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十五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七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_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社保所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篇2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前__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不滿________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________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篇3
1、乙方在聘用期間和聘用期結束后,均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傳播(包括對該類內容無關的本酒店人員)。
2、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財務文件(票據、帳目、憑證、合同等)、數據、印信、公章及營業項目的內部報價;
(2)、供應商信息、顧客信息;
(3)、經營策略和方針;
(4)、酒店認為需要保密的,加蓋“機密”印章的其它資料與信息。
3、如果聘用合同期滿或終止聘用關系,乙方必須將其所涉上述內容物品歸還甲方。歸還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內部傳閱的文件、筆記本、名單、報告、電腦軟件、儲存體以及其他文件。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篇4
甲方:
乙方姓名:
畢業學校:
學歷:專業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住址:
乙方父母情況:
父親姓名工作單位:
母親姓名工作單位:
家庭詳細住址:
家庭電話: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二、乙方工作內容(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對乙方進行日常管理;
(三)為乙方辦理國家規定的基本社會保險。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三)、勞動報酬:乙方在正常上崗(提供了正常勞動)期間,試用期內工資為1000元/月,不享受其它各種津補貼和效益工資。試用期滿,學徒工期間工資標準為1100元/月,學徒工期滿后工資標準為1200元/月,同時享受相關津補貼待遇和效益工資。實行任務或單價承包的按實際承包的費用計算工資,多勞多得,忙閑調劑,積豐補欠。不上崗期間不享受任何工資、保險和其它待遇。
(四)、基本社會保險:乙方在合同期內上崗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養老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的社會保險義務。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共五項社會保險,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負擔的繳費比例繳納基本社會保險金,乙方按比例應負擔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不在崗位工作期間、擅自離崗、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關系終止后,社會保險關系同時終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社會保險相關義務。即社會保險關系與本合同關系同時建立同時終止。
1、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省級統籌模式,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須將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交至甲方,以便辦理參保手續,養老保險基金的繳納比例按繳費基數,甲方負擔20%,乙方負擔8%。合同終止后養老保險關系同時終止,但可為乙方代收代交養老保險關系6個月,乙方按月將個人和甲方合同期內應負擔的養老保險額用現金方式交到甲方社會職能部,甲方代為轉交到河北省社保部門,6個月后如果乙方仍然沒有被甲方重新聘用,乙方必須將個人養老保險關系及時轉走,合同終止后乙方未用現金方式請甲方代為轉交養老保險金或6個月后仍不轉出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已負責。
2、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的模式,按規定交費后即可按甲方醫保辦法享受醫保待遇,醫療保險基金的繳納按甲方負擔10%,乙方負擔2%共同繳納。合同終止時,醫保關系同時終止,賬戶上乙方個人繳費余額返還乙方。
3、工傷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模式,費用均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工傷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4、失業保險:實行涿州屬地管理模式,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失業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5、生育保險:實行甲方自籌自管模式,費用由甲方負擔,乙方不負擔繳費。合同終止時生育保險關系同時終止。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在工作期間甲方為乙方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享受甲方定期組織的員工體檢,乙方長期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在甲方醫保指定醫院自覺接受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病健康檢查。不愿檢查的后果自負。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但須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履行合同差、怕臟怕苦怕累、不適應工地生活、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用工單位撤并、因工程停建、緩建或工程量減少需減縮編制和減員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所從事的工作(工程)任務已完成,或乙方不能從事勞務崗位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因乙方個人原因,不愿或不能從事勞務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永不聘用,并追究乙方相關賠償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國家法律及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經濟利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甲方造成極壞影響的;
2、不服從管理,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整,未經甲方書面批準擅自離崗、曠工,連續曠工(擅自離崗)超過兩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擅自離崗)超過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酗酒滋事、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及同事、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倒買公物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財產損失的;
6、偽造票據、超過職責范圍亂簽字、亂表態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和外單位(人員),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7、被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甲方規定情節較嚴重的。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進行違法行為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且甲方不出具合同終止證明,乙方確實需要時可自愿到甲方辦理: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乙方父母調出或擅自離開甲方的;
5、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批準擅自離崗,不知去向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涿州市勞動仲裁機構申訴,也可向涿州市人民法院訴訟。
七、其他:
1、解除合同前,乙方要辦理好現場工作交接手續,持項目部簽認的工作交接單到甲方人力資源部辦理合同終止手續。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不假外出、擅自離崗、不知去向期間,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的一切行為,引發的一切意外和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追究乙方賠償責任。
3、甲方聘用乙方是為了照顧甲方正式職工婚生子女就業,幫助解決職工婚生子女就業困難的問題,乙方父母調動(擅自離崗)脫離甲方后就不在照顧范圍,本合同自行終止。
4、工作期間一般不得請事假,遇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時,每月不得超過兩天,一年累計不得超過十五天,請事假天數達到規定天數兩倍以上時,將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享受甲方的各項福利待遇。如住房、米、油等等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和擔保人簽字,乙方到達工作崗位上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篇5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
甲方家中老人年事已高,需要家政服務人員提供相關家政服務;乙方自稱今年________歲、身體健康,能夠照顧甲方老人的生活起居等家政服務各項工作的能力。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就涉及家庭服務過程中的相關權利與義務達成協議,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
一、甲方老人需要乙方提供的家政服務主要工作內容:__________
1、負責制作好老人每天三頓飯和與之相關的采買工作;
2、負責居室環境衛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顧好老人的飲食和起居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負責照看和陪護工作。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及時按月支付給乙方足額勞務工資,試用期半個月,勞務工資按每月元計發;試用期滿后,勞務工資按每月________元計發。每個月安排乙方2個休息日,如果乙方沒有按日得以休息,甲方應按日加倍計發勞務工資。
沒有特殊情況,甲方不得拖欠或扣發乙方的工資。工資支付時間為每個月底的最后一天。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食宿。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乙方在服務期間人身和財產的安全。有義務對乙方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3、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其家人,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與之相關的費用。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且排除個人身體原因所致的意外傷害,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適當負擔部分醫藥費用。
4、甲方不得強迫乙方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
5、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將同鄉或親友帶入家中。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家中電話撥打長途。
6、甲方老人家中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乙方的人身權益。
7、甲方如發現乙方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時,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8、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時、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向甲方保證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無不良社會記錄。
2、乙方承諾具有照顧老人飲食起居的基本常識和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關家政服務。
3、乙方應當尊重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家政服務項目,熱誠耐心服務。
4、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有權維護自己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6、乙方應當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或故意損壞甲方家中的物品,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8、乙方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不得對外泄露甲方家庭信息等隱私,尊重甲方老人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所服務對象。
9、合同期內,乙方如欲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提前5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另行聘請家政服務人員。
四、其他
1、合同執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基層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合同期限: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類型: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五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每周工作______日,每日工作___________小時;
2、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工作時間,折算平均每日工作______小時,累計每周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七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______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小時計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2、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為______元/(日/項)。
第十條甲方按______(日/周/)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三條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甲、乙雙方
協商一致同意變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特別約定
第十八條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條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
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二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為本合同附件一并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并愿意遵照執行。第二十三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十、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用工勞動合同范本篇7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簡稱《勞動法》)于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經執行十多年。20__年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兩部與勞動用工有關的法律對規范勞動用工,維護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均起到重要的作用。
與1994年頒布的《勞動法》相比,今年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等有不少變化和調整,對于已經長期執行《勞動法》的電信企業來講,肯定會帶來不小的影響。
招聘用工中的合同訂立要求細化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沒有與其訂立書面合同時,可以通過采取法律行動,如要求加倍支付工資等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根據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第十四條第三款則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就給電信企業提了個醒:在用工過程中一定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工作中一定要落實“書面合同”制度,避免在以后的紛爭中處于劣勢,也好在糾紛發生時有法可依。
關于勞動合同訂立的“書面形式”問題,國家在《勞動合同法》中以更加詳細和更加明確的規定,將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合同”的法律后果予以明確,使得勞動者的權利救濟具有可訴性。較高的“違法成本”將使用人單位以各種名目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現象有所減少。對比過去,用人單位如果不訂立書面合同,往往只負行政責任;現在有《勞動合同法》來規范勞動用工,會使電信企業不得不權衡自己的得失。所以電信企業在用工的第一個環節就要做好,做細。
試用期規定詳細操作性強
在《勞動法》中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盡管如此,某些用人單位試圖以各種形式躲避法規約束,以各種名目延長試用期,甚至很多單位每年都有試用期。試用期一直是勞動者和雇主簽訂勞動合同時爭議最多的問題,《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新舊法律對“試用期”的相關規定有以下變化。
《勞動合同法》以法律形式確認明晰了保護與懲罰措施,對試用期限做出了更為詳細的規定。如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等。
這套更為具體的規定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用人單位肆意延長試用期的情況,將勞動者合法權益進一步落實。
此外,以往很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不發工資或者按比例發放工資。對于這一現象,《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而《勞動合同法》則提出了試用期最低工資的參考標準,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這一全新的規定對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合法權益予以充分保證。
因此,在試用期方面,《勞動合同法》較以往有關試用期的規章制度有了一些突破或者改進,更加具體化和更具可操作性。電信企業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做好試用期的工作。
經濟補償金支付同情弱者
《勞動合同法》明確勞動合同終止也要補償,既體現了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對誠信履行勞動合同員工的一種鼓勵,也體現了對員工離職后可能面臨的“生存權”問題的保護。例如第二十五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對勞資雙方關系最大的是“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里的“下列情形之一”主要涉及到“第三十八條規定”、“第三十六條規定”、“第四十條規定”、“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電信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者一定要仔細閱讀這幾條的規定,避免在后續工作中出現失誤。
還有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至于補償標準是否過高,這實際提出了《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內部制度和經營管理水平如何同步提高的問題。只要是守法的企業,成本應該不會大增。
在解除勞動合同方面,按現行《勞動法》,只有在用人單位“解除”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時,無過錯的勞動者才會獲得補償;如果是合同到期終止,一般情況下勞動者不會得到任何補償。由此可見,《勞動法》中經濟補償金屬于勞動合同履行中違約金的性質,即只有在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或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才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中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大大增加了勞動者獲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機會,但是這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等于終身勞動合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后并不意味著得到了可以一勞永逸的“鐵飯碗”,而只是為其提供一種就業的穩定性。
有不少用人單位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相關規定不理解,但事實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等同于不可解除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像在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法定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只要符合法定條件,用人單位就有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樣能夠解除。
對此相關人士提出,除了原來《勞動法》規定的在同一單位工作滿十年外,《勞動合同法》新規定第三次續訂合同時就可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只是第三次續訂合同時間要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即20__年1月1日后。
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由于用工雙軌制,大部分的電信企業不是按勞分配,而是按身份分配。《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于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績的勞動者,支付同等的勞動報酬。實際執行過程中,電信企業卻普遍存在著大量的勞務工(也有的電信企業稱作派遣制用工),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這樣的“同工同酬”在《勞動合同法》中分別出現了三處,并且都對“同工同酬”做了詳細和嚴格的規定。
最近,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在接受采訪時透露,目前,勞動保障部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工資立法,并已經將同工同酬問題列為重點研究的內容。我國企事業單位工資分配“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有望通過立法解決。
規范勞務派遣制用工形式
目前,派遣制用工在電信企業大量存在,派遣制用工管理存在很大的問題,針對用人單位濫用勞務派遣用工形式、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問題,新頒布的《勞動合同法》對勞務派遣用工形式也進行了規范。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相關人士指出:“這預防了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合作規避有關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情形的規定。”
《勞動合同法》在明確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義務外,還規定了用工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用工單位應當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它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對于電信企業應當積極探索多種合法的新型用人機制,強化“精干合同制、規范派遣制,培育代維代營等社會力量”的用工管理。強化勞動合同期限管理;規范派遣制員工管理和加強流動;積極探索項目外包、項目合作的管理方式,降低用工風險。
《勞動合同法》1日起施行,留給電信企業用工調整還有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在這段時間里,電信企業應當未雨綢繆,認真仔細地閱讀《勞動合同法》,研究新型用工方式,形成合理的用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