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兼職需要簽合同嗎
如今不少在校大學生或家庭主婦都會在自己空閑的時候選擇做兼職,以增加收入。我們知道在用人單位招聘員工的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那么做兼職是否也需要簽合同呢?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做兼職需要簽合同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做兼職要簽合同嗎
兼職,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一)法律未要求簽訂合同,建議簽訂合同
盡管我國勞動法并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需要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
(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上面的法條規定里面寫明了“可以”訂立合同,那么,也就是說兼職與用人單位不是強制性要求訂立勞動合同的, 可以訂立也可以不訂立合同。
二、注意事項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二、兼職人員或者實習生是否需要簽訂合同?
實習生(兼職人員)與用人單位的關系,一般在實際運用中認為屬勞務關系,所簽訂的實習(兼職)協議一般屬于普通民事協議,法律關系受民法調整,不屬于勞動法調整范疇。
對于是否要簽訂實習(兼職)書面協議,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從民法的角度看,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約定,口頭協議是可以的。但從證據角度看,為了維護實習生合法權益,確保自己的工作范圍和工作報酬,還是訂立書面實習(兼職)合同較好。若工作范圍、地點、報酬等有變更,也要簽一個雙方同意變更的合同,白紙黑字,是比較有效的證據。
如果單位不愿意簽訂書面協議,實習生可以考慮通過錄音錄像、保留工作記錄等方式,留下相關證據。當然,面對不愿意簽訂書面協議的單位,是否一定要去該單位實習,也是值得仔細考量的事情。
三、兼職是否需要進行扣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兼職屬于勞務活動,當其單次收入不超過八百元的時候,其實不需要繳納稅款的;當其單次收入超過八百元又不超四千元,其減除費用八百元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當其單次收入超過四千元,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由此可見,兼職簽不簽合同都是屬于雙方協商資源的,當然為了保證雙方的利益,最好還是簽訂勞務合同。對于兼職扣稅問題,是需要扣稅的,因為繳納稅費是每個公民的義務。
四、兼職勞動合同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碼:
1.甲方自 年 月 日起錄用乙方為兼職員工,并依人事管理規章及甲方所訂之規則辦理。
2.甲、乙雙方經共同協議并取得同意時,乙方須遵守上列第一項之規定。
3.雇用期間: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4.契約期滿時,雙方希望繼續維持契約關系時,則須另行訂立新契約。
5.勤務時間:上午 時 分至下午 時 分止
6.休息時間:自 時 分至 時 分止
7.薪資:時薪、日薪
8.獎金:采不定額(視工作績效表現)發放。
9.異動:若因業務上執行之必要時,可予以調整。
10.年度有薪休假:服務年資滿一年以上者為6日,每服務滿一年時,則增加一日,但以增加至二十日為限。
甲方:___ (簽章)
乙方:___ (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