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證方: 縣 鄉 村
依據國家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土地流轉承包經營及新農村建設政策,乙方通過發展,對周邊的用地調查和自身發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戶主的引進,并規劃在村民組所屬范圍內的黃橋頭地段種植大樹、花卉苗木和水草養殖,蔬菜藥材按國家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積:
鄉 村 組 戶主 ,水田 丘,
田畝名稱
面積 畝。
二、 承包土地經營期限:
甲方同意將自家所分包的責任田在本輪三十年責任制所剩年限約 16 年,(即 20_ 年 3 月 日)至20_年12月31日止流轉承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三、 承包土地經營價格:
承包價格按每畝每年人民幣 1400 元。每4年遞增200元畝/每年,即20_年至20_年為每年1400元,20_年至20_為每年1600元;20_年至20_為每年1800元;20_年至20_為每年20_元。
四、 承包土地經營費付款方式
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經過村組監證認定后,乙方即向甲方交付 1500 元,作為土地到期稻田還原費。田租一次性預付四年即20_至20_年的田租,計費標準依據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四年期滿后即向甲方付第五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第五年期滿向甲方付第六年的土地承包經營費,往后依次類推不得拖延。
四年期滿后,每年付款的時間定為11月—12月之間。最后2年的田租一次性付清。過期不付甲方有權處理苗木。
五、甲、乙約定事項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經營期內,有規劃、必須的建設、開發、投資、經營、填土、管理等自主權,并獨立核算,承擔經營期間的一切債權、債務及責任,乙方必須合法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進行干涉和另立項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費用。如國家政策發生變化需增加的稅收概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國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國家征地標準將各項征地補償費甲、乙雙方分劃收取,即:
(1)土地、勞動力安置補償費、原有的農田建設和原有的水利設施等全部歸甲方的村民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國家有水稻田補償費用全部歸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花卉苗木、樹木、構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魚塘補償費全部歸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企事業單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項第二條執行外,甲、乙雙方必須協商一致方可實施。
4、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所有構建無償給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樹木和可移動產歸屬乙方,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土地經營期滿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對外承包,則由乙方的土地還原費抵給甲方作為土地還原費用。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6、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甲方現有水利設施乙方只能搞好不得損壞,甲方協助維護乙方所建園內的安全設施。
7、乙方承包土地經營開發在新改革、新發現、新技術等各種創新,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一切開支費用全部歸屬乙方。
8、在稻田公路兩邊預留 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過路通道。
9、乙方在生產種植過程中,樹苗要帶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擾干涉。
六、甲、乙雙方責任
1、對于 20_ 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證合同簽定生效之日 20_ 年 3 月 日前不得在已承包處的耕地內繼續種作物,合同前已經種植了過期作物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確保乙方進場使用,但不得超過 20_ 年 4 月 31 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提供現有的用水水源不變,用電桿點不變給乙方,機械設備、電費由乙方自負。
3、乙方在承包土地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如乙方需勞動力做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甲方及當地村民,但必須遵守乙方的勞動制度。
4、乙方必須在承包期內合法經營,遵守當地村規民約,按時繳納甲方及甲方村民組的費用。
5、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責任自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七、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流轉土地乙方可采承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時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雙倍經濟損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圍內的所有責任田農戶全部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歸甲方。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到期滿甲、乙雙方處理好與本合同相關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篇2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為明確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承包經營權范圍。
第二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轉讓承包土地位于_____,編號為_____,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四條:乙方與土地所有者另行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年限。
第五條:土地用途:生產經營、種植業。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進行轉讓;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不得將轉讓價泄露給第三方;
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為加快農業綜合生態建設和產業結構調整步伐,促進團場社會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經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和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項目:耕地
二、承包土地方位:
三、承包土地面積: 畝。
四、承包合同期限: 年,(20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止)。
五、承包經營形式:自主經營、費用自理、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六、土地種植經營用途:生態經濟林
七、有關政策規定
(一)合同期內乙方免交土地利費。合同期滿,由甲乙雙方續簽土地承包經營合同,土地上交利費按團當年同類土地等級上交標準和方式交納。
(二)乙方灌溉用水必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和調配。灌溉用水實行配水到田,乙方按實際用量和團當年水費結算單價、結算方式支付應交水費。
(三)乙方自種植年起第三年必須按合同約定的種植經營用途和甲方統一規劃定植生態經濟林,定植管理應達到甲方管理技術要求。對不按團規定定植生態經濟林的,則按師團生態治理政策規定扣減合同免交利費年限三年。
(四)乙方種植糧棉產品由甲方統一收購,交售產品按定單合同約定的產品結算方式和單價執行。
(五)乙方應按甲方統一規劃要求負責條田防護林定植和管理,確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達到90%以上。條田防護林苗木當年由甲方提供,林權歸乙方所有。林帶和道路維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六)年度內排灌系統維護清淤費用由乙方承擔,其中:斗渠、斗排(不含斗渠、斗排)以上的排灌系統清淤工作由甲方統一施工,費用按各條田土地面積分攤。斗渠、斗排以下由乙方負責完成,費用自理。凡因乙方灌溉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排灌系統和設施損壞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合同期內,乙方如退休、調離或病故,土地承包經營權需轉讓的,必須報請甲方批準后依法轉讓,轉讓期限不得超過剩余出讓期限。
八、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合同期內,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生產經營活動。乙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乙方按規定限期整改,如制止無效或乙方無故拒絕和延期整改,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或終止合同。
(二)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及其它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三)甲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支持和便利,協調作物灌溉用水等事宜。規劃住宅區內生活用電線路由甲方按統一規劃負責投資架設。
九、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凡因乙方生產經營活動違反上級管理部門規定受到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負。
(二)乙方有權在不違反上級和甲方有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合同約定自主經營、費用自理、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三)合同期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單方轉讓、抵押或改變土地種植經營用途。不得對土地進行掠奪性、破壞性生產,不得對土地造成污染。
(四)乙方在生產經營期間,應做好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管理工作,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如發生安全事故、治安案件等,除按規定處罰外,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
十、合同解除
(一)合同期滿,合同自動解除;
(二)協議解除,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包經營合同中約定的中止或者解除合同的條件具備。
(四)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與其解除合同;
1、因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承包經營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2、對承包土地隨意改變種植經營用途或棄耕拋荒的;
3、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生產經營或對土地造成污染,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合同變更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或上級政策調整,合同需變更,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政策和有關法律進行調整。其它條款未經甲、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條款。
十二、違約責任
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應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公證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管理單位、十團土地分局和公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土地____畝、每畝承包費____元承包給乙方。
二、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格
本合同將收取土地承包押金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按每畝____元、在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結清。結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誠信,可續保,價格再議,本合同長期有效。
四、結算方式
現金結算,甲、乙雙方以收據為憑。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水費、地皮費及鄉政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種子補貼費,地畝補貼等政府補貼的優惠政策由甲方享有。
七、違約責任
上述條款是甲、乙雙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約,否則,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違約方承擔。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兩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協議書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職務_____。
受讓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地址____;郵政編碼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職務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并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域,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區域。
2.“總體規劃”指經中國政府批準的____開發區域的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區域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和安排。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地塊編號為_____。(見附件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年。自頌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同意后,經甲方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用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十二條該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共計_____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