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機租賃合同
合同應明確解除和終止合同的條件和程序,以便在必要時能夠按照約定解決爭議。那要怎么寫塔機租賃合同呢?這里提供一些塔機租賃合同,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塔機租賃合同篇1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塔機租賃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塔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現場代表:
甲方指派乙方指派為駐現場代表,負責塔機進出場相關文件的簽收、結算等資料的最終確認。
三、租賃設備的品名、規格、數量、設備狀況:
四、租賃期限:
從塔式安裝驗收合格交付使用的第一天起到該工程完成乙方書面提出停止使用止(如中途移機,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合同價款及計價方式:
1、塔機臺班費(月租金):80%。
2、塔機進退場費:
3、每增加一道附墻安裝按元每月每道計算。
4、甲方提供塔吊和塔吊司機,司機工資元/月,伙食費補貼/月,每月結算。
5、塔吊司機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若每月有5天工作超過12小時,超過部分按零星小時加班費計算,20元/小時。
6、工程施工完成,塔機停止使用時,最后一月未滿一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計算方式為月租金/30天×實際使用天數。
六、租賃價款支付方式;
1、合同簽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
2、從起租日(啟用單日期)起按月計算臺班費,墊資四層,每月結算一次,以此類推至塔機拆除。
3、塔機進場一周內,乙方付給甲方塔機進退場費元/臺。
4、因甲方塔機故障原因造成的連續24小時以上塔機無法正常作業的實際天數(以雙方簽字為準)在每月結算時予以扣除。
5、乙方通知甲方拆機或退場如有余款未付清,甲方有權拒絕拆機或退場,所造成的塔機滯留天數按天向乙方計收租金。
6、進退場費和臺班費(租金)均不含稅。
七、租賃機械設備交付的時間、地點及驗收方法:
1、設備進場后,甲方將設備安裝調試至正常運轉并提出有資質的合格證檢測報告,該工地如需報安監部門驗收的則由甲方支付安監部門檢測費。塔機原則上必須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后才可使用,特殊情況提前使用則使用之日作為租賃日期的開始。
2、乙方不再使用此設備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將設備清掃干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作為租賃日期的結束。
3、甲方負責設備使用備案資料的辦理及其費用。
八、雙方約定:
1、按照乙方要求如期完成塔機的進場、安裝、調試、使用、拆除、出場等工作,因甲方上述工作造成安全生產責任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提供塔機基礎圖,并負責塔機基礎施工的技術交底,甲方無償提供塔機地腳螺桿等材料,塔機附強安裝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由甲方負責。
3、乙方負責現場安全管理,甲乙雙方共同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任務交底。
4、塔吊司機由甲方提供,塔機司機必須了解塔機的全部性能、操作技術較好、身體健康,持有有效的操作證進行日常操作,提供有上崗證的信號工。如塔吊司機不聽從乙方安排,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更換司機的要求。
5、乙方負責塔機進出場的道路暢通,設備出廠時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無法正常出場,乙方應按月租金的70%支付停滯費。
6、新裝塔機的鋼絲繩必須能正常使用三個月,否則更換新鋼絲繩由甲方負責更換。三個月以后的鋼絲繩損壞由甲方負責購買,甲方負責安裝。
7、塔機在乙方工地使用期間,乙方必須定期配合甲方維護保養,塔機在使用期間如有故障,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必須在 1 小時內派人到現場處理故障,如果故障原因是乙方造成則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使用期間必須安排有資格的人員指揮,否則在施工期間造成塔機損壞和安全事故,其責任由乙方承擔,塔機在施工現場使用時間,由乙方負責塔機及附件的保管,如有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必須定期向乙方提供塔機安全檢查表及維修保養記錄。
9、若乙方拖欠臺班費超過7日則算違約,甲方有權停或提前拆除退場,停機期間計算租金,甲方若選擇退場,乙方需配合并負責退場費,同時押金不退(算違約金)。乙方通知甲方退場必須先付清余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退場,停滯時間計算租金直至付清后退場。
10、搭設塔機附強安裝操作平臺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11、塔吊的租金和塔吊司機工資在春節放假期間15天不計算費用。
12、從合同產生法律效力即日起,施工發生的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
九、本合同壹拾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結算完畢后合同自動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篇3
甲方:(以下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雙方的要求,將原有“__路五金零部件門市部”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原“__路五金零部件門市部”共有固定資產2.3萬元,其中房屋建筑面積100平方米,經營面積65平方米,貨架11個,柜臺20節,保險柜1個,辦公用具若干。乙方每月按固定資產總額4%的比例向甲方交納固定資產占用費。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納占用國家流動資金使用費160元。
三、原“__路五金零部件門市部”屬微利企業,近5年來平均月贏利額千元左右,經乙方充分考慮,同意每月向甲方上繳實現利潤的10%作為統籌基金,每月一般不低于120元。
四、本租賃合同有效期為兩年,自20__年6月1日起至20__年6月1日止。
五、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方向進行監督,負責對乙方的業務指導,組織乙方參加各種政治活動,保障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政策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贏利除足數繳納租金外自主使用。乙方要及時向甲方匯報業務經營情況,未能按月繳納時,按應繳金額每日罰3%的滯納金。
六、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各種政治待遇不變,擁有自主經營的權力。
七、乙方向甲方繳納的租金總額為1200元,每月月初前5天內向公司財務科繳納,一般繳納轉賬支票,如沒有在銀行另立賬戶,也可以繳納現金。
八、本合同正本3份,甲乙及監證機關各1份,副本5份,甲方3份,乙方2份,分別交有關部門備查。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出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篇4
出租方: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以下簡稱乙方)
承租經營者:____租賃企業名稱:____地址:____、所有制性質:____帳號:____、經營范圍: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雙方根據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企業概況(詳見附表1)
1.固定資產:____
2.自有流動資金:____
3.產品、產值、產量: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交接手續:____
四、經營目標
承租方在承租期內必須完成下列指標:
1.總產值: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2.實現利潤:____元,其中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____年____元。
五、租金
1.租金數額:____
2.租金計算方法:____
3.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辦法:____________
六、租賃收入的分配
1.承租期間所得收入,除依法納稅外,以下列比例劃分為承租方收入(含租金)、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____________
2.對承租方的收入,扣除租金外,每一租賃年度支付給承租方____,其余部分作為風險基金留存,承租方無權支配。具體辦法為:____________
3.承租經營者合伙承租成員在租賃期間可預支生活費。數額為:____________,預支辦法為:____________
七、企業租賃前債權債務及遺留虧損的處理____________
八、擔保
1.承租方提供下列財產作抵押:現金____元;____、____、____,折價____元;總額計為____元。
2.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總額____元。
3.________自愿作為承租方的保證人,提供下列財產作為擔保____________,總額為____元。
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出租方有權:
承租方有權:
出租方有義務:
承租方有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出租方的責任
承租方的責任
1.因虧損不能交納租金時,先以風險基金抵交;風險基金不足抵交的部分,以承租方的抵押財產抵交;抵押財產不足抵交的部分,以____、____的保證財產抵交。此外,還應在____天內支付出租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
2.不按期交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3.部分支付租金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
4.對企業資產未盡維護、保養義務,造成損害時,按下列方法和時間期限支付賠償金:____
6.承租方對應交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應如期交付。不按期交付時,____________
十二、租賃期滿后資產的返還和驗收____________
十三、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提交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____人民法院審判。
十四、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自__________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執1份,____________;副本一式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租區域為長航大酒店商務辦公樓一、二、三層總建面 萬元/季,租賃期為五年,從年日至 日止。
二、項目裝修,設備購置均由乙方投資并施工,乙方對承租項目的裝修格調,設計方案必須與甲方協商,雙方取得一致,施工方案不得有影響大樓整體基礎的改動。
三、在租賃期間內,乙方應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的水、電費,逾期則收取0.5%/天滯納金(冷水按 6 元/噸,熱水按 30元/噸,電費按1.1元/度)。如遇政府調價,甲方則同幅度調價。
四、甲方協助乙方將廣告宣傳品放置客房服務指南內及前廳和門前。
五、乙方應在簽定合同之日繳付合同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無違約行為,保證金退還乙方。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或者違法經營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則從保證金中扣除。在經營期間內乙方自行做好經營范圍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工作,如因治安、消防事宜受到處罰,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未給予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保證金被扣除后,乙方應當及時補足本合同約定的保證金數額。
六、付租方式:先付后租,每季度支付一次,以后將再次發生的租金提前 5 天付予甲方,推遲一天則按0.5%/天收取滯納金,超過5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退場。
七、租賃期滿,乙方退場時承租范圍內經乙方裝修的不可移動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應保持租賃場裝修完整,不得私自破壞和轉移。
八、甲方給予乙方兩個月裝修免租費期,即從 年 月 日起計算租金。
九、營業收入財務結算方式:營業收入現金類,由乙方自行收管。酒店房客、會議、團隊簽單與乙方發生的費用由總臺收銀輸入電腦,月底由酒店財務將這部分收入匯總扣除8%管理費用后匯入乙方帳戶。
十、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做到合法經營。在不違反政策的前提下,自訂經營政策和管理方式,自行負責對外關系的協調,并在管理服務方面應參照國家規定的涉外三星級賓館要求進行,甲方提供有關標準的規范,乙方予配合。但需接收甲方監督,在經營中有超越范圍經營和違法行為均由乙方負責,如因此造成停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原因或非甲方因素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乙方除按合同規定繳納租金、水電費、空調使用費外,還需自行承擔其他與經營相關的稅費。
十二、乙方在租賃經營期內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出現問題自行解決,并不得以租賃場地對外轉租、抵押。
十三、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十四、由甲方提供經營所需工商執照及特種經營許可證。其他證明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五、租賃期間內,乙方在租賃范圍內的改造、維修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六、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因經營發展需要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乙方裝修費用扣除攤銷、折舊后給予補償。
十七、租賃場地,乙方必須保證完好,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十八、此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未盡事宜與合同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或訂閱補充協議,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遇接政府重大會議需停業,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將按天數減租。
二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保證金、租金到位后生效。
二十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機租賃合同篇6
出租單位: 淮安市榮華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 江蘇宏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 起用時間: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后,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沖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歷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計算,1個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后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周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設備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 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 負責制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 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并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 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設備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 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后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設備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 配備合格的有證信號工,了解本塔機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吊頭由項目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 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