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書
技術轉讓合同書篇1
項目名稱:山野菜保鮮、保脆技術轉讓
甲方:_職業技術工程學院
乙方:_省_縣土產公司
簽訂日期:20_年10月10日
簽訂地點:_縣賓館辦公室
一、_職業技術工程學院和_省“x縣土產公司根據省教委和_縣政府科技扶貧工作會議的精神,以科技新成果參與新農村建設為宗旨,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簽訂山野菜保鮮、保脆技術轉讓合同。
二、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協助乙方建立山野菜加工廠,根據設備安裝調試和指導。
2、甲方在該項新技術轉讓給乙方的同時,負責對乙方的技術人員、工人進行短期培訓,使之達到能獨立操作水平。
3、乙方在設備安裝及生產過程中遇到疑難技術問題時,甲方應幫助乙方解決。
三、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應按甲方提供的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嚴格管理,不得隨意更改。
2、乙方應安排兩名技術人員負責生產加工工藝,并負責該項目技術的保密,該項技術專利權歸甲方獨有,乙方不得轉讓第三方。
3、所需資金、設備、土建等項目由乙方自籌,所需設備按甲方提供的設備清單購置。
4、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按時將轉讓費匯給甲方。
四、轉讓費用
該項技術以”入門費“加提成的辦法進行轉讓。乙方除一次性付給甲方”入門費“一千元外,從20_年2月起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每年提取利潤的5%作為提成費,并在當年決算后一個月內匯給甲方。
五、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至20_年12月31日有效。
六、本合同沒涉及以及今后遇到的其他問題,雙方將平等互利協商解決。
技術轉讓合同書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號的店鋪(原為:簡__尚)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20__年2月29日止,月租金為700元人民幣(大寫:柒百元整),租金為兩月一付。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設備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
四、乙方在20__年9月15日前分兩次付轉讓費給甲方共計17000元(大寫:壹萬柒仟元整)。第一次付————元,第二次付清余下————元。
五、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費,乙方應每日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給甲方作為違約金,違約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甲方簽字:日期:
乙方簽字:日期:
技術轉讓合同書篇3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種行業用戶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鑒于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潛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于社會和行業用戶,轉讓方愿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理解該技術成果。現本合同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cdma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cdma”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關第三代cdma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cdma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后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現有cdma技術的后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cdma”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后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cdma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后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于本合同生效日將本合同所涉技術成果轉讓與受讓方。于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于本合同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資料的詳盡資料交付于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并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后,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合同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聲明并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并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合同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帶給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并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帶給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并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聲明并保證在本合同技術成果轉讓后: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帶給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雇傭關系的人員(以下合稱雇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帶給任何條件。如前述雇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職責。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狀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轉讓方雇員及/或關聯企業。
6.受讓方的和保證
按本合同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cdma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取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合同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全額轉讓費1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并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帶給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于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合同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并應返還從合同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帶給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合同生效后,受讓方基于本合同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后繼開發、改善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帶給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合同之附件,構成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合同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合同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書篇4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___”或技術成果)系經過轉讓方長時間的開發和實際項目的應用,技術上已完全成熟并得到特種行業用戶的肯定,且具有廣大的市場前景:鑒于受讓方在市場開拓方面的完整商務能力,為更好地將成果應用于社會和行業用戶,轉讓方愿意將該項技術成果轉讓給受讓方,且受讓方同意接受該技術成果。現本協議雙方經過詳細磋商,依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技術成果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第三代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以下稱“_________”或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有關第三代_________移動通信基站射頻子系統及_________移動通信系統基站線性化放大器關鍵技術的軟件(組件)、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___”后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現有_________技術的后續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_________”關聯技術成果及其后繼開發技術成果是指:與現有_________技術有關的其他技術成果及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及在此基礎上的后繼開發及相關的技術檔案和技術資料。
2。轉讓方于本協議生效日將本協議所涉技術成果獨家轉讓與受讓方。于該轉讓日起,受讓方擁有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但法律規定禁止轉讓的權益除外。
技術成果的轉讓包括但不限于在技術成果的相關權利保護期內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權,即以復制、展示、發行、修改、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技術成果的權利;
(2)使用許可權和獲得報酬權,即許可他人以前項中規定的部分或者全部方式使用其技術成果的權利和由此獲得報酬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技術成果的權利;
(4)其它法律、法規規定所享有的權利。
3。轉讓方應于本協議生效日將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全部內容的詳盡資料交付于受讓方
(1)該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提交的上述技術資料,應使本行業內具有普通技術水平的專業人員能夠理解,并能夠在此基礎上對軟件進行修改、維護和再開發。
(3)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交上述技術資料后,不得繼續保留載有該軟件任何實質部分的任何載體。
(4)該等資料應確保受讓方能夠便利地使用、享有、行使本協議第1條所述的技術成果及相關權利。
4。轉讓方聲明并保證在本協議技術成果轉讓前
(1)所轉讓的技術成果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屬于其所有,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
(2)轉讓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涉之技術成果,且技術成果未存有抵押、質押或其它擔保等情形;
(3)轉讓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并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4)除在本協議簽訂前已購得該技術成果的合法權利人外(如有)(以轉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權利人名單為限),轉讓方并未將技術成果以任何方式許可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使用或獲得利益。
(5)轉讓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完整、正確、清晰的并保證及時交付。
5。轉讓方聲明并保證在本協議技術成果轉讓后
(1)非經受讓方書面同意,轉讓方不以任何方式使用技術成果、授權他人使用技術成果、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
(2)轉讓方應保證技術成果/著作的開發者和轉讓方及其具有雇傭關系的人員(以下合稱雇員)和轉讓方的關聯企業不使用、不許可他人使用技術成果、不為他人非法使用技術成果提供任何條件。如前述雇員或其關聯企業有前列任何行為,轉讓方應就上述該等行為對受讓方直接承擔責任。
(3)轉讓方應就所轉讓的技術成果和技術成果使用者的有關情況以及其他與該技術成果市場有關的商業信息承擔保密義務,上述保密義務同樣適用于轉讓方雇員及/或關聯企業。
6。受讓方的承諾和保證
按本協議約定的轉讓金額在約定的付款時間內,全額支付給轉讓方。
7。轉讓方應就_________的關聯技術給予受讓方優先選擇權,在同等條件下,受讓方有優先購買權。
8。受讓方應于本協議生效后三日內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9。協議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于全額轉讓費_________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違約方并應賠償不足部分。
轉讓方未按第3條的要求向受讓方提供資料,受讓方有權要求轉讓方改正;至改正之日止,每逾期一日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相當于全額轉讓費0。2‰的延期轉讓違約金。
10。協議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除執行上述第9條之約定外,并應返還從協議對方取得的的財產
(1)轉讓方違反第4條任何一項;
(2)未能履行前述第3、6條之約定;
(3)發生戰爭、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協議目的。
11。轉讓方應按受讓方要求提供技術成果的技術培訓、輔導等相關服務,直至受讓方能夠獨立、正確地使用該技術成果。
12。因技術成果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費用,依法由各方承擔。
13。本協議生效后,受讓方基于本協議所涉之技術成果的后繼開發、改進等技術成果的著作權及相關權利歸受讓方享有。
14。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提供之文件/資料作為本協議之附件,構成本協議的必要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5。未盡事宜經協議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16。因履行本協議而致之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7。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由協議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書篇5
技術轉讓合同的概念: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就現有特定技術權益的轉讓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具體地說,是指以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權轉讓、技術秘密轉讓和專利實施許可為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技術轉讓的實質,是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生產實踐經驗不同關系主體之間的傳遞和擴展。但這種傳遞與擴展,又必須通過一定的物質載體的形式,如圖紙、技術資料、磁帶、樣機等,是口頭傳授或示范動作。技術轉讓同時也是一定技術權益轉移,采用合同形式把專利申請權、使用權、專利技術或蜚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轉移給受讓方,并且,所轉讓的一定是某一項技術成果,而不是利用公開的技術知識為對方提供咨詢服務。
技術轉讓合同的特征:
1.轉讓的技術必須是一項或幾項特定的技術方案,即某一種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或改進的方案。
這些技術方案不是抽象的或原理式的,而是具有特定的名稱、特定的技術指標、特定的功能特定的使用或生產方法等具體特征的完整的技術方案。
2.轉讓的技術必須是現有的。
作為可以轉讓的技術,必須是合同當事人一方已經掌握的技術方案。一項技術方案如果僅僅是一種設想,不論其在理論上多么完善,所設想的實用價值多大,如果設想者本人尚未掌握,無法運用于生產、科研實踐、只能作為有等開發的技術,是無法轉讓給他人的。正在開發的技術,還未能為人們所掌握,其各種性能和技術指標尚未確定和穩定,也不能作為技術轉讓。
3.轉讓的必須是權利化的技術方案。
所謂權利化的技術方案是指那些通過法律或合同合法地設定了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權以及技術秘密的使用權、轉讓權的技術方案。技術的轉讓,從實質上說,是權利的轉讓。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具有權屬的技術,如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專利實施權、技術秘密的使用權、轉讓權等。普通技術人員已經掌握的技術、專利期滿的技術等屬于社會公知的技術,不能成為技術轉讓的標的。
4.合同救濟的主要方式是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原則上,轉讓的技術都有實施的可能性,但是,也不能排除某些技術達不到工業實施的目的,但是前期投入又無法收入或轉化,更無無法恢復原狀。因而,基于技術轉讓合同產生糾紛,救濟的主要措施是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專利權轉讓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讓與人的主要義務:(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專利權移交給受讓人。當然,專利權中的人身權并不因專利權的轉讓而轉讓。(2)保證自己是轉讓專利權的合法擁有者,并保證專利權的真實、有效。(3)按合同約定交付與轉讓的專利權有關的技術資料,并向受讓人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4)保密義務。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向讓與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按合同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讓與人的主要義務為:(1)將合同約定的專利申請權移交受讓人,并提供申請專利和實施發明創造所需要的技術情報和資料。(2)保證作為申請權標的的發明創造為讓與人自己或自己與他人合作通過創造性勞動合法獲得,或者通過委托開發合同獲得,即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3)按合同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受讓人的主要義務為:(1)向讓與人支付合同約定的價款。(2)按合同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當事人的義務
讓與人的主要義務:(1)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專利技術的合法擁有者,即是自己提出專利申請、經專利機關審查后授予了專利權的技術,或者是讓與人通過合法的轉讓合同獲得。(2)提供的專利技術完整、無誤,能夠達到約定的目的,并許可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實施專利技術。(3)交付與實施該項專利技術有關的資料,并按約定提供技術指導。
技術轉讓合同書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
通過甲乙雙方在項目層面上的深入溝通,及乙方人員對甲方技術專利、產品的訪談,雙方就目前項目存在資金需求的現狀達成共識。為了有效地推動工作,更快更好的實現甲方核心價值,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委任技術轉讓中介合同乙方為技術轉讓中介方,協助甲方結合項目投資、核心價值的實現開展工作;乙方同意擔任甲方之技術轉讓中介方,甲乙雙方就技術轉讓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
1、甲方將技術轉讓工作委托乙方;
2、甲方承諾,將要求甲方關聯公司及分廠(簡稱“下屬公司”)給乙方提供所有出任技術轉讓所需有關資料,并確保它們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以及沒有任何誤導成份;
3、除非在現行法律法規及監管機構的要求下,甲方及其董事不會將此協議書的內容及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意見,在未有乙方同意的情況之下,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4、甲方將指派兩名專職人員,積極參與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5、在乙方于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承諾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6、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第三條所確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
第二條乙方責任(工作內容):
1、委派二名專職人員,與甲方共同組建項目團隊;
2、對甲方新項目進行盡職調查,協助甲方完善新項目之財務測算;
3、圍繞項目中小企業融資,與甲方人員共同準備所需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公司介紹、中小企業融資項目方案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審計報告、商業計劃書、項目經營預測表、合作方案;
4、設計項目中小企業融資之方案,并積極聯系境內外潛在投資人(合作方);協助甲方與有關投資方進行溝通、談判,以取得對甲方最為有利的結果;
5、乙方在對甲方及客戶提供的各類文件和資料,有義務保密,不得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根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所明確的甲、乙方責任(工作內容),以及對應不同階段雙方在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務、時間的預算結果,乙方將按照一定比例收取技術轉讓費。
2、考慮到甲方當前的資金狀況,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簽署后,在甲方與投資方(合作方)達成合作(投資)后,如甲方實現的收入低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按所取得收入的____%向乙方支付技術轉讓費;如甲方實現的收入高于或等于____萬元人民幣,則甲方除按上述約定支付外,對于收入超出____萬元人民幣部分,超出部分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為甲方招資合作____元或以下的,則按____%提取中介費給乙方。超出____萬部分的,作為獎金全部支付給乙方。
3、甲方承諾在實現收益(即資金到甲方帳號的五個工作日內)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計算金額劃入乙方帳號;
4、如果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投資人(合作方)對甲方未進行投資或開展合作,在本協議到期后一年內,如果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投資人(合作方)對甲方進行了投資(與甲方進行了業務合作),乙方均有權按照上述標準收取技術轉讓費;
5、合作期間,根據乙方業務開展的需要,乙方有權投入各項招商廣告和全方位的招商引資工作,乙方因上述工作所發生之合理費用,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如甲方對乙方的`廣告投入不作書面確定,則該投入由乙方自行決定并承當費用)并提供有關費用之正式發票,甲方將在收益后(資金到位)的____個工作日內將費用支付予乙方,如果逾期,則按每日____%罰息;
6、雙方共同承諾:將共同對技術轉讓工作程序進行復核,確保技術轉讓來源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第四條終止條款
1、在以下情況下,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
2、協議所規定的有效期屆滿,雙方未能就續簽協議達成一致。
3、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中的條款,另一方保留終止本協議之權利。
第五條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
2、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法律訴訟(如有)
若甲方和投資方發生法律訴訟,需乙方協助調查,甲方支付乙方所發生的差旅費用及其他甲方認可的費用。但乙方需保證投資方及其資金的合法性,若因此發生法律訴訟,乙方應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和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七條協議效力及其他
1、本協議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
2、本協議之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滿3個月終止。合同期滿后雙方如認為有繼續合作的必要,可以續簽合同。
3、本協議雙方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