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書簡單
合伙協議書簡單篇1
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配送超市,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主要經營地址:湘陰縣東茅路精密現代城43棟門面.經營項目: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第三條合伙期限。年月日起,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各1/3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為合伙負責人。以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幾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幾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3—
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
合伙人(丙方)姓名:
簽署時間:20__年__月__日
合伙協議書簡單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伙協議,并自愿就合伙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沙河口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范圍: 干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準的為準)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為20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伙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并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占50%。雙方同意僅對合伙組織的凈利潤進行分配,凈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后,該合伙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伙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凈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事務執行人
1、合伙人會議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耿長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伙事務執行人公布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伙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伙事務執行人;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務執行人
1、本合伙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長波。
2、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為:(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4)合伙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5)管理合伙組織的財務及帳目;(6)出售合伙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7)支付合伙債務;(8)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本合伙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2)合伙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3)合伙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人終止后的事項:(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并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伙人收取債權、清償合伙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先后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伙組織債務,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簡單篇3
甲方:(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入股人、分紅利人)
丙方:(分紅利人)
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超市用房,面積約600平方米,通過招投標方式取得后,與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經營。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總投入資金的51%;乙方入股總投入資金的49%;丙方負責投標成功,并確保甲方簽定承租合同。
三、分紅利方式:甲方分年紅利50%,乙方分年紅利45%,丙方分年紅利5%。
四、經營方法:采取統一經營、統一管理,實行利潤分紅。股東人員采取崗位工作制,定崗定員(即),實行工資加績效獎金制。開銷實行實報實銷。
五、經營管理分工:負責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進貨、財務、人事等工作;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協助財務、人事等工作;負責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協調事宜和超市的運轉調控等工作。
六、聯合經營期限以甲方與管委會簽訂的合同為準。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內無論贏利、虧損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潤共享、風險共擔。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損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負責。
七、若中途經營不善,需要轉讓經營權,必須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協商有關事宜后,方可轉讓他人。
八、超市重大決策、投入、人事等須經三方會商后,必須兩方以上同意的基礎上,方可實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權負責,審批處理。
九、單方違約造成的對方損失,將由違約方全部負責,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入股資金的兩倍賠償)。
十、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
十二、備注:
甲方簽章:身份證號:
乙方簽章:身份證號:
丙方簽章:身份證號:
20___年__月__日
合伙協議書簡單篇4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自愿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甲、乙雙方自身具有的品牌、管理、資金優勢,合伙成立、經營一家飯店,為顧客提供美味、可口的飯菜和溫馨、舒適的就餐環境,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和經營場所地點
1、合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場所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范圍
甲、乙雙方的合伙經營范圍為:餐飲。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乙雙方以現金共同出資__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20%;乙方出資_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80%。
2、甲、乙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將各自的出資存入以甲方名字開設的銀行存折(開戶名稱: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存折由甲方保管,乙方有核查權。一方逾期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繳付出資金額的萬分之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六條 飯店品牌
1、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作為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品牌。
2、甲方保證前述品牌由其合法持有,且該品牌能由甲、乙雙方成立、經營的飯店使用。如因第三人就該品牌主張權利,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品牌禁止
1、在合伙期間,甲方不得單獨或與他人以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如違反約定,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___元。
2、在合伙期間,如發現他人使用_________________品牌在廣西南寧市各城區成立、經營飯店,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個月內就他人的侵權行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第八條 合伙財產
甲、乙雙方的出資、以合伙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為合伙財產,任何一方在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
第九條 財務收支
1、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一切款項的收支,必須如實記帳。
2、在成立、經營飯店過程中,甲、乙任何一方凡一次性支出合伙財產___________元以上(含__________元)的款項,必須事前征得對方同意或事后取得對方認可,否則,以私自侵占論。
3、甲、乙雙方在每月的1-5日對上個月飯店的收支帳冊等財務資料共同進行核查,并就核查結果形成一式三份的書面材料,由雙方共同簽名確認,雙方各自保存一份,另一份交由財務人員保管。
4、甲、乙任何一方在不影響正常財務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隨時對飯店的收支帳冊進行核查。
第十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員工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盈余,按甲方占40%、乙方占60%的比例進行分配。如有合伙盈余,甲、乙雙方每隔________個月進行一次分配。
2、虧損分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
第十一條 合伙事務執行
甲、乙雙方決定由甲方擔任合伙負責人,執行合伙事務,其權限為:
1、辦理飯店成立的有關工商、稅務、衛生等證照手續。
2、對日常合伙事務進行全面管理;
3、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4、訂立經營價格,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伙債務。
6、其他合伙事務。
乙方不執行合伙事務,但有權監督甲方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并且甲方每月1-5日要向乙方報告一次合伙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入伙和退伙
新合伙人入伙:
1、需承認本協議;
2、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3、需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約定或法律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對方__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重大事項
合伙的下列重大事項應當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
1、改變合伙名稱;
2、改變合伙的經營范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以合伙的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經營管理人員;
7、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 禁止行為
1、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應歸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賠償;
2、禁止甲方或乙方單獨或與他人在廣西南寧市城區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經營范圍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甲、乙雙方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組織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五條 解散和清算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甲、乙雙方擔任或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合伙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十條第1項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如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十條第2項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他合伙人應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繳付出資或未足額繳付出資的,按第五條第2項的約定處理;如逾期_______日仍不出資或未足額出資的,按退伙處理;
2、甲、乙任何一方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廣西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未約定,甲、乙雙方又未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國家法律的規定執行。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4、甲、乙雙方相互向對方出具身份證復印件一份,由對方收存。
5、本協議簽訂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簡單篇5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投資宗旨:
第二條合伙投資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合伙投資期限合伙投資期限
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伙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資期間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投資終止后,各合伙投資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6、資金增減由決定,并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財產為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投資債務先由合伙投資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資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并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伙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伙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伙投資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投資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投資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投資重大事項。
3、經營管理: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一人,由____擔任,副經理____人,由____擔任,任期____年。
(合伙投資名稱)的主管會計由____擔任。(合伙投資名稱)的財務會計帳目受監督檢查。
第八條禁止行為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資人私自以合伙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投資人經營與合伙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資。
4、禁止合伙投資人與本合伙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伙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為: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投資人同意終止合伙投資關系;
③合伙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投資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伙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伙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資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合伙投資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