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書中出現錯別字協議書是否有效
調解協議書中出現錯別字協議書是否有效
調解協議書中出現錯別字的,如果錯誤不具有引人誤解的歧義,給協議書一般是有效的。
找法網提醒,法院發現筆誤的,應通過裁定書的方式更正調解書的筆誤。如果不影響當事人權益,當事人可以不要求更正。如果影響雙方權益,當事人有權要求法院更正。
調解協議書的內容
調解協議書的內容包括:
1.訴訟請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實體權利請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訴的,調解書中也應當列明。有第三人參加訴訟的,還應當寫明第三人的主張和理由。
2.案件事實。即當事人之間有關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發生、發展的全過程和雙方爭執的問題。
3.調解結果。即當事人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的內容,其中包括訴訟費用的負擔。
如何寫民事調解協議書
1.要素要具備
敘述當事人的糾紛情況,相當于寫一篇簡短的記敘文,其要素包括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經過和結果五要素。
2.邏輯要清晰
邏輯要清晰,就是把事情發生的每一步環環相扣的交待清楚,每層意思連貫,不能跳躍幾層意思進行敘述。
3.用語要準確、規范
協議書內容要求簡短、精煉,對其用語提出了較高要求,如果幾行字的敘述中有多處術語錯誤或多個錯別字,這份協議書的質量就可想而知了。
4.操作性要強
協議書既要內容合法,又要邏輯嚴密,同時,還要有較強的操作性。
民事調解協議書可以再審嗎
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當事人有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法,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再審。相關法律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民事調解協議怎么簽訂有效
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愿并且簽字了的就可以生效。民事調解協議實質上是一份協議,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簽訂后即生效,但是無法申請強制執行;而民事調解書是法院出具的能夠申請強制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系因雙方發生糾紛一方起訴至法院后在法院的調解下達成一致意見后由法院制作并加蓋法院公章的文書,在一方未履行調解書上的義務時,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