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省關于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和《__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做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政辦綜[____]__號)的相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履行期限
本協議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主要職責
(一)負責見習基地的管理和指導協調。
(二)負責收集見習畢業生信息,按照崗位需求向見習基地推薦見習畢業生。
(三)負責畢業生就業見習前的指導和培訓。
(四)按照見習人數和補貼標準,負責向財政部門申請專項補貼經費。
三、乙方主要職責
(一)負責制定見習方案,明確見習要求,指定培訓師資,為見習畢業生提供切合實際且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二)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對見習畢業生進行思想教育、崗位培訓、專業知識傳授和上崗實踐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見習畢業生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并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負責與見習畢業生簽訂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不收取培訓、勞保、護具、服裝等任何費用。
(五)負責見習畢業生的日常考核和見習期滿考核,錄用或聘用見習期滿的見習畢業生。
四、其它約定事項
(一)
(二)
五、附則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經雙方簽蓋章后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篇2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后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崗位為,工種為。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年)實際工資收入不低于元(該項收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八、甲方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應在個工作日內簽訂本就業協議。
九、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2017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范文2017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范文。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并免責。
十一、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志愿服務項目;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況。
十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七、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后,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核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審核登記,并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附加條款,從其約定(如無,則填無;如有,則另需雙方簽字才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篇3
畢業生 張三
用人單位 就業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表
浙 江 省 教 育 廳 編 印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張三
性別
男
身份證 號碼
專業
學制
畢業時間
__年
學歷
高職
固定電話 和手機號
電子信箱號
或qq號
應聘意見:
愿意到貴單位就業
畢業生簽名: 張三 __ 年 5 月 15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組織機構代碼
——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可咨詢本單位
聯系人
李四
聯系電話
單位性質
機關、科研設計單位、學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三資企業、其他企業、部隊
(打勾)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可向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咨詢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用人單位蓋章
__年5 月 17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市、縣級教育、人事部門)意見:本單位所在的地區人事局地(市)、人才交流中心、縣調配部門意見
__市人事局
大中專就業專用章
簽章
__年 5 月 20 日
學校意見
學校聯系人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聯系電話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學校通訊地址
由學校就業辦統一蓋章
院(系、所)意見:分院蓋章
寧波職業技術學院
__系
簽章
__年 __ 月 __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學校就業辦公室蓋章
簽章
__ 年 __ 月 __ 日
注:組織機構代碼,這欄必須填寫。如果有學生不知企業的代碼可向所在單位的財務處咨詢。
畢業生就業協議篇4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 民族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
專業_______ 學制_______ 學歷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應聘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簽名:_______
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_______ 單位隸屬_______ 聯系人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檔案轉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遷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x年x月x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x年x月x日
學校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并簽名;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并加蓋單位公章,
3.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后列人就業方案。
二、畢業生必須在協議書上說明是否報考研究生、專升本或公務員,并將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在備注欄內注明。
三、備注欄內,已寫明的內容,雙方可以協商填寫,否則無效。
備注:
一、以下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為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為本協議自行取消,并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戶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后,能為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于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信息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后,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后,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于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后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蓋章后,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簽章)(簽)
畢業生就業協議篇5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 業 生):
甲、乙雙方通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擬安排乙方工作崗位情況,并通過對乙方的了解、考核,同意錄用乙方。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本人的情況,并通過對甲方的了解,愿意到甲方就業并在約定期限內簽署高校三方就業協議。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及福利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三、乙方到甲方所屬分公司報到(簽訂勞動合同)時,必須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否則,甲方不予錄用。
四、三方就業協議簽定時間:
乙方最遲于20__年 12 月 31 日前與甲方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否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甲方在收到乙方就業協議后,15個工作日內將經甲方蓋章后的三方就業協議反饋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鑒于甲方在招聘過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出現以下情況視為違約,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仟(¥__.00)元:
1、乙方在離校前要求與甲方解除已簽訂的就業協議;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在報到證規定期限內到甲方報到并簽訂勞動合同;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報到。
六、協議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的簽訂僅視為甲乙雙方對就業意向的約定,不視為勞動關系的成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人事部門簽章: 簽名: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