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法律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協議書法律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離婚協議書法律有效期是一般為永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協議經雙方共同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雙方均領取離婚證后,即可依法產生相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協議書怎么寫
離婚協議書的寫法如下: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2.對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
3.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約定;
4.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處理;
5.其他涉及夫妻雙方且應當載明的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可以附條件嗎
離婚協議不可以附條件。因為離婚協議的生效條件為法律強制規定,不得由當事人自行協商。即男女雙方依法訂立的離婚協議,自雙方均領取離婚證時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丟失了如何處理
離婚協議書丟失了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補辦。當事人可以攜帶離婚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前往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復印離婚協議書。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是夫妻之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所達成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協議。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