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寫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旨在明確雙方或多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各方的行為。小編給大家分享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參考,方便大家參考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怎么寫。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1
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年_____ 月參加工作, __________年__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或者失蹤;
□4、用人單位破產;
□5、用人單位停業(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與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該同志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工資發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2
甲方:AA公司
乙方:(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AA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3
甲方:
乙方:
性別:
部門及崗位:
通信地址:
因甲方承包經營合同到期,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前三十日與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雙方解除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經雙方核對,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_年_____個月,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收入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元)。
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個月的月平均收入作為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元)。
四、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關離職手續辦理完畢,甲方將于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款項結算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后,即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并確保無任何勞動經濟糾紛,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4
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_條,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5
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一()原因,決定從年月日解除/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12、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3、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元(漢字大寫)。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二級用工部門和乙方各執一份,醫學部人才服務與培訓中心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6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勞動者)簽訂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年的勞動合同.
其在本單位從事工作崗位,本單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__年。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一份交職工,一份放職工檔案。)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7
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除必須具有法律規定的原因外,還必須依照程序進行,否則,就構成違法解除合同,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般來說,解除勞動合同須經以下三個環節:
1、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前的環節。
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以前,必須經過特定的環節。其中主要有:
(1)用人單位對于因違紀、違法應予開除、除名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必須針對其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經此仍然無效的,才可進行。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向本單位工會征求意見;如果裁員,應當提前30天向本單位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還應當將裁員方案征求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3)報經主管機關審核或批準。依照法律規定,裁員應當事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以及工會或全體職工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
2、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簽訂協議環節。?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通知對方。在裁員時,這種通知的形式為正式公布裁員方案。
(2)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由合同當事人雙方就合同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依法簽訂書面協議。本文后錄幾種解除勞動合同通知和協議的范本,供參考。
(3)用人單位在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時,應按先后順序:直接通知——郵寄通知——公告通知進行通知。只有當前一種無法通知時方可用下一種通知方式進行。
(4)支付經濟補償金,前文已有介紹,不再贅述。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環節。?
(1)辦理社會保險手續。凡是應當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負責全部繳足。勞動者應持有的各類社會保險手冊或繳費憑證應交由個人持有。勞動者要求轉移社會保險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
(3)失業登記: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同時還應將勞動者本人檔案轉移至地方勞動部門或勞動力交流市場。
(4)如屬裁減人員,還應提供自裁員之日起6個月內優先錄用的就業保障。
(5)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應當報請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原合同鑒證部門)備案。
除此之外,可能涉及到的環節還有:依法通知工會,工會認為解除勞動合同不適當的,有權提出意見,用人單位對意見應認真研究;如果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重新處理。如因勞動合同解除發生爭議的,還要依法遵循調解、仲裁、訴訟的程序處理等等。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8
你與我單位訂立(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條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單位(章):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
送達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收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9
孕期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時,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不過公司要付舉證責任,第一要證明員工嚴重違反制度,第二公司制度是履行合法手續制定的(比如說公開征求職工代表意見等),第三證明公司制度已公布或員工已學習。
如果員工非因工傷或患病治療一段時間還不能工作的,或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或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者違法違規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而且如果員工是因為違法違規被開除,一般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但是單位在以違反規章制度為理由開除員工的,應該公平合理有理有據,不能隨意,當事人如果覺得不合理,應該給予申訴的機會。
至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補償,要根據當事人實際情況確定。一般說來,除因違法違紀外,其他都應該給予補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協議篇10
甲方(企業名稱):
乙方(個人姓名):
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相關事宜達成以下
協議:
1.雙方同意于年月日起解除之前訂立的勞動合同(關系)。
2.乙方已于本協議簽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接,并未在甲方承建(監)的建設工程項目中繼續擔任項目負責人。
3.截止本協議書簽署日,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糾紛及未了結債權債務。
4.以上內容經雙方共同認可屬實。
甲方(企業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