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協議
甲方:
乙方
因國家建設需要,現需征用位于蝦塘范圍內屬于甲方所有的土地,但該地上是乙方擁有長期無償使用經營權的蝦塘。為了盡快、順利、和諧地推進征地工作,努力支持國家建設,甲乙雙方就所征收地塊的安置等相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雙方確認所征用面積是畝(以國家征地協議面積為準),由甲方辦理被征地的協議簽訂、征地土地費和安置費的領取事宜。
二:甲方與政府簽訂征地協議后,要負責對乙方進行安置。安置途徑有兩種,一是在附近按相同面積無償安排一幅土地給乙方建設蝦塘的,則所征用土地的土地費和安置費都歸甲方所有。二是甲方無法按時再安排相同面積土地無償給乙方使用的,甲方要在該地的征地安置補償費總額中支付給乙方作為對乙方的安置,由乙方另行自尋地遷建蝦塘或自謀生計。其余征地安置補償費和征地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
三:甲方與政府簽訂征地協議后,要開設一專用賬戶領取征地土地費和安置費,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監管該賬戶,在未完成對乙方安置前該征地款任何人不準動用。
四:如國家征地兩費到賬日甲方還沒能找到安置土地給乙方無償使用,則按第二種途徑安置,在三天內由甲方將國家所賠付該地的征地安置補償費總額中的萬元轉付給乙方,其余征地安置補償費和土地補償費則由甲方處置。
五: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征地中斷的,甲方確認乙方對該蝦塘土地的無償長期使用權。并不得提出收取租地等等妨礙乙方經營的要求。
六:該蝦塘范圍的青苗等地上附著物都屬于乙方所有,由乙方按規定向政府申領地上附著物、青苗補償費,與甲方無關。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村委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
日期:
土地征用協議篇2
甲 方:
乙 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村民小組全體村民,同意乙方公司一次性征用本村土地,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的規定,現就征用土地相關事項達成協議,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四至界線:該地塊位于,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土地面積:該地塊長 米,寬 米,合計面積 畝,作為乙方生產、建設、經營場地用途。
三、土地征用費:征用土地每畝價格元,合計人民幣萬仠 )。
四、付款方式:土地征用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事項:
1、合同生效后,該地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的用途;
2、土地征用后,甲方村民不得阻擋乙方的改造、裝修、修建等正常施工,也不能干擾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3、土地征用后,不因乙方的轉讓、拍賣、承包、合資、擴建而改變或終止本合同;
4、若甲方違反合同,除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征地費外,另賠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從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征用協議篇3
甲方:(以下稱甲方)
法人代表人:
乙方:(以下稱乙方)
法人代表人: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農村敬老院管理暫行辦法》和省市縣關于創建省一級敬老院要求,以促進敬老院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甲方在乙方征地畝作為敬老院生產性用地。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征地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將所屬集體土地畝作為甲方敬老院生產性用地。
二、征地費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甲方一次性給予乙方土地補償費、安臵補助費等費用共計每畝____萬元,甲方實際應支乙方征地費____元。
三、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調整等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負責。在土地調整和糾紛處理過程中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四、征地相關手續,由乙方協助甲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支付總標的額20%的違約金。
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村民委員會、國土、村建各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20__年x月x日
土地征用協議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征地事務所(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村村委會(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__鄉鎮人民政府(丙方)
根據縣政府工作安排,依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甲方申請城鎮(村鎮)建設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體土地合計公頃(合畝)。為保護被征地單位的合法權益,保障城鎮(村鎮)建設用地,按照乙方民主決議,經雙方協商并征求權利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土地用途建設項目:________________項目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
二、擬征收土地范圍及地類面積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村(社區),具體位置詳見勘測定界圖。擬征收土地總面積_____________公頃,其中農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頃(含耕地_____________公頃)、建設用地公頃、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_公頃,未涉及基本農田。
三、征收土地補償費用及標準
1、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根據《安徽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規定,共涉及1個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區域,標準為每畝________________元:
(1)、農用地:________________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的補償倍數之和為____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_____________元/畝補償。
(2)、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________________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的補償倍數之和為_____________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________________元/畝補償。
2、地上附著物或青苗補償費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合計為_________________元,青苗補償費合計為_____________元。(具體詳見征收土地調查確認表)
3、征收土地補償總費用:按照調查確認結果及補償登記,依據區片地價測算,并經甲乙雙方協商認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貨幣化補償,合計補償總費用人民幣元(綜合補償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兩項之和為元,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為_____________元,青苗補償費用元。
四、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日內必須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項,同時乙方及時交付土地。
五、上述補償費用的分配和支付情況,乙方應及時張榜公告,并報甲方備案,丙方監督乙方執行。
六、乙方、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定補充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征用協議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畝為乙方建設所用。現經過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地塊的位置和面積
1、征用(收)甲方地塊(以下簡稱該地塊)位于____,四至為:東至____、西至____、南至____、北至____,具體位置和四至詳見附件。
上述地塊總面積為____畝。
2、該地塊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現屬于甲方,擬用于乙方開發建設項目所用。
第二條土地補償費
1、補償費標準:每畝____元人民幣。
2、補償費總額:按土地面積畝,每畝____元計算,補償費總額為____萬元。
第三條土地補償費的支付
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已經一次性給付原承包人補償費,并簽訂了使用權永久轉讓協議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沒有異議。
2、合同生效后,該地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改變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該宗土地按照其申請的并經國家審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無故阻止、破壞、干擾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違反合同,除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費用外,另賠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補償款。
6、未盡事宜甲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同意簽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征用協議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惠州市及惠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需征收位于汝湖鎮大良村石坳村民小組余月平的部分集體土地,作為南都畫家村建設項目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土地征收補償協議如下:
一、征收土地面積 征收土地面積為 畝。
二、土地征地補償:按《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粵國土資發[20_]149號)的規定給予補償。
三、地上附著物、青苗、零星果木及其他設施不另行補償。
四、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1、本協議生效后10日內,甲方將土地征收補償款共計
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小寫: )一次性付給乙方。
2、乙方與第三人之間對被征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關系并涉及補償的,由乙方與第三人協商解決。
3、本協議生效后,乙方不得將已征土地與他人簽訂任何轉讓、出租、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原乙方與他人簽訂的任何出租、轉讓、抵押和承包及臨時性用地等協議或合同自然終止。
4、乙方應于收到土地征收補償款后3天內,清理被征收土地場,將被征收土地交付給甲方。如出現土地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現象,由乙方負責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報國土備案),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名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
法人簽字: 簽 字:
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