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貨物運輸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最新貨物運輸合同,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范圍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具體貨物的托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為準。
3、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托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為準。
第二條服務要求
1、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于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偽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后一小時內蓋章確認,并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并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托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后,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于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乙方必須保證在于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并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于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于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并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運輸合同范本運輸合同范本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后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濕、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
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并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并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后的剩余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_______小時按人民幣_______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_______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核實收貨人后,協助卸貨,并在場監督,由于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并予當場賠付。
(3)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并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____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____日的回單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
(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并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涂改或損毀,乙方負責復印件的補簽,并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并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于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
(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系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于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費用結算
1、乙方需于每月的____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于____日內核對無誤后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并審核無誤后安排請款,每月25—____日為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履約風險保證金
1、為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整。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并于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于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采取減少運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于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4、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后作為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_______市人民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2
甲方:__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__技術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內航空運輸及廣東省內公路運輸配送物流服務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確立合作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獲知所托運的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2、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變更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增加產生的所有運輸費用以其他費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項目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4、如托運貨物在運輸的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航空貨物事故簽證原件,目的地保險公司勘察證明原件及貨物損失清單等相關資料,證明甲方貨物不正常及損失數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協助辦理相關的保險索賠工作;如屬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乙方丟失甲方貨物,無正當原因,并不能提供保險公司索賠所需的單據,乙方無條件按貨物價值全額賠償。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乙方要求準確真實的填寫《航空貨物托運書》及__省內快貨詳情單。
2、甲方保證交接前貨物內外包裝完好,有條件可加封標志清晰之封條。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托運貨物事宜時,應準確真實填寫收貨人資料并交由乙方代表核對簽收。
4、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結算時間,準時與乙方結算運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權利
1、乙方指派專人負責甲方項目,專人處理甲方辦理貨物托運的相關事宜。詳見附件三。
2、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的包裝標準,對于零散貨物,乙方應負責協助甲方進行發貨前的打包、裝箱等必要工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應的材料費、人工費等。
3、對于航空托運貨物,乙方保證自甲方交付貨物后48小時內到達指定地點。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托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運輸方式。
2、若因為天氣或航空公司原因延誤或取消航班,乙方應于航班推遲信息發布后1小時內通知甲方。
3、貨物運達指定目的地后,乙方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收貨人提貨或安排目的地公司送貨上門。若空運方式,乙方在獲得確切的離港時間后須及時通知甲方收貨人接貨時間。
4、收貨人收貨時,乙方保證甲方貨物包裝完好,封條完整,則視該票貨物安全抵達。
5、乙方有責任要求收貨人以書面形式簽收貨物。
6、如托運貨物在運輸的過程中發生丟失,損壞時,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航空貨物事故簽證原件,目的地保險公司勘察證明原件及貨物損失清單等相關資料,證明甲方貨物不正常及損失數量,并辦理相關保險索賠事宜。
7、乙方應當按照附件四的相關要求和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三、保密條款
1、為完成合同委托事項,甲乙雙方從對方獲取的資料和相關的商業秘密,雙方負有保密義務,并且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于被無關人員接觸。
2、雙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參與本合同工作之雇員遵守本條款。
四、結算方式
1、采用月結方式。結算周期為每月1日至次月1日,結算時間為每月的1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
2、結算時需提供以下單據:
(1)對帳單據上月的總賬單,含日期、運單號、發件人、收件人、始發站、目的站,件數、重量、貨物類型,結算金額等;
(2)運單結算副本;
(3)對賬單應為電子版。
3、結算的計算公式,即運費=實際重量_單價。
4、結算價格:
A、航空運輸報價見附件一。
B、_省內公路運輸配送范圍及報價見附件二。
五、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所托運的貨物在倉儲、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依《保險法》、《民航法》和《民航國內貨物運輸規定》按下列條款賠償。
A、在貨物運送過程中,因乙方內部原因造成甲方的貨物的貨損、貨差、丟失、投送錯誤等,甲方有權按聲明價值的實際數量向乙方提出賠償要求,乙方按貨物實際價格在30個工作日內全額賠償。
B、乙方將貨物交付給航空公司后發生的丟失、破損,我司按照《國內航空貨物運輸法》、《保險法》進行貨物賠付;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索賠事宜。
2、乙方不承運光碟、管制槍械、刀具及走私、限運物品,甲方因虛報品名偷運國家禁運、限運物品所產生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且乙方保留追訴的權利。
3、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A、屬政府征用或罰沒的
B、不可抗力
C、貨物本身的性質所引起的變質、減量、破壞或毀損
D、包裝方式或容器不良,但從外部無法發現E、包裝完整、標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
F、貨物的合理損耗
G、托運人或收貨人的過錯
4、合同一方由于自然災害、戰爭和其他由雙方事后認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到本合同履行時,應采取電話、電報或傳真等形式通知另一方,當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雙方應立即恢復合同正常履行。
六、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對方。
2、協議解除后如尚有待結算費用,一方在7日內向另一方發出《結算通知書》并附有效單證,另一方須按照本協議有關結算約定核對付款。
七、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廣州市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3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貨物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基本信息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實際運輸量為準)。
二、合同期限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內貨物未運輸完的,雙方可協商延長相應期限。
三、運輸方式
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_______________運輸。
四、運輸起止地點
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六、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
3..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七、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運費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不可抗力
如發生地震、臺風、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預見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當事人一方無須因此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向對方主張權利。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注意事項
一、托運人注意事項
1、托運人關于承運人的主體資格和履行合同能力進行必要的審查和了解,才能確定對方是否具備承運資質和保障貨物安全到達目的地的能力。
2、托運人應對托運單填寫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因為托運人填交的貨物托運單經承運人接受,并由承運人填發貨運單后,貨物運輸合同即告成立。
3、托運人必須在托運的貨件上標明發站、到站和托運人、收貨人的單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
4、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專人照料、監護的貨物,應由托運人指派押運員押運。押運員對貨物的安全負責,并遵守運輸有關規定,承運人應協助押運員完成押運任務。
5、托運貨物內不得夾帶國家禁止運輸、限制運輸物品和危險物品。
6、如實申報貨物的真實和運輸條件,要求包裝符合運輸安全的要求等。
二、承運人注意的事項
1、承運人承運貨物時,應對托運人填交的托運單進行查核,并有權在必要時會同托運人開箱進行安全檢查。
2、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上填明的地點,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到貨地點。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貨運單上規定的到貨地點,如逾期運到,應承擔逾期運到的責任。
3、承運人應按照通常的或者約定的路線將貨物運送至約定的地點。通常的運輸路線一般是指班列或者班輪運輸,有固定的航次、班次、時間,固定的到達地,托運人隨時可以辦理運輸手續。
4、承運人應于貨物運達到貨地點后二十四小時內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
5、承運人應按照貨運單交付貨物。交付時,發現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時,應會同收貨人查明情況,并填寫貨運事故記錄。
6、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經過三十日無人提取時,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征求處理意見;再經過三十日,仍無人提取或托運人未提出處理意見,承運人有權將該貨物作為無法交付貨物,按運輸規則處理。對易腐或不易保管的貨物,承運人可視情況及時處理。
7、承運人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中的安全,完整、完好的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保證貨物運輸的安全,防止事故和損失的發生。
8、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方:
承運方:
托運方詳細地址:
貨方詳細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 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貨物運到期限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其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費用及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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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
托運方:
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承運方:
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年 月日訂
最新貨物運輸合同5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至誠至信、合作共贏的原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此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浙江金華;貨物到達地點:上海寶山區
第三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1、運輸費用:按元/噸結算(提供正式增值稅發票);
2、運輸期限:十天內完成貨物運輸任務;
3、貨物運輸任務全部完成后,乙方憑甲方委托收貨人簽字確認的發貨清單并開具正式增值稅運輸發票到甲方財務處結算運費,甲方在7天內以現金或轉帳支票形式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雙方職責
1、甲方按照約定的時間準備好貨物,確保托運貨物符合國家法規運輸要求。
2、甲方提前壹天以電話或電傳形式通知乙方發運計劃,提供收貨人的詳細地址、電話、并通知收貨人做好接貨準備。
3、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資質材料,主要包括: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許可證、稅務登記證、法人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
4、乙方確保將貨物安全、及時、完好地運達指定地點。
5、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交運時在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禁運品。
第五條 途中承運約定:
1、承運貨物后,乙方應囑咐駕駛員蓋好雨布,綁好貨物,做好運輸前的準備工作,并在貨物運輸交接單上簽字。如貨物到達目的地有損壞、缺失、以及雨水等原因導致貨物損失的后果,由乙方按產品成本價承擔。
2、運輸途中的過路、過橋費等其他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因超高、超寬、超限等一切違法行為,造成交管部門處罰的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方可有效。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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