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協議合同范本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方經營的x有限公司目前正處在關鍵時期,公司目前需要進一步開拓市場,真正做大做強。為此,經甲方的邀請,由乙方和丙方加入,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甲方承諾其x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權并對公司全部資產享有獨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權利,上述權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擔以個人及家庭資產進行擔保和填補的責任。
二、經三方共同清算,截止清算日為止,甲方x有限公司擁有現有資產折價人民幣為x萬元,其中:
1、庫存以動銷產品拆價金額為:萬元;
2、良性債權金額為:萬元;
3、不良債權金額為:萬元;
4、固定資產金額為:萬元;
5、債務(欠供貨商貨款)為:萬元;
以上債權、債務、資產明細附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由三方共同簽字確認,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約束力。
三、在合作期內,三方的原始股本金不得作為其他用途,只能用在公司的經營和業務往來上,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四、清算結束后,對x有限公司截止清算結束之日之前遺留下來的債務或應當承擔的各種支出費用,乙方、丙方不予認可,由甲方自行承擔。清算時,現有的不良資產呆帳或死帳必須除外,時間確定為年月日。該資產或債權不作為甲方的投資部分,但是,三股東包括業務員必須盡力追要,盡力把應收款收回,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五、甲方以清算后確認其在x有限公司享有的全部股權和資產(作價計人民幣萬元)作為出資。乙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萬元于年月日前到位。丙方方現共投入資金萬元,協議生效后首期注資萬元,另x萬元于年月日前注資到位,剩余x萬元于年月日前到位。
六、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
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
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甲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股利的40%,其余部分留存公司作為資本填充;乙方和丙方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七、公司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三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x公司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公司的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公司的運作狀況。x公司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三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x公司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九、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乙方和丙方的后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加入股份后月內,如乙方、丙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天之內退還股本金,并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至時間內三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后,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十、x公司合股后,股份合作公司作為總廠在地區代理商,應當獲取廠方的書面認可并由廠方為新公司和股東出具相關證明、印章或簽字。
十一、作為公司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公司的返聘人員,公司每月應付工資為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乙方、丙方保管和支配使用。
十二、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四份,三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一份備案,自三方簽字并經公司蓋章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年月日
乙方(簽名):年月日
丙方(簽名):年月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年月日
股份協議合同范本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企業名稱(以下稱“甲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企業名稱(以下稱“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通訊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公司章程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其所持目標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執行。
一、股權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的標的為:甲方合法持有目標公司______%的股權。
二、股權轉讓的價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公司______%的股權以__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按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賬方式分______次付清給甲方。
三、合同生效條件
當下述的兩項條件全部成就時,本合同始能生效。該條件為:
1、本合同已由甲、乙雙方正式簽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權力機構(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授權與批準。
四、股權轉讓完成的條件
1、甲、乙雙方完成本合同所規定的與股權轉讓有關的全部手續,并將所轉讓的目標公司______%的股權過戶至乙方名下。
2、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記檔案中均已明確載明乙方持有該股權數額。
五、各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合法持有該公司______%的股權。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未向任何第三人設臵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股權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股權轉讓過戶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臵目標公司的任何資產,并不得以目標公司的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前,目標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關目標公司的法人資格、合法經營及合法存續狀況、資產權屬及債權債務狀況、稅收、訴訟與仲裁情況,以及其他糾紛或可能對公司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虛假、不實、隱瞞,并愿意承擔目標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當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責任。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對本次受讓甲方轉讓目標公司______%股權的行為已得到了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對目標公司的基本狀況有所了解。
(3)乙方保證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權轉讓價款的能力。
(4)乙方保證在其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后將進一步促進和支持該公司的發展。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或其附屬、補充條款的約定均視為該方對另一方的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相應損失。
2、本合同的違約金為本次股權轉讓總價款的______%,損失僅指一方的直接的、實際的損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違約一方違約責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方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補充。
2、雙方同意,出現以下任何情況本合同即告終止:
(1)甲、乙雙方依本合同所應履行的義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已完全實現。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約定的股權轉讓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關主管機關批準。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項原因而終止時,甲方應在______日內全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轉讓價款。
3、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保密
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經營、投資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業秘密,不得向公眾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傳播此等商業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為目的利用此等商業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會公眾利益要求。
(3)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九、附則
1、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目標公司存檔______份,其余______份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股份協議合同范本篇3
第一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范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九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后,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并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于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準,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準,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傭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于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會應當盡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后的合理期間并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秘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該秘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系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稅。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于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并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于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
(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
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日期和地點;
(二)會議期限;
(三)事由及議題;
(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采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并作出決議,并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董事代為出席。
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并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并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凈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于監事。
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并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布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后,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稅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公司登記,并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份協議合同范本篇4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受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現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由甲乙雙方合伙經營,各占50%股份,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甲方轉讓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萬_______元(¥______________)轉讓款在本協議簽訂后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債權債務已核算清楚,無隱瞞,甲乙雙方均已認可。
4、自轉讓之日起,甲方不再是本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
5、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財產和經營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一份,_________機關留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甲方須配合乙方辦理一切轉讓手續。
9、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范本篇5
出讓方(甲方):身份證號: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股份有限公司轉讓股權相對簡單,實行自由轉讓。無論轉讓給內部股東還是外部投資者,都采取自由轉讓。但是《公司法》也對股份轉讓作了一定的限制:
a.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
b.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__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143條規定的除外。
d.交易場所,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鑒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股份,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份,并且甲方轉讓其股份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準。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股份。鑒于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股份。風險提示:
建議在股份轉讓時,一定要簽訂書面協議,進一步明確出讓方與受讓方的權利義務,預防潛在的不確定法律風險。
如果雙方缺少股份轉讓協議的約束,權利和義務的邊界相對模糊,當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與股份的轉讓方或者受讓方預期相悖的情況時,糾紛和訴訟的可能性增加。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風險提示:
轉讓股權的分額及其價格;轉讓股權交割期限及方式;受讓方企業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協議的生效與終止;訂立協議的時間、地點。
一、轉讓標的、受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2、乙方愿意以萬元的價格受讓甲方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
3、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成立時,一次性將股份受讓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或銀行戶頭。風險提示:
公司股東股份轉讓要繳的稅如下:股權(份)轉讓的雙方要按萬分之五稅率繳納印花稅,對于股權(份)轉讓所得,如果股東是自然人,要按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是法人股東,要按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購買股權(份)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價格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
2、出售股權(份)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資數額出售的,則其差額按財產轉讓所得依20%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資數額出售的,則不需要繳納所得稅),同時按照成交價繳納印花稅,萬分之五。
3、股權(份)轉讓雙方都要按照實際成交額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是在簽訂了轉讓合同之后,雙方去企業駐地地方稅務局繳納,憑完稅證去工商局辦理股權(份)變更手續。
4、股東出讓股權(份),一般來講公司權益沒有變化,企業一般不用繳納所得稅。
4、甲方轉讓股份應得價款所涉甲方稅負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當及時依法辦理。
二、甲方保證與聲明
1、甲方為本協議所轉讓股份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份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份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份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份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7、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經營,不再參與公司財產、利潤的分配。
三、乙方聲明
1、乙方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乙方承認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方式支付價款。
四、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本協議生效后,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后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五、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份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并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六、保密任何一方對其在本合同磋商、簽訂、履行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生產經營、投資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業秘密,不得向公眾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開或傳播此等商業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為目的利用此等商業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會公眾利益要求;
3、對方事先以書面形式同意。
七、股份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雙方同意辦理與本合同約定的股份轉讓手續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由方承擔。
八、有關股東權利義務包括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承受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實際行使作為公司股東的權利,并履行相應的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文件。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依法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協議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并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于簽約階段。
可促使對方積極履約,并在對方有違約情形發生時,及時確定違約責任,必要時可采取有效措施,使守約方損失降至最低;
因違約產生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糾紛而訴至法院或仲裁機構,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依據相關條款直接確定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防范訴訟舉證不利及敗訴風險。
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規定按時支付股份轉讓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十、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讓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范本篇6
轉讓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讓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共___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十五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本公司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并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后,乙方、即成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按出資比例及章程規定分享公司利潤與分擔虧損。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次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由(雙方)承擔。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一份,北京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范本篇2
甲方:(出讓人)_____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___市簽署
鑒于:
1.甲方系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東,出資額為_____萬元,占公司總股本的_____%,甲方愿出售其中_____萬元(原值)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下稱“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讓有述股份
經友好協商,雙方立約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轉讓及價格
甲方同意將合同股份轉讓給乙方。乙方承諾以現金受讓合同股份。經雙方協商,合同股份定價為_____元/股,股份收購總價款為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轉讓款。
三、交割期
雙方確定,本合同自簽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內為交割期。在交割日內,雙方依據本合同及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合同股份過戶手續。
四、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并經張家港醫藥有限公司股東會通過后生效。
五、稅費
合同股份轉讓中所涉及的各種稅項由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承擔。
六、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轉移的任何判決、裁決。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聲明及保證都是完全真實、完整、準確的,沒有任何虛假成份。
3.甲方保證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雙方系按_____有限公司年月份審計報吿反應的財務數據商定的轉讓價格,如該財務數據與實際情況有不附,比如有審計報告中未反應的應付或擔保等項,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原股份所有人按股份比例負擔。
1.乙方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應當由乙方履行的其他義務。
2.乙方保證完整、準確、及時地向甲方以及相關機構提供其主體資格、業務范圍以及其他為核實公司受讓合同股份資格條件的證明資料。
八、違約責任
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_____公司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簽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協議合同范本篇7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公司)
身份證號碼(個人):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公司)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傳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公司)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傳真: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__公司,并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__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經營宗旨與經營范圍
1、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______。
2、本公司的經營范圍為:主營______,兼營______。
第三條股權結構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公司采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對象為法人、社會公眾。
2、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占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3、公司股東以登記注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4、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6、公司股票采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發起人
認繳數額、比例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按有限責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經審計賬面凈資產,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萬股,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條其他出資
合同各方同意發起人_________以現物出資,出資標的為_________設備(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同意_________評估師將標的折價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條繳付時間
在_________政府批準設立股份公司后____日內,應由注冊會計師對股份公司驗資并出具驗資證明,以確認各方對股份公司的投資額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發給出資證明。
第八條籌備委員會
(一)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二)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并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文件。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準。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并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后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
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系股東,聽取股東關于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并負責向公司
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三)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后酌情核發若干補貼。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后由公司實報實銷。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
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四)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簽訂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創立大會暨
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后,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組織機構
1、股份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股東大會。
2、股份公司設立董事會,由_________董事組成。
3、股份公司設立監事會,由_________監事組成。
4、股份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條發起人的權利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并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后,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注冊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后,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并詳細列明開支項目。
2、實際運行中按列明項目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第十三條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制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____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__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致,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愿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類型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第十五條聲明和保證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做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六條保密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第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電話:______、乙方電話:______、病房電話: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九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