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承包土地合同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可以防止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維護合作關系的穩定和持久。怎樣寫簡單承包土地合同?這里提供簡單承包土地合同分享,供大家參考。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1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張桂秋戶將自家各下承包四類荒地一節,永久性一次出售給甲方,張鴻生名下公司,用于建設冷庫項目。具體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點、面積:此地塊位于大麗路95里樁處,四至:南至張鴻生,西至張鴻生,北至張鴻生,東至李友源,面積連埂子:總計一點七畝。
二、價格:價格按國土局征地價:每畝28000.00元/畝結算:計1.7畝:總計合計價格肆萬柒仟陸佰元(¥:47600.00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給乙方柒仟陸佰元(¥:7600.00元)其余肆萬元二〇一三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平等互愿情況下達成協議,如其中某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將按本金的五倍賠付給另一方。
合同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將負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村公所存底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土地租賃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路____號的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等(見附件)出租給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如需進行轉租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有乙方承擔,否則,乙方應恢復原狀,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界滿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于自己的設備騰清,并將租賃范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干凈。
九、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納給甲方。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二、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十四、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或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3
土地承包協議書
發包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注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
(2)乙方系依法成立的法人型企業,具有獨立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存在和存續,企業注冊地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
(3)甲方擬將其所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權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愿承包經營上述土地經營開發;
(4)雙方承諾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承諾業已將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告知各自上級管理部門或權力機構,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及時辦理其內部的審批、登記、備案等手續。各方有理由相信他方具有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的行為能力,各方不得以己方內部管理規定為由對抗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
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本著誠實信用、互利互惠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章 土地
第一條 甲方發包的土地位于________ ,地塊編號為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或地籍圖)。
第二條 土地面積為十萬畝,其中不含荒坡、溝、路、渠、沿江沿堤內外平臺、內灘外灘等純凈糧田面積不少于五萬畝。土地具體坐落以雙方認可的坐標圖紙界定,并于實地以界樁、界標標明。
第三條 甲方承諾擁有該土地排他的使用權,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甲方使用期限為 ________。如他方主張該土地的使用權或對甲方排他土地使用權提出異議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應及時排除障礙,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前未將本協議所指的土地發包給他方經營,未于發包土地上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甲方承諾本協議簽署后不將發包土地承包給他方經營,不對發包土地設置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物權及其他物權障礙。如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范圍內。
第二章 土地用途
第六條 乙方于承包土地上建設速生豐產林基地、名特優種苗基地、牧草基地、種鵝基地、醫藥原料基地等。
第七條 乙方根據以上項目建設的規模和時間,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籌建木材加工企業、食品加工企業和生物提取加工等相關企業。
第八條 乙方改變土地用途時應征得甲方同意, 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有權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但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轉租轉包行為不免除甲乙雙方依本協議應享有和承擔的權利義務。
第三章 交付
第十條 甲方分期分批交付乙方土地,具體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第十一條甲方未按協議附件確定的時間交付土地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交付具體土地時,雙方應簽署標明具體土地方位、座落、四至、面積的書面坐標文件,并應于具體土地上實地豎立界樁界標予以明確。
第十三條交付起算期以雙方簽署交付文件的日期為準。承包期以此計算三十年,林地或作林業用途的,承包期為五十年。
第十四條任何一方對具體土地的座落、四至、面積等提出異議的,雙方應積極配合,以實地丈量勘測為準。
第十五條甲方應協助辦理當地政府向承包方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除按規定收取證書工本費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四章 承包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六條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標準為,成片良田80—100元/畝年,荒坡、荒溝、路、渠等承包費另行議定。具體土地承包費標準于雙方簽署土地交付文件時確定。
第十七條如國家政策低于雙方議定的標準時,以國家政策為準:如國家政策高于雙方議定時,以雙方議定為準。
第十八條 承包期內,土地承包費標準不變。如物價指數、通貨膨脹率發生重大變化時,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協商議定,雙方未達成協議時,以本協議及有關附件為準。
第十九條 承包費于具體土地建設期滿后開始計算其起始期,土地建設期根據具體土地不同為五至八年,具體細節以雙方簽署具體土地交付文件中確定。
第二十條 承包費的支付方式為一年內分二次支付,首期不遲于每年六月三十日,第二期不遲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費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章承包權
第二十二條 甲方尊重乙方以種植、養殖、畜牧、加工以及本協議約定的農業目的而使用本協議所指土地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本協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所指承包權范圍不僅包括所涉土地,還包括坐標圖內水面以及土地、水面上一定的空間。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所涉的承包權,雙方應到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確認乙方的承包權。如辦理登記手續有困難的,雙方應將本協議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手續費用由雙方平均分擔。
第二十五條 乙方可以將承包的土地部分轉包轉租給他方使用,他方使用土地時應保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及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第
二十六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作為出資,與他方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開發。
第二十七條 乙方可以土地承包權設定抵押、質押,但應及時通知甲方。實現抵押、質押權時,買受人僅得進行農業目的的使用,并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發生沖突。
第二十八條 承包期屆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只有在乙方明確拒絕繼續承包時,甲方才可以將本協議所指土地另行發包給他人。
第六章 成果權
第二十九條 為實現農業生產經營目的,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建設的附屬設施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條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中所產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林木、農作物、漁產品、畜牧產品、禽類產品、牧草、藥材以及其他農產品和加工產品,無論是成熟未成熟、無論是成品未成品,乙方擁有排他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一方辦理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手續,積極配合一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登記,獲取有關權屬證書。確認乙方的林木所有權。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收獲承包成果,配合乙方向政府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林木采伐、運輸、加工、銷售等手續。
第三十三條 除林木外,法律法規規定應辦理其他有關農業資源登記手續或者收獲手續的,甲方亦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辦理有關登記造冊、行政許可等事宜時,甲方不得自行收取費用。
第三十四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乙方有權拆除。甲方擬接受該財產的,應當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重置成本價值。
第三十五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當年生草本農作物的,乙方有權要求承包期延長至農作物成熟收獲之時。
第三十六條 承包期滿,承包土地上附著的農作物為未成熟或未收獲的林木、多年生農作物的,甲方應當接受該財產,并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補償標準為當年市場價值。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在其建筑物、設施、設備等財產上,以及林木、其他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成果上設定抵押、質押以及其他擔保權益。
第三十八條 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取得的商標、專利、技術秘密等知識產權及無形資產,其所有權由乙方所有。乙方擁有排他的申請、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除依法屬國家所有外,乙方承包土地上自然生長的野生動物,屬乙方所有。乙方收獲應當辦理狩獵手續的,甲方應參照本協議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辦理。第七章 權利義務
第四十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為:
(1) 甲方有收取承包費的權利:
(2) 甲方有代收乙方應當上交有關稅費的權利義務:
(3) 甲方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4) 甲方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5) 甲方應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6) 甲方應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甲方應提供有關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8) 甲方應當提供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保證乙方承包經營活動的順利實施,保護乙方權益不受侵害:
(9) 因盜、毀、搶等不法行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先行全額賠償,再申請政府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0) 甲方應當每年將承包費的15%返還給乙方,用于承包土地范圍內的福利基礎建設:
(11)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12) 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林業保險,發生保險索賠事宜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處理索賠事宜:
(13) 甲方應當采取措施,防止乙方林業、農作物遭受病蟲害的侵害:
(14) 如發生一切阻礙、危害乙方承包經營事項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采取措施,因故意或者疏忽甲方怠于通知乙方,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5) 甲方應當積極提供水利、電力等設施便利給以方使用,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為:
(1) 一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 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 乙方應當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4) 乙方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 乙方的承包經營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法律法規:
(6) 乙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及時支付土地承包費:
(7) 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參股當地企業的權利:
(8) 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將土地發包給當地農民,優先錄用當地農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9) 乙方有權在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所植林木,并可在承包期內進行輪作:
(10) 必要時乙方應當在承包土地范圍內給予甲方通行、流水、架設鋪設公用設施等方面的便利:
(11) 乙方對其林木、農作物或其他經營活動進行封閉式管理的,甲方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第四十二條 本承包協議簽署后,雙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也不得因雙方的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第四十三條 任何一方發生分立、合并或組織結構發生變更,或發生重大訴訟,或發生重大財務危機,可能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時,應及時通知他方。
第四十四條 任何一方不得指使、誤導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干涉承包經營或者變更、解除本承包協議。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五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重大疾病蟲害、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全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他方,并提供不可抗力的詳細情形,提供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有關證明材料,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問題。
第四十六條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而致減產減收,乙方可以請求減免因不可抗力影響期間的承包費。
第四十八條 國家因環境保護、國防建設、公用事業等目的征用本協議承包土地,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國家給予的補償費用應優先彌補乙方的損失。
第四十九條 因國家政策調整或法律法規發生變化,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就有關損失充分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應由雙方平均分擔損失。上述損失僅包括直接投入產生的損失,不包括間接損失及預期收益。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本協議簽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他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不僅包括直接損失,還包括間接損失以及守約方依本協議應當取得的預期收益。
第五十一條 甲方拒絕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當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該損失計算標準為1000元/畝年。甲方逾期交付本協議指明的土地的,應支付乙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二條 乙方逾期交付承包費的,應支付甲方違約金,計算標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違約金標準。
第五十三條 分批分期履行交付土地及承包費過程中,如甲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時,乙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前設定的承包費。如乙方逾期交付或拒絕交付某具體土地地塊承包費時,甲方可以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或者不安抗辯權,拒絕交付此后設定的具體土地地塊。
第五十四條 任何一方的重大違約行為完全破壞雙方合作基礎的,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時,他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協議,并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損失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五條 本協議的標題僅為閱讀方便而設計,不得解釋為限制協議內容。
第五十六條 本協議取代此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書面口頭協議,上述書面口頭協議不再發生法律約束力。
第五十七條 本協議簽署后雙達成的補充協議、交接記錄等,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上述補充協議等文件不得與本協議的基本原則發生沖突或抵觸,其對本協議有關內容進行明確化,具體化的,以其為準。補充協議等文件之間發生沖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優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第五十八條 雙方對本協議的理解發生沖突的,應根據本協議的目的和基本原則,誠實善意進行解釋。
第五十九條 本協議部分無效或不被法律認可,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條 因本協議的簽署、履行、續展、變更、解釋、終止、解除等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仍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權提請仲裁解決。仲裁機構為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為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六十一條 發生爭議后,任何一方暫不提請仲裁,不意味著放棄仲裁權,也不意味著將來不提請仲裁。
第六十二條 本協議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后成立,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____市____管理局應對本協議進行見證。本協議應由____市公證機關進行公證后發生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二份,____市____管理局及____市公證機關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四條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議定。
甲方:____省____市______農場 乙方:____市____林業發展有限公司
__年_月__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依法取得在縣鄉(鎮)村_村民組林地的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見附圖
四、轉讓價格
本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元一次性結清。(結合自己情況,最好一年一付)
五、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六、甲方轉讓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享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及甲方。有的所有權利,但不能改變土地用地性質,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5
甲方(發包方): 村 組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為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本流轉合同,保證共同恪守。
一、 標的:發包方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地。
二、 流轉形式:租賃 三、 流轉承包土地狀況及用途:
發包方同意將本(村)組農戶的棄耕土地 畝(大寫___畝)轉包給承包方作為花卉、園林、養殖等使用。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即承包期為 年。
四、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包方的權利:
(1)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
(2)監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操守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3)按合約定收取土地承包費,若承包方所承包地在依法征用后,青苗補償費和原田地邊的林木補償費如承包方已付給農戶租地補償時由承包方所有;
(4)依法收回承包地;
(5)合同到期解除后,負責監督承包方對土地的還耕恢復。
2、發包方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占用土地,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承包方提供生產、信息等服務;
(4)協助承包方,調解本(村)組區域內承包方之間的土地糾紛;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3、承包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占用后有權依法獲得業主建設設施和經營損失等相關補償和賠償;
(3)有權在承包土地上,修建生產經營、管理和休閑旅游設施;
(4)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繼續承包的權利;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4、承包方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如數按時交納土地承包費;
(2)承包的土地和其它集體生產資料,不得擅自變賣,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所有權性質,服從國家、集體建設和規劃依法用地的需要;
(3)維持土地農業或休閑旅游用途,不得用于其它建設;
(4)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將耕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按合同約定,負責土地還耕地恢復;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 合同標的及履約方式
土地承包費實行:地600元/畝/年、田800元/畝/年計價,按每年付清當年租金。
六、 保證措施
1、合同期滿后,承包方若不再繼續承包,或中途承包方要解除本合同,土地的還耕責任由承包方承擔。
2、若因政策調整需變更合同或中途發包方要求解除本合同,土地的還耕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七、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的;
(4)承包方喪失承包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 其它約定
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調整,由雙方協商,按政策執行。
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合同約定,若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按本合同標的具體數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若發包方因非法干預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毀約、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損失,發包方應賠償承包方所有損失。 承包方有下列情況者:
(1)不按時交納承包費;
(2)荒蕪承包地,破壞承包地上集體所有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設施行為的;
(3)不服從國家、集體建設規劃用地的;
(4)擅自改變耕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擅自毀約、違約,不能按規定履行約定責任的。應分別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發包方相關經濟損失,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十、 其它事項
若甲乙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執行。
若國家征用此承包地,經相關補償后,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都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發包方法人、相關農戶及承包方代表簽字立即生效。
此合同具體租用面積由承包方造冊給相關農戶。
甲方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相關農戶簽字: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的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期限屬于永久性,乙方子孫有繼承轉讓權。
二、土地四至邊界:東至_________地邊;南至_________為界;西至_________為界;北至_________為界。
三、成交后一切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款陸萬叁仟元整(63000.00元)。
五、如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者,違反方付守約方違約金貳拾萬元整(00.00元)。
六、合同從雙方成交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類型)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東起: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并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采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復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范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范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并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污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并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后,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征用該土地,征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征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采伐期、或因采伐指標等限制未能采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采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并。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并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并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同時對于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8
甲方(轉包方、出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接包方、承租方):
住所: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租賃)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愿意將其承包的位于鄉(鎮)村組的畝土地(詳見下表)承包經營權轉包(租賃)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流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甲方通過以下方式取得: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
2、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其他農村土地,并已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號為。
二、轉包(租賃)期限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后,因土地政策原因導致甲方不再擁有該地承包經營權,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最長不得超過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甲方應于年月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若在第二輪承包期結束后,甲方繼續擁有該地的承包經營權,則土地轉包(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下輪承包期最后一年的月日。
三、轉包(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每畝每年支付(實物名稱)公斤,共公斤。
2、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元,共元(大寫:)。
3、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轉包(租賃)價款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2、逐年支付,即于每年月日之前支付%,每年月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約定不遞增的填寫零)。
3、一次性支付,即于年月日之前全部支付完畢。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其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或出租后,甲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系不變,甲方繼續向發包方承擔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并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轉包(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轉包(租賃)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
成的損失。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轉包(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轉包(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轉包(租賃)。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合同的解除或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⑴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⑵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⑶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⑷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⑸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⑴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
⑵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⑶逾期交納土地流轉費,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七、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乙方逾期支付流轉費用,每延遲一天,按應支付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4、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延遲一天,按流轉費用的%承擔違約金。
5、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訂立后,雙方應將合同報發包方、鄉(鎮、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
2、合同期滿后,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采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土地所在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經協商,決定(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鄉(鎮、街道)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各備案一份(如有鑒證,相應增加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9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為了發展經濟,增加集體和群眾的經濟效益,把村集體水澆地150畝出租給(浙江省臺州市黃巖區村民吳志國、丁仙君)種西瓜,達成協議如下:
1、承包期限:從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0月30日止(壹年整)。
2、甲方土地150畝,以每畝400元出租給乙方種西瓜,2017年10月30日進入時全部付清土地承包費60000元(陸萬元整)。
3、甲方小河口村必須在10月30日前處理好一切土地問題交乙方管理。
4、甲方抽水泵站現有抽水設備一套抽水管道從抽水泵至平頭水澆地全段交乙方看管,并自行抽水,甲方不負責任。
5、從村小組到平頭一段照明電線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被盜,乙方自行跟新。
6、抽水費用為農用電費,最終以電力公司出具電力發票為準。
7、甲方在乙方的承包面積內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種植管理。
8、乙方在承包期間內國家征占用該土地,地面上
西瓜損失補償費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甲方。
9、乙方在甲方土地承包期間必須按甲方當地的政府政策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10、現甲方小河口村小組平頭現有住房20間,烤房35間交乙方看管使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1、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二〇〇九年月日
簡單承包土地合同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張桂秋戶將自家各下承包四類荒地一節,永久性一次出售給甲方,張鴻生名下公司,用于建設冷庫項目。具體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點、面積:此地塊位于大麗路95里樁處,四至: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面積連埂子:總計一點七畝。
二、價格:價格按國土局征地價:每畝28000.00元/畝結算:計1.7畝:總計合計價格肆萬柒仟陸佰元(¥:47600.00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付給乙方柒仟陸佰元(¥:7600.00元)其余肆萬元_________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平等互愿情況下達成協議,如其中某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將按本金的五倍賠付給另一方。
合同簽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其中一方違約將負法律責任,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村公所存底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