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協議怎么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1
合同編號:
甲方:(訂購方)
乙方:(交售方)
為進一步發展紅薯產業,促進地方經濟穩步增長,增加職工收入,規范甲乙雙方的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種植面積及種苗
乙方以訂單形式為甲方種植紅薯畝。種苗由甲方提供,4月20日—5月30日種植的單價0.13元/棵;6月1日—6月10日種植的單價0.10元/棵,根據合同簽訂時間編號發放種苗。
二、紅薯的交售
1、收購時間:9月10日—10月25日。
2、交售地點:金正薯業院內。
3、交售車輛及運費由乙方自行解決。
三、收購價格及質量
1.一級紅薯收購價:800元/噸,一級紅薯標準為:無雜物(薯秧、泥土、編織袋等),薯塊重150克以上,雜質2%以下。
2.二級紅薯收購價:780元/噸,二級紅薯標準為:雜質超過2%(泥土、薯秧、編織袋),薯塊重150克以下。
3.質量低于收購標準的可拒收或自行挑檢后再收。
四、結算方式
交貨付30%,十天結算一次,交售后一個月內支付到75%,下余款12月10日前結清。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①有權制定各種管理措施。
②有權指導、監督乙方按照生產計劃認真執行。
③乙方若有不按規定種植、管理,甲方有權予以糾正。
2、甲方義務:
①以優惠價提供薯苗和殺菌藥。
②免費負責培訓和技術指導。
③及時指導解決乙方種植、管理上的技術問題。
④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交售紅薯予以收購。
⑤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和驗收確定的質量等級予以結算,不得故意壓級壓價。
⑥適量提供種植、收獲設備,轉包農機專業戶,由專業戶為農戶提供有償服務。特別提醒:種植紅薯適合:沙壤土和中等以上肥力的地塊。
2.種植紅薯不適合:粘性土、堿性土和板性土地。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參與生產計劃、技術推廣措施的研究制定和種、收機械化改進。
②遇到技術問題有權要求甲方及時進行指導解決。
2、乙方義務
①積極參加技術培訓,服從執行技術指導;確保各項技術措施按時按標準落實到位,達到應有效果。
②按照合同約定付清種植薯苗款。
③按照供苗種植時間,生長120天后將所產紅薯全部安全交與甲方,不得自行銷售。具體交售時間按附合同執行。
④注意生產安全,若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⑤交售過程中服從甲方排隊秩序,有加隊現象、無理取鬧、壓磅,壓卸料臺,堵塞道路,尋釁滋事者罰款300—500元,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由造事方負責。
⑥對違犯社會治安處罰條例的或觸犯法律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六、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收購紅薯,應向乙方支付未收購紅薯最低估產總量70%的違約金。
2、如乙方不按照合同向甲方交售紅薯自行銷售的,來年不再提供種苗,應向甲方支付未交售紅薯最低估產總量20%的違約金。
七、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在合同執行中,若出現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法律責任,應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農場,分場各持一份。
十二、附:職工種植面積及簽字花名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2
收購方(甲方):
種植方(乙方):
為了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藥材種植、收購的有關事宜達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
名稱
品種
規格
等級
單位
數量
價格/
保護價
合計
交(提)貨時間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年 月 日
至 月 日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應符合gbl8406—20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
2、外在質量:
第三條 種籽(苗)提供方式為:
1、乙方自備;
2、甲方提供,提供種籽(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 種籽(苗)應滿足的條件為: 對種籽(苗)驗收的方式為: 種籽(苗)的價格為: 合計:元。種籽(苗)價款結算方式為:
第四條 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
第五條 交貨地點:__縣藥源中藥材產銷合作社內,運輸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 包裝標準:
第七條 檢驗方法:甲方在收購現場對乙方的藥材進行當場檢驗,剔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材后計算重量;檢驗時間:與交貨時間相同;檢驗地點:與交貨地點相同。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進乙方藥材后日內現金支付貨款。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市場收購價低于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當市場收購價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 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乙方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
收購方(蓋章): 種植方(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種植人:
電話: 帳號:
帳號: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3
甲方: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電話:
為保證公司和農戶種植中藥材的合法利益,維護企業形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甲乙雙方本著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一致,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合作的內容
特訂立種植____________中藥材。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中藥材品種的種植信息與品種的選擇,提供中藥材種植所需用的種子,種植技術,負責中藥材產品的市場銷售工作。
2、保證優質種源的供應,如因甲方提供的種子質量問題,造成出苗率低,技術指導失誤引起死苗,產量低,藥品質量差的情況,由甲方負責相應的損失;具體事宜根據實際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3、甲方負責銷售乙方生產的中藥材全部產品,執行市場定價,保證在合作項目中雙方所得利益的最大化。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中藥材種植所需的用地,肥料,農藥及人工。并負責相應的田間管理,日常看護,產品的采收等工作。
2、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種植面積與原定種植用地的位置;必須依照甲方的要求,執行相應的田間管理技術操作。如因不按照要求,造成死苗,產量低,藥品質量差的后果,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損失。
3、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產品的采收。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私自對合作項目收獲的產品進行銷售;一經發現,由乙方按實際出售價格的雙倍收益,對甲方進行賠償。
五、利潤分配
在甲乙雙方合作期間,所生產的產品收益,由甲乙雙方按銷售額___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利潤分配。
六、違約責任
1、合作方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其他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并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因戰爭、災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項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滿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該項目技術內容歸雙方所有。
七、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根據種植規劃,在中藥材種植,培育種苗期間,在不影響中藥材種植的情況下,可在選定地塊進行其他農作物的種植,其投入與收益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與擁有。
2、甲乙雙方在合作協議簽訂之日起,未經合作方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終止本協議。違約方將按照實際投入進行雙倍賠償;農作物與種植生長期內的中藥材無償交付給未違約方,直至本種植周期結束,未違約方享有其全部收益。
3、協議執行期間,如有變更,可共同協商,簽訂附加條款。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自持有一份。
甲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4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協議簽約地點:
一、概述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出資額、方式、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乙方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雙方的出資應于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銀行利息,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雙方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
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入伙:承認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同意;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退貨:不可在合伙不利時要求退伙;任一方若退伙,應在月之前,應告知另一方,且經另一方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需進行賠償。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并且必須承認本合同,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七、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甲擁有權限:
義務:
乙擁有權限:
義務:
甲乙雙方工作中不得越權操作,且應認真履行應盡義務。
八、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九、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三、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種植協議書最新范本5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幸福村部分土地經營權轉讓共同種植、經營農作物一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經營形式
甲乙雙方采取股份制經營形式,其中:
甲方占總股權51%
乙方占總股權49%
乙方投入人民幣: 作為雙方合作風險抵押金。
二、 合作經營期限
以幸福村民與甲方約定的土地承包合同期間為準。
三、 費用、利潤結算
1. 在協議履行中,所發生的土地租賃費、人工費、油料費、維修費、專家費、利息等經營費用均在經營成本中列支。
2. 成品糧以外的附料(玉米桿、軸)所產生的收入一同計入凈利潤,作為經營利潤的組成部分。
3. 每個經營年度末,結算經營凈利潤,按照甲、乙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攤。
四、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負責協議履行期間投資資金的融資。
2. 甲方負責對承包土地的田間種植技術指導。
3. 甲方負責對土地種植期間農資的供應和協調。
4. 甲方負責對承包土地成品糧的回收。
5. 甲方負責乙方承包地上農作物種植過程中的監管工作(包括財務核算、費用列支、田間管理等工作)。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組織所在村村民落實土地承包工作,并協調村民與甲方辦理土地承包手續及每年的承包價格。
2.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保障的合法權益。保證合同期內甲方電價格合理、用電暢通,并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土地的道路。
3. 協助甲方進行田間種植技術的管理,進行農資新技術的開發、宣傳和應用。
4. 在協議履行期內,乙方負責監督所屬村民,不得重復將土地經營權進行轉讓給甲方以外的第三人。若因土地轉讓出現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若致甲方遭受經濟損失,乙方與所屬村民共同進行賠償。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5. 在協議履行期內,乙方負責田間管理,對非自然因素造成的缺苗、苗株被破壞等情況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對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照損失金額在乙方保證金及收益中扣除。
6. 在協議履行期間,乙方負責秋收期間管理工作,對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秋糧被盜的情況,按照損失金額在乙方保證金及收益中扣除。
7. 乙方定期向甲方匯報田間種植管理情況,以及費用支出情況。
五、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一) 在協議履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根據甲方的損失情況經乙方于所屬農戶協商減免當年的承包金。
(二) 在協議履行期內,若乙方所屬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村民去世,其他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繼續在合同期內轉讓土地經營權。
六、 違約責任
在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同的約定,即視為違約。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協議及其所屬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須支付相應經濟損失的違約金給甲方,并退還之前所支付的全部土地承包金;如果甲方違約,乙方不予退還甲方的承包金,并且解除此協議。
七、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有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簽章后生效。
甲方:
甲方電話:
甲方負責人:
乙方:幸福村分社
乙方電話:
乙方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