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融資租賃
合同中的所有條款都應清晰明確,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語言,以免產生誤解。接下來給大家分享合同融資租賃,希望對大家寫合同融資租賃有所幫助。
合同融資租賃篇1
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為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為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為_________元,應于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為處罰。
簽約后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于裝船后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凈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于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份。
6.貨到_________港后,承租人要委托_________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后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于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_________個月內,出租人要派出_________名技術員到_________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后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_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為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后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以采用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a.繼續再租_________年;
b.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c.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并在_________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_________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個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融資租賃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隨著承租方業務發展,日前車輛滿足不了正常的經營活動,需要短期內租用部分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在雙方平等協調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款租賃車輛名稱:
1出租方現將手續齊全的捌輛長安微型面包車租給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根據自身業務發展需求同意承租該車輛;
第二款承租方每年付給出租方租賃費人民幣(每
輛車年租金元整),出租方提供正式發票、銀行賬號;車輛到位后承租方支付第一年租費,第二年租費在年月支付。(出租方開戶銀行:,帳號:)
第三款租賃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款租賃期間車輛費用的承擔和責任劃分
1車輛的養路費、全保保險費由出租方承擔;
2車輛在租賃期內和使用過程中的審驗、維修費用、燃油費、過橋費、過路費及車輛交付后新增設施,車內再購物件發生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違章肇事經保險公司賠付以外的費用由出租方及承租方協商處理,其余發生的費用原則上由承租方承擔;
4車輛在交付租賃以前需保證車輛各種性能完好;5承租方必須保證車輛租用期滿后的正常交接,隨車工具及附件不得丟失,以交接清單為準;
6出租方必須按期向承租方提供國家規定的費用憑證。
第五款其他約定事項:
1因履行本合同內容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融資租賃篇3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并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準,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后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條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并對由于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為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為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于制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為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并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于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后,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后,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并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后,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條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歷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為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為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后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為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戶。
(3-6)在租賃期內,由于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并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并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采用()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托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托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后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托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后,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為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并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后生效,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托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后付款并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系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后,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為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并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于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并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范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為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于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于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于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條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為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復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并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七條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后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條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并遵守合同中關于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后一個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并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條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合同融資租賃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1甲乙雙方在此保證各自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利并已取得有關簽訂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準。
1.2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設備價款購進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2.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件和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并直接與供應商商定。乙方對自己的決定和選定負有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2.2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和要求,會同乙方與供應商或委托乙方指定的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簽訂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及執行購買合同等其他文件,并承擔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2.3乙方確認甲方或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購買合同的標的物即乙方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件,乙方同意并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蓋章。
2.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件或許可證明。
第三條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后附屬于租賃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件用于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3.2租賃物件在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件的外觀、性能、品質等,或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標注所有權標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東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及乙方法人地位的變更,均不改變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4租賃期滿后,乙方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費[認購費(見附表所述)應由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后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件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租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嚴格按附表或第4.3條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符時,甲方在確定租賃物件實際成本后,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并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前款所述變更不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租金調整通知書》中載明的金額、日期、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除甲方支付貨款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可能發生的款項由乙方承擔,但與租賃業務有關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4.5乙方在支付租金時,不得扣除乙方應承擔的任何費用。
4.6手續費按附表計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4.7其他費用的支付:
a.若租賃物件概算價格未含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或產品稅,如有前述稅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繳納,乙方應于約定交貨期前30天將估算稅款匯至甲方,并附寄海關出具的減稅證明(如有),如因乙方延遲提供估算稅款或減稅證明而發生的海關罰款、未減稅征收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利息等。繳稅后,甲方按實際稅款額同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b.國外運費、運輸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財產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c.國內轉運費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條租賃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賃期限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賃期限為不變期限,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租賃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貨款之日,即資金從出租人賬戶劃出之日。
5.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達出租人賬戶日為準。
第六條違約金
6.1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應按附表或《租金調整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每日收取延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租賃物件的交貨和收貨
7.1租賃物件由供應商按附表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7.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由乙方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在收貨后10天內將租賃物件的收貨單交給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甲方所有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貨后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貨商延遲交貨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等屬于供應商責任的情況時,由乙方向供應商行使索賠權。索賠的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選定的租賃物件不能達到乙方設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保證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形態、質量和權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對租賃物件進行改裝,改裝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7.5除購買合同中支付租賃物件貨款條款外所發生的其他爭議以及索賠、仲裁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自負。
7.6乙方若違反前述任何條款,或出現前述任何情況,乙方仍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八條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辦理索賠事宜。
8.2在使用租賃物件期間,由于責任事故導致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或人身傷害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乙方仍負有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九條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9.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保管、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租賃物件維修、保養所產生的一切效果均屬于甲方。
9.2乙方正常操作更換租賃物件的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原制造廠出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并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采用代用件,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9.3租賃物件在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及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辦法
10.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在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乙方均需按期繳納租金。
10.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
a.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b.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c.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以預定損失賠償金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按以下公式計算;賠償以后甲方隨即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的所有權轉交給乙方:秏n=1每期租金×1(1+賠償金折現率)n其中:m=總期數-已繳付期數
10.3前款,若有同型號同價格或不同型號不同價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計算損失賠償金后,按毀損或滅失的物件的實際價格占全部租賃物件實際價格的比例確定部分租賃物件毀損或滅失的損失賠償金。
第十一條租賃物件的保險
11.1若租賃物貨價未包含運輸險費,乙方應在貨物裝運前以貨價的10%為標的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運輸險并承擔保險費。自租賃物件運抵乙方交貨地點之日起至租賃期滿之日止,乙方必須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一切險并承擔保險費,并連續投保至本合同終止時為止,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
11.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并立即采取一切合理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保險金由甲方領取。
11.3根據本合同第10.2條c項由乙方支付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抵償;如果保險賠付款項不足抵償乙方應付款項,乙方仍應清償不足部分。
11.4根據本合同第10.2條a、b項的約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項超過保險賠償金,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11.5如果租賃物件的損害不屬保險賠償范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11.6發生部分損壞后至租賃物件修復過程中,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二條租賃保證金
12.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賃保證金,并在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12.2租賃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布并調整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計息。甲方在租賃期滿且承租人清償所有租金、違約金及其他款項后將租賃保證金歸還乙方;或在租賃期滿前且保證金本金足夠抵扣未清償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于每期租金付款日將保證金逐期抵扣未清償租金,抵扣的順序為從最后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將租賃保證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賃保證金經抵扣后的余額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應按期支付該期租金的差額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并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規定的一切支付義務。
12.4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而導致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處置租賃保證金用予抵扣乙方應付的剩余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3.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乙方破產時,甲方有權選擇采取下列措施,必要時可采取訴訟措施:
a.要求乙方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b.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件,并有權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
13.3處理租賃物件或抵押物時,若有補交稅款,應在處理所得價款中扣除;若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后價款仍不能清償,乙方應對不足清償部分繼續清償。
13.4在本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并、轉產、被訴、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務結構和銷售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有明顯跡象表明乙方無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等情況,甲方可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經濟擔保
14.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證人并簽訂抵押合同或/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擔保法規定辦理登記后生效。
14.2不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證人負責清償。
14.3乙方的保證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將無條件、無異議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五條合同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15.1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或提供租賃物件作為抵押。
15.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6.1乙方在滿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決條件(此些必須是真實及無誤導的)及沒有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時向供貨商支付租賃物件的貨款,并以支付貨款日為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滿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支付貨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貨款,本合同則以支付貨款日為生效日,乙方有義務盡快滿足先決條件。
16.3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必須起租,否則本合同作廢。
16.4本合同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自行終止。
16.5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廢,乙方應對甲方為準備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資成本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條款
17.1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或使用租賃物件,均不屬越權行為或以任何方式違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其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敘述及對所有先決條件的滿足均為真實及無任何誤導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乙方亦承諾每月將其主要銀行賬戶的對賬單傳真或郵寄給甲方。
17.3合同簽訂后遞交甲方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7.4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補充或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7.5本合同內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條款的無效而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執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其他融資租賃合同及/或其他相關文件/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作本合同同時構成違約,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18.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保證人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8.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條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18.3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需要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律師費用在內的一切仲裁、訴訟及執行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公證、保證、抵押等手續時備用。
甲方:(章)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合同融資租賃篇5
編號:日期:
甲方:
地址:電話:
乙方:
地址:電話:
根據租賃項目的批準文件和乙方的《租賃項目申請書》,并依據下述各款規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賃委托,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賃物件品名、規格、數量:
設備成交單價、總值和其他交易條款,均按第號《訂貨協議書》規定辦理。
二、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租賃期自提單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個月的當天為第一次支付日,以后每滿個月支付1次,共支付次,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后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訂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三、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后,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并負責在到貨后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托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后,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誤后,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并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四、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說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的租賃費劃撥至甲方賬戶。甲方在對外結算后,以原始發票金額為準開據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合同通過銀行向乙方開戶行托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系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稅、進口工商稅、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于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5萬美元的租賃項目,按%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五、擔保單位及責任:
為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為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并在乙方不能或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并由乙方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后生效。副本分送有關部門備查。第號《租賃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號估價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合同融資租賃篇6
國際租賃是指不同國家的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在約定的期間內,出租人將其設備交給承租人有償使用的一種合同關系?,F代國際租賃業務主要有三種類型,即融資性租賃、綜合性租賃和服務性租賃。融資性租賃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自己出資或者向銀行貸款,從供貨廠商那里購買承租人指定的設備,然后將購入的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付租金。融資租賃具有融資融物的雙重功能,主要在租用專用設備或大型成套設備時采用,這種方式在國際租賃業務經常被使用,這種租賃方式根據不同的業務特點又可分為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租賃等。綜合性租賃是一種把租賃與補償貿易、加工裝配等其他對外經濟合作方式結合起來的租賃業務。而服務性租賃亦稱經營性租賃,租賃公司既向承租企業提供資金、設備,又向承租企業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服務以至提供或培訓有關技術人員。這種租賃形式由于租賃公司要提供多種服務,所以其租金也較高。
國際融資租賃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報掛號:
銀行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購買本合同附件“設備清單”上所列的租賃物件,并出租給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擁有租賃物件的所有權,乙方享有完全的使用權,但不得對所租物件進行銷售、轉讓、抵押或有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第二條租賃期
本合同一俟生效,甲乙雙方開始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單方解約或退租。但本合同的生效并不是租期的開始。租賃物件的議付日為起租日,物件一經議付,租賃期即告開始,由甲方以書面通知乙方確認。本合同的租賃期為年。
第三條租賃物件的購買/租賃
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租賃委托書。
2.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準或許可證明。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貨價,在購貨合同的技術條款附件上正式簽字,并在購貨合同上作確認簽字。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甲方按甲乙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向乙方交貨。對因政府法令、不可抗力或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的延遲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抵交貨地點后,乙方應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分別在驗收和試車后把驗收證明和試車報告寄交甲方。如發生問題,甲方及時配合乙方對外索賠;如無問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一份收貨證明書,確認租賃物件如數收妥,并全部符合合同的要求。
3.如交貨的租賃物件在型號、規格、數量、技術性能等方面與購貨合同的規定不符或有瑕疵等情況,屬于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合同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并盡可能地協助乙方向賣方索賠。但鑒于融資性租賃,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維修與保養
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保用期過后,乙方應負責設備的維修和保養,使之維持良好的狀態,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和復原。如無法修復,乙方仍應無條件地履行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六條租賃及費用
1.租賃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運費、保險費、融資利息、手續費及銀行費用等。考慮到合同簽署時尚不能確切估計上述成本的實際金額,本合同所列的租金是按概算成本計算的。租賃物件議付后,如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應以實際成本為準。具體金額屆時由甲方以書面正式通知乙方及擔保人。
2.甲方同意乙方每年償還一次本息。年月日前為寬限期,僅支付利息。自年月起,每年償還一次本息,共分次還清。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書后,如期如數將應付租金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3.本合同的計算貨幣為,利息采用該貨幣的固定/浮動利率。
固定:年息按年期固定利息%計算。
浮動:按每期付息之日倫敦同業拆放(libor)期利率為基礎另加%利差計算。
4.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賃物件總金額的%作為一次性手續費。用人民幣支付的金額部分,可按付款當日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發出付款通知書,乙方應在收到通知書后十天內將手續費電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戶。
5.乙方還應承擔以下幾種費用。銀行費用;交貨途中的保險費和運輸費(cif除外);從目的港到乙方企業的國內運輸費;租賃物件的進口關稅;租賃物件在國內的保險費;由于乙方的原因推遲用款的承擔費。上述各種費用,如乙方需委托甲方代辦者,均應在開證前把有關款項匯入甲方賬戶,或收到有關費用打入成本,否則不能開證。
合同融資租賃篇7
融資租賃是一種貿易與信貸相結合,融資與融物為一體的綜合性交易。鑒于其復雜的法律關系,不同國家和地區對融資租賃有著不同的理解和定義。一般來說,融資租賃要有三方當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出賣人)參與,通常由兩個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或者兩個以上合同構成,其內容是融資,表現形式是融物。我國立法者在借鑒《國際融資租賃公約》和其他國家對融資租賃的定義的基礎上,結合我國融資租賃界對融資租賃比較一致的看法后,對融資租賃作出規定。典型的融資租賃合同具有以下三方面的含義:
第一,出租人須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租賃物。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不同于租賃合同的一個重要特點。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是以自己現有的財物出租,或者根據自己的意愿購買財物用于出租。而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主要是對出賣人和租賃物的選擇,出資購買出租的財物,使承租人不必付出租賃物的價值,即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從而達到融資的效果。正是從這一意義上,這種合同被冠以“融資”的稱號。
第二,出租人須將購買的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雖然須向第三人購買標的物,但其購買的直接目的是為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而不是為了自己使用。這是融資租賃合同中出租人的買賣行為不同于買賣合同之處。
第三,承租人須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資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對出租人購買租賃物為使用收益,并須支付租金。也正是在這種意義上,該種合同的名稱中含有“租賃”一詞。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9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x年3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系處理。
第二條承租人將其自有物出賣給出租人,再通過融資租賃合同將租賃物從出租人處租回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承租人和出賣人系同一人為由認定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
第三條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承租人對于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人民法院不應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為由認定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四條融資租賃合同被認定無效,當事人就合同無效情形下租賃物歸屬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且當事人協商不成的,租賃物應當返還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出租人不要求返還租賃物,或者租賃物正在使用,返還出租人后會顯著降低租賃物價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租賃物所有權歸承租人,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和租金支付情況,由承租人就租賃物進行折價補償。
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賃物的公示
第五條出賣人違反合同約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的義務,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絕受領租賃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租賃物嚴重不符合約定的;
(二)出賣人未在約定的交付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滿后仍未交付的。
承租人拒絕受領租賃物,未及時通知出租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租賃物,造成出租人損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六條承租人對出賣人行使索賠權,不影響其履行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支付租金的義務,但承租人以依賴出租人的技能確定租賃物或者出租人干預選擇租賃物為由,主張減輕或者免除相應租金支付義務的除外。
第七條承租人占有租賃物期間,租賃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繼續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出租人轉讓其在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權利,受讓方以此為由請求解除或者變更融資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九條承租人或者租賃物的實際使用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讓租賃物或者在租賃物上設立其他物權,第三人依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租人主張第三人物權權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出租人已在租賃物的顯著位置作出標識,第三人在與承租人交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物為租賃物的;
(二)出租人授權承租人將租賃物抵押給出租人并在登記機關依法辦理抵押權登記的;
(三)第三人與承租人交易時,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