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店鋪出租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店鋪基本情況
甲方店鋪(以下簡稱該店鋪)坐落于新余市青年路納爾商城2—11號。
第二條:店鋪經營范圍:
經營范圍為:玻璃專賣。
第三條:租賃期限
本全同租賃期限自20___年11月26日至20年9月25日止。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需續租,應在期滿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與甲方協商續租事宜,并重新簽訂合同。如雙方未能協商一致,則租賃期滿后,雙方租賃關系終止。
第四條:租金
該店鋪租金為每月人民幣壹仟壹佰元整(不含水、電、物業管理等其他費用)。乙方每半年向甲方予付下一個半年租金,付款時間分別為每年9月26日和3月26日,如超過一個月未付,則甲方可按乙方應付租金的5%收取滯納金。
第五條:為防止經濟糾紛發生,簽訂本合同時,乙方同時向甲方交合同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期滿乙方交清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后,甲方即退還乙方合同履約的保證金。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期向乙方收取租金。
2、交給乙方店鋪時應保證通電、通水;玻璃門、窗完好;無明顯墻體開裂及管道脫落、滲漏現象。
3、甲方房屋出租收入需向政府繳納的稅金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安全消防規則和城市市容管理、康盛小區物業管理的規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下述兩種方式之一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人(蓋章): 承租人(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簡單店鋪出租合同范本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如下租貸協議:
一、租賃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現自愿將桂平市給乙方,租期從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2.雙方議定每年租金元整,在簽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賃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房屋租給乙方經營,房屋內所有所有設施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賠償。
2.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3.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賃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店鋪出租合同范本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甲方所有的昌平區流星花園三區39號樓房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由乙方承租該房屋用于房地產經紀業務,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現乙方由于經營政策調整,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賃合同。
2、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已按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3、乙方同意,最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遲于乙方須在搬離房屋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注冊于該房屋地址的營業執照注銷。
5、甲方同意如果自______年3月1日起一個月內,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甲方退還乙方10000元履約保證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______年3月1日起一個月內,乙方未能尋找到新的承租人,則甲方不退乙方履約保證金及其他任何費用,雙方別無其他爭議,不再相互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7、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傳真及掃描件有效。
8、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店鋪出租合同范本篇4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于_____街_____(路)_____號的店鋪原為:_____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甲方與房東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年租金為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租金為每年交付______次,并于約定日期______月______日交至房東。)
三、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房東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商品全部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在三日內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商品欠款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___作為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征用拆遷店鋪,其有關補償歸乙方。未盡事宜經協議可進行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簡單店鋪出租合同范本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八區二段租與乙方使用,面積1平米。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出租方從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四、租金每年(貳仟元整),押金(元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五、如在租房期內有一方違約,需向對方付違約金___元。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自行承擔水、電、物業費、垃圾費。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身份證號:___
承租方(乙方):___身份證號: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簡單店鋪出租合同范本篇6
出租方(甲方):
法人代表:
承租方(乙方):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店面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店面位于______________,該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同意租賃店面只作為____________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3.1本合同正式租賃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如要求續租,應在合同期滿前60天發出書面申請,雙方重新簽訂合同,否則視為乙方在合同期滿后不再續租(甲方未作書面答復,視為合同期滿后不同意乙方續租),甲方有權在合同期滿后將本合同租賃店面出租給他人。
3.3本合同期限屆滿,如該店面繼續對外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第四條店面租金
4.1甲乙雙方約定的租金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元/月,即________元/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后按每年______遞增。
4.2租金和支付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先交費后使用的原則進行如下約定:乙方租金每六個月支付一次。
4.3乙方經營中涉及的費稅(包括但不限于流轉稅所得稅,物業管理費、治安費、垃圾清運費)及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電、通訊網絡)均不包括在店面租金當中,由乙方自行承擔。
4.4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提供方案,甲方負責店面裝修。
第五條乙方如需在經營過程中對店面進行裝修,其方案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或損害所在建筑主體結構,施工方案不得堵塞人行通道或影響相鄰店面經營。
第六條甲方的權力及義務
6.1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店面租金以及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承擔支付的各項費用。
6.2甲方有權在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指派工作人員進入該營業店面對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抄表、維修和改建,緊急狀況下,甲方對店面的設施、設備的檢修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6.3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拖欠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達7天以上的,拖欠應承擔的用水、用電及其它費用達30天以上的。
6.4對于在合同履約期間,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或各項費用,即使甲方接受了乙方應交租金或費用的部份款項,不得視為甲方同意免減乙方應付款項,也不影響甲方追索不足部份的應付款及單方解除合同權力。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乙方有權使用租賃店面進行獨立經營幼兒園,其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預,但須依法經營。
7.2乙方在租賃店面的一切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
7.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停止營業。停止營業或變相不營業超過30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單方進入乙方租賃店面,清空店面并對外出租。
7.4乙方租賃店面前后的公共區域部份的清潔衛生,城管、城建、物管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7.5乙方應自行購買承租店面內的財產一切保險。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或解除
8.1合同期滿之日,合同自行終止
8.2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協議,可提前終止合同。
8.3如甲乙雙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故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經對方書面同意,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視為根本違約。
8.4無論任何原因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時,乙方應于10日內將租賃店面內物品自行搬離,逾期未搬,甲方有權在乙方不到場的情況下,將物品搬離,且不承擔物品缺失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全面合理地履行義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按本合同約定條款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除法律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雙方均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9.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甲方違約,甲方除應退還乙方未使用的租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乙方已繳未使用的租金額的50%.
9.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的,屬乙方違約,乙方繳納的未使用的租金甲方不予退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為壹年的租金。
第十條法律適用的爭議的解決
10.1有關本合同的內容,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受其保護和管轄。
10.2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包括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其它條款
1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甲乙雙方均表示,在本合同簽訂時,認真讀過本合同中所有條款,理解本合同條款的精神與含義,均認為對雙方公平合理。
11.4甲方對乙方的所有通知、信函、文書等送達乙方租賃店面,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須簽收,乙方負責人或工作人員拒絕簽收的,甲方注明情況并請鄰近第三人簽字作證,即表示已送達乙方;或甲方將書面通知、信函、文書以掛號信方式郵寄至乙方在本合同留下的具體地址聯系方式時(乙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自交郵之日起三天后視為已送達乙方。
11.5甲乙雙方約定有關合同的一切通知、信函、文書,一方按另一方如下的具體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合法送出,一方變更該地址或聯系方式的,須以書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此預留地址或聯系方式送出時,即視為已合法送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