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誰可以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規定誰可以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規定可以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是由房屋征收管理部門與房屋所有人簽訂。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拆遷安置協議注意事項有哪些
1、明確拆遷補償的方式
普通在承受被拆遷人委托時應提示委托人,被拆遷人能夠選擇補償方式。但是選擇權要遭到以下兩種條件的限制:一是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隸屬物不作產權互換,拆遷時被拆遷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二是房屋承租人與被拆遷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只能實行產權互換,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貨幣補償。
2、明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主體
由于被拆遷房屋有公有房屋與私有房屋之區別,故拆遷私有房屋的,被拆遷人應當與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拆遷公有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房屋使用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3、明確拆遷人與被拆遷人主體資格
簽署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第一項內容即是要明白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主體是誰。一份合法有效的協議首要內容就是要有適合的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條規則: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益才能和民事行為才能。
4、拆遷行為的前提
《拆遷條例》第二條以及第三條指出: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施行房屋拆遷,并需求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條例。拆遷必需契合城市規劃,有利于當前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維護文物古跡。
5、被拆遷房屋概況
被拆遷房屋概略能否明晰,將影響被拆遷人可得的補償款能否恰當合法。依據《拆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補償款的金額,依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處、建筑面積等要素,以房地產市場評價價錢來確定。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怎么辦
拆遷補償款一直不給被征收人可以發出催告敦促征收人盡快支付,或者提出申請交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結果作出后仍未解決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拆遷訴訟時效是多久
拆遷行政訴訟時效是六個月、民事糾紛訴訟時效是三年。拆遷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遷補償協議和拆遷安置協議一樣嗎
拆遷補償協議和拆遷安置協議基本是一樣的,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典》和《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