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
合同如果是雙方自愿簽訂的,且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那么該合同是有效的。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1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2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__小區______棟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條: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租賃期間相關費用說明
乙方租賃期間,水、電、取暖、燃氣、電話、物業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第六條:房屋維護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第七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天內答復。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后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簽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房屋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依據事實輕重,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1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條:本合同頁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4
范本1
房地產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貸款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在簽訂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并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范圍):(見附圖)
建筑面積:
房屋、土地用途:
房屋結構(類型):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人民幣萬元整
權證編號:
地號: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月綜合費率:‰。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并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后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后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權限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征收的有關稅費,并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共同(也可由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十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死亡、征地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還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消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三條:拍賣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四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四、七、八、九、十條規定及補充協議規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展期合同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改修的繼續有效。
第十六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方式發出的3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定而引發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第十九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公證處公證,按第五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公證處各存檔一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事項約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內容作為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要求簽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補充內容,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蓋章):借款人(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抵押共有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范本2
房地產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第一條總則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第二條釋義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房產物業建筑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筑期。第三條貸款金額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第四條貸款期限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第五條利息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第六條還款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第八條提前還款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如發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第九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費,不予退還。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第十一條房產抵押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的“房產買賣合同”中,由抵押人將依據該購房合約其所應擁有的權益,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權人;如因抵押人或擔保人未能履行還款責任或擔保義務,抵押權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該“房產買賣合同”內的全部權益,以清償所有欠款;(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2.抵押房產物業(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購買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產物業(資料詳見附表);(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3)抵押人(即購房業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二、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2.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三、抵押房產物業登記1.物業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四、抵押解除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五、抵押物的處分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1)要求住客繳交租金或住用費及發出有效的租單及收據,并有權以訴訟、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費;此等要求,收據或追付事宜,將以抵押人或抵押權人名義而發出,而付款人將不需要問及接管人是否有權力行事;(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1)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通知,要求還款(不論屆期與否)而抵押人一個月內未能遵守該項通知全數償還給抵押權人;(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4)抵押人系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財產;或抵押人為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6.抵押權人有權發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1)用以償付因出租或出售該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繳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2)用以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約一切應付的費用及雜費(包括保險費及修補該房產的費用);(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執照)____是本合約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二、擔保人責任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抵押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即可強制執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一、按合約有關規定,準時提供一定期質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第十五條其他一、對本合約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四、本合約規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賠償辦法。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一、本合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二、在爭議發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或為該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定的效力。第十七條附則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二、本合約經____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四、本合約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第十八條簽章本合約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抵押登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5
協議雙方:
甲方名稱: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名稱: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本合同術語解釋:
1)該項目:商業項目(暫定名)。
2)報告:全案策劃內容,該報告內容詳見附件一。
3)代理傭金:甲方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之全案策劃費用及招商、銷售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相互協商的精神,就該項目之全案策劃代理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名稱及標的物地址
1。項目名稱: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約-____萬平方米,可銷售面積約為-____萬平方米(以有關部門許可或批準的內容為準)。
第二條:委托要求
1。該項目的戰略策劃方案應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具有獨特個性和可操作性;
2。方案的運作要建立在以地塊為基礎的資源整合基礎上,要求方法科學、數據真實;同樣具有高起點、高品質、高水準的特點,具有與本項目相諧調的獨特個性;
3。通過方案的實施能夠使甲方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一定的社會效益。
第三條:委托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就該項目進行全案策劃、招商、銷售代理工作,乙方所出具報告及服務內容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之內容為準;
2。在乙方提交報告、已經提供甲方認可的策劃方案的基礎上,如甲方需要,乙方將應甲方要求聘請有關專家(主要為房地產資深人士、商業經營行家等)與甲方通過會議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以使最終成果更科學、更切合實際;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所需之全部費用;
3。本條第1、2款所述之乙方提供該項目之報告及策劃方案的形式包括:
3。1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2-4套;
3。2如甲方須增加報告份數,則以整套元,每本元計算(此費用為現金形式支付,乙方不負責提);
3。3乙方待甲方所支付應收之策劃費全部到帳后,應向甲方提供報告之電子版2-4份;
3。4項目整體功能規劃、店鋪分割等草圖部分(設計建議草圖(僅供參考),并提供電子文件)。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之策劃部分有效期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終止;
2。本合同之招商、銷售代理期為招商及銷售工作正式開展之日起計算,共計月,即日;
3。合作期限結束時,雙方可再次洽談延長合作期限事宜,并根據具體情況另行簽約。
第五條:工作人員組成
1。乙方針對該項目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項目,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該專案小組人員包括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工作人員,乙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乙方應當將專案小組成員名單及資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更換所派工作人員的,應于實際更換前三個工作日內,提前通知甲方并說明原因。
第六條:甲方責任及權利
1。甲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乙方支付有關的服務費用;
2。甲方應按乙方合理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該項目之有關資料(見附件),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性,為乙方順利進行分析研究、策劃工作提供方便。甲方必須提供的資料,以已經向計劃管理部門、建設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房屋管理部門或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以及已經自勘察、設計、施工或者其他單位所獲得的范圍為限。甲方不能提供的部分,乙方應當自行收集。甲方提供之資料準確性、精確性不足的,乙方應當自行補充調查;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協議的甲方代表負責本項目策劃工作。乙方應當向甲方以及該代表進行密切聯系,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提前七日向乙方書面通知;
4。甲方代表以及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項目工作主持的會議,對乙方提供之項目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對乙方提供之報告進行審查驗收,審批乙方提供的廣告宣傳計劃以及營銷計劃,與乙方溝通協商;
6。對乙方建議的招商、銷售價格表、付款方式、銷控方案、策劃及宣傳推廣方案進行修改,并經雙方協商后執行;
7。合同簽訂后,如甲方還需乙方提供合同約定外之服務及支持,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則根據其服務內容及工作量向甲方收取相應費用;
8。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的房地產開發、商品房預售所需的全部文件;
9。有關現場售樓處、樣板間、戶外廣告(圍墻、指示牌、廣告牌、車身廣告等)、模型、效果圖、樓書、折頁、展板、DM、海報、展銷會包裝、推廣活動、電臺廣告、報紙雜志廣告及軟性文章等的委托制作費用及發布費用均由甲方負責,有關委托制作及發布合同的談判乙方配合甲方完成。上述廣告和宣傳的內容屬于乙方提供策劃咨詢服務的范圍。
第七條:乙方責任及權利
1。乙方須根據本合同之第八條向甲方收取有關的服務費用;
2。乙方將組成四至六人的專案小組進行本項目的策劃工作(輔助人員不計在內),全程與甲方密切聯系,加強溝通;并調動公司重要部門和優秀專業資源全力配合;
3。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應立即有效的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在合同簽訂后三日內首付款仍未到帳,則乙方有權暫停工作,直至甲方應付款到帳為止,而由此產生的相應損失,乙方不予負責,且有權向甲方收取相應滯納金;
4。乙方應本著客觀的原則,按附件一(商業項目全案策劃綱要)的規定以及甲方提出之有關項目策劃工作的合理要求完成策劃工作,并盡力提供準確的資料以供參考。策劃報告以附件一之內容為標準。報告要詳細、切實可行、富有創新性和個性,保證本項目的開發質量;
5。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前期發展策劃報告(包括市場調研報告、市場定位報告);
6。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產品定位報告;
7。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招商推廣策劃報告;
8。乙方在提交策劃報告的各種文件時,應同時提供內容一致且相應的電子版文件;書面文件均至少要一式兩份;
9。乙方提供有關策劃報告后,有責任向甲方詳細解釋、解答報告有關內容;
10。乙方應通觀全局,對項目可預見和不可預見之問題及時給甲方提供預警性提示及解決方案,以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11。乙方有責任根據項目進展的實際需要對已經完成的策劃進行修改,防止由于策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或者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
12。乙方應組織專案組定期與甲方就本項目舉行例會,例會時間根據項目進展的需要由甲、乙雙方合理確定;
13。乙方應組織專案組為甲方選擇設計方案提供顧問服務。顧問期至策劃報告書提交完畢后方可結束;
14。乙方應制訂詳細的營銷策劃執行方案,密切配合并代理甲方實施策劃方案,同時協助相關專業設計單位準確執行策劃方案;
15。根據項目進展情況,甲方可提議召開項目報告及策劃方案的交流、討論與確認會,乙方在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出席,甲方須承擔聘請專家之全部費用;
16。乙方亦應積極參與甲方或甲方與其他合作單位的會議,并就本項目提出有益的建議;
17。乙方應協助甲方設計、執行和各種媒體發布或制作的工作;
18。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終確定認可后,方可執行;
19。乙方保證全部文件均以快捷方法予以及時處理;
20。甲方同意在所有該項目的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全案策劃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商標標識;
21。乙方委派所有工作人員的費用全部由負責承擔。本項目售樓處、樣板房及辦公家具、辦公用品由甲方提供,折舊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策劃服務費用
1。本合同簽訂之乙方應收取的全程策劃代理傭金,具體金額與結算細則如下:
1。1策劃費用合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2策劃工作進程:
1。2。1。乙方應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一部分(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就報告第一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2。乙方應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二部分(產品定位),并就報告第二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2。3。乙方應于2004年月日或之前,完成報告第三部分(營銷、招商報告),并就報告第三部分所涉及的內容與甲方舉行專題會議進行商討后向甲方提交正式報告。
1。3策劃費用的結算:
1。3。4本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5在乙方提交第一部分正式報告后(即市場調研、市場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6在乙方提交第二部分正式報告(即產品定位),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元);
1。3。7在乙方提交第三部分正式報告(即營銷、招商推廣報告),并經甲方簽收后的三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計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
1。3。8乙方在雙方合同簽訂后須按本合同所規定期限向甲方提交階段性報告書,甲方也應依合同所限定日期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1。3。9如甲方無故拖延付款期限,則乙方有權自報告應收費用之日起,向甲方以所欠金額5‰/每日計算收取滯納金;
1。3。10如甲方拖欠款項超過一百日,則乙方可視甲方違約,同時停止一切相關之工作,并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所欠款項及滯納金。同時甲方應向乙方補償因欠款所導致的一切相關損失(其中包括因項目而產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各項相關開支)。
1。4策劃費用之招商部分補充條款:
1。4。1乙方將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完成項目招商推廣報告,但由于涉及后期招商等操作問題,因此待乙方代理之物業招商率達到50%時,并經甲方確認后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RMB元),本部分費用為策劃費用,甲方須按時支付乙方,以推動雙方工作的順利進展;
1。4。2待本項目招商率達到80%時,甲方應根據乙方工作完成時間、程度等因素,甲方可自行決定考慮獎勵人民幣萬元整(小寫:RMB
元)予乙方,獎勵幅度可適當上調;
1。4。3甲方應付乙方之策劃、招商代理費用通過以下指定賬號支付:北京中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4001201070058-24北京市商業銀行紅星支行。
2。乙方需在甲方向其支付策劃費用的同時,向甲方開具正式發票。乙方因收取策劃費用所應繳納的所有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應按照上述約定條款日期向乙方支付策劃費用,逾期支付的乙方將按照每日萬分之二(甲方應支付未支付乙方的策劃費用的萬分之二)的比例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同時,乙方在上述款項支付后方才進行下一階段之工作。若因甲方延期付款導致乙方延遲完成工作,將視為甲方之責任;
4。甲乙雙方結算時,發生的匯款費用和銀行手續費由匯款方負擔;
5。乙方負責項目廣告、宣傳、推廣之策劃方案的制定;甲方負責按照乙方營銷推廣方案內容聘請適合項目之專業廣告公司進行廣告設計,聘請廣告公司之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招商、銷售服務費用
1、招商費用、目標、范圍的確定:
1。1招商費用:乙方將收取甲方以本項目商業物業租出樓面面積相當于首年月租金之180%,即1。8個月的租金作為招商代理服務傭金;
1。2招商范圍:自本合同正式簽訂之日起,乙方負責本項目之全部招商工作;
1。3招商過程中甲方應對乙方之商戶進行確認,并向乙方提供商戶之簽約文件一份(注:復印文件即可),以做乙方建檔之用;
1。4本項目如需引入外埠之商戶,乙方應將目標意向客戶列出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如過程中產生各項差旅費用(即乙方及目標商戶所發生的)則由甲方支付;
1。5租金價格:
1。5。1乙方招商之租金限定標準,待項目價格定位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共同確定;
1。5。2本項目在招商過程中所成交商戶租金支付方式以扣點及流水倒扣等方式約定的,則甲方對乙方之傭金結算須以雙方開盤前之定價形式為標準依據;
1。5。3成交商戶所租用之鋪位如未明確定價,則甲方以本項目中租金單價與最低租金單價之和的平均值作為結算依據;
1。5。4招商過程中如乙方租賃之租金水平高于甲乙雙方確定之租金水平,則甲方將給予乙方相應獎勵,具體獎勵條款待項目價格定位完成后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
2、招商銷售費用結算:
2。1招商及銷售費用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5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相應之招商銷售代理傭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以合同金額之5‰/每日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2甲方如在合同規定日期三十日后仍未向乙方支付傭金,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視甲方為違約。同時有權向甲方收取合同中招商及銷售面積所余部分應付傭金總額的1/2代理費用以作甲方單方面之補償;
2。3招商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并交納定金為依據。
3、招商補充條款:
3。1為保證策劃與招商工作的統一性與連續性,招商工作需嚴格執行策劃報告之內容;
3。2待項目整體策劃工作完成,甲乙雙方擬定補充協議確定項目招商原則,項目招商工作均按照招商原則執行;
3。3若乙方客戶在簽署合約后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并按甲、乙雙方對半比例平均分配,而其成交業績依然符合并計入乙方之成交標準。
3。4甲方在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必須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其中包括客戶要求、簽約價格等描述。若因甲方超出約定日期后出臺,則乙方招商服務期順延相應天數。乙方招商客戶達到以上標準,或雖未達到,但甲方給予書面認可,則視為該客戶招商成功,甲方必須指定相關負責人員為乙方簽訂《商戶租賃合同》,簽約日期為乙方正式書面通知甲方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如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無故推延簽約日期而導致乙方客戶流失,則甲方仍應支付乙方就該客戶應得傭金并計入乙方業績。
3。5甲乙雙方達成共識,并由甲方出臺《客戶簽約標準》后,乙方有權代甲方向達標商戶口頭進駐許可。
3。6甲乙雙方簽約后5日內,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商戶租賃合同》范本。
3。4招商之補充條款
3。4。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二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
3。4。2乙方應及時將市場信息及利于本項目之定價方案向甲方匯報,甲方在了解后應即時做出相應調整決定,以便適應市場之需求;
3。4。3如甲方建議定價與市場偏離較大,且導致對乙方之招商任務的把握度出現問題,則乙方須將合理的市場依據作為調整定價之支持提交甲方,如甲方仍不予采納,則雙方應在友好協商下將乙方傭金及任務重新調整作為雙方合作的基本支持;
3。4。4甲乙雙方在達成定價標準后,乙方應及時開展工作。但如甲方因自身原因頻繁、大幅更改定價,而導致乙方人力、物力大量消耗、且工作無法實施,甲方須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或就本合同制定一次性補償費為____________元;
3。4。5若甲方或與之相關人士欲入駐本項目,則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項目總體要求對該商戶進行入駐評定,并最終做出成交決定,成交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傭金的1/2作為服務費。
3。5非招商之補充條款
3。5。1乙方將每隔__________周向甲方提交意向客戶之列表文件,甲方應在收到后2日內向乙方提供書面確認函。如部分商戶未得到確認,則甲方須以書面形式或合理證據向乙方提出合理解釋,否則如該商戶在日后成功入駐簽約,則甲方須支付合同中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
3。5。2為保證本項目對外形象的統一,招商過程中甲方應給予乙方公平之對待,此“公平”特指:報價、租期、免租期等各項招商條款;
3。5。3甲方應在對外公開報價前向乙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報價內容,如甲方未以此形式及時通知而造成乙方一定損失的,則甲方須以乙方受損店鋪應得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
3。5。4對于甲方洽談中之客戶名稱及相應條款應定時向乙方匯報,以增加招商之透明度;
3。5。5若乙方已洽談上報之商戶因某種原因直接與甲方進行商務接洽,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繼續跟進。若甲方違反此項規定且該商戶成交入駐,則甲方須按應付傭金的1/2向乙方支付客戶之代理費用;
3。5。6如乙方在已引入商戶等待簽約期間,甲方在未通知乙方、且未說明其原因的情況下就同一鋪位與另一商戶簽約,則甲方須支付該鋪位應付傭金的1/2給乙方作為補償。
3、銷售費用的確定
項目商場內部商業物業之銷售代理傭金:乙方銷售代理傭金為所售商業物業價目表成交額的1。2%。
4、銷售費用結算:
1。自該項目商業物業正式銷售至本合同終止時止,乙方須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當月銷售報表;
2。銷售代理傭金的結算為月結,甲方每月五日前向乙方結清上月銷售額之相應代理傭金;
3。銷售代理傭金結算以客戶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且完成貸款所需的全部文件及手續為依據;若客戶選擇分期付款方式以與甲方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并交納首期款為依據;若客戶選擇一次性付款方式以客戶交納全款的50%以上為依據。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守約方在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守約方因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系指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但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但是應當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后立即向對方通知,并于七日內向對方出具合法、有效的證明;
4。如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乙方需求的合理文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乙方對甲方不負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應按本合同第八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
第十一條:保密及知識產權
1。乙方應保守甲方提供的和本項目有關的商業秘密(包括數據、圖紙、客戶名單、經營策略等),除工作小組及公司領導級外,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有關資料、信息擅自泄漏給他人,不得將策劃工作中的有關資料與內容使用于本項目以外的用途;
2。乙方違反上款規定,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律師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所有者,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說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并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并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并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于甲方利益,并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于甲方利益。
第十五條:其他
1。“商業項目(暫定名)全案策劃綱要”為本合同附件一;
2。乙方工作人員之組成要求為本合同附件二;
3。本合同與本合同的附件為不可分割的完整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可生效;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合同為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章)(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簽署日期:年月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6
小編合同范文頻道為大家整理了《房地產抵押典當合同》,供大家學習參考。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當戶(出典人):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房產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典當行(抵押權人):______(以下稱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相關規定,甲方向乙方申請辦理貸款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一、甲方應如實填寫《房地產抵押典當申請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產抵押典當須知》的要求提供相應資料證件。乙方應審查核實甲方所填寫的相關資料、證件。二、甲方因資金周轉需要,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小區__________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產_____處作為抵押物向乙方申請貸款。三根據甲方實際申請的貸款金額,經乙方審核確定向甲方貸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大寫)。四、甲方與乙方商定,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五、甲方與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的典當綜合服務費率每月為貸款金額的__________%。續當時,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項乙方交納綜合服務費。典當期限屆滿后五日內,甲方既不贖當,又不續當的,即為絕當。絕當后,甲方自愿放棄抵押的房產,同意乙方對該房產按照有關規定處理,以此來抵償典當行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并自愿協助或承擔辦理過戶手續。六、甲方另有合法住處地址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產權證復印件),房產絕當后合法住所的產權人同意甲方在該房產居住(證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處分權時,應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發出書面通知,在該通知發出五日內,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應立即無條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處住所居住。七、抵押物的保險:1.甲方須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到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為該抵押物購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于重新購置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的賠償范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損毀;抵押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甲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如甲方不履行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2.甲方須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五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為乙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乙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3.甲方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為其上述保險事項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險賠償金,將保險賠償金用于修繕該抵押物的損壞部分或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項。4.甲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表購買保險,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支付。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損毀,甲方應就受損毀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并辦理相應的手續。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綜合服務費,又不按期還款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理該房產。甲方自愿放棄訴訟和抗辯權,在此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乙方有權直接處分該房產,并以縮短款項償還貸款本息和綜合服務費。九、在合同的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十、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證件、文件和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房屋產權無任何經濟糾紛,無任何權利瑕疵,未設定抵押,如發生不實或欺騙行為由甲方承擔全部相關的法律責任,并由甲方承擔乙方所有的損失。十一、甲方應對該房產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如該房產為共有財產,則須共有人已簽字同意該抵押房產典當貸款。因抵押房產存在權屬、共有爭議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并可要求甲方支付當金及利息總額萬分之五/日的違約金。十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將設定抵押物拆除、轉讓、出租、重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以上行為均為無效,如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擔雙倍償還貸款的法律責任。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與乙方之間所產生的還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為均視為本合同約定范圍內,按照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十四、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擔。十五、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約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雙方簽字、蓋章,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抵押登記后生效。十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方與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戶(甲方)簽章:____________典當行(乙方)簽章: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7
典當行(全稱):_____________公司
當戶(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典當合同[智庫|專題]。
第一條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______________
2.典當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典當金額: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的_________%發放。
4.典當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1)典當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______‰,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用自負。
第三條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_________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八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當戶(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典當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8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甲方為了_________將自有房地產及其附著物抵押予乙方,作為_________的保證。甲、乙雙方根據自愿、互利、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共同協商,訂立本合同。第一條該房地產座落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共有權證號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共有附著物_________件,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曾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抵押予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擔保債務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第二條甲方將上述房地產及其附著物之全部/部分抵押給乙方,范圍_________(詳情見附表及附圖)。第三條本次抵押擔保債務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第四條設定抵押之房地產擔保內容為被擔保債務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有關稅費。第五條約定期限:_________年(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六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間應當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權檢查由甲方占管的抵押物,甲方應主動予以配合。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將抵押物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不得改變其使用性質;抵押物發生遺贈或繼承的,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第八條除自然耗損外,抵押物發生毀損,甲方應當采取措施,負責保養和維修,以減少損失,其費用由甲方自負,并及時通知乙方。第九條因甲方過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的,甲方須及時提供或增加擔保。第十條抵押已出租的房屋時,抵押人應當將房屋出租的事實告知抵押權人,同時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抵押合同生效后,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十一條抵押關系中合同主體發生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合同主體享有、承擔。抵押當事人應共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同變更登記手續。合同條款有變化的須重新簽訂合同。第十二條違約責任:_________第十三條該抵押合同簽訂后,債務人如未能按約履行債務,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協議不成,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處分抵押物時,除以劃撥方式取得地土地使用權外,所得款項按如下順序分配:(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二)扣繳抵押物應當繳納的稅費;(三)償還債權人本金、利息、罰息及違約金;(四)剩余價款交還甲方。如果變賣原抵押物的價款不足償還乙方貸款本息或有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追索應償還部分。第十四條抵押當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江蘇省城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的條款及有關規定。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鹽城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六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履行完畢,抵押關系即告終止。甲、乙雙方應在十五日內(港、澳、臺地區或境外當事人在三個月內)到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依法申請辦理房屋他項權利注銷手續。第十七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經監證機關監證后生效。第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執行,也可以甲、乙雙方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應由雙方簽章并經房地產抵押登記機關審核同意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份。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監證機關各執壹份。第二十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監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監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9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一處房產。(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妥善保管該抵押房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余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抵押合同書范本篇10
當戶(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碼:
住所: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典當行(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鑒于:
甲方(即當戶)與乙方(即典當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典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甲方用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完全處置權的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乙方,交付一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乙方在對當物進行審查、評估并同意收當后將在該當物辦理抵押登記后一定期限內支付甲方當金并收取一定比例費用。雙方同意,該抵押房地產作為甲方向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擔保。雙方共同認可,抵押擔保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范圍包括: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在抵押典當單即當票外再行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抵押典當房地產狀況
1、甲方所抵押典當的房地產產權人為:;
房屋產權證號為:;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具體內容詳見附件1)。
2、甲、乙雙方確認,抵押典當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3、抵押范圍:全部抵押
二、當金數額和當期
1、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當金為:¥,人民幣(大寫),即房產評估價格的%。
2、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期限為(大寫)個月/天,自起至止。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當金之日起計算。如續當,典當期限相應的延續,以雙方簽署的續當憑證約定的為準。
3、典當期限的計算:30天為一個月,超過5天按一個月計算,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三、當金的支付
以下各項條件必須全部滿足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1、甲方已向乙方提供房屋書原件、房屋產權證原件及/或能夠證明甲方對該房屋享有完全處置權的證明文件,證明甲方有權將該房屋進行抵押典當;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組織結構代碼證、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等;
3、甲、乙雙方已共同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部門辦理完畢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并已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和《土地他項權利證書》及/或由該部門出具的其它合法證明房屋已抵押登記的文件;
4、甲方已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了保險并將保單原件交付乙方保管;
5、甲方支付并已繳清辦理房屋評估、抵押登記、房屋保險、公證等手續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四、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利率為月利率%,由甲方按月足額支付給乙方;典當綜合費用為每月%,由甲方按月足額預先支付給乙方。
五、續當、贖當、絕當
1、典當期內及典當期限屆滿后5日內,甲方結清當期內利息、典當綜合費用和違約金(如有),書面提出申請并經乙方同意后,甲方可以續當,雙方簽訂續當憑證。在此期限(5日)內,甲方也可以贖當。
2、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5日后申請續當并經乙方同意續當的,除向乙方結清典當綜合費用、利息外,還應根據實際天數每日按當金數額的0、5%支付違約金及相關費用;如贖當,須經乙方同意,除應支付上述費用外還應全額償還乙方當金。續當期自典當期限或者前一次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
4、在出現續當后,除當期發生變化外,本合同其它條款不變,雙方應繼續履行。
5、甲方于典當期限屆滿5日后既不贖當也不續當的視為絕當。
六、絕當物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在發生絕當后,乙方除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八條的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以外,乙方同時有權自行委托拍賣行對抵押典當物公開拍賣。當物拍賣收入在扣除拍賣費用及已償還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剩余部分退還甲方或辦理提存(提存費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甲方應繼續清償。
雙方同意,由乙方根據實際情況處分絕當房產。
七、抵押房產的處分
1、經乙方認可,甲方在典當期內可以委托第三人代為贖當;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對該第三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文書,乙方要求公證的,甲方應當提交公證后的授權委托書。乙方承諾,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人依本合同約定辦理完畢房地產贖當手續后,應當協助辦理解除抵押手續。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償還當金和支付應付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行使法律或本合同所授予的全部權利而無需經過甲方許可,包括但不限于:
(1)以抵押房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產,并以所得價款受償;
(2)以乙方認為合適的租金、年期及條件,出租該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并以收取的租金和收益受償;
(3)以本合同第十二條所約定的處置方式進行處置。
3、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有關法律規定依法出售、出租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產時,有權簽署有關該抵押房產的買賣、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的文件及契約,也有權取消該筆買賣或出租,并簽署有關文件,以及收取有關款項,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乙方均不負責。
4、乙方可于下列任何情況下有處分抵押房產的權利:
(1)出現絕當情形時;
(2)甲方不繳納有關土地使用費或有關政府所征收的費用或款項(如果存在);
(3)甲方舍棄該抵押房產;
(4)出現本合同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
(5)甲方不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5、乙方按本合同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以繳付因出租或出售或處分該抵押房產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繳付代理人、中介的費用、報酬);
(2)用于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甲方根據本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及雜費(包括但不限于保險費及修補該抵押房產的費用);
(3)用以清償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的當金本息、典當綜合費用、違約金(如有)、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
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乙方須將余款退還甲方。出售該抵押房產所得款項,如不足以清償甲方所欠乙方的一切款項,甲方應繼續清償。
八、甲方的保證
甲方作為本合同項下抵押典當房地產的抵押人保證如下: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全額歸還以償還當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2、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完整,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之處;也未在本合同簽訂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抵押予他人或設立權利限制;
3、甲方將合理占管及使用該抵押房產,不得將該抵押房產用于任何法律或保險條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4、甲方只可將抵押房產用于自住,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
5、甲方準許乙方經預先通知甲方后在合理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甲方在更改住所或通訊地址時須立即通知乙方,否則乙方的任何通知發送至原住所或通訊地址均視為甲方已收到;
7、如有任何訴訟、仲裁,可能對甲方及其任何財產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8、甲方將按照乙方合理的要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署一切相關文件,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全權辦理房產保險、抵押登記、拍賣、過戶等手續,以確保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益;
9、如該抵押房產貶值,以致明顯地不能或不足以作為其履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提前實現抵押權并向甲方繼續追償。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各項條件全部滿足后,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當金支付予甲方。
2、在甲方清償完本合同項下甲方所欠乙方之債后,若甲方同時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乙方應解除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并將有關該抵押房產所有權證明文件歸還甲方。
3、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對甲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權利均不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作為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利,亦不能解釋為乙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更不能視為乙方放棄對現有或將來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4、乙方無須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益轉讓他人,在轉讓后書面通知甲方即可,甲方須繼續向乙方的受讓人履行其本合同項下的責任;但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甲方的繼承人或受讓人,仍須向乙方的受讓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十、違約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各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致他方遭受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除非下列事項已在乙方感到滿意情況下獲得圓滿解決,否則乙方可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情形發生時,有權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所欠乙方之債,或以合法的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以清償全部款項。本合同自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甲方之時解除。
(1)甲方沒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當金、利息和典當綜合費用或其他費用的;
(2)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3)甲方因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或無人代其履行合同義務清償債務;
(4)甲方的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受到查封、凍結或扣押、沒收等影響或威脅,引致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5)不論任何原因,如該抵押房產不能在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拒絕予以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或不能向乙方提供保證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的證明文件;
(6)甲方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出售、出租、贈與、轉借、托管、設定收益權質押等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7)甲方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8)甲方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當金的行為。
如發現本條前款所述的任何事項或有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生,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十一、糾紛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乙方除有權采用本合同約定的公證強制執行的方式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外,乙方還有權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在爭議未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十二、強制執行
1、本合同雙方同意向北京市處申請對本合同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2、當甲方或借款人有違約事件發生或出現本合同第十一條情景的,乙方有權向北京市公證處申請執行證書并憑本合同的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而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強制執行(包括但不限于對甲方的財產進行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并自愿接受強制執行的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擔保金額、利息、綜合管理費、違約金、實現抵押權所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執行費、拍賣費等)以及所有其它應付款項。接受強制執行的對象為包括不限于甲方房屋在內的甲方所有的財產,通過拍賣、變賣有關財產等方式償還應償之債。
十三、附則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后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當金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終止。
2、與本合同相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當票、續當憑證、附件1當物清單、甲方提交的各有關文件資料以及各方就本合同未盡事項可能簽訂的任何修改、補充協議、乙方向甲方發出的任何書面文件等,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以電報、傳真方式送達的,一經發出即視為已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在投郵三日后,即視為已送達。
4、本合同中的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獨立于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無效,不影響該公證強制執行和抵押條款的效力。
5、本合同中所約定的當金數額、當期與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不一致者,以當票或續當憑證上所約定的當金數額和當期為準。
6、雙方約定,如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應簽訂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依然有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北京市公證處及抵押登記機關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共有權人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房產作抵押,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條款。
9、本合同于由甲、乙兩方在乙方營業地簽訂。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共有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