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通常是在雙方之間簽訂的,用于保障雙方的利益和權益。這里分享一些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下載,供大家寫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參考。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前解除與乙方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者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甲方與乙方的勞動合同與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甲方給乙方交的社保、公積金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甲方應支付乙方的工資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因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在乙方,所以甲方不必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及其賠償金額。乙方也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四、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離職規定在____日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離職等證明。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從雙方簽訂之日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2
同志:
就職于____部,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多次擅自制作客房門卡,私自進入酒店客房住宿,此行為已嚴重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并且在事發后無任何悔改表現,在公司中造成嚴重地產生不良影響,并給酒店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按照公司《上海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規章制度》相關規定(C類第30條)“未經授權私開客房、辦公室房門或酒店帶鎖房門,作違紀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據此,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第(2)點之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針對你以上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且在平日工作中時常多次無故缺崗、消極怠工、上班時間睡覺等行為,現公司將正式與你違紀解除勞動合同,你201__年__月份的工資將以現金的方式進行發放,請你在20__年__月____日到公司辦理工資結算及相關手續。
特此通知。
上海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于年月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為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后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后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核對清楚,并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后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于勞動合同解除后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毀、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4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勞動合同的變更:是指當事人雙方對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條款所作的修改或增減。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適用的法律條款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適用勞動法
第二十八條用人單位依據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遇見未知的自己在線閱讀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乙方過錯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5、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合同。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5
__:
我單位決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理由如下:
1.根據我公司規章制度第三章第三條,即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中的假期規定(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_____天以內按曠工處理,_____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你實際曠工_____天,你已嚴重違反我公司規章制度。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你的情況符合法律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條件,且依法不給予你任何補償。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我公司依法享有追償你對我公司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對你的招錄費用,培訓費用,其他因你對我公司造成的直接的和可以預見的損失。
特此通知.
單位:__________
總經理: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6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___________(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內從事工作,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年。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____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年__月___日
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
送達時間:_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收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篇7
由于您在20__年9月至今任職期間,未作報備,未履行任何請假手續,擅自于9月1日、9月10日、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10月10日曠工,達六天。
按照公司規定,累計曠工達三天者,處以即時解聘。按照《勞動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公司經研究決定,與您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通知!
__有限公司
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