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
乙方(承租方):
乙方因工作需要租用甲方車輛,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租車協議:
1、車輛狀況
甲方提供__色____車__輛,車號_____,甲方保證該車已依法繳納各項行政規費。
2、租用期限
自2005年__月__日起,一般情況下,租用期限為本工程工期,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雙方協商決定。
3、費用及結算
日租金為___元/車,此費用為乙方支付的使用費用,甲方車輛行駛中的各項規費、各項保險費以及甲方駕駛人員工資、燃油費、維修費等甲方自負,過路、橋費由乙方承擔。
4、甲方及其駕駛人員必須服從乙方的出車安排,因不服從管理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依據損失扣除車輛租賃費用。
5、甲方及其駕駛人員在合同期內出現任何人身及財產糾紛,無論是否與車輛使用有關,乙方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乙方應給予甲方必要及合理的車輛維修保養時間,以保證車輛的正常行駛,車輛大修及維修時間超過一日的,乙方有權扣除維修期間的租金。
7、本合同自雙方簽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蓋章 蓋章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篇2
甲方:
乙方:
私家____車,家庭自用,此車性能良好,電窗,中控,空調,音響。行駛時發動機聲音很安靜。市內約6個油。最高時速130公里。現擬出租。為明確租憑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良好車況的車輛(雙方當面確認),并提供行車執照及齊全的完稅證明。乙方自愿選擇
租賃方式1、上午七至八時提車,晚11時前或次日七至八時歸還,行程300公里內,每次租金120元。超過300公里以300公里計次。
租賃方式2、上午七至八時提車,晚11時前或租用次日七至八時歸還,連續五日以上,日均300公里內,每日租金100元,日均超過300公里以300公里計次。
租賃方式3、長期租用租賃方式面議。
二、乙方須南京常住戶口,并能提供完整的資信,租車時交驗本地身份證或本地駐軍軍官證及兩年以上駕齡的本地駕駛證(正副本齊全);并交付本地戶口證明及保證金3000元,歸還車輛確認無車損及違章爆光后一并結算。
三、租用車輛只做客車或商務旅行使用,乙方不得用于商業營運或貨運。
四、短期租用期間如發生正常行駛情況下的機械故障,本市區內乙方通知甲方由甲方的車輛維修廠負責拖車及修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本市區外機械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承擔費用。
五、租用期間如發生涉及第三者的事故,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及甲方的保險公司到場,并由乙方駕駛員全責處理事故,在保險公司理賠前一切費用由乙方墊付,并按理賠金額的20%支付甲方車輛磨損損失。
六、租用期間如發生不涉及第三者的車損,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及甲方的保險公司到場,在保險公司理賠前一切費用由乙方墊付,并按理賠金額的30%支付甲方車輛磨損損失。
七、租金期間一切交通違章責任均由乙方駕駛員自付,如行車執照被扣,被扣期間以租車計算。
八、本協議條款由甲方解釋,未盡事宜由雙方在租車前商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后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后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于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并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于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于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于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并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格守: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條 車輛狀況
出租方所提供的車型為,車牌號為輛的車況以發車的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將所租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按照每天租金 (大寫) ,租金按天支付。
第三條 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向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證件齊全有效的車輛。
5、如車輛屬于非承租方使用不當所產生的無法投入正常行駛時,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臨時替換車輛。
6、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7、協助承租方處理發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因交通事故產生的維修費用由承租方墊出的保險索賠后金額全數歸還承租方。
第四條 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租方在租賃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租方指定維修廠,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5、承租方在車輛租用期間,汽油、潤滑油、路橋費、停車費自行負責。
6、承租方按期如數交納租金。
第五條 租期的計算
以承租方接收車輛開始,以承租方歸還車輛給出租方為止
第六條 車輛保險
1、出租方為租賃車輛辦理了車輛車輛全險。承租方可自愿購買其他險種,費用由承租方自理。
2、車輛在租賃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屆時應協助承租方向保險公司報案,承租方必須協助出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有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合同的一切爭議,由雙方經協商解決。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篇5
甲方:
證件名稱、號碼:
乙方:
證件名稱、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甲方租賃乙方客車做為接送 幼兒班車使用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用期限
自年5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車輛要求
甲方租用乙方 座空調客車(以下稱“班車”)一輛,乙方應保證提供的 班車符合長春市對學校班車在安全、衛生和準運手續方面的要求。保證車輛性能完好,各種手續合法完整。
班車型號為:【 】
車輛牌照號為:【 】三、班車行車路線
詳見甲方提供的《班車線路站點表》,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行車路線 和站點準時調運車輛。
四、發車時間
每周周一至周五,具體時間見《班車線路站點表》。
五、租金、結算方式和相關費用
班車租賃費用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班車租金為每天(含往返) 元(¥ ),如有臨時租車租金另議。甲乙雙方每月份分別對趟次、服務質量、運行情況、履行情況進行統計,經雙方核實確認后做為結算依據。甲方每月日將租金支付于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燃油費、保險費、養路費、維修費、保養等班車運營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除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
六、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1、甲方應按月支付租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負責班車的調度、指揮和協調工作。
3、甲方因實際需要對班車路線、時間進行調整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4、甲方應該加強對乘車人員的教育,愛護車輛設施,保持車內衛生,遵守交通規則,車內嚴禁吸煙。故意損壞設施按價賠償,做到文明乘車。
5、甲方有權檢驗班車運行和駕駛員手續(含保險、證照等),對不稱職的駕駛員有權提出更換,對班車故障頻出不能及時整改,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6、如因甲方原因延誤班車發車時間超過半小時以上,甲方將支付給乙方100(壹佰)元,作為司機的延時補助。
七、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應承諾,依本協議提供的車輛應當具備合法運營的條件,運營手續必須具備合法、有效,并符合公共交通運營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運營車輛的有關資質和保險等各種手續備查。
2、 乙方參加運營的車輛,必須經過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交通隊審驗合格,駕駛員年審合格。
3、 乙方提供車輛必須參加保險,并且每座保險金額不少于 萬元(乙方應于營運前向甲方出示車輛座位保險單)。
4、保證班車安全準點運行,不得提前發車、不得遲到、早退、丟客,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從本月租金中扣除100(壹佰)元/次。
5、 乙方因晚點、事故、可預見的交通管制等因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站點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調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車輛要求頂替以保證正常運行。如15分鐘無車到達,甲方將從當月租金中扣除1000(壹仟)元做為乘車人員改乘其它交通工具的費用。
6、乙方在甲方用車期間不得無故停開(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則,停開一次甲方有權扣除本月租車費用1000(壹仟)元。
7、乙方確保行車安全,班車發生任何事故導致班車和乘車人員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造成乘車人員人身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一切責任和賠償損失。
8、乙方駕駛員有權監督和規范乘車人員乘車行為,對違反規定者有權制止,并向甲方管理人員反映。
9、乙方在班車前后放置明顯標識以方便甲方人員識別,具體樣式雙方協商。
10、甲方不能按約支付租金,經協商達不成一致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七、違約及其它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構成違約,應該對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 另一方的損失。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 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負責人: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年5月 日 日期:年5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篇6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單位):
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自然人):
甲、乙雙方本著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設備齊全、技術狀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
二、乙方簽定本協議并選定車型后,支付給甲方車輛租賃費每月 元,車輛租賃抵押金 元,每月 日繳納當月車輛租賃費用。
三、協議期限為 :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車型為 ,車號為A 號的車輛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四、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
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不得進行商業活動和體育比賽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乙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乙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按協議約定如期返還乙方的車輛抵押金扣除折舊費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并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1) 乙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 乙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車輛,或在甲方車輛上設抵押、質押等他項權利的;
(4) 乙方有損壞甲方車輛或其他損害甲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五)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期間乙方使用甲方車輛給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保險賠償以外的賠償責任,已經由甲方賠償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乙方應及時足額的交付車輛抵押金;
(三)乙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獨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承擔協議期內車輛的年度檢驗費、養路費、車船費,以及正常維修保養費(包括汽車機油、離合器油、剎車油、冷卻液)等。
(五)使用甲方車輛期間丟失、損壞車輛牌證及其他手續,應及時告知出甲方,補辦有關手續的費用及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車輛不能正常運行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乙方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者、或不滿一年的駕駛員在高速公路上行駛,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車輛協議期間內配合甲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首次保養為 公里或車輛已行駛 個月,首保之后依照廠家規定按期保養)如遇年檢,乙方應按甲方指定時間將車送至指定地點,并按要求搞好車輛衛生,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或年檢的車輛,甲方保留索賠權利,未經允許乙方不可將車輛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廠以外的任何場所進行修理和保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承擔車輛協議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如遇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開至甲方維修處,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正常使用車輛時,出現的發動機與變速箱的損壞,要及時通知甲方,及時檢查與維修.
4、有下列情況之一所造成的車輛或第三者損傷賠償,由乙方全額承擔:
(1)駕駛員飲酒、吸毒、被藥物麻醉后駕車者;
(2)乙方駕駛車輛肇事后逃逸。
(3)出險后不報案、隱瞞真實情況或24小時內不通知甲方自行處理的。
(4)出現車損、第三者險超出保險公司賠保險額的部分。
七、保險
(一)、乙方使用車輛期間,車輛被盜、損壞、報廢、乙方應繼續承擔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至保險公司賠償之日的協議內車輛抵押金。
(二)、乙方在發生保險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向保險公司提供有關證明,否則,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的責任及有關的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應向對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數額20%的違約金。
(二)、甲方延遲交付車輛的,應向乙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違約金,乙方延遲交還車輛的,按實際使用時間交納違約金(150元/日),此違約金在返還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履行合同約定,按時交還車輛和退還押金,如有違約應向對方支付以交納抵押金為基數,每日5%0的違約金。
(三)、車輛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協議登記的地址和電話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的,不論協議期限是否到期,均視為惡意騙車,按詐騙行為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四)、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九、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十、協議期滿,乙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十一、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 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協議附件
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車輛交接單》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的相關協議篇7
承租方(甲方):沙崗子中心小學
出租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車輛:
甲方租用乙方大客車5輛,車輛由乙方當事人全面負責。
二、 出車時間及費用__年3月30日12時20分~15時30分;每輛車200元,當日結算。
三、 雙方權利與義務:
1、 出車事宜,由甲方負責統一合理調度安排。
2、 乙方須遵守出車時間,按事先約定的時間待令派遣;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依照協商結果執行。
3、 乙方應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車況合格、行車安全。
4、 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完全責任,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5、 甲方在用車后,當日結算租金,足額兌現。
四、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協議期內違約,違約方都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章時生效,并具法律效力。
承租方:沙崗子中心小學(簽章) 出租方: (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