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
簽訂合同對我們來說十分的重要。那么你知道該怎么去擬定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嗎?以下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希望給你工作、學習、生活帶來方便,猜你可能喜歡。
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篇1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或經物業所在地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采用協議方式選聘)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并報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備案號:)。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秩序(清潔衛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接受受托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托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并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并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元/月·㎡(建筑面積):
A、多層住宅__元/月·㎡(建筑面積);
B、小高層住宅__元/月·㎡(建筑面積);
C、高層住宅__元/月·㎡(建筑面積);
D、商鋪__元/月·㎡(建筑面積);
E、寫字樓__元/月·㎡(建筑面積);
F、__
2、維修專項資金__元/月㎡(建筑面積),計__元;
3、建筑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__元/㎡(建筑面積),計__元;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于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區__幢__幢(座)室。
建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
注:1、買受人為單位的、應由單位法定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印章;
2、詳細內容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篇2
1、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的;
2、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
3、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面積或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
4、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款項,經催告后三個月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6、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呆滯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上述情況出現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定金返還買受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篇3
會議在常州市政府群賢堂于下午2:30正式開始,首先由常州市工商局應處長就新的文本的制定進行了闡述,該文本是由法律索愛并以如開房地產企業座談會的形式,并結合了眾多消費者的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的。應處長對文本的附件七的補充協議提出了要求:
1、補充協議不能與合同文本相抵觸;
2、對銷售廣告宣傳資料的規定不能與最高院的司法解釋相沖突;
3、合同變更限制了買受人的獲取補償權;
4、交付的附加條件,如加重買受人的義務(如必須交了物業后方可收房這樣的規定,因為兩方主體不一致,須以兩份合同明確);
5、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權,專有部分所有權等;
6、不允許擴大解釋不可抗力。
對于上述要求,應處長還提出,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于20__年8月1日執行,工商局以及建設局會聯合檢查該聯合檢查是對實體和程序的兩方面檢查。
其次,制定該文本的常州市懷德律師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周善良周律師對于新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采用的理由和條款進行了解讀。
1、采用示范文本的理由,是保護各方合法權益的重要保證(合法平等、效率性)。
2、條款解讀,
(1)17版示范文本新增或更新了"重要提示"、示范文本使用"說明""專業術語解釋".
(2)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預售資金監管由形式監管變成實質監管,以保護預售商品房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
(3)強化了出賣人對出售房屋權利狀況的承諾;
(4)對商品房交付的書面通知及交付地點,17版示范文本采用書面通知及推定通知兩種形式;
(5)明確約定買受人有權在交付前查驗房屋的質量問題;該條主要是要求開發商對于分戶分項驗收標準的明確,一房一驗收制度能有效解決使用功能和觀感功能的問題,減少業主的投訴;
(6)細化面積差異的處理規則;且在附件二房屋分層分戶圖(標明詳細尺寸)
(7)增加了規劃變更的違約責任;
(8)細化了開發商對商品房質量擔保責任;
(9)增加了銷售合同登記備案條款,以強化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行政管理;
(10)細化前期物業規定;
(11)新增了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條款,明確了買受了對其購買的商品房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明確了建筑物共有部分歸業主共有等;
(12)新增了銷售和使用承諾,明確規定開發商在銷售時不得涉及依法或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并要求開發商以附件形式交有關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予以說明;
(13)新增買受人信息保護條款;
(14)增加了合同附件,對各附件內容作了明確要求。
因溧陽市還未具體提出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執行的通知,但執行已是趨勢所至,新的版本對開發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故我們在制定補充協議的時候要考慮實際情況,并不得違背制定新版示范文本的本意。會后,我們也根據實際情況向周善良律師提出了質疑,周律師及相應的領導也給出了回復。
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委托的基礎和目的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委托。甲方承諾本委托期間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條委托的基本事項
1.甲方自愿將合法擁有的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號____室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地產)全權委托給乙方居間出售。該房地產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委托售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租賃情況:__________抵押情況:____________附送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簽訂本委托時已征得該房地產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該房地產權屬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尋找適合購買該房地產的購買方并按政策協助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達成上述交易條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購買方購買該房地產的定金。
第三條傭金支付
1.傭金數額: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傭金按該房地產成交價百分之一計算。
2.支付時間:甲方傭金應在該房地產交易過戶(取得收件收據)當天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其他事項均按上海市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本委托中委托售價的百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給乙方
1.甲方虛假委托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或委托出售的該房地產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違反本委托約定或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內或在終止委托后六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不通過乙方而與乙方曾介紹過的`購買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該房地產或自行出售該房地產。
第五條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委托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雙方商定守約方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此引發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執照號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篇5
委托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從事房屋出售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l、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售位于_______市______區房產,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以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為準),權屬性質__________,產權證號____,隨房屋一并出售室內裝飾、附屬設施。
2、乙方在委托范圍內,就上述房產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甲方均確認。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為甲方找到購房客戶。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按照房屋所在區縣有關部門的規定期限執行。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房產價格及付款方式
1、該房產委托出售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此價格為稅前款/稅后款。
2、如乙方低于委托出售價格賣出,差額部分由乙方負責補齊交付甲方;如乙方高出委托出售價格賣出,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3、付款方式: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簽訂合同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房屋產權證及購房相關憑證、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證明、婚姻證明、夫妻雙方個人印章等原件和復印件。
2、甲方應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所出售的房產不存在任何爭議,且有關權益人均已同意此房屋出售,且所提供的有關證件及材料應真實合法。
3、按乙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到達房地產交易中心及放貸銀行辦理相關手續,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4、保證屋內設備設施完好無損,房屋權屬變更前結清物業、水、電、收視、等所有費用并出具相關票據,對于權屬變更前無法結清的費用,甲方負全部責任;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日內騰空此房交付乙方該房所有鑰匙:房屋權屬變更前_______日內遷出該房所有注冊戶口。
5、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1%作為代理傭金。
第五條乙方義務
1、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2、確保代理事項遵循法律程序。
3、確保代理過程中不損壞房屋的現有裝修、設備和設施。
4、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對合同履行中所知悉與甲方及買受人有關的商業秘密、經濟情況等個人信息有保密義務。
6、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應書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如甲方是委托代理人的,必須有甲方(產權人)的授權委托書,如授權委托書是公證件的,甲方還應書面同意可以轉委托。
2、本合同簽訂后,如必須履行公證手續的,甲方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3、若在委托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托合同自行終止。
4、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房屋交接完畢,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以兩倍代理傭金賠償于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房屋未出售,乙方應賠付甲方違約金。
3、該房產如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可轉讓,導致該房產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未按本合同第四、五、六條之各項約定履行的,違約方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5、甲、乙雙方商定,在委托期限終止后的365天之內,如果甲方直接或間接的與乙方介紹的客戶成交,應向乙方支付該房約定代理傭金。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或向房屋所在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書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岳池商品房買賣合同精選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江西省萍鄉市安源區擁有的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當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水費、電費、煤氣費等與房屋有關的這些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乙方承擔,產權過戶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期限甲方遷出戶口的期限為年,即年 月 日之前。如果房主晚遷出一天,就要支付全部房款的1‰的違約金。
第八條、房產證土地證記錄面積以外的搭建房屋如有糾紛,甲方應協助乙方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