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
寫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旨在明確雙方或多方的權利和義務,約束各方的行為。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怎么寫才規范?下面給大家分享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1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合同法》和本省、市有關法律法規、相關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期滿后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現甲方誠聘乙方吉首市五里牌社區保障性住房項目辦公室工作崗位,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要求乙方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制,工作時間累計每周不超過40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四條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薪金人民幣貳仟(20__.00)元。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六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單位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后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于甲方。
2、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簽字蓋章)
(蓋章):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授權代表住址: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注冊地址:戶口所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的勞動合同(如: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20__年__月__日止。本合同20__年__月__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要求標準。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六條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元。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元
第七條甲乙雙方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購買社會保險,帶薪年休假,其他不定期員工活動
第九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商業秘密,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或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五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五條甲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所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勞動法第二十九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勞動法第三十二條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二十三條乙方因存在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第(二)項、第(三)項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的其它條款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即日起生效。如要求鑒證,本合同一式三份,鑒證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3
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
企業類型:
乙方:職工姓名
工號: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雇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屆滿前1個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崗位及職務。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后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范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并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于原標準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一個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試用期元/月。試用期滿后(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沖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并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又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本合同,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本合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不得少于1年;如乙方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__年以上(計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h2]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事實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均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達不愿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即視為甲乙雙方同意續訂本合同。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完成續簽手續。屆時,任何一方不愿辦理續簽手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應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終止本合前乙方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在續訂本合同時,如乙方已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__年以上,并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而本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7天內辦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九條、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依法應當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義務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時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動離職處理的,可用向對方支付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做法來折抵應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
(二)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辭職和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被甲方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情況。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
(三)乙方由于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資培訓過各種技術或業務,則乙方應依法和依照約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或業務培訓費(按貨幣支付憑證)。
(五)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資%,共元,以交足元時為止,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儲備(每月交存金額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h3]%)。甲方將該儲備專戶存入銀行不得挪用。如乙方無出現需要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情況,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將該累存的違約金儲備及銀行利息全額歸還乙方。
第十條、利益沖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業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僅為甲方的業務和利益而勤奮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從事獲取其他利益的活動,乙方為從任何其他來源取得報酬而工作,或從任何其他來源收取其他報酬的,均系違反本合同。對某一活動的批準不得視為對任何其他活動的批準。在任何時候甲方認為乙方的上述活動對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取消其對任何活動的批準。
第十一條、其他
(一)乙方已認真學習或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清楚這些制度的內容及具體規定,承諾自覺遵守和執行。
(二)、本合同確定雙方的雇傭關系。詳細的人員使用與計劃,請參閱公司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會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本合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已經發布并公開得到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減去調解的時效中止時間)向惠州市惠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若爭議與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辭退乙方有關,除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見,否則上述中止或辭退被視為有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其他條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報惠州市惠城區勞動合同鑒證機關鑒證。擅自涂改或冒簽的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年月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年月日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地: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甲方保證以上信息真實有效,如有變更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確認所填寫本人郵編、地址作為甲方向乙方送達各類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變更送達地址,應及時向甲方發出正式的書面變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書面變更通知之日前,本送達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和甲方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選擇下列第種合同期限類型: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的,根據乙方的意愿,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甲方派遣乙方在(用工單位)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省市行政區劃內。
如因用工單位情況發生變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崗變薪變。
第三條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用工單位的考勤和計酬辦法執行。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享受用工單位提供的保險待遇。
3.乙方的工作時間、勞動保護、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4.鑒于勞務派遣工作的性質,乙方的工資、福利待遇、工作地點、崗位、內容、時間等標準由用工單位根據簽約時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及工作崗位的要求確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個人實際情況發生變化,包括乙方患病、工傷或患職業病、懷孕等情況,甲方有權根據用工單位的建議,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安排乙方待崗,乙方的薪酬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承擔用人單位義務,為乙方提供就業前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乙方的計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有關事宜(退休和40、50人員除外)。
3.為乙方工作調動和求職提供方便。
4.作為用人單位負責和用工單位聯系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各種事宜。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與勞動合同相關的基本情況,保證所提供個人有關證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實性;如乙方從事的是特種工作崗位的,乙方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2.乙方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有原單位允許自謀職業的證明。
3.乙方未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交繳納社會保險等所需資料(包括社保轉移單、身份證、戶口本、照片、醫療卡、學歷證書和健康證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滯納金全部由乙方承擔。
4.認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
5.保質保量地完成所承擔的工作,盡職盡責,獲取用工單位的滿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或以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7.遵守政策,即時將婚育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8.乙方應對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的個人行為負全責;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或用工單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賠的,乙方應對此應承擔全部民事責任。
9.乙方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乙方應在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的,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勞動關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或有以下嚴重違紀行為的:
(1)違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受到一次書面警告后,再犯可受書面警告的錯誤的;
(2)乙方因行為不當而被行政拘留或觸犯刑律免予刑事處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嚇、侮辱、誹謗、擾亂工作秩序以及性騷擾行為;
(4)乙方在與甲方維系勞動關系期間累計曠工3天/年(含3天)以上,或因曠工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5)乙方在與甲方維系勞動關系期間因多次遲到或早退受到書面警告又犯同樣錯誤的;
(6)乙方與其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的,
(7)乙方向甲方或用工單位隱瞞其與原單位尚未解除勞動關系或尚有其他未了結事宜,按原單位勞動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不能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在用工單位工作的;
(8)乙方兼職或直營任何業務并對甲方或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影響的;
(9)違反與甲方或用工單位簽訂的培訓、保密等協議的;
(10)乙方無法定理由拒絕履行用工單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虛假休假證明的;
(12)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1000元人民幣以上經濟損失或者給甲方或用工單位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約定原因,主動提出不能為用工單位提供正常勞動的。
5.因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隱瞞重大疾病史,或隱瞞不適合到用工單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況的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因戰爭、地震、火災、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況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或經濟補償責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工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鑒于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用工單位因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整頓或企業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四)鑒于勞務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質,因用工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等原因需將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終止。
第七條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單位設備、設施、工具損壞及其他財產損失,乙方應賠償用工單位損失,甲方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乙方遇工傷時,應在十二小時內通知甲方及用工單位,甲方按法律規定予以辦理工傷認定及賠償;乙方因未按生產操作規定進行操作導致事故發生的,甲方有權根據損失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并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應承擔保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秘密的義務,維護甲方和用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其他事項
1.如乙方結束或終止用工單位的工作,應在當天與甲方辦理手續;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者,也應在當天與甲方取得聯系;因未及時辦理手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單位退回,乙方應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報到:
(1)乙方不能準時報到的,視為曠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報到,乙方拒絕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單位報到之日起視為曠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應提交書面請假單,并經甲方或用工單位書面批準、備案后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單位向乙方提供專業培訓費用,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服務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勞動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到服務期結束時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中的“用工單位”是指與甲方形成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及其他組織。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給甲方或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應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勞動關系即行終止;雙方同意續簽的,應在本協議終止前一個月內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將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5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代碼: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市人才服務中心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本項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并以為標志。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三、工作內容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A、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應當經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施。
(二)甲方應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元。
(三)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A、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B、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C、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下列條款確定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
A、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
B、工資集體協商協議。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事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甲方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乙方依法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和服務期約定
(一)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二)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九、甲乙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經濟賠償等各項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相關職能部門投訴維權。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附件包括:。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國家或省市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為執行依據,仍沒有依據的,通過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生效后,有條款與國家或省市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或省市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為執行依據。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應由當事人本人簽字蓋章,確因故須代簽的應經合法授權,否則代簽無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___市人才服務中心鑒證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入個人檔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簽字蓋章)
(蓋章):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授權代表住址: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聯系電話: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電話: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
家庭住址: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個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招收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甲方根據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資形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發工資制,每月的月底發放上個月的工資。乙方月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為每月____元。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其他福利和工作業績獎勵按公司要求和另定的標準執行。
四、乙方的工作保密內容和保密義務
鑒于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并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1、保密的內容
(1)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系而獲得或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信息。
(2)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保密的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設計資料均為公司商業秘密,未經允許,不得對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學、親戚朋友等)。
(2)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泄露商業秘密信息。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部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后____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于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盤、光盤等。
(6)因工作接觸的甲方文件應妥善保存,并按公司的規范要求嚴格遵守技術資料(含每天產生的手稿)的交接和專人保管制度,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秘密被泄露或因自己過失泄露的,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甲方報告。
(7)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將向甲方及時匯報,并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8)在工作期間乙方不得利用工作的便利從事私人業務,從中牟取私利。
五、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上述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
七、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規定在乙方試用期過后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八、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2、乙方在合同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可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2、因乙方違約行為嚴重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除選擇根據本協議上述第1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將乙方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有一方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十二、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并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福建省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監理單位勞動合同書范本篇7
一、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