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委托加工合同書
簡單委托加工合同書篇1
委托方:江陰市恒業鍛造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所涉的有關內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擬承攬甲方的產品加工業務,承攬期間,乙方將以自己的人員、設備、技術完成加工業務。
二、合同期限:暫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屆滿,雙方可以順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雙方之間建立加工承攬業務的框架合同,具體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協加工業務,通知(一般以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通知 天內到甲方,乙方確認其能夠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貨時間、質量等)完成加工業務的,應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辦理交接手續,在《外加工通知單》及工藝質量文件上簽字確認(如有特殊工藝質量要求,雙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外加工通知單》、工藝質量文件等系雙方的結算依據,同時《外加工通知單》作為乙方的簽收憑證。
2、完成加工業務后,乙方應制作(或填寫)送貨單,將送貨單及與送貨單數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鐵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點,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對產品進行標識。
3、甲方工作人員根據乙方送貨單數量進行數量點清,并對乙方交貨的數量進行簽收,但數量簽收不作為雙方結算加工費的依據。
4、甲方檢驗人員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個工作日內對產品的外觀質量(如尺寸、表面情況)等進行檢驗,并在交貨單上簽字,甲方倉庫人員憑甲方檢驗人員的檢驗憑證,對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庫,并向乙方開具入庫憑證或在送貨單上簽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進行,在途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保證金及加工費標準。
1、若乙方系首次承攬甲方加工業務,應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保證金在 個月后視乙方履行合同的情況歸還。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額加工費,則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費即作為保證金。
3、保證金金額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應及時補足。若乙方違約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相關違約金或損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證金中扣除。
4、加工費按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進行結算,甲方《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見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價格另行結算的,雙方另行就加工費達成補充協議。
六、甲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支付加工費。
2、對于乙方的加工的進度及質量進行跟蹤及監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義務,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間,甲方有權與乙方以外的其他單位發生加工業務。
七、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外加工通知單》、加工圖紙的要求完成加工業務,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時、保質完成加工業務,禁止將承攬的業務轉發給第三方完成。
3、對在加工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包括圖紙等)必須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業務后,將圖紙等資料隨工件交還甲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復印、復制。
4、乙方人員到甲方公司,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所致的一切損害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應當檢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觀、尺寸、所標明的材質、工作令號、件號是否與《外加工通知單》及加工圖紙相符,若不相符,則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檢驗就加工,后續所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乙方對于所加工工件的內在質量保證期為自交貨之日起兩年,在保質期內,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質量問題(無論甲方或其客戶是否使用)所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費、加工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檢驗人員對工件的檢驗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責任。
八、加工費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憑《外加工通知單》及有甲方檢驗人員和庫管簽字的《委托
加工送貨單》到甲方財務進行結算,根據結算確定金額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發票后90個工作日內付款。
九、違約金及損失計算:
1、若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支付違約金1000元,逾期超過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違約金20_元。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藝要求、質量要求進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價格的 5%--30%支付違約金。因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另行賠償損失(損失計算按本條第3、4款計算)。
3、對于加工存在質量問題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費用(包括運輸費)均由乙方承擔,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貨的,乙方另行按本條第一款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4、對于存在質量問題報廢的工件(鍛件補焊即視為報廢),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損失計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損失(按工藝下料重量計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產生的加工費(加工費標準按合同附件進行結算)+甲方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及賠款+預期利潤(按工件價格20%計算)-報廢工件殘值(按該材質市場廢料價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協加工費結算規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江陰市恒業鍛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簡單委托加工合同書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
傳真: 傳真:
銀行: 銀行:
銀行戶頭號碼: 銀行戶頭號碼: 增值稅號碼: 增值稅號碼:
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甲方加工 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甲方發出。
(2)甲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乙方加工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乙方為 權。
第一、每月訂單
1、乙方必須提前 天以傳真方式給甲方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甲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 內以傳真書面向乙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本文來自 萍飛精品商貿被甲方確定接納后,乙方不能中止訂單而甲方必須履行訂單。
4、乙方必須最遲在甲方開工前五天向甲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甲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于 (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遲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甲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乙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加工費(包括甲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 年 月 情況作出調整。
8、乙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乙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免費向甲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乙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第二 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乙方提供(見附件一),甲方嚴格按照 ____ 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乙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甲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甲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乙方承擔。
第三 付款條件
1、加工費,乙方在產品生產完成后全數匯至甲方的銀行戶頭。
2、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乙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甲方為乙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第四 雙方責任
甲方根據乙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乙方的加工任務指標,乙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乙方將負全部責任。
第五 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后,乙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乙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第六 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 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議延長協議期限。
甲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
簡單委托加工合同書篇3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______加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根據生產或貿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該__________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開具加工通知單,甲方確認,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調撥和加工所有權屬甲方的貨物。
3.乙方根據事先約定的提貨時間,加工好指定______,保證甲方準時提貨。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提貨,應提前__________小時與乙方協商,甲方將盡量滿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單價表》”的內容收取加工費用。如遇市場行情變化乙方需要調整收費標準,雙方可以協商。
5.協議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協議,應立即將情況以最快方式通知對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但因戰爭、暴動、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協議不能繼續履行,則雙方均免于責任。
6.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7.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協議有效期從簽訂之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簽約地:_________
簡單委托加工合同書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方(甲方):_________
承攬方(乙方):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項目
1、委托加工產品:_________
2、數量:以甲方下單為準
3、單價:_________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5-7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為_________。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制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后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于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格的確認;
3、繡制杉杉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
8、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_________交貨。
3、運輸方式為_________;運費由_________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_________%;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銷售期限:_________。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
銀行戶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4、乙方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并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_________%違約金;
7、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8、每件產品必須加貼防偽標識,每少貼一件賠償甲方__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它事項
企業質量問題細則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簡單委托加工合同書篇5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帶、錢包等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信息)、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皮帶、錢包等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托手續、商標注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信息)、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按計劃分季度委托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皮帶、錢包等 產品。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并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8.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采購、驗收、供應,并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托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后,與乙方簽訂委托加工通知單,并于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1/2 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后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應每天承擔此批貨總價 5 %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 5 萬元違約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 5 %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為 24 個月,自 20_ 年 1 月 31 日至 20_ 年 1 月 31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雙方當地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20_年二月十六日 20_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