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同勞動
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可以有效地解決爭議,避免了雙方需要通過訴訟等其他方式解決糾紛的麻煩和成本。小編給大家分享企業合同勞動參考,方便大家參考企業合同勞動怎么寫。
企業合同勞動篇1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大寫: );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 元(人民幣大寫: );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制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 對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采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于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 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 ),余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為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發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并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 工作時間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筑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并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系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斗毆、賭博等行為,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規定如下:
1.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每天¥ 元(人民幣大寫: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發放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其他: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抵觸的內容,按法律法規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勞動部門備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合同勞動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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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簽字日期:
企業合同勞動篇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本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在互盡告知義務的基礎上,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定期合同;
本合同的固定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為期年個月,其中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為試用期,為期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一崗多職的工作原則,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
甲方聘請乙方在部門工作,主要從事崗位,該崗位為乙方的主體崗位;除主體崗位外,乙方上級主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安排其它工作。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調整乙方的主體崗位。
第四條乙方應按甲方所規定的工作內容、范圍及職責,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可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
三、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五條乙方工作地點:。
第六條勞動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定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為: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甲方應合理安排乙方工作任務,甲方因工作需求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允許乙方作出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七條勞動條件:
1.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環境,保障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按國家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支付: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稱“工資”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包括獎金、國家及公司規定的各種補貼和津貼。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根據本公司先行工資制度標準確定乙方工資。試用期內工資元,轉正后工資為元;乙方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獎金為元。
2.甲方于每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甲方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了變崗變薪的制度,基于這一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在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對乙方的工資標準予以相應變更。
第十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的狀況或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以人力資源部的考核及部門經理考核為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
五、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為乙方依法購買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應按國家所規定的休假制度,予以乙方符合條件的各類法定節假日,婚喪、生育等帶薪休假待遇。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工醫療的,由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病情證明,按有關政府規定的或甲、乙雙方的約定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的時間由指定的治療醫院提出意見,并經本公司住所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醫療期間享受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工資改發工傷津貼。
第十五條乙方因工傷亡或非因工傷亡等待遇,按有關法律規定及公司有關規定程序執行。
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甲方制訂的規章制度(適用全公司員工的),應經合法程序(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并公示。
第十七條甲方制訂的專項規則(適用乙方的),簽訂本協議時已詳盡告知。
第十八條乙方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有效的各項規章、規則,表示已知并確認無異議。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及工作范圍;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公司的規章制度,視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行政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的,可變更本合同條款。
第二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上海市有關政策及本公司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時,甲、乙雙方應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須變更本合同方可繼續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在試用期內,乙方必須10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辦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七條試用期滿轉正后,在合同期限內,除下列情形外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未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的,應賠付甲方一個月實際工資收入。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
2.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3.乙方因與甲方就出資培訓深造或資助購房等有服務期約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第二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形式的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以人力資源部的處罰為依據)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乙方提供的簡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提供的學習經歷與工作經歷與實際不符的,乙方向甲方介紹的其培訓經歷、榮譽經歷或職稱、學歷有虛假的情形視同為屬于上述情形。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⒈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⒉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⒊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也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以及甲方規章制度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⒈本合同期限屆滿的;
⒉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⒊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本合同期限屆滿,但乙方有第三十條約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該情形消失。
第三十二條甲方按法定程序宣告歇業、撤銷、解散、破產的,本合同可以終止,但甲方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合同雙方若要求續簽本合同,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十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十、工作移交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終止之日起30日內或本合同任何一方作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乙方必須履行工作移交義務,按照甲方移交規定程序全面、適當地辦理移交。
十一、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期間或離職后,對本工作掌握和了解的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乙方故意泄露甲方的商業秘密,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本條所指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悉,能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甲方的客戶及相關業務信息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
十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賠償額根據法律、法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程度確定。
第三十八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履行工作移交義務的,按該項工作移交所需要的期間為計算依據,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上一個月的工資收入為標準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經協商另簽專項協議的(如服務期協議、保密協議等),該專項協議為本合同附件,專項協議對違約責任的約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該專項協議為準。
十三、勞動爭議
第四十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時,適用勞動爭議程序。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發生的勞動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也可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的一方,可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四、其它約定事項
第四十二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通訊送達地、聯絡電話是各類文書、文件送達地。若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未告知的,所發生的法律后果由未告知方自行負責。
第四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中所簽署的姓名和筆跡,確認為用于本合同履行期間(包括服務期內)對其他所相關文書的有效簽名。
第四十四條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了解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愿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確認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公司公告的各類通知,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四十六條甲方已經將公司的基本情況(包括乙方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經了解該情況,雙方在此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如與國家、本市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定之日起須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公章后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原勞動合同作廢。
甲方:_x乙方:_x
日期:2011年_月_日日期:2011年_月_日
企業合同勞動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____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風險提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____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__年。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同勞動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同勞動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法定地址:
現任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雇)乙方為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止,共__年。
2、試用期從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___部門____崗,負責___工作,兼做__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4、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鑒定科鑒定后,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愈后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并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于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____元;其中,基本工資____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2、甲方于每月__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為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準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2、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于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并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乙方(簽名)
蓋章:
企業合同勞動篇7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電話單位性質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家庭常住住址或通訊處戶口所在地省市縣街道(鄉鎮)居委會(村)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年月日至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志事件為。
實行有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約定的試用期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
該崗位(工種)(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實行工時制。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征得本企業工會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報酬;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周期內,乙方總實際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或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節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相應工資報酬。
第六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九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元月。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
乙方的工資約定為元月。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
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名稱為,計件單價約定為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
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三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甲方支付乙方的應發工資,不低于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標準,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四條甲方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工資基數,按溫勞社勞薪9號文件規定的標準約定為。
第十五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具體為;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規章制度
第二十一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為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三十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九、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三十六條勞動爭議發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第
三十七條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