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上崗,不得先上崗后體檢。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及時組織健康年檢及新上崗人員健康檢查,組織每日人員晨檢,督促以上“五病”人員調離。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經營餐飲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7、食品經營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組織職工參、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8、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從事餐飲服務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9、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1、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三、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檢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餐飲服務食品經營活動,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2、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餐飲服務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督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飲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設備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出去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5、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6、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周1—2次對各環節進行全面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8、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9、各種檢查結果記錄歸檔備查。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經營進口包裝食品的,本公司應在食品包裝上注明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本公司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本公司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本公司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五、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p>
4、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1cm)、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6、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本單位食品等產品安全管理,規范不合格產品退出市場管理,樹立本單位誠信、負責的形象,加強與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規定,所謂食品召回,是指生產銷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或者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并已經進入流通、消費領域,為避免不合格產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財產損失,本單位及時將缺陷產品從流通、消費領域收回,予以處理或者銷毀,并承擔相關費用的制度。
下列食品必須嚴格遵守本制度召回:
(一)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產品;
(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或依法應當檢驗、檢疫而未經檢驗、檢疫的產品;
(三)超過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質日期的產品;
(四)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等違法產品;
(五)與監督管理部門抽檢核定質量不合格產品同批次的產品;
(六)被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召回、或本單位認為需要召回的產品。
(七)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應當召回的產品。
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或接到食品企業通知的,應立即啟動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
產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驟:
(一)立即停止銷售該產品;
(二)立即通知消費者停止使用;
(三)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信息公布應能夠覆蓋銷售范圍;
(五)為消費者辦理退貨退款手續,召回不合格產品;
(六)召回的食品按規定銷毀或無害化處理。
產品召回應自覺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產品召回情況應及時、完整、真實地報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有關監督管理部門。
不合格食品退貨和召回的費用,按照《供貨合同》的有關約定辦理,或者由供應商和銷售商協商,原則上由對產品質量不合格負責的單位承擔。實施召回的不合格食品應當定點存放,存放場所應當有明顯標志,召回食品的批號和數量必須準確記錄。食品召回后,應當對該食品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進行分析并整改。
本單位的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本制度,對違反本制度的一律從嚴追究其責任。
七、臨近保持期食品管理制度
1、根據食品保質期的不同,參考行業慣例,界定食品臨近保質期為: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臨近保質期為45天;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臨近保質期為30天;保質期在90天又紅又專上不足半年的,臨近保質期為20天;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10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臨近保質期為2天;保質期在10天以下的,臨近保質期為1天。
2、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管理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退貨、銷毀等工作,并負責培訓員工有關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知識。
3、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每天定時、定人的日常檢查制度。
4、臨近保質期食品實行專區存放,或統一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簽。
5、臨近保質期食品到期尚未售出的應立即下架,停止使用、銷售,及時銷毀,禁止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商,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銷毀超過保持期食品,應確保該過期食品外包裝一并銷毀。銷毀記錄臺賬應如實記錄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銷毀時間或地點、銷毀方式方法、承毀人、監銷人等內容。
6、制訂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規則。食品經營者如與供貨商有臨近保質期食品退貨約定,應及時辦理退貨手續。退貨記錄內容包括退貨商品名稱、規格、數量、退貨時間等,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含電子蓋章)。
八、食品廢棄物處置制度
1、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自覺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責任人職責,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管理規定。
2、廢棄物實行分類管理,分別處理。
3、廢棄物處置安排專人負責,建立完整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并注明處理方式
4、負責人負責對廢棄物處置工作的檢查監督,對不按規定處理廢棄物的,責令立即改正,并給予相關人員一定的處罰。
九、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并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并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盡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為食品安全事故后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于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匯報,對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1初次報告
盡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毀可疑食品、原料;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后,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
十、食品投訴處理制度
一、顧客投訴的接收
1、遇有賓客投訴時須禮貌、耐心地接待。應懷著同情心聆聽賓客訴說,必要時可禮貌地詢問,但切忌打斷賓客的講話。
2、表示出對賓客投訴的關心,使賓客平靜下來。
3、仔細聆聽或向賓客了解投訴的原因;詢問投訴內容、原因、發生時間、地點、涉及人員、賓客要求等,并盡量留下賓客的聯系資料。
4、顯示決斷力。站在賓客立場上表示同情,真誠地向賓客致歉,并正面回答客人問題(要注意語言技巧)。
5、充分意識賓客的自尊心。
二、賓客投訴的記錄及調查
1、了解賓客最初的需要和問題的所在。
2、找有關人員進行查詢,了解實際情況。
3、投訴賓客的姓名、有關內容記錄要準確具體。
4、調查認真細致,對待賓客投訴要保持冷靜,不推諉、不爭辯、不怠慢,專心致志為賓客解答問題。
三、告訴賓客處理問題的辦法
1、積極尋求解決辦法,盡量滿足賓客要求。
2、事實調查清楚,提出處理辦法后,耐心轉告投訴人,征求投訴人對處理的意見,不得強迫賓客接受。
3、按協商后雙方認可的辦法解決賓客問題。
4、如屬無效投訴應耐心向賓客解釋,需要時作出相應的處理,在不損害企業利益的前提下“把對讓給賓客”。不要對無法辦到的事做出承諾。5、如屬有效投訴,即企業方面原因引起的投訴,要主動承擔責任并表示歉意,不使顧客情緒進一步惡化。投訴處理人在折扣權限下,可以減免一定金額,如報損等,但如果超出權限金額,需要向更高級別的管理人員要求授權;通常在給顧客補償的時候,就會在送鮮花、水果、飲料、禮品或者房間升級等福利上考慮,盡量避免直接作折扣。
6、把將要采取的措施告訴投訴者,并監督執行情況。
四、對處理問題的過程作追蹤檢查
一旦賓客選擇了解決方法便即刻開始工作,同時關注處理的進展情況并作追蹤檢查。并將追蹤檢查回訪情況如實登記《顧客投訴記錄表》上以備查。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2
1、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3、按有關發放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發食品經營許可證,無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4、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經營。
5、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6、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7、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8、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3
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經營場所內外環境整潔,上下水道通暢,地面無積水,廢棄物密閉盛放,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
2、配備冷藏、保潔、消毒、三防設施,定期檢查和維護,加強安全操作規程培訓,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3、紗門、紗窗或門簾、金屬防鼠板、防鼠隔柵等設施能有效起到防蠅、防鼠、防塵作用。
4、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應當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應當洗凈,保持清潔。
5、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進行洗滌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并有明顯標識。
6、消毒要求:餐飲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保持120℃,10分鐘以上。以上消毒應有記錄,以備查驗。
7、餐具消毒后專柜保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為保證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責任可追,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采購食品必須索證:進貨時應查驗供貨方《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以確認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3、采購食品必須索票: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要發票或清單,并索取《食品質量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對于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4、采購食品必須查驗并建立進貨臺賬: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保存相關憑證,并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為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保質期的,保存期限為二年。
5、對無合法來源和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拒絕進貨。發現假冒偽劣食品,應及時報告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4
1、幼兒園食品衛生應有專人負責,成立食品衛生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食品衛生情況,總結經驗,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兒童食品衛生的質量。
2、園所膳食費應專用,計劃開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費中水、電、煤費不超過膳費5%,每月超支或結余不超過2%。
3、幼兒園根據季節供應情況,制定適合各年齡組兒童的食譜。
4、食品由專人按實際需要采購,采購的.食品應新鮮優質,每天由專人驗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驗收簿。
5、生食品經驗收后入庫,庫存不宜過多,各類食品應按需要量領取,每月底盤存。庫房由專人保管,建立出入庫帳目。庫房保持整潔干燥,各種盛器須加蓋。過保質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準確掌握兒童出勤人數,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應主副食品。
7、各種膳食烹調后,由專人檢查質量,合格后根據各班用膳人數發出,營養員應到各班了解兒童用膳情況,聽取對膳食的意見。
8、保健人員(或營養員)應定期進行食品衛生檢查,對食品的保質期嚴格把關。做到過期不用,生熟分開。
9、建立嚴格的消毒衛生制度。規范操作。定期檢查。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5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
(1)清潔衛生
(2)通風干燥
(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庫內保持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
2、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3、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按入庫時間先后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墻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墻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霉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6
一、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
二、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身體,持有效的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上崗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三、建立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采購無衛生許可證、無健康證商販提供的食品;無商品標簽或超過保存期限等“三無”的食品;未經有關部門檢疫、不合格的畜禽肉類制品;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的食品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
四、設立獨立的食品庫房,庫內食品要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做到先進先出,防止超期變質。
五、食品的保存、清洗、切配過程要做到生熟分開,冰柜、用具、容器應有生熟標記,不得使用塑料容器盛放熟食品。
六、食品的營養要搭配合理,符合學生生長發育的需求。
七、廚師操作前要對食品、半成品的質量嚴格檢查,對不符合燒煮、烹調要求的食品不準進行烹調加工。燒煮時,應將食品上下翻動,使食品各部位都能受熱,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公共餐具必須經過嚴格的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
九、學校每餐、每樣食品按要求進行留樣,分別留足100g盛放在己消毒的留樣盒中,標明留樣時期、品名、餐次、留樣人后存入冰箱內,并作好留樣記錄。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保存期內未發現食物中毒事件即可倒掉;留樣食品盒應單獨存放,不得與其它無關食品混放。
十、工具容器設備要洗凈,廚具要擺放整齊。及時沖洗、清掃工作場所,保持環境衛生。
十一、完善防蠅、防塵、防鼠、防潮設施,定期開展除四害活動。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7
一、庫房要持續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
二、庫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并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庫房應根據貯存條件的不一樣分別設置,必要時設冷凍(藏)庫。食品冷藏、冷凍貯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凍貯藏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一冰室內存放。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志,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并定期校驗,以便于對冷藏、冷凍柜(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2、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
3、食品在冷藏、冷凍柜(庫)內貯藏時,為確保食品中心溫度到達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4、用于貯藏食品的冷藏、冷凍柜(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到達要求并持續衛生。
六、要經常清掃,持續庫內、外環境整潔衛生。
七、要做好出入庫房物品的檢查驗收登記工作。
食品安全制度文本免費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區市場監管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增強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協管員、網格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安全培訓工作由街道食安辦牽頭負責,各派駐機構積極組織和參與。
二、根據協管員、網格員的工作職責及性質,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對協管員、網格員應當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崗前培訓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統一組織。
三、每年初,由街道食安辦研究制定本轄區年度食品安全業務培訓工作計劃。
四、定期對本轄區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協管員、市場監管派駐機構干部、村(居)全科網格員組織業務培訓,每季度至少兩次。學習相關政策、文件,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協管員、市場監管派駐機構干部、村(居)全科網格員的`業務水平。業務培訓工作要有計劃、有安排、有檔案記錄。
五、要求派駐機構人員每人每年參加上級派出部門、街道食安辦組織的市場監管知識培訓累計時間不得少于24課時;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協管員、網格員每人每年參加食安辦、各派駐機構組織的業務技能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課時(其中食品安全相關業務培訓應不少于一半),以全面提高監管人員的業務素養,增強履職能力。
六、食品安全工作人員、協管員、網格員要積極協助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轄區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及主要從業人員業務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