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合同樣本
合同可以確保雙方在交易過程中按照約定行事,遵守信用,同時也是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轉租合同樣本規范是怎樣的?下面給大家整理了一些轉租合同樣本,供大家參考。
轉租合同樣本篇1
轉出租方:
受轉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于市區街號小區單元室的公有居住房屋已,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部分即室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筑面積平方米。
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乙方租該房屋的用途為.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并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轉租期屆滿前一個星期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月租金總計為元。該房屋租金內不變。自第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五、其它費用
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由甲方、乙方共同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另算。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進行維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后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征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元/天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1、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該房屋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遷的。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2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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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合同樣本篇2
《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據此,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那轉租合同應為有效。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合同法》雖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需事先經過出租人的'同意,但未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所產生的轉租合同的效力。這也造成實踐中各地法院對轉租合同的效力產生了不同的認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此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的,應當在六個月內提出異議,出租人以承租人未經其同意擅自轉租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定的轉租合同應屬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事實后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所作的表示。
轉租合同樣本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福建__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福建__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于20__年4月1日將位于福清市融僑開發區福清福明包裝工業有限公司廠區一號廠房二樓60平方米左右租給乙方做為辦公使用。(附件圖案)
二、租賃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為止。
三、月租金為人民幣貳仟元整,全年貳萬肆仟元整,第二年起月租金按上一年租金的`5%遞增。
四、租金按半年結算一次,每次提前一個月付款下一次租金。
五、乙方向甲方交付一個月租金(20__元)做為押金,于合同期滿后經甲方驗收房屋正常后退還乙方。
六、甲方保證本出租屋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七、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定并做出補充條款,其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房地產仲裁機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訂之日其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轉租合同樣本篇4
房屋轉租合同是指房屋的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把自己從出租人那里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給第三人的合同。在這里,我們把原房屋的出租人稱為出租人,把房屋的第一承租人稱為承租人,把第三人稱為次承租人。
房屋轉租合同法律特征
通過房屋轉租合同,次承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金,獲得房屋的臨時使用、收益權。可見,房屋轉租合同在性質上仍屬于房屋租賃合同,但是,相對于房屋租賃合同而言,房屋轉租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轉租合同是以原房屋租賃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任何一個轉租合同必然存在一個租賃合同,沒有租賃合同,也不存在轉租合同。轉租合同是租賃合同成立后,承租另行與承租人就房屋租賃協商一致而成立的合同。
2、出租人的同意是房屋轉租合同訂立的前提條件。轉租合同的訂立應當取得房屋出租人同意,這種同意可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合同法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賃合同的解除,轉租合同也就無存在的根據,轉租合同應自動解除。房屋轉租盡管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并不是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轉租合同的當事人只能是合同權利和義務的承受者,即房屋的承租人和次承租人。
3、出租人與次承租人無任何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因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而產生,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沒有合同關系,我國《合同法》明確規定,次承租人對租賃物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賠償,法律未規定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出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不可能存在權利義務關系。
4、房屋轉租不是房屋租賃權的轉讓。租賃權轉讓是指承租人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賃關系,而租賃關系存在于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而租賃關系存在于受讓人與出租人之間。而在房屋轉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賃關系,仍然承擔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轉租與租賃權轉讓在法律性質上是不同的。
5、房屋轉租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一般的合同只涉及兩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如房屋租賃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房屋轉租合同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首先,房屋轉租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出租人同意為條件,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其次,次承租人對租賃房屋的不當使用和損壞行為,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負責,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再次,盡管出租人并不是房屋轉租合同的當事人,但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和轉租合同。
6、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相對的獨立性。盡管房屋轉租合同以房屋租賃合同為基礎,二者存在密切的聯系,但是,房屋轉租合同仍是一種獨立的合同,它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或者轉讓。房屋轉租合同具有獨立的雙方當事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次承租人通過轉租合同獲得獨立的租賃權,而不是受讓承租人的租賃權,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分別通過房屋租賃合同和房屋轉租合同享有租賃權,履行各自獨立的義務。
另外,轉租合同中所規定的轉租中使用收益,系以原租賃權范圍為限,但經出租人特許者除外。對于轉租合同中關于轉租期限,我國法律未作特別規定,筆者認為,轉租是以原租賃關系到為基礎,具有附屬性,故轉租期限不應長于原租賃所余的期限。
轉租合同樣本篇5
《合同法》第224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據此,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那轉租合同應為有效。如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轉租合同的效力如何呢?《合同法》雖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屋需事先經過出租人的同意,但未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的所產生的轉租合同的效力。這也造成實踐中各地法院對轉租合同的效力產生了不同的認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此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該《解釋》第16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即出租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的,應當在六個月內提出異議,出租人以承租人未經其同意擅自轉租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應予支持。因此,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而定的轉租合同應屬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決于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事實后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所作的表示。
轉租合同樣本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雙方議定遵守事項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約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權的憑證。甲、乙雙方均有遵守國家有關住宅法律與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義務。
二、房屋租金數額因房屋條件或租金標準變動時,其租額得予調整,每月租金,乙方應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與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與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與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發還原主時,甲方得終止租約。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二、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租合同樣本篇7
出租方:_______
承租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類型_________,結構等級_________,完損等級_________,主要裝修設備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個月,甲方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個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滿后,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稅費和稅費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月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月_____日交納給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時必須出具由稅務機關或縣以上財政部門監制的收租憑證。無合法收租憑證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雙方按規定的稅率和標準交納房產租賃稅費,交納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執行:
1.有關稅法和鎮政發(90)第34號文件規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負擔;
2.甲、乙雙方議定。
第四條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繕和裝飾
修繕房屋是甲方的義務。甲方對出租房屋及其設備應定期檢查,及時修繕,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繕范圍和標準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號通知執行。
甲方修繕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繕,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辦法處理:
1.按規定的維修范圍,由甲方出資并組織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諾的維修范圍和工程項目內,先行墊支維修費并組織施工,竣工后,其維修費用憑正式發票在乙方應交納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負責維修;
4.甲乙雙方議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飾物的工料費和租賃期滿后的權屬處理,雙方議定:工料費由___方承擔();所有權屬___方()。
第五條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續程序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需要與第三人互換用房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當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負責賠償_______元。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條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_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本合同期滿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繼續使用承租房屋,按約定租金的___%,以天數計算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后,甲方仍有終止合同的申訴權。
上述違約行為的經濟索賠事宜,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簽證機關的監督下進行。
第七條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八條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宜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報送市房屋租賃管理機關認可并報有關部門備案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份;副本____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備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