的訂貨單一經簽署即不可取消,如需變更,要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要求向甲方供貨。
六、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觀、絲印、尺寸、變形的檢查,不作電性檢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數量不足的,應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異議即視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電性不良除外。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損失。
第七條 包裝、運輸及交貨要求
一、因甲方產品的特殊性,專用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轉包裝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終產品的包裝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來車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檢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費送貨,需辦理產品運輸保險,否則應賠償由此帶來的所有損失。
第八條 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的交易價格,一律以雙方簽字確定的《產品報價單》、《委托加工訂單》、《鋼網模具制作申請單》為準。
二、付款方式:月結30天。
三、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稅發票。乙方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甲方開具發票。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凡違約者,按照本協議或定購單約定條款處罰,未盡之處,雙方另行協議處罰。
二、違約之處罰原則:違約者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及關聯損失。
第十條 不可抗力因素之條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違約,雙方均不予以追究,相應損失各方自負。
第十一條 仲裁原則
一、協議包括訂購單等有關附件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成,可由告訴方提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二、仲裁原則以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依據,依約履行。
第十二條 協議有效期
一、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若期間任何一方經判定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權。
第十三條 其他
一、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在意見達成一致的基礎上進行補充修改。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6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地址:
電話:
(以下稱“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以下稱“乙方”)。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 產品達成協議,雙方特訂立本協議,以供信守。
第一條 加工產品范疇
1、產品品名:2、產品規格為:如增加產品由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二條 委托加工訂單
1日以書面或傳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訂單,明確訂單的數量和供貨時間,乙方如有異議,應在接訂單后1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2、乙方按確認的訂單提供產品,甲方可視具體情況對訂單進行相應的調整,調整計劃提前天通知乙方。3、乙方必須要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及相關圖紙加工生產。
第三條 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1、乙方嚴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配方和工藝制作,產品質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標準。
2、加工產品包裝上必須標注甲方廠名和廠址、商標、設計圖案等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產品內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標識及宣傳資料,如發現產品內放有乙方的資料,則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權利,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20萬元。
3、產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批量性質量問題,經由雙方確認或國家檢驗檢測機構簽定屬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擔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需雙方清點數量)的責任外,乙方還應按該批有質量問題產品總值的30%補償給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產品如在市場流通中,因品質問題而導致甲方利益受損時,經雙方鑒定或經公證單位鑒定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應負甲方直接損失賠償責任:
(1)加工產品的投訴賠償問題,甲方在預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書面為準)可以先行賠付消費者,消費者簽收確認,由乙方負擔賠償,賠款在加工費中扣除;當乙方對甲方處理有異議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協助甲方處理;
(2)在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可協助甲方處理質量投訴,但不負責對最終用戶(即甲方客戶)提供售后服務;
(3)少量的包裝破損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調換;
(4)若屬甲方運輸或出廠以后因保管不當導致產品變質,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5、乙方應按產品標準要求對每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及留樣,并嚴格遵循“三檢”制度。
6、乙方應根據甲方銷售需要必要時提供加蓋公章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生產、衛生許可證復印件,相應批次產品的出廠檢驗報告單。
第四條 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1、產品的商標圖案、標識設計圖案和外包裝設計圖案由甲方提供給乙方,這些圖案及其組合的知識產權屬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產品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負責采購加工產品所需的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并確保所采購的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輔材料或包裝材料等,乙方必須要在產品上按甲方的技術工藝圖紙、樣板模紙的技術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時不允許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輔材料。
3、乙方應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設計包裝紙箱、標簽等不能流入市場。
第五條 產品交付與驗收
1、產品實行乙方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存放地點(佛山范圍內)。
2、產品交貨按甲方訂單履行,若有變動,雙方應提前約定。
3、產品在出廠之前,由甲方駐廠代表開具質量驗收單,并在乙方出庫單上簽字。
4、產品驗收依據為經雙方共同確認的質量文件及國家相應標準。
5、如甲方認為原輔材料、包裝材料及成品出現不良現象(如原輔材料、包裝材料不符合標準,成品有破損現象等)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并有權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
6、交貨時間:自訂貨計劃在乙方確認(計劃確認時間為乙方收到傳真后1天內)后第 天開始供貨,具體交貨時間按甲方明確的時間為準。
第六條 加工價格及費用結算
1、價格按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價格計算,價格表必須詳細列明產品用料明細,包括材料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金額等明細(以書面雙方簽名確認為準)。
2、乙方承擔購置原材料、包裝品、產品的加工及包裝和交付甲方產品所涉及的運費、裝卸費等一切費用及其他相關稅費;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費,應承擔其收入產生的稅收。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約定交付的每批產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費。
2、甲方有權指派人員監督檢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裝品的購置及產品生產,如乙方存在購置原材料和包裝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無法生產出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付加工費,要求損失賠償,并要求乙方出資重新購置或解除協議。
3、產品的生產技術標準及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甲方提供,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標準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達到甲方指定的品質指標要求后,乙方對以后所有產品質量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根據甲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務指標。
2、 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檢驗場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員的監督。
乙方接收的設計包裝品和設計商標標識以及本協議下產品(成品或半成品)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無論協議履行期內或協議終止后,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或生產、銷售甲方同款的產品款式、圖案;協議終止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使用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
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銷售甲方委托加工生產的產品并不得為任何第三人生產同樣的產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產品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質量標準,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加工費、要求賠償損失、主張乙方自
行出資繼續履行協議解決或解除協議。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產品造成第三人損失承擔責任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有挪用濫用甲方出資、轉賣甲方產品、延期交貨、交貨不足數量或其他違約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或繼續履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違約事項所涉金額的30% ,所涉金額無法確定的,按照甲方總出資的10%計算。
3、無論協議履行期內或甲方協議終止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或生產、銷售甲方同款產品款式、圖案的,或協議終止后,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繼續使用甲方提供的產品生產技術均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萬元。
4、乙方違約行為造成的甲方損失高于違約金的,甲方可同時主張損失賠償。
5、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付款,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或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違約事項所涉金額的30%,所涉金額無法確定的,按照甲方總出資的10%計算。
6、甲方違約行為造成的乙方損失高于違約金的,乙方可同時主張損失賠償。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產批量為,按元支付乙方加工費用;以后甲方按本協議第七條第1款的方式與乙方結算。
2、本協議期限暫定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開始計算;期滿后經雙方同意可自動延期。
3、協議簽訂后雙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于本協議履行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訴訟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甲方訂單下達及產品提貨委托專人負責并向乙方出具書面的委托書(見附件二)。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作出補充規定(如各方出資和交付時間、數量等可以通過訂單等形式予以變更或確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
6、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7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編號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注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樣本簡單篇8
委托方:江陰市恒業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設備、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文件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文件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后,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并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進行檢驗,并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并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 個月后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于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后,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復印、復制。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檢驗就加工,后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于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托
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__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于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于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江陰市恒業鍛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