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安全用電,防火防盜。調運現場任何人、任何場合不準使用電暖氣、電熱爐。發現有上述行為的,一次罰款200元,再次待崗。
2、收發人員每天早晚上下班前,把各自貨位檢查一遍,看是否有被盜、雨濕等現象,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采取補救措施。如不及時檢查、上報,造成損失的,由個人進行全額賠償。
3、火車調運員要準確填報計劃報表,嚴格按調車作業有關規定操作,及時看車、對車、裝車。如錯裝、錯發,除火車運費由個人承擔外,扣發本人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重大損失的,待崗三個月。
4、收發人員在現場科長的直接領導下,嚴格收發制度,不準多發或少發。如出現長件或短件現象,要及時查找原因。凡屬收發人員責任的,按貨物價值進行賠償,并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
5、搬道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章操做,擅自離崗的,一次罰款100元。造成損失的,在1000元以下的,扣發一季度效益工資和獎金,損失重大甚至人員傷亡的,除按規定處罰外,交司法機關處理。
6、會計、統計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如實反映所發生的一切業務,認真做到帳務清楚,帳實相符,報表及時。如出現遲報、漏報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再次扣發當月效益工資及獎金,造成損失的,按規定進行處罰。
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篇2
一、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營建筑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于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并負責進行考核。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為,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并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并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為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制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并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為,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為有權制止,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并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為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回監督檢查,隨時了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為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核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通過后,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并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為,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范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為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后,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核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為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篇3
說明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應對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職責管理要求、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安全管理目標的分解落實、監督檢查、考核獎罰作出具體規定,形成文件并組織實施,確保每個職工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
2、建立健全各級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要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有針對性,可行性,責任要落實到人,并認真執行,強化實施。
3、施工現場要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南京市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市政府第237號令)等有關規定,制定出現場文明施工的保證措施和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總則
1、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促進工程項目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在作業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責任制。
2、本責任制主要依據國家、行業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而編制。
3、本責任制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項目經理部。
(二)、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標準、規范,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及施工生產全過程,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2、在組織項目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每月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鉤;
3、參與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建立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組織編制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資源配置,負責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設施的采購計劃的審核及批準;
4、嚴格控制勞務分包單位進場的審查工作,對勞務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設備進行嚴格審查;
5、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撓安全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6、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續,嚴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適時組織上崗安全教育,要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健康與安全負責,加強勞動保護工作;
7、每月組織本項目一次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定人、定時間、定措施予以解決,并按時將解決情況向上級反饋;
8、適時組織對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進行安全評估,并組織人員落實安全評估中提出的改進要求和措施;
9、項目發生事故時,積極組織營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并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認真落實防范措施。
(三)、項目分管安全副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本項目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2、根據職業健康安全保證計劃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制訂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方案,并參與管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3、具體組織項目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節、節假日檢查,及時解決和消除施工現場管理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及事故隱患,負責落實上級安全生產檢查所提出問題的具體整改工作;
4、支持項目安全員及施工管理人員行使安全監督、檢查和督促工作,不得阻撓安全管理人員行使職權;
5、落實施工組織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協調安全保證計劃運行中重大問題,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6、針對季節特點,組織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計劃,采取防范措施,對工程危險部位、工序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編寫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并組織人員施工,采取保護措施;
7、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方針、政策的學習,及時傳達有關安全文件精神,做好新工人入場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
8、定期組織人員對現場的機械設備,特殊設備安全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機械設備的檢查與保養;
9、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組織相關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10、組織安全設施、設備的驗收,協調上級部門對工程項目的安全檢查和督促;
11、負責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協調處理重大工傷、機械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12、落實各部門的責任,明確分工,并定期對各部門的工作績效進行檢查;
13、對各分包單位制定例會制度,形成會議紀要,并發放有關人員。
(四)、項目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嚴格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所賦予的職責。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負責對安全難度系數大的施工方案進行優化;
3、組織編制相應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并組織內部評審,上級審核通過后督促實施;
4、協調安全保證計劃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加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5、針對季節特點,組織人員制定安全生產計劃,采取防范措施,對工程危險部位、工序要組織相關技術人員認真編寫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方案,并組織人員施工,采取保護措施;
6、組織辨識本工程的危險源,確定重大危險源,編制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對風險較大工程項目組織安全技術論證;
7、組織人員進行季節性施工的檢查,工人的安全學習教育及安全例會的召開。
8、制定因本工程項目的特殊性而需補充的安全操作規定;
9、制定施工各階段針對性安全技術交底文本,并組織交底活動;
10、對工程技術部門負責的危險源進行監控,落實整改措施;
11、選擇或編寫安全教育材料,確定安全管理目標,分解安全管理任務和制訂安全管理計劃。
12、組織人員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安排演練,并對預案進行持續改進。
(五)、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制度并遵照執行。
2、積極參與策劃與編制施工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
3、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中支持性文件、法規、條例及強制性規范的要求。組織并參與安全教育,宣傳有關安全信息、新的法律、法規。
4、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組織參與安全設施、施工用電、施工機械的驗收;
5、監督、檢查操作人員的遵章守紀,組織參與安全技術交底,對施工全過程的安全實施控制,并做好記錄;
6、掌握安全動態,發現事故苗頭并及時采取預防措施;
7、制止違章作業,嚴格安全紀律,當安全與作業發生沖突時,有權制止冒險作業;
8、配合項目生產副經理和材料部門對現場使用的各種安全用品及機械設備進行驗收檢查工作;
9、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
10、協助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并參與制訂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事故再發生。
(六)、材料員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生產保證計劃要求,組織各種安全物質和設備供應工作;
2、對供應商進行分析,建立合格供應商名錄;
3、負責對合格供應商供應的安全物質和設備的驗收取證工作,并做好驗收狀態標識,儲藏保管好安全防護用品(具);
4、負責對進場材料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堆放,達到文明施工要求;
5、對現場使用的腳手架材料、吊具、安全網、安全防護用品等安全設施應驗收合格入庫,并定期檢查和試驗,對不合格或破損者要及時進行更新替換,做好記錄;
6、對重點部位、危險物品進行重點保管,執行有關危險物品運輸、儲存、發放等規定,做好防火工作。
(七)、職工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安全法律、法規、安全基礎知識和企業規章制度并遵照執行;
2、服從各級領導和安全人員的指導,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紀律;正確佩帶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做到“三不傷害”和杜絕“三違”現象;
3、作業前認真檢查機械、電器等設備和防護用品的齊全有效,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
4、工作時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執行;
5、在作業中相互監督,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6、在工作中隨時注意作業條件的變化,保護好現場的安全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及安全警示標志;
7、做好工作臺帳和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時要講清楚有關安全工作的注意事項;
8、發生事故要積極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以“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實事求是的反映事故經過;
9、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和安全培訓。
(八)、附則
1、本責任制未包括的內容,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2、本責任制如與上級規定有矛盾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3、未認真執行本責任制而造成的重大傷亡事故者將按瀆職論處。
4、對本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解釋由公司安全部負責。
5、本責任制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制訂本制度:
1、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2、公司與項目部簽訂合同時,一并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3、項目部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并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4、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5、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檢查時一并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6、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掛勾。
三、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
為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職責,防止事故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范圍
項目部及各施工單位
(二)、安全獎勵
1、發現他人“三違”并及時勸阻制止,避免可能發生事故者,給予一次性嘉獎100~200元。
2、全年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日常安全管理達標的單位發放年終安全獎:部門領導(或項目經理)獎勵3000元,安全員獎勵2000元。
3、在公司安全管理中有突出貢獻的優秀人員給予5000~10000元的獎勵。
(三)、安全處罰
1、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罰款100元。
(1)進入施工現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或穿戴不規范的;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無駕駛證擅自駕車的;
(3)班前(八小時內)或上班喝酒的;
(4)上班穿拖鞋、作業赤膊的;
(5)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等違章電器的;
(6)發現他人違章未及時制止的;
(7)有其他違章行為的。
2、現場有如下隱患之一的給予責任人100元,項目經理500~1000元的罰款。
(1)電器設備、機具電線亂拉亂接、缺保護裝置
(2)施工現場材料堆放零亂、衛生差
(3)“洞口臨邊”無安全防護措施
(4)井字架、地龍繩、纜風繩無警示
(5)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或下方未設安全網
(6)氧氣、乙炔氣瓶未按規定使用,易燃、易爆場所無消防器材
(7)危險作業場所無安全警示標志、高空作業無防墜落措施
(8)立、拆模板時無安全防護措施
(9)吊裝作業鋼絲繩、吊鉤已達報廢或保險裝置缺
(10)用于登高的懸梯缺檔、斷檔或未達到安全技術要求
(11)組合機具混用,施工機械無保險裝置
(12)新工人、新崗位、換崗等無安全教育,教育無臺帳的
(13)有其他安全隱患責任人未及時發現整改的&39;
3、對于不服從管理、違反勞動紀律,情節嚴重的給予200元的罰款。
4、上級部門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沒按規定時間整改的或事故隱患重復出現的給予項目經理500元、安全員200元的罰款。
5、發生安全事故的由公司安委會研究后決定給予事故責任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等處分,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
6、行為惡劣的,給予開除處分。
四、安全檢查制度
1、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領導對安全生產重視情況;
(2)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落實情況;
(3)查施工現場(生產場所)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和使用情況;
(4)查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是否做到內容完善、記錄清楚、數據準確、資料管理規范;
(5)查事故隱患整改或事故處理情況。
2、安全檢查的方法和時間規定
(1)日常檢查:
①工程項目部每周按照JGJ59-99標準對施工現場安全檢查一次(每月四次)。
②作業班組(包括分包單位)做到每天工作完畢清理場地,做好班前安全活動記錄,對職工(民工)宿舍、伙房和使用的電動機具每天都要進行檢查。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做好安全日志和資料管理;現場電工必須每天做好施工用電巡視記錄,及時解決電氣方面發生的不安全現象,確保安全用電。
(2)專業性檢查:根據設備、安全設施的使用周期,特種技術和材料的特殊要求進行。還根據季節施工特點進行專門檢查,由相關技術人員實施。
(3)綜合性檢查:由項目部分管安全領導及項目部相關成員參加,每月1次綜合性大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部的生產、生活場所的安全管理、現場防護、防火、防盜、防爆、防暑、防凍、飲食衛生、文明管理、隱患整改和事故處理等。
(4)各級各種安全檢查,必須有詳細記錄。對查出的問題或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并定人、定期進行整改。對于重大隱患要立案并指定專人負責整改,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領導,不能及時整改的必須先采取緊急措施加強防護,對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隱患,要停止生產立即整改,同時報告領導,防止發生意外。重大隱患整改后,要經有關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再恢復生產。
五、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項目部全體員工都必須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檢查標準》和各項管理制度,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對新職工(民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如下:
(1)項目概況及安全管理目標;
(2)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政策、法規及意見;
(3)本公司及項目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公司內外典型事故教訓;
(5)項目部的機械設備、工具安全知識和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6)本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7)一般防火安全消防知識;
(8)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管理要求。
3、實施安全教育必須填寫“安全教育記錄表”,教育單位、教育人和受教育人雙方簽字、一式二份,項目部、被教育人各一份。
4、從事特殊崗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崗位培訓或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領取上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已領取上崗證、操作證者,必須持證上崗,否則視同無證上崗。
5、凡需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報告培訓(復審)計劃,由安
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篇4
一般安全
1.操作前先想一想,如有疑難,先發問請教。
2.工作場所內勿追逐嬉戲,
3.場地、進出口、走道保持整潔暢通,勿堆積物品、廢物。
4.非經允許,不可私自開動機器設備。
5.勿靠近懸吊物下方走動或工作。
6.先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并作定期檢查或調整。
7.發生意外應立即報告,勿擅自處理。
8.廢料、油布、垃圾應分別置于規定處所。
9.急救箱應定期檢查并補充。
人員安全
1.遵守安全規則及信號。
2.工作時應佩戴安全防護具,如安全帽、安全眼鏡、安全手套、安全鞋等。
3.工作時穿著合身的工作服,扣好衣帶、鈕扣等并保持整潔。
4.別人操作機器,勿與之交談。
5.操作轉動機具時,勿戴手套。
6.如有傷害時,均應迅速處理與治療。
機具設備安全
1.開動機器時,應先了解該機器性能及如何停止。
2.所有護罩使用前后均應放置定位。
3.保持機器清潔與良好狀況,如有故障,立即關掉電源,并向上級報告。
4.機器運轉中,切勿清理、調整或修理。
5.未獲得上級許可,切勿啟動或操作任何機器。
6.機器設備用畢后,須將各操作桿放回原來位置。
7.關閉動力電鈕后須俟機器確實停止后,始可離去。
8.轉動中的機器或工具,切勿以手或身體試圖停止。
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篇5
班組是落實農電安全生產最基層的生產組織,只有班組保障了安全,才能保障農電企業的安全生產,搞好班組的安全管理是實現農電企業安全目標的關鍵,只有抓好班組的安全管理,確保人身安全、杜絕農觸、穩定設備運行,才會有全局的安全生產。
班組安全管理重在“以人為本”,并認真地、有針對性地開展班組建設各項活動,以活動抓管理,以管理抓安全,才能使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開展。
首先,班組長(多為各鄉鎮供電所所長)是班組的核心。負責組織班組的全面工作,是班組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班組長的素質決定了班組的管理水平,其一舉一動,對全班每一個人都產生直接影響。農電企業的班組長文化素質和專業水平普遍偏低,提高這一層面帶頭人的綜合素質尤為關鍵。如果班組長能加強自身建設,為人正直,辦事公正,嚴于律己,以身作則,能明辨是非并能采納他人的合理意見,能充分調動班組每個成員的積極性,發揮各自的技術特長,親臨作業現場、狠抓習慣性違章,嚴守規程、制度,為全班做出好的榜樣,那么,“強將手下無弱兵”,這個班組肯定是一個思想作風優良、安全基礎過硬的班組。
其次,班組長應能正確地理解并嚴格執行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在所內建立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把班組的安全生產目標和設備管理責任區域真正地落實分解到每個生產人員頭上,組織制定符合本班組實際的、具有可行性的班組經濟責任考核獎懲制度并嚴格執行,把所有的規章制度真正執行到位,不走形式、不走過場、不為檢查而應付上級領導,對一些小的違章要引起重視,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真正做到“有功必獎”、“違章必罰”,以制度與考核的約束來開展安全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管理。在班組考核獎懲上,必須克服人情觀念,一碗水端平,發生事故一律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還要根據當前本班人員和設備存在的具體問題,找出薄弱環節,不斷地調整班組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重點,及時消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動態管理。這樣,才能使所有生產人員的安全責任真正落到實處,從而使農電安全管理工作得以落實。
第三,加強班組的安全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職工的安全思想意識。農電企業一線生產人員大多來自農村,其安全意識不高,工作責任心不強的現象普遍,這就要求我們要結合實際,深入了解,采取由淺入深、形式多樣的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要及時地、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在安全活動中,要克服念經式的宣讀文件和通報的做法,更不能只作紙上的安全活動應付檢查,必須結合自身狀況、結合設備實際預想事故將別人的事故案例對自己的號,豐富的活動內容,要面對面談感受,心連心話安全,調動他們的學習興趣,增強學習的自覺性,才能真正從思想上重視起來,從根本上提高這些農民合同工的&39;安全意識,使他們充分認識安全的重要性,從思想深處認識到因思想麻痹大意、玩忽職守、有章不循、措施不實、管理不嚴而發生事故,要付出的不僅是金錢,還有鮮血和生命,從而自覺地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程、制度,自覺克服習慣性違章,真正實現“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
第四,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基層班組生產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特別是農網臨時雇傭工和新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設備改造后,更要及時組織技術培訓,以便讓大家在最短的時間內掌握新設備的運行方式。平時的技術培訓工作也要抓實抓好,不斷地進行崗位練兵,按季節開展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提高應變能力和實踐經驗水平,提高一線工人緊急事故處理的技術技能,培養職工遇險不驚、沉著冷靜的心態,提高職工自防、互防能力。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克服跟隨作業,盲目作業,集中思想,重視日常安全管理,集中精力于安全生產的整個過程。
第五,作業中(特別是農網等大型作業)認真開展危險點分析與預控工作,對班組所承擔的操作、作業任務中可能發生哪些傷害、引發哪些事故,如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火災爆炸、中毒窒息等,都要在作業前仔細預想,運用事故樹狀分析等方法,分別列出對策加以落實,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六,加強班組民主管理。班組安全管理只靠班組長和兼職安全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采取專業管理和群眾自主管理相結合的方法,只有班組全員行動起來,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努力做到個人無違章、崗位無隱患、班組無事故、過程無危險,才能實現班組的安全、穩定。要堅持全心全意領先職工辦企業,真正使職工有家可當,有主可作。在班組內部管下上,要堅持考核公開、獎罰公平,做到職工心服口服,使人人肩上有擔子,個個擔子有分量,各盡所能,各盡其責。要堅持開好班務會、和民主管理會,鼓勵職工針對班內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要廣泛聽取大家的意見,最終集思廣益、民主決策,讓職工擁有充分的參與決策權,對存在的問題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盡早做出整改。
第七,在設備缺陷管理方面,針對目前存在設備備品配件購置不及時、檢修線路長、設備缺陷類別不清、處理責任不清等原因,致使部分設備缺陷、隱患不能及時處理,建議在今后的工作中,農電企業也要適時組織開展安全性評價,班組要按時統計上報常需的設備備品配件,上級有關部門應結合階段性工作的驗收和考核,及時給予落實解決,使設備大大小上的缺陷、隱患都能及時處理、不留“死角”。
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篇6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如何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篇7
1.為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各單位主管在員工進廠前一定要強調安全操作規程及注意事項,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3.未經允許嚴禁員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屬自己工作范圍的機器設備。
4.嚴禁亂動電閘電線,工作時出現故障必須請電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5.工作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6.不準穿拖鞋、裙子上班。
7.機器設備使用人員要注意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停機匯報有關領導或通知維修部門進行維修。
8.機電設備部門要經常到車間巡視,發現設備運轉異?;蚵╇姟⒙┧⒙猬F象要及時進行維修、上報。
9.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人身傷害,其醫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予報銷。
10.車床工、鉆床工不準戴線手套、披長發工作。
11.機電維修人員在維修機械設備和電力設施時需切斷電源,并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禁止合閘""禁止開車"等警示標志。
12.每周由管理部、設備部不定時的抽查1-2次各車間的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配戴、違章操作、用電、消防設備安全等生產問題;每周日公司固定的組織所有管理人員對全公司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
12.1檢查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根據情況每項罰款5-20元,由管理部、設備部在一個工作日內進行匯總下發到相關部門,由部門在一個工作日落實到責任人上報管理部或設備部,由管理部張貼通告并上報財務。
12.2安全隱患需要限期整改的由管理部或設備部同時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到相關部門限期整改,期限一到由職責部門進行復查,整改不合格或未整改的加倍罰款。
12.3根據存在的問題管理人員需負連帶責任的,每項罰款5-10元。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